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支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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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8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支队
分类号: K250.6
页数: 4
页码: 683-686
摘要: 本文描述了郴州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地区)支队,担负郴州市(地区)看守所、监狱的武装看守看押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基层设有直属中队和11个县(市、区)中队。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内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地区)支队,担负郴州市(地区)看守所、监狱的武装看守看押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基层设有直属中队和11个县(市、区)中队。
  1988年以来,支队党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依据,基层建设的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部队军事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执勤和“处突”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后勤保障有力。支队领导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官兵,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使官兵划清是非、荣辱界限,陶冶思想情操;通过开展不酗酒、不抽烟、不进发廊、不下餐馆、不向家里要钱、有存款的“五不一有”活动,培养良好习惯,形成“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的良好风尚。
  支队建立正规的执勤战备秩序,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完成各种执勤和“处突”任务。1995年,支队派出兵力300入次,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6起,为稳定社会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支队全体官兵还牢固树立“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的思想,积极参加当地抢险救灾、助残扶贫和赈灾工作,支队官兵为受灾户、贫困户捐钱、捐物。在节假日期间,经常为五保户、敬老院做好事办实事。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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