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改革发展新时期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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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68
颗粒名称: 第五篇 改革发展新时期商业
分类号: F729.73
页数: 70
页码: 135-204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国营商业、社会新型商业、个体私营商业和经营变化内容。
关键词: 郴州 商业贸易 经济

内容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郴州商业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对体制进行改革。
   改革开放的商业市场,工业日用消费品和农村农副业产品的生产与贸易活动都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各类商品丰富多彩,市场货源日益充足。1992年前,以国营商业为主渠道组织商品流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全国资源的国营批发商业不复存在。日用消费品和大量的小商品,农业集约化、集体化的农副产品都要寻找新的流通渠道。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超级市场为代表的社会商业渠道迅速崛起,逐渐取代国营商业的传统贸易形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商品流通的转型商业贸易形式。
   为适应市场变化,从1989年起,各级政府对国营商业企业加大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力度,公开招聘经理、厂长,成为企业法人代表。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政策放开,激发企业新的活力。从业人员增加,经营上规模,经济效益好转。到1998年,郴州国营商业走过了辉煌发展的10年。
   社会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商品流通按照繁荣市场的规则选择最优化的发展途径。国营商业批发环节于1998年退出市场后,社会新型商业突破行业严格划分的传统界线,实行多业综合经营,形成多种商品经营模式。大中型民营经济性质的商业企业,属于市场经济体制范畴的经济实体,取代国营商业成为市场主力军,与单纯盈利性小型商业完全不同,它承担起保证供应、调节市场、平稳物价、扩大就业的社会功能,聚合盈利性与政策性、服务性、公益性于一体。这种“四性”的民营商业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型商业组织。
   1998年郴州国营商业企业退出批发经营后,职工下岗,企业亏损,靠资产经营收入维持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抓大放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一代商业人担负着维护商业企业稳定和谋划企业发展的历史新使命。2000年以来开始的产权制度改革,历经6年,彻底解除了国营商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为国营商业市场主导作用的历史使命划上了圆满句号。经过企业破产、清算解散,股份制改造,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走上自主择业之路。国营商业兴也辉煌,退亦光彩。
   新型超级市场、大型综合商场、商品专卖店、连锁商业和现代餐饮、服务业,形式多样,经济成分复杂,有外资、中外合资、独资、股份合作制。经营范围扩展,规模之大,种类之繁,人员之多,繁荣之程度,变化之快速,超越了商业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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