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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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唯一号: 180731020210000572
机构名称: 郴州市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585.pdf
后置机构: 郴州市调处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

机构描述

1992年3月,郴地机编(1992)12号文件通知,设立郴州地区行政公署调处纠纷办公室,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列为行署的直属机构,归口行署办。1994年12月,郴地发(1994)12号文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郴州市市直属机关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意R)的通知》(郴办发[1995]3号)文件精神,改名称郴州市调处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山林、土地、矿产、水利、环保、工业、农业等社会纠纷调处的督促及协调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正局级。内设综合科,定编6名。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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