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监察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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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2170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监察工作
分类号: F532.6
页数: 2
页码: 284-285
摘要: 郴州市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企业管理监察工作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监察工作 企业管理 郴州市

内容

1989年6月30日,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成立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监察科,定员3人。
  1992年8月1日,五处机关进行第二次机构改革,实行组合上岗,监察科设定员3人。
  1993年7月16日,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五处纪委、监察科实行合署办公,新的工作机构设定员6人,其中监察科定员2人。
  行政监察。五处监察工作受处长和局监察处双重领导,行使对全处行政单位和监察对象的行政监察职权,履行保护、教育、监督、惩处四项职能。五处监察科于1989年6月30日成立后,先后制定了行政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和监察人员岗位职责,遵照行政监察工作程序,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行政监察工作。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处的经营生产,本着“有纪必依,违纪必纠,执纪必严”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纪现象,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
  廉政建设。1990年,五处先后制定了《关于全处党政干部工作就餐、陪餐问题的规定》,《铁五处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验收工作有关规定》o1991年2月,五处在全处范围内聘任了19名兼职监察员,对各单位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1991年10月,五处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知识竞赛,有37个单位(部门)271人参赛。通过竞赛,全员职工增强了行政监督的观念。1993年10月,五处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以及免票使用中的廉政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工程、物资、免票管理中的廉政力度。
  执法监察。1989年至1992年,五处先后对物资、公款、公物、生活帐务、办公用品及劳动服务公司批发部经营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收交财务资金40.3万元,对6名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行政撤销职务处分1人、降职处分2人,调离原工作岗位3人。1992年4月,五处对全处行政领导干部工资外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了20个单位中的71人收入情况。开展了成渝高等级公路分包工程合同专项检查,共检查11个单位,61份合同。
  案件检查与审理。行政违纪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与行政监察工作是一致的,监察科根据查办案件规定设立了政纪案件审理组,案件审理组建立了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监察科共受理61份(次)群众来信来访,对这些信访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共立案8起,查处11人,其中,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警告2人,免于政纪处分I人,销案1人。

知识出处

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志

《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志》

本志反映了中铁五局集团五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记述时限,上限自1974年3月起,下限断至1999年。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第五工程处(以下简称五处)是一个大型机械化施工的综合工程处,拥有国家建设部建筑业司颁发的铁路综合施工壹级、公路工程施工贰级证书,主要从事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机场、工业及民用建筑等工程施工,处机关座落在湖南省郴州市七里大道66号。26年来,五处先后在国内10个省(直辖市)承建了大量铁路和土木建筑工程,业绩辉煌,具有丰富的隧道、桥梁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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