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4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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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0716
事件名称: 1980年11月24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11月24日
结束时间: 1984年3月
发生地点: 郴州市

事件描述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3年余(1980年11月至1984年3月),共召开三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在市委机关一楼会议室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6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叶明华作的《市革委会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昌勇作的《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1981年财政概算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设立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郴州市革命委员会,恢复郴州市人民政府。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3人;选举周孝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子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提出1981年工作任务,号召全市人民继续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因地制宜地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圆满完成198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次会议 1981年12月21~26日在郴州市委机关一楼会议室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6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刘运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宗白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决定》、《关于保护农村社队公共财产的决定》、《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会议补选李宗白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因原市长工作变动),增选孙明鉴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三次会议 1983年3月25~30日在郴江公社招待所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6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宗白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王田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顺清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建设的决定》、《关于建立人民革命烈士纪念碑的决定》。会议还分别听取市人大代表冯长福、李凤英关于《替人民说话,为人民服务》、《当人民代表,为人民服务》的经验介绍。会议选举王来苏、黄端贵、谢林、张春香、雷小飞、谢洁良、丁子学、曾道民、单泽周为湖南省第六届人大代表,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加快改革步伐,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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