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井杏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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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唯一号: 180730020210000251
人物姓名: 雷井杏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600.pdf
出生年: 1950年5月
籍贯: 嘉禾县普满乡茶坞村

传略

雷井杏1950年5月生,普满乡茶坞村人。197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乡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农委副主任、主任,县长助理、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雷对工作积极负责,善抓敢管,常以“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激励自己。1995年至1999年,每年深入基层一线200余天,共处理各类工作问题和矛盾153起。在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中,从规划到工程质量、市容市场管理等方面都亲临现场督促检查,协调部门关系,及时处理各类问题。有次,深夜从乡下回县城,发现人民路施工中混凝土稠度不够,立即找来工程负责人,令其返工,并一直到次日质监员来上班,他才离开工地。在一次整顿市容市貌工作中,一个屠商在马路摆摊卖肉,拒不执行清理安排,并持刀威胁市管人员。雷井杏挺身而出,夺下屠刀并进行思想教育,受到市民称赞。雷任职分管的各项工作先后取得较大成果,嘉禾县城建成全省卫生县城,并被授予“国家卫生镇”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称号;嘉禾县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教育“双基”合格县、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全市后进,成为省市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鉴于工作成绩突出,雷连续八年被市、县记功嘉奖,其中记大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1次。5次被市评为“优秀领导干部”。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仆”称号,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0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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