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
唯一号: | 180720020210001808 |
颗粒名称: | 1958年 |
分类号: | K2 |
页数: | 2 |
页码: | 422-423 |
摘要: | 1月,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视察郴县江口大圳。 8月25日,郴州地委在栖凤渡试建全区第一个人民公社——先锋公社。至10月1日,全县组建人民公社8个,分别为先锋、红旗、市郊、钢铁、五星、邓家塘、上游、东风。 8月,省委、省人委(58)第59号文件批准,决定将郴县城关镇改为郴县郴州市,仍属郴县县委、县人委领导。9月6日,郴县地委、郴县专署发出通知:郴州市属县辖市。25日,正式成立郴县郴州市。市辖城关镇、环城乡、许家洞乡。城区仍设六个居委会,五十八个联组。 9月29日,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原城关镇委改为中共郴州市委员会,原镇人委改为郴县郴州市人民委员会。同日,县委通知:经地委同意,郴州市委会公章的刻制,其式样的大小,可与县委会的公章相同,刻制后报省、地、县备案。是日,郴县郴州市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9月,郴县郴州市开展并乡,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30日,成立市郊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公社下辖许家洞、梨树山、城前岭,高壁、铜坑湖、新桥6个大队。公社成立党委会、管理委员会。 9月起,全县组织近千干部、6万余劳力和大量资金,土法上马大炼钢铁。至翌年春,全县共建土高炉435座,小土炉2681座,所炼的钢铁产品全部不合格。为烧制炼铁木炭,大批森林甚至古树名木被砍伐。 10月,全县撤销乡镇党委,建立8个公社党委和1个县属郴州市委员会。 10月6日,经地委研究同意,中共郴州市委员会由陈英然、陈家盛、张远翔、李中来、胡陶宇、李都谦、王田、侯清尧、黄治平、王开元组成。县委副书记陈英然兼任市委书记,陈家盛、张远翔任市委副书记。 10月,推行人民公社生活集体化,大办农村公共食堂,取消农户家庭炉灶。 12月1日,中共郴州市委成立城市私人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小组,进行私房改造。将城市私人出租房屋纳入国家计划,统一调配,合理使用。 |
关键词: | 中国历史 中国史 郴州 |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