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食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食糖
分类号: F407.82
页数: 4
页码: 104-107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区内各个历史时期土糖生产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郴州 食品 经济

内容

区内土糖生产有一定历史。民国23年(1934),嘉禾县年产土糖300吨。①之后,生产连年萎缩,1949年仅临武县产土糖30吨②。为了提高区内食糖自给率,发展糖料生产。1972年至1974年,先后在郴县、宜章、临武3个糖料基地县各建立一个日处理甘蔗200吨的机制糖厂,还建立小糖厂34个。1975年,全区甘蔗种植面积15280亩,产糖690吨。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1976年至1978年连年下降。1979年,采取提高价格补贴,奖售粮、肥等优惠政策,甘蔗种植面积又回升到11490亩,产糖940吨。自后,并无大发展。
  一、收购、调入 1955年,国务院将食糖列为一类商品,实行“统一收购、集中管理”的政策。工业生产的食糖全部交商业统一收购,统一安排市场。由于区内食糖产量很少,从1972年兴办机制糖厂起至1988年,商业部门累计收购地产糖5228吨,年均收购307吨,收购量最多的1983年为1512吨。区内糖源自给率极低,而社会消费量由50年代年均1000多吨,逐步发展到15000吨以上。因此,市场所需糖源98%以上依靠外地调人。调人量连年增加,60年代年均调人4800吨,70年代年均调人7560吨。1985年调人量最高达17381吨,1987年为17357吨,1988年为15656吨。全区副食品公司系统掌握糖源年均6504吨,其中区内收购1512吨,占12.28%01998年共有糖源15929.5吨,其中区内收购273.5吨,自给率又下降到1.7%。
  食糖调人,根据省分配计划主要从广东省调进。每年从12月起到次年3,4月份,派专人驻广州联系催调。食糖系季节性生产,常年消费商品,储存保管时间长,成本费用较高,商业经营多数年份亏本。1988年食糖价格实行双轨制后,地县市副食品公司还从粤、桂等地区组织调人部分议价糖,调剂供应市场。
  二、销售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改善,食糖消费量逐年增加,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增长更快。区内食糖社会零售量,1957年1209吨,人均1.07市斤;1966年为4033吨,人均3.09市斤;1975年5250吨,人均3.17市斤;1981年上升为10384吨,人均5.69市斤;1985年零售量高达18232吨,人均消费9.4市斤。1987年和1988年,因糖源较紧,社会零售量略有下降,但人均消费仍分别达到8.34市斤和6.88市斤。
  长期以来,食糖生产增长赶不上消费需要,市场经常供不应求。从1950年至1988年的39年中有12年(1950至1952年,1955至1967年,1982至1987年)采取平价敞开供应,其余年份均按商业部“关于食糖计划销售、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的原则,采取控制或半控制的供应方法。对民用糖根据计划和糖源情况,灵活掌握,除保证特殊供应外,城市按人定量凭票供应;农村主要供应产妇、婴儿、病人和节日、春耕生产及农产品换购奖售。工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用糖,根据需要和糖源情况,安排专项指标。饮食行业用糖,参照行业历史用糖情况和结合其当年营业计划,安排适当指标。各个时期供应办法如下: (一)特殊供应: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从1961年开始,对产妇、婴儿、病人及从事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专业运动员、部队特需等项用糖,实行特殊供应,每人每月供应1市斤;对高级知识分子、老红军、17级以上干部、归侨和归侨学生等,在居民定量供应之外,给予适当照顾;对国际友人保证供应。从1961年至1964年,全区特殊供应食糖5659百公斤。此办法1965年停止执行。
  (二)高价供应:从1962年5月起,食糖列入高价商品供应范围,每市斤售价3.02元,至1965年7月停止,恢复平价。1962年至1964年,共供应高价食糖13188百公斤,回笼货币398.2万元。
  (三)奖售换购:1952年7月开始,对按计划价格收购的粮食、植物油和鲜蛋等人民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实行食糖奖售换购办法,鼓励农民多交粮、油。换购的奖励标准是:每收购粮食1500市斤,奖售食糖4.33市斤;每收购植物油100市斤奖售食糖1.31市斤;每市斤鸡蛋奖售食糖0.2市斤,每市斤鸭蛋奖售食糖0.1市斤,每百斤蜂蜜奖售食糖20市斤。1962年至1964年农副产品换购奖售食糖共计18249百公斤。
  (四)恢复凭票定量供应。1986年糖源偏紧。为保证人民生活基本需要,从当年起,又恢复对城市民用食糖的基本定量,实行凭票供应,定量多少视糖源而定。
  三、糖价国家长期以来对食糖采取稳定价格方针,实行计划价格,由省规定下达执行。
  区内食糖零售价格,从1952年至1988年的37年中,作了四次调整。以郴州市白糖为例,1952年至1957年每市斤0.67元,1963年至1965年每市斤0.82元,1970年至1987年每市斤0.72元,1988年每市斤调为1.03元。
  上表可以看出,食糖与大米、猪肉、鸡蛋的交换比价差率逐年扩大,食糖价格显得偏低。而广东、广西主要产糖区的调拨价几经调高,商业经营中运杂费、保管费、资金利息等项费用不断增加。地区副食品公司经营食糖连年发生亏损。1984年至1986年的3年,平均每吨食糖成本为1234.88元,减除调拨价1190元,实际每吨亏损44.88元。1987年调人食糖17357吨,采取各种措施后,经营亏损每吨减少到16.15元。从1986年3月20日起,居民定量供应的机制白砂糖,郴州市零售价每500克,由0.72元调价为1.03元;调拨价由每吨1190元调为1702元;批发价每吨由1252元调为1792元。1988年始,糖价实行双轨制,即计划定量凭票供应部分按计划价供应,议价供应部分价格随行就市。1988年下半年,议价糖零售价500克一般为1.80元。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