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郴州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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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8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郴州军分区
分类号: K250.6
页数: 5
页码: 678-6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郴州市郴州军分区隶属广州军区、湖南省军区,并属湖南省军区党委和中共郴州市(地)委双重领导。郴州军分区领导机构,按军内编制设司令员、副司令员;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为加强地方党委对军事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由中共郴州市(地)委书记兼任。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内容

郴州军分区隶属广州军区、湖南省军区,并属湖南省军区党委和中共郴州市(地)委双重领导。郴州军分区领导机构,按军内编制设司令员、副司令员;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为加强地方党委对军事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由中共郴州市(地)委书记兼任。
  1995年郴州军分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下辖一个离职干部休养所。郴州军分区对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武装部及资兴、桂阳、嘉禾、临武、宜章、汝城、桂东、永兴、安仁等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实行军事行政领导。县(市、区)人武部党委书记由县(市、区)委书记兼任。
  1988年至1995年,郴州军分区把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作为中心任务,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以“重质量、抓落实、求实效、上台阶”为总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郴州军分区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建军思想为指导,以江泽民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为指针,坚持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官兵保持政治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涌现出一批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典型。郴州军分区党委连续两年被广州军区、省军区评为先进党委;连续两年被省军区评为“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有酩人受到表彰和奖励,解人评为优秀党员,4人被省军区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
  郴州军分区遵照军委关于把军事训练摆到战略位置的指导方针,坚持党委挂帅,主官上阵,领导带头,扎扎实实地组织军事训练。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军事思想和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战略方针,学习和研究高技术条件下战争的理论、现代军事科学知识、合成战术理论、外军知识等,还组织参谋人员学习参谋“六会”、民兵预备役和战术、技术基础知识。政工干部学习战时政治工作基本原则和方法;后勤人员学习战时后勤保障等理论,有关业务部门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微机的操作训练,现在90%的干部能使用微机进行工作。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军区组织的高技术条件下反空袭作战、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登陆作战等想定作业,共撰写学术论文21篇,其中8篇被省军区以上机关评为优秀论文,均在省军区获得前三名。同时,除抓好征兵工作外,按照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调整民兵数量,改善民兵组织结构,改善编组方法,突出抓好“两地”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两个适应”。
  对全市民兵和预备役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和调整,在整顿和调整的基础上,按照总参谋部《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湖南省民兵规范化训练实施细则》要求,抓好基干民兵集训。全市(区)基干民兵由大队或乡集训转向县集训,由周期训练转向年度冬训,由单兵种转向多兵种训练。以提高会讲、会做、会教水平为重点,圆满完成年度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任务。所训人员经考核验收及格率达100%,优秀率96.6%,总评成绩达良好以上。征兵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和政审、体检标准,确保兵员质量,圆满地完成每年的新兵征集任务,应征报名率平均达85%以上。做到应征兵员、家属、地方和接兵部队四满意。临武县连续18年达到政审、体检双合格,实现无退兵,被国防部授予“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后勤工作,按照“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依据《后勤条例》、把生产经营和以劳养武摆上了重要位置。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基建、营房管理,坚持依法经营,生财有道,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和以劳养武的健康发展。分区每年创收150万元左右;11个县(市、区)人武部每年均可创利税30万元以上,60%的村民兵年收入3000元以上,所得收入80%用于民兵训练和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减轻了群众负担,解决了民兵活动经费,促进了民兵工作的落实。几年来,分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一、确定每年的7月5日为全市国防教育日;二、在全市(区)内进行国防知识书面答卷函测竞赛,收回试卷率达95%以上;三、每年5-7月,从下到上举办“国防在我心中”演讲赛,全市有500多人登台演讲,直接听众达6万多人;四、组织形势报告会;五组织参加全省国防知识电视竞赛。分区组织全市百名优秀中学生军事夏令菅活动,增强学生及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扩大社会影响。
  郴州军分区全体官兵和民兵还积极参加双文明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几年来,在“严打”斗争中,配合公安部门参加统一行动,搞好综合治理,1995年仅在一、二战役中,全市就出动民兵1100余人次,车辆180余台,执行公捕公判会的警戒和维护秩序任务5次,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70余起。1995年3月资兴发生“3.25”沉船事件后,分区领导和资兴市人武部积极组织民兵参与沉船事件的处理。分区先后三次组织工作组下到各人武部指导丘岗山地开发,并在桂阳县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桂阳、汝城、嘉禾等人武部的经验,受到省军区的肯定。军分区和宜章、资兴、北湖、苏仙4县(市、区)人武部积极协调与组织沿线驻军和民兵参加l价国道文明路段建设,开展共建文明路活动,有32公里共建路段被评为省样板路段,受到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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