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地区红旗造纸厂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1020210000360
机构名称: 郴州地区红旗造纸厂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87.pdf
地址: 郴县雅市坪
后置机构: 郴州地区红旗造纸厂
起始时间: 1961年

机构描述

郴州地区红旗造纸厂196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出版部与郴州专署签订联合办纸厂协议,由军方投资和委派干部,专署负责劳力和原材料供应,利润六四分成,厂址设在郴县雅市坪,厂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三八造纸厂,隶属总参谋部。1963年投厂,产纸220吨。1965年,产量增至946吨,主要产品有低档有光纸、普通包装纸和打靶纸。“文化大革命”初期,该厂先后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更名一二○四造纸厂,1973年移交给郴州地区,改名为郴州地区红旗造纸厂。之后,不断更新设备,产品增加凸版纸、牛皮纸、纸袋纸和书写纸。1988年,全厂有固定资产原值911万元,净值600万元;固定职工476人,产纸5249吨;完成工业产值665万元,实现利税394万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