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购统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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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2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购统销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页码: 80-81
摘要: 本段介绍了郴州从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布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
关键词: 郴州 商品销售 经济

内容

1954年9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9月15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棉布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09月16日,《郴州群众报》报导:“从9月15日起,我区(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已全面实行棉布计划供应。在实行棉布计划供应以前,中国(注:应为郴县)花纱布分公司在7月间就已从上海、长沙、衡阳等地组织了大批棉布。” 为加强棉布统购统销管理工作,专署设立管理机构。1963年,专区及各县(市)商业局设票证管理办公室(组),负责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实施,每年召开布票发放会议一次,具体办理布票发放和票证销毁的审批等日常工作。1984年,停止布票发放,各级票证管理办公室(组)相继撤销。
  布票发放管理办法如下: 民用定量用布由各级发票单位根据省里规定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按公安、统计部门人口数核发。农业人口,以生产队为单位,造具名册向群众公布,与生产队、大队拨粮名册和大队、公社户口登记簿核对后发票;非农业人口凭正式户口和粮食供应证发票。核发单位,城镇为县(市)商业局票证管理办公室(组),农村为公社、基层供销社。工矿区及省属国营农场由各地工矿贸易公司(商店)负责发放。
  临时调剂用布为解决临时性的特需用布(如生育、死亡等)。省里拨给一定数量的用布指标。1957年至1968年,按定量布票发放人口数计算,每人拨0.2市尺。1969年至1983年,每人拨I市尺。基层发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农业人口凭生产队、大队证明;非农业人口凭户口和购粮证发放。1964年,全区发放医疗卫生业务用布22700米,补充节育手术专项用布7500米,补助上山下乡劳动人员蚊帐、汗衫背心、汗巾等专项用布3562米。
  奖售换购用布实行定额铺底结算补差办法,由基层收购单位根据省里规定的奖售范围、标准,在奖售布票发放登记表或收购凭单上注明收购品种、数量发放奖售布票。从1963年起,区内先后实行奖售换购的产品品种有:生猪、鲜鱼、蛋品、家禽、粮食、食油、桐油、棉花、苎麻、烤烟、晒烟、土糖、甘蔗、生漆、皮木梓油、苡米、香菇、五倍子、卫生纸、文化纸、白腊、磨芋角、乳鸽、鹰咀龟、红鸟、板栗、冬笋、活泥蛙、木材、楠竹、篙竹、中药材等。
  工业生产用布、劳动保护用布、公共及其他用布由省里统一印制供应凭证,各县(市)票证管理办公室(组)根据“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少用,能代用的代用”原则和省里安排的用布指标,实行专项专用,不超用,不挪用,跨年作废的办法。用布单位申请用布,经票证管理部门核批后,到指定的供应单位购买。
  “统购统销”从1954年9月15日起实施,至1983年12月1日宣布临时免票敞开供应棉布,历时近30年。30年中,棉布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分配,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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