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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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业行政机构
分类号: F712
页数: 2
页码: 205-206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商业行政机构有地、县(市)二级。包括国营商业公司和集体商业公司、商业团体。
关键词: 郴州 商业管理 机构

内容

区内商业行政机构有地、县(市)二级。专署工商科(即地区商业局前身)成立后,1951年分为工业科与商业科,商业科配备干部11人。1952年10月,郴县专署撤销,成立湘南行署,商业科并人湘南行署工商处。1954年7月,湘南行署撤销,恢复郴县专署,商业科随之恢复。1956年6月,商业科扩大为郴县专员公署商业局。1958年6月,省供销社郴县专区办事处并人商业局,这是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的第一次合并。1960年元月,商业、供销分家。1961年9月,商业局改称一商业局,省供销社郴州专区办事处改称二商业局。1962年8月,商业一局恢复专署商业局名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第三年,即1968年12月,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专区商业局、供销社专区办事处、外贸办事处3个单位,合并成立郴州地区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站。这是商业、供销的第二次合并。1971年9月,撤销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站,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5年9月,分设地区外贸局,同年12月分设地区供销社;1979年2月分设郴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年5月,地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改名为郴州地区商业局。1983年机构改革时,改称郴州行署商业处,次年5月复名郴州地区商业局。1988年底地区商业局有干部职工49人。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专区辖属郴县、永兴、资兴、宜章、汝城、桂东、桂阳、临武、兰山、嘉禾10县先后成立县工商科。与地区机构一样,1956年下半年,各县工商科相应改建为县商业局。其中,1954年7月恢复郴县专署时,将耒阳、iw县、新田、安仁四县划归郴县专区领导。1958年8月成立县级郴州市,设置县级市商业局。1959年3月,资兴县并人郴县,新田县并人桂阳县,临武县并人宜章县,兰山、嘉禾两县合并为兰嘉县,汝城、桂东两县合并称汝桂县,至1961年7月又恢复原各县建制,商业行政机构随之分、合。1959年3月,INT县并人茶陵县并划归湘潭专区领导。1962年12月,兰山、新田二县划归零陵地区领导。1963年5月撤销县级郴州市,归属郴县,1977年12月又恢复郴州市为县级市,直属专署领导。1983年5月,耒阳县划归衡阳市领导。1984年12月,资兴县改为县级市。至此,郴州地区辖属为郴州、资兴二市和郴县、桂阳、永兴、宜章、汝城、嘉禾、临武、安仁、桂东9县,共设立11个县市商业局。据1988年末统计:各县市商业局共有干部职工297人。
  地、县(市)商业(科)局内部机构设置,随职能和工作需要的变动而调整。初期,专署工商科设秘书组、工商行政组、财计组、人事组。改建为商业局后,设秘书科、业务指导科、市场管理科、财计科。以后,秘书科改为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改为市场组织技术科,财计科分为统计科和财会科,增设物价科和人事监察科。1961年市场组织技术科分为工矿贸易科、工业品、生产资料科,并增设储运科。1965年工矿贸易、工业品、生产资料三科合并为业务科,增设工商行政管理科。成立地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时,分设办公室、政工组、外贸组、基贸组、财计物价组、储运供应组。1979年2月,工商行政管理业务随工商局成立而划出,工商行政管理科撤销。到1988年底,职能科室分为办公室、业务科、财务基建科、计统物价科、储运保卫科,并增设监察室。各县、市商业局内部机构,一般设置办公室、业务股、财会股、计统物价股、储运股、人事股、集体商业股,并设有党的纪检组(纪检组撤销的单位则设立监察室)和工会。
  地、县(市)商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是:(1)组织实施国家商业方针、政策;(2)编制商业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3)管理商业物价,保证政府物价政策在商业系统中贯彻落实;(4)调查研究市场经济信息,总结交流经验,指导业务工作的开展;(5)组织商品流通,安排市场,组织生产、生活物资供应;(6)管理集体商业企业和社会商业;(7)综合管理商办工业;(8)对全区商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商业职工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规范服务;(9)负责商业统计、财务和人事等报表的综合上报。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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