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
唯一号: | 180720020210001812 |
颗粒名称: | 1962年 |
分类号: | K2 |
页数: | 1 |
页码: | 426 |
摘要: | 1月8日至12日,中共郴州市委、市人委召开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会议。罗道根作了题为《认清形势,鼓足于劲,执行政策,团结群众,克服困难,为争取今年新的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3月28日,市委提出《关于彻底清仓核资,充分发挥物资潜力的意见》。 5月18日,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委决定市建筑公司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所有制;市财政局所属房产管理股改为房产公司移交市基建局;市耐火材料厂并入市矿冶厂,市日用化工厂并人郴州化工厂;停办郴州麻袋厂、郴州农药厂。 6月15日,市委办公室印发罗道根《在全市党员干部会上的战备动员报告》。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动员,从思想上物资上作好支前准备。 7月26日,中共郴州市委、市人委作出《关于成立市物价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市物价水平的综合平衡工作,管理工业、手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农副产品的采购价格和多种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8月6日,为纠正“共产风”,市委在20个生产大队158个生产队开展贯彻落实人民公社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的所有制的试点工作。 8月8目,市委甄别定案小组、监委向市委写出《关于前段甄别平反和监察工作情况与今后意见的报告》:全市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和党员从1957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起,至1961年整风整社止,受批判和处分的有文字结论的达947人(包括“三反”运动一般对象380人),在甄别平反中,已甄别定案765人。 |
关键词: | 中国历史 中国史 郴州 |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