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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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计划
分类号: F722.2
页数: 5
页码: 211-215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市1953年国家开始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对商业经营活动进行有计划管理的要求,国营商业行政部门开始编制商品流转计划。商品流转计划,是根据商品产销和供需情况制定的业务经营计划,包括工农业产品的销售计划与收购、加工、调拨、库存计划。其基本形式分为长期计划(十年以上)、中期计划(五年)和近期计划(年度和季度计划)3种。
关键词: 郴州 商业计划 统购

内容

1953年国家开始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对商业经营活动进行有计划管理的要求,国营商业行政部门开始编制商品流转计划。商品流转计划,是根据商品产销和供需情况制定的业务经营计划,包括工农业产品的销售计划与收购、加工、调拨、库存计划。其基本形式分为长期计划(十年以上)、中期计划(五年)和近期计划(年度和季度计划)3种。
  1958年以前,即“一五”时期,是区内国营商业计划管理的开创阶段。在此期间,各级国营专业公司和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都要按国家计划部门的要求,编报商品流转计划,指导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1958年以后,商品流转计划由县、市商业行政部门编报,逐级上报地区和省商业厅平衡,经审批后再逐级下达执行。各专业公司则负责各行业商品流转计划的编制。此时,实行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的编报程序,双线上报,双线下达,且以年度平衡和部门计划为主。计划的商品品种多达360余种,并依靠自上而下的直接控制和行政手段,保证计划的实施。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计划工作受到严重干扰,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逐步恢复和健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国营商业进行了体制改革,商品购销形式由单一的统购、包销改为统购、计划收购、订购和选购等多种形式。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品种也进行了调整,减少编报品种。1983年以后,商品流转计划由以年度计划为主,转向以中、长期计划为主,由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向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由部门计划转向以社会口径计划为主。在此期间,地,县(市)商业行政部门先后编报了“六五”和“七五”计划,编制了到2000年的长期计划。近期计划的品种则减少为50种。1985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调整,商业部门经营的生猪由派购改为合同定购,生猪的商品流转计划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其他商品的计划品种也减为19种,1986年又减为15种,其中指令性计划只有圆钉、铁丝、食糖三种,指导性计划有生猪、名酒、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呢绒、毛线、胶鞋、火柴、肥皂、洗衣粉、彩电等12种。商品计划品种减少以后,商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只下达商品的总值计划和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品种的有关指标,其余品种由企业自主实行计划管理。凡已实行经营承包的企业,在承包合同中已规定计划指标的,主管部门也不再向企业下达总值计划。
  一、购销增长速度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商品购买力不断提高。1988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1亿元,比1952年增长67.17倍,平均每年递增11.75%。其中消费品零售总额16.7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64%;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2.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55%。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城镇零售额10.2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50%;农村零售总额6.4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8.5%。城乡比重由1957年的55:45,1988年发展为52.8:47.2。
  国营商业系统的购销总值,由于历年来机构变动频繁,存在着不可比因素,按现属归口管理可比口径计算,从1952年(1949年至1951年机构初建,数字不全)至1988年的36年期间,商品纯购进增长62倍,平均每年递增率12.1%。国内商品纯销售总额(不包括调出省外和出口)增长11倍,平均年递增率为10.2%01954年至1958年,商业经营单位除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外,还有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业、个体商业及集市贸易等渠道,市场商品供应基本正常。1959年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市场物资紧缺,商业购销均有所下降。1966年至1977年,由于部份物资紧缺,凭票凭证供应的商品达100多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社会购买力提高,集体、个体商业发展很快,多渠道流通,市场日趋活跃。1988年国营商业购销总额创历史最高水平。
  改革开放十年间(1979-1988年),商业体制改革,实行了“三多一少”的商品流通新体制,集体、个体商业和工业自销迅速发展。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形势下,1978与1988年比较,国营商业主要商品销售量有较大增长
  二、商品管理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稳定市场物价,打击投机资本,迅速扩大国营商业阵地,国营商业对工业品采取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办法,由各专业公司按商品分工统一管理,统一经营。1951年实行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272种。1953年调整为商业部管理84种,省管117种,省专业公司管理152种,地、县商业部门无权管理。1956年调整为第一类商品56种,第二类商品259种。195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商业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规定对计划商品的购进、调拨、储存和销售四大指标必须保证完成,非计划商品由专区商业局根据货源情况自行掌握,安排市场。其时,计划商品品种共148种,工业品56种,副食品33种,农产品37种,农业生产资料22种。1959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商品分级管理的决定,对商品划分三类实行管理。第一类商品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要的商品共38种,由国务院集中管理。第二类为生产、生活中的主要商品共293种,下放省级管理。其余为第三类商品,管理权限逐级下放。这三类商品中归口国营商业经营的有186种。1963年商业部对商业经营的商品也划分为三类,第一类11种,第二类107种,另外,商业部安排计划的169种。一、二类和部计划品种合计为276种,归口商业部管理;其余为三类,由省级管理。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采取计划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从1980年开始,商业经营的工业品改变统购包销形式,实行统购统销(统购统配)、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四种管理形式。属省商业厅管理的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品种为37种,属省级专业公司管理的有59种。1982年根据“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计划收购品种调为26种,订购品种为57种,其余均为市场调节品种。1983年又调为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品种28种,其中棉布、食糖、火柴、铁丝、元钉、奶粉、肥皂、食盐、胶鞋和三种石油产品等12种为指令性计划品种,并规定工商企业产、销衔接的计划品种有16种。1984年9月,计划品种减为22种。迄1985年,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仅余下食糖、元钉、铁丝三种;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的商品为:生猪、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尼龙布、名酒、洗衣粉、胶鞋、毛线、火柴、肥皂、彩电共12种。
  在实行商品计划管理期间,对商品的合理分配成为国营商业部门的重要任务。在分配原则上,贯彻执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城乡兼顾、地区平衡”的方针。对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统购统销和统购统配的商品,地、县商业部门必须按省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供应。市场紧缺的工业品和副食品,必须首先保证上级下达的外调计划和出口需要,以及当地的特需供应。对人民生活基本物资,按人口、户口数和参照历史消费水平平衡分配。其他一般商品,按城乡购买力不同,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和工矿区。
  具体分配的办法:一是对食糖、棉布、煤油、火柴、肥皂、煤炭、卷烟等七种城乡人民都需要的基本生活物资,规定统一定量供应标准,按人口计算分配。二是对一般商品按当年货源可供量,匡算农村、城镇或农业、非农业人口的人均可供量,然后按人口或户数计算分配。其中城乡人民都需要的胶鞋、毛线、搪瓷面盆、口杯、热水瓶、手电池、绸缎、呢绒等八种商品,适当压缩城镇供应,优先供应农村。为扩大农副产品收购,增加城镇有效供应,1962年下半年起,明确规定用棉布、食糖、煤油等工业品向农民奖售换购农副产品,这部份指标按各地农副产品采购计划进行分配。三是对猪、蛋、鱼、禽、菜等副食品供应,省考虑郴州地区工矿较多,除生猪少量出口、外调外,匡算区内货源可供量,按规定的定量供应标准计算分配。货源不足部分,例如猪肉实行差额调拨,以保证工矿区供应。另外,食糖、猪肉、蛋品、白酒等商品的特需供应部分,按特供标准另行分配。
  1978年湖南省政府制定《关于工业品城乡分配的意见》下达执行,其中规定:计划定量供应商品,按政策标准分配;生活必需品按人按户分配。适销农村商品,优先安排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商品,逐步扩大农村比重;支工支农商品,重点安排;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的商品,按用途主次分配;日用小商品,扩大下乡积极推销。198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对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火柴、食糖、肥皂、棉布、铁丝等主要商品单列农村供应计划,分配指标。以上一些办法,在当时商品紧缺的情况下,对保障人民生活必需,促进安定团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3年以后,市场进一步放开搞活,货源增多,计划分配商品减少。
  三、商品供需平衡
  商品供需平衡,包括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量的总值平衡和主要商品的数量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年来,由于生产发展赶不上人民生活消费日益增长的需要,商品供应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在社会购买力大于商品可供量的情况下,通过商品的计划分配和多种供应方法,以实现社会商品供需的大体平衡。
  1960年至1961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社会货币流通量增多,市场商品缺口较大,为了缓和市场供应紧张情况,国营商业部门除以商品流转计划积极平衡外,还以安排市场为中心任务,大力促进生产,扩大货源,合理分配商品,缩小供需差额。随后,生产发展,商业部门努力扩大收购,增加市场有效供应。为商品供需平衡进行了多年的努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城乡经济蓬勃发展,但自1981年开始,信贷、消费基金、基本建设三个方面失控,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为了安排好市场,各级商业部门进行多方面工作:大力促进地方工业生产,增加花色品种,并加强采购力量,扩大货源组织,增加社会有效供应;大力加强农副产品收购,保证“菜篮子”,安定城市人民基本生活;扩大销售,广泛与工商企业开展联营联销,代销、寄销、展销、组织货郎担送货下乡,满足群众购买需求;不断开展清仓查库,处理积压商品,调整库存结构,搞活资金周转,扩大商品流通。在搞好商品供需平衡过程中,各级商业部门每年都组织大批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衔接计划。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城乡购买力增长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主要农副产品及地方工业产品的生产收购情况,农副产品的产、购、留比例变化,秋后旺季市场和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的物资安排等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市场预测,提供商品信息和做好市场预报工作,是国营商业企业经营决策的一种重要手段。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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