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县(市、区)政权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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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86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县(市、区)政权组织
分类号: D412
页数: 73
页码: 604-676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1988年-1995年郴州市国务院国函(1994)136号批准湖南省撤销郴州地区、县级郴州市和郴县,设立地级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截至1995年底,郴州市辖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永兴县、安仁县和新设立的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由省直辖,委托郴州市代管。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内容

1988年至1995年,郴州市(地区)县(市、区)政权组织依法按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分别选举产生了县(市、区)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人民法院副职、人民检察院副职由正职提名,经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1995年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法》的规定县(市、区)换届选举为五年一届。
  几年来,县(市、区)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审议、通过了政府在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市场经济中所作出的需要全县(市、区)人民履行的决议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市、区)政权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和职责,积极工作,加快了市(地区)、县(市、区)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顺利发展。
  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函(1994)136号批准湖南省撤销郴州地区、县级郴州市和郴县,设立地级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截至1995年底,郴州市辖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永兴县、安仁县和新设立的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由省直辖,委托郴州市代管。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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