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80720020210001846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中共郴州市政权、军事、政协、群众团体组织党组(党委) |
分类号: | K250.6 |
页数: | 1 |
页码: | 113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党对政、军、统、群组织的政治领导,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振兴郴州经济,根据党章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地区联工委)、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工作机构)、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分院)以及市政协委员会(地区联工委)和各人民群众团体设立党组,党组成员由中共郴州市(地)委任命。郴州军分区、武警郴州市(地区)支队、武警郴州市消防支队设立党委,郴州军分区党委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武警郴州市(地区)支队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成员由省武警总队党委任免。武警郴州市(地区)消防支队党委成员由省武警消防总队党委任免。市(地)直属各单位因主要领导人工作变动,经市(地)委批准,党组成员进行过多次调整。 |
关键词: |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