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县(市、区)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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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85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县(市、区)党组织
分类号: K250.6
页数: 69
页码: 222-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郴州市1993年以来根据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精神和省、地委要求,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于4,5,6月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实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根据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函(1994)136号函和1995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5)15号函,撤销郴州地区、县级郴州市和郴县,设地级郴州市,新设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1995年1月,经省委同意,原县级中共郴州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员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郴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员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内容

1993年以来,根据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精神和省、地委要求,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于4,5,6月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实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根据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国函(1994)136号函和1995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5)15号函,撤销郴州地区、县级郴州市和郴县,设地级郴州市,新设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1995年1月,经省委同意,原县级中共郴州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员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郴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员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兴市属省管县级市,省里委托郴州市代管,其它8个县仍保持原来称谓。
  根据党章规定,1988年1月至1995年12月,各县(市、区)分别召开了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选举产生了县(市、区)新一届党委、纪委;同时县(市、区)党委任命了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协、群众团体党组成员和正、副书记。
  1988年至1995年,是全市(区)及各县(市、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八年。在这八年中,全市(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和邓小平理论,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富民富县为目标,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这期间。用了三年时间开展了全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农村奔小康工作,农村党支部建整工作。初步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顺利转轨和平稳过渡,顺利完成了“七五”、“八五”两个五年计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取得了工业、农业生产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全面胜利,两个文明建设成绩喜人,全市各县(市、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风民风明显好转、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改革开放顺利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通人和的历史新局面。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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