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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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9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储运
分类号: F715.6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商品的仓储、运输和保证安全,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的重要管理工作。
关键词: 郴州 商业管理 仓库管理

内容

商品的仓储、运输和保证安全,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的重要管理工作。民国时期,有私营储运业。民国3年(1914),国民政府颁布《商人通例》中,规定堆栈业(仓库)、运输行为承揽商品仓储和运输的独立特种商业。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储运业纳入公私合营,后并入国营商业储运业。区内国营商业企业自建立之始,即有储运机构,专门负责商品保管、运输和安全保卫工作。1956年地区曾建立专业储运公司。60年代初,成立郴县专署商业局汽车队,至1970年有货运汽车17辆,负责国营商业系统内部商品的运输。嗣后,随着商品流通渠道增多,进货单位增加,储存运输批次增多,商品出人库频繁,进出仓时间要求加快,全区商业系统有货运和客货两用汽车共计180辆,担负商品运输工作。
  二、仓储
  仓库建设。初期,国营商业企业多系租用民房、公房储存商品,自有仓库很少。据1952年底统计:全区国营商业企业使用的仓库面积3万余平方米,其中自有的占40%,租用的占60%01953年起,国家拨款和自筹资金,逐年修建各类商品仓库。自1953年至1988年的36年中,全区商品仓库建设总投资2802万元,为商业系统全部基建投资总额的40%。至1988年底止,全区商业系统共有仓库373栋,总面积108081平方米,其中正式仓库面积73814平方米;危险品仓库面积1700平方米;简易仓库面积32567平方米。仓库建设根据购销业务的发展和商品中转的需要,以安全、方便、经济、适用为原则。初期,多数为简易建筑,单层结构。20世纪80年代仓库建设质量提高,发展水泥钢架框式结构,但现仍有部分简易仓库和临时货棚,不符合商品储存、保管和安全的要求。
  商品保管。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国营贸易机构仓储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①,对仓库组织、业务范围、商品收发、质量检验、保管养护、安全保卫等都有明确要求,并经多年实践,不断研究改造,日趋完善。
  商品收发 商品人库坚持验收制度,发现短溢,质量变坏,规格不符,需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方可验收入库。商品储存,坚持分区分类,合理存放,一般商品与危险品,性能相抵触的商品以及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能混存。仓库坚持“四勤”(勤打扫卫生,勤查看,勤翻垛,勤整理)制度,发现虫伤鼠咬,霉烂变质,残损锈化商品,必须及时报告处理。商品出库,坚持凭票复核,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记清楚。手续不全,仓库保管员拒绝发货。
  岗位责任制 仓库保管员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将各项定额指标和职责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部分仓库取销岗位责任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一度造成商品管理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恢复建立和健全仓库岗位责任制,仓储工作有了明显改进。
  “四好”仓库运动 1957年开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区内国营商业企业仓库开展了“四无、一快、两提高”(四无:无火灾盗窃,无霉烂变质,无虫伤鼠咬,无工伤事故。一快:商品快收收发。两提高:提高业务技术、提高管理水平)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多年来坚持深入开展,推动了仓储工作的不断改进。历年评比检查结果:1982年全区评出“四好”仓库7栋,1985年9栋,1987年12栋,1988年173栋。
  安全保卫 从地区商业局到各县市商业局,都建立了安全委员会机构,各级专业公司和基层商店都建立了治安保卫小组。并有一支治安和消防队伍。1988年,全区有治安保卫小组109个,成员559人;有义务消防队86个,队员904人。公司、商店经理亲自担任消防安全指挥。定期开展安全保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火、电、水源管理和商品出人制度。对仓库与生活区、易燃易爆与一般商品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做到“三分开”(分开建设、分开储存、分开设置灭火工具)。经过多年努力,仓库与职工生活区基本分开建设。全区建立火柴和化工商品等危险品仓库10栋。随着消防设施不断更新改善,消防队伍不断壮大,并经常培训,使消防知识和技术素质均有提高。仓库一经发现火灾隐患和盗窃等大小事故,均做到“三不放过”(即未查明原因不放过,未采取纠正措施不放过,未受到处理教育不放过)。1985年以来,以国务院颁布的“消防条例”和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②为准绳,每年自上而下地层层开展夏防、冬防、国庆、春节、元旦等全区性商品安全大检查,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一般性事故逐年减少。1975年发生火灾事故25起,损失金额21.7万元。1985年为18起,损失金额18.9万元。1988年11起,损失金额12.56万元。宜章县商业局、郴州地区百货站、汝城县、安仁县百货公司被评为全省商业系统储运安全先进单位。
  商品养护 全区商业系统经营商品品种多达数万种,正常年库存总量逾10万吨。商品性质成份异常复杂,在阳光、温度、湿度、微生物和化学物质等不同作用下,极易发生变化,如自然挥发、渗漏、凝缩干固、溶解、变形退色、老化、污染,以及虫伤、鼠咬、霉腐锈损等等。仓储部门根据商品性能和特点,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做到科学养护。一是整库整垛密封法。凡易霉、易溶、易潮、易生虫、易锈商品,采取整库、整垛密封,运用吸潮与通风相结合的方法,将温度、湿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二是机械降温去湿。郴州地区为亚热带气候,每年四至八月为高湿高温季节。针对这一情况,凡设施条件较好的仓库均采取机械降温和去湿法。三是风幕隔潮法。采用风机形成定向强压气流,隔断空气对流,对密封仓库隔热隔潮。四是药剂防霉、防腐、防虫法。利用药物熏蒸喷射或红外线照射防止商品老化和生虫。
  二、运输
  区内物资流向。晚清、民国时期,因铁路、公路网络未形成,以水运和人挑畜驮为主要运输形式。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交通事业和现代运输工具的发展,物资集散地和运输方式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形成商品多渠道流通以后,原来高度集中的物资流向路线,逐步向分散、多点方向发展。
  永兴、安仁两县属衡阳经济区,工业品货源实行计划分配调拨时,绝大部分从衡阳调人。郴州城区为全区经济中心,国营商业二级批发站设在这里,区内大部分县市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在此集散,邻区的兰山、新田、宁远等县亦在此中转。白石渡火车站,担负南四县的工业品集散。
  商品运输形式分铁路、公路、水路三种。铁路运输分中央计划和地方计划。50年代开始,经铁路整车调人、调出货物,均需报经中央或省级批准运输计划。1983年流通体制改革,为适应市场开放,搞活经济的需要,铁路运输计划,由发货单位向当地铁路部门申报。公路、水路运输计划,由发货单位按月向当地运输部门办理运输计划。随着商业部门自有运输工具(主要是货运汽车)逐渐增多,对鲜活商品、市场急需物资、中转集散以及边远地区的短途运输,多数改为按专业公司系统自行运输。1975年开始,商业部、省计划委员会陆续增拨商业运输车辆,到1988年止,全区商业系统共有货运汽车105辆,保温汽车8辆,客货两用汽车56辆,三轮汽车11辆,合计180辆,比1973年的69辆增加1.6倍。自运货物量逐年增加,1988年达到17047吨/公里,比1978年增加3.1倍。改革开放中,社会营运货物车辆也有大量增加,运输日趋方便。各级商业专业公司对自有货运车辆,实行了“六定一兑现”的管理办法,即定人、定车、定运输任务、定燃料消耗、定费用、定利润和奖惩兑现,调动了运输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并组织运输管理人员和司机开展“赛安全、比贡献、看效益”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定期检查评比,进行安全教育,促进商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为搞活商品流通作出了积极贡献。

附注

①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制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4年5月通过,10月1日执行(国务院国发〔1984)160号文件)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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