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
唯一号: | 180720020210001813 |
颗粒名称: | 1963年 |
分类号: | K2 |
页数: | 1 |
页码: | 427 |
摘要: | 3月4日,中共郴州市委向市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健全和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规定了党组织生活的内容,提出党员在生活会上要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义务、权利、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 4月19日,中共郴州市委决定,成立增产节约和“五反”(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官僚主义、分散主义)运动领导小组。 4月24日至28日,召开共青团郴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号召全市团员、青年努力增产节约,为实现1963年农业大丰收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 4月,全地区体制调整,郴州市所辖市郊、槐树下、许家洞三个农村公社划人郴县。城区建立五岭、北湖、许家洞三个办事处,仍保留人民公社的名义。在郊区成立以蔬菜为主的郴江人民公社。 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郴州市,将郴州市的行政区域划归郴县。5月29日,地委通知撤销郴州市,建立郴县郴州镇,隶属、人员和机构不变,仍为县级。中共郴州市委改为中共郴县郴州镇委。 7月19日,中共郴州市委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指示,印发了郴州市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规划。 8月17日,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委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刘生育的联合通知》。成立郴州市节制生育委员会。12月13日,郴州市人委发出《关于单位职工、城乡居民施行节育手术的费用一律免收的通知》。 12月12日,郴州市人委召开第一届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执行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务院关于撤销郴州市的决定》。郴州市正式更名为郴州镇,为县级镇,直接归郴州地委、郴州专员公署领导。 |
关键词: | 中国历史 中国史 郴州 |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