1987年3月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0724
事件名称: 1987年3月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6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3月
结束时间: 1990年3月
发生地点: 郴州市

事件描述

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三年(1987年3月至1990年3月),共召开三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7年3月6~12日在市人民电影院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9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刚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王地宝作的《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4年至1986年财政决算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中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匡顺美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在全市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决议》,作出停止执行《郴州市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安全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通知》的决定。 会议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0人,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5人;选举周孝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子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回顾总结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提出“七·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1987年的各项任务,号召全市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等重要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为实现“七·五”计划和完成1987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二次会议 1988年元月13~18日在市政府招待所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90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刚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王地宝作的《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中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关心、支持、参加东江给水工程建设的决议》。会议选举梁中维、李刚铤、姚慕钟、伍宜玲、范秀珠、郑立三、马英才、单泽周为省七届人大代表,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十三大精神指引下,团结一心,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夺取1988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胜利。 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12~17日在市政府招待所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86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刚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王地宝作的《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中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实行依法治市的决议》和《动员全市人民“以资代劳”及预交水费,支援东江给水工程建设的议案的决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依法治市的实施细则》。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号召全市人民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现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上年,社会治安好于上年,为政清廉工作成效大于上年。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