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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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3
页码: 84-86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百货、文化用品的商品销售,分为批发、零售两大环节。
关键词: 郴州 商品销售 经济

内容

百货、文化用品的商品销售,分为批发、零售两大环节。
   一、批发
   郴州百货采购供应站(二级站)和县、市百货公司(三级站),是百货、文化类商品国营批发企业。二级站主要担负经济区(含郴州行政区除永兴、安仁外的9个县和宁远、兰山、新田3个县)共12个县的百货、文化用品调拨批发业务。县、市百货公司则担负对本县、市的国营百货商店(场)、农村基层供销社、集体商业、个体商户、工矿商店等零售单位批发供应业务。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百货、文化用品实行计划分配,层层调拨的办法和“三固定”的供货模式,由于渠道单一,影响了商品流通和市场需求。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三多一少”(“三多”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一少”即:少流通环节)商业流通新体制的实行,打破了原来的层层调拨和“三固定”等条条框框的束缚。三级站、国营零售商店、基层供销社乃至部分集体商业和个体商户,纷纷转向产地一、二级批发站或工厂进货。郴州百货采购供应站调供三级站的商品占其调销总额的比重:1963年为82%,70年代占61%左右,1980年至1984年降至52%,1987年再降至27.1%。三级站对基层供销社的批发比重也大幅度下降。针对这一情况,区内国营二、三级百货站、公司,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同时,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扩大货源,增加花色品种;在城乡增设批发网点;改变过去的固定扣率为按批量作价;改等客上门为上门服务等措施,销售总额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有新的发展。1988年全区百货公司系统销售总额10007.4万元,比1978年增长48.8%。
   关于商品分配,80年代前,一直坚持“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特别是对日用必需品和当时市场比较紧缺的商品,如火柴、肥皂、胶鞋、电池,从地区到县到基层供销社层层分配指标,保证调拨供应。与此同时,地、县百货公司还根据当地群众需要制订商品经营必备目录,经常派员三带下乡(带公司商品目录、带样品、带发票),帮助供销社扩充货源,以及召开商品选购会、展销会、屋场会等,扩大工业品下乡。
   二、零售
  区内百货、文化用品零售店,以综合经营者居多,即既经营百货类商品,又经营针、纺织品和五交化商品,同时也有一些专营鞋帽、妇女儿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文体用品的专营店。售货方式以柜台营业为主,也有摊售者。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国营商业也积极增设网点、充实人员。1988年,全区国营百货系统(含大集体)共有批发网点22个,零售网点278个,从业人员2211人。百货、文化用品类商业个体商户5850户,从业人员7103人。百货、文化用品市场一片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来,百货、文化用品类商品的社会销售,总的是:数量由少到多,品种由简到繁,档次由低到高。郴州百货站70年代经营品种I万种左右,1980年达到13000多种。文化办公用品由过去主要是笔墨纸张,现在发展了复印机、电传打字机等现代化办公用品。手表在解放前为罕见之物,现在成了城乡人民的一般消费品。
  多年以来,百货、文化用品类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少数商品紧缺。1961年至1962年底,将胶鞋、搪瓷面盆、口杯、电池、剪刀、油布伞等,作为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物资。对肥皂、火柴,实行凭票定量供应。1962年至1964年,对手表(含怀表)、时钟实行高价供应,销售价比牌价高出1.5至2倍。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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