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饮食、服务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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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饮食、服务业管理
分类号: F719
页数: 4
页码: 124-127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饮食、服务业管理发展情况统计。
关键词: 郴州 商业服务 经济

内容

一、体制
  民国年间,有旅业、汤点业、理发业、照相业同业公会,属群众性组织,归口工商联管理。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为加强饮食、服务业的领导,郴县成立社会福利公司。1957年改为饮食、服务两个管理处。1960年建立郴州饮食服务公司,1961年分设为饮食公司和服务公司,归口县级郴州市商业局领导。其他各县在对私改造后,饮食、服务业归口贸易公司管理。1962年以后,相继成立饮食服务公司,归口县商业局领导。
  1959年地区商业局设饮食服务科。1960年10月起,地区商业局归口管理饮食、服务业。1974年,改由地区副食品公司担负全区饮食、服务业行业管理。
  二、核算
  1956年起,不论国营、集体的饮食、服务行业均实行以店独立核算的制度。1962年,各县、市饮食、服务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各门店为报账单位。由于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吃“大锅饭”,网点由“小、密、多'’变为“大、稀、少”。部分饮食店营业不振,经营亏损的矛盾被掩盖。1980年贯彻执行中商部颁布的《饮食服务企业管理条例》,开始进行经营责任制试点,实行国营、集体分制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对国营企业采取不同形式的经营承包,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定额交利或定率交费;对集体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主财务,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划小核算到自然门点,克服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个人吃企业的“大锅饭”状况,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经营积极性。
  随着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社会饮食、服务业蓬勃发展,市场出现激烈竞争局面。1983年以后,粮食、食油、猪肉等计划物资取消,经营出现困难局面。在深入改革中,国营饮食、服务业进一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小型饮食、服务门点,实行“改、转、租”的办法,发展了租赁制,部分职工离店经营,租赁企业承租人有自主经营权。
  三、价格
  民国26年(1937)《粤汉铁路》一书第六章记载:郴县旅业房价每日4-6角,伙食费每人每天4-5角。嘉禾县民国30年(1941)记载:理发业剃头价I角,剪发2角。20世纪50年代初,饮食、服务业价格由各地自行掌握。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和生猪实行派购以后,逐步作出了饮食业价格的规定。1964年规定产品毛利率(原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的差价),一般为30%01965年提出:保持合理利润,综合毛利率一般以掌握30%-35%为宜。1979年10月,省物委、省商业厅规定县城饮食业综合毛利率为25%-30%。地级市略高于县城,农村集镇低于县城。1980年省人民政府调整饮食业综合毛利率,县城不超过30%,县以下不超过28%01984年3月,商业部颁发《国营饮食业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县以下综合毛利率不超过31%,地级市不超过33%01985年,全面放开价格管理,国营饮食企业在稳定物价、薄利经营方针的指导下,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经营原则。
  60年代初期,饮食企业曾实行高价供应饭菜的政策,具体品种价格由各县市掌握规定,其作价原则是原材料按集市价计算加毛利率定价。此办法,1965年后停止执行。
  对冷饮品种毛利率,70年代以前由各地自行掌握,综合平均毛利在50%以上。1980年后规定不高于52%,不低于48%,至今未变。但实际执行均超过此一幅度。服务业价格(如旅社房价等)由当地物委和商业局核定执行。价格改革中,逐步放开。
  四、食品卫生
  饮食业食品卫生,密切关系群众身体健康。食品在采购、运输、储藏、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防止污染。对操作岗位、生产场地及职工个人和环境卫生,须保持清洁干净,遵循食品卫生“五四”制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所有餐馆、饭店、饮食店和旅社,制订卫生公约,建立卫生监督员。对职工执行食品卫生的好坏,列为评奖内容。80年代以来,重点加强了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监督下,每年冷饮开业前,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能上岗作业,不断完善卫生设施,建立工具、模具、食具消毒保洁制度,严守操作规程,达到灭菌和无菌的要求,防止病从口人。经常开展对职工的卫生知识教育,加强检查评比。对产品进行抽查化验,生产一批化验一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产品不准销售。1980年,地区卫生防疫部门抽检冷饮品种1941件,合格率83.9%。各单位自检合格率88.3%。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进行了停业整顿或罚款处罚。1987年,全区国营饮食公司建立冷饮品种储存库19个,1988年,增为36个。地、县、市商业部门在每年开展行业评比竞赛活动中,都将食品卫生质量列为重要内容,加强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五、工资
  饮食服务行业是劳务性行业,以手工操作为主,直接为消费者提供劳务、生产。经营时间比较长,劳动强度比较大。对职工的工资分配,必须根据这个行业的特殊性,采取不同于其他商业行业的工资分配形式。多年来,采取与生产经营直接挂钩的提成工资形式。但其间变化较多。50年代初实行拆账工资和分成工资。“大跃进”期间实行固定工资,1963年改为计时工资加提成工资。“文化大革命”中又实行固定工资,与其他行业毫无差异,影响了职工积极性。尤以服务业是“侍候人”的行业,世俗偏见是“低入一等”,给招工补员、扩展第三产业,提高技术水平都带来一些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饮食服务业继续执行“商业十级工资制”,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工资的办法,并率先在理发业中推行恢复提成工资制度。1986年以后,不论国营或集体饮食服务业,全面实行提成工资制度,租赁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主分配,从而增加了企业活力。
  六、职工培训
  1958年以后,老职工陆续离退休后,传统名菜、名点逐渐消失,技术人才青黄不接,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饮食服务行业职工培训提到了议事日程。地、县、市商业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和不同办法,培训职工队伍。初期,推行以师带徒,岗位练兵,交流观摩,夜校培训等办法,继而开办各种专业培训班。1990年郴州商业学校设置饮食、服务两个专业班,每年从社会上招收一批男女学员,同时从在职职工中抽调一部分脱产学习。地区商业局和副食品公司,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每年都举办培训班,1987年和1988年开办两期,培训在职职工100余名。经常举办技术表演,1960年4月,举办了全区第一次技术表演,参加表演人数165人,其中饮食业82人,照相业56人、旅社业9人,理发业18人。嗣后,每年或两年举办一次。“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1979年恢复,1982年5月2日,举办人像摄影展览,参展作品285幅,评出优秀作品51幅。1982年10月7日,参加全省发型艺术展览,派出理发员123人前往参观学习。1984年9月,举办大型烹饪技术表演鉴定会,得到社会各界重视,对参加表演的22位厨师和点心师,分别授予技术职称,颁发奖状并全部晋升一级工资。根据中商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对社会饮食服务行业职工授予技术职称称号。其中特级由省商业厅考核授予,中级由地区商业局考核评定,1980年5月,地区商业局举办第一次技术职称考核,各县推荐66人,经考核合格授予36入中级技术职称,1984年授予22人,1985年和1988年又分别授予一批。其中推荐湖南省商业厅授予特二级的3人,特三级的10人。1988年底止,全区共授予国营、集体饮食企业和厂矿、机关、部队、医院、招待所、宾馆的厨师、理发师等技术职称人数达350人(详见附表),对授予技术职称人员,按技术工种享受工资待遇,增发技术津贴,从而调动了职工努力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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