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全面开展“斗批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全面开展“斗批改”
分类号: D652
页数: 12
页码: 351-3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镇(郴州市)党组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和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全面开展“斗批改”的工宣队进校与农宣队进城、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分子、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组织农村“斗批改”、机关企事业单位“斗批改”、创办“五七”干校、开展“教育革命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开展 “斗批改”

内容

“斗、批、改”最初是在1966年8月的《十六条》中作为“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提出来的,当时叫做“一批、二斗、三改”,即:“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但由于当时全面夺权、武斗频繁、“天下大乱”,“斗、批、改”的任务无从谈起。直到1968年9月各地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以后,才进行。9月7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题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的社论,其中强调,各地革命委员会的建立,是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标致着整个运动已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斗、批、改阶段”。社论还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斗、批、改”的具体意见:“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毛泽东的这一重要指示在1969年4月召开的党的九大会议上又进行了传达。郴县郴州镇于1968年2月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郴县郴州镇委和镇人委;3月成立斗批改小组。但实质上的“斗、批、改”运动,是在1969年1月15日郴州镇革命委员会《关于认真搞好“斗、批、改”的初步方案(草案)》下发后才开始的。党的九大以后,被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
  一、工宣队进校与农宣队进城
  1968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要求“以优秀的产业工人为主体,配合人民解放军战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期分批,进入各学校”,“帮助、促进那里还没有实现革命大联合的两派革命群众,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实现革命大联合”。“工人宣传队要在学校中长期留下去,参加学校全部斗、批、改任务”。“农村则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按照这一部署,郴州镇革委会于9月初成立专管工宣队的办公室(简称工宣办),并派出镇属厂矿企业工人69人进驻镇内17所小学和三中。(一中由地区派东波矿工人进驻,二中由许家洞公社派贫下中农进驻)。其具体派驻人数与进驻学校为:工交基建队派4人进驻郴州二完小;郴州酒厂派3人进驻郴州三完小;郴州瓷厂派5人进驻郴州四完小;建筑公司派5人进驻郴州五完小;火柴厂派6人进驻郴州六完小;棉织厂派5人进驻郴州七完小;矿冶厂派4人进驻郴师一附小;碳素厂派4人进驻郴师二附小;纺织器材厂派4人进驻龙骨井完小(后为向阳小学);玻璃厂派3人进驻火车站完小;电机厂派3人进驻郴州一完小;麻袋厂派10人进驻郴州三中;郴江机械厂派3人进驻手工业子弟学校;印刷厂派2人进驻北街小学;水电公司派2人进驻和平路小学;砖瓦厂派2人进驻北湖路小学;运输公司派2人进驻公司子弟学校;财贸糕点厂派2人进驻财贸子弟学校。“工宣队”进驻后,组织领导展开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清理阶级队伍,消除派性,建立革委会。工宣队员上讲台,上政治课和劳动技能课;开展“教育革命”和“政治建校”、“开门办学”。“工宣队”进驻学校,对于制止武斗,稳定局势起了某些积极作用,但由于是在“文化大革命”错误思想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加上不了解各单位复杂的实际情况,缺乏正确的判别标准,错批、错斗了一大批单位领导和教师,造成了一些新矛盾。派出的工宣队员文化水平、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贯彻执行一套“左”的教育方针,片面强调政治挂帅,贬低科学,排斥、打击知识分子,违背教学规律,否定一切,给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各学校工宣队几经轮换,到1977年12月,根据中央指示,最后全部撤离学校。
  1968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批准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由于革委会成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经历不一,加上一些造反派头头挤了进去,造成了内部严重不纯。省革委成立不久,又开始了新一轮斗争。当时,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所谓反击“为二月逆流翻案”的斗争,中共中央在《关于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的批示》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打击‘二月逆流’的翻案风,要坚定不移地反对右倾保守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在这种政治形势的影响下,一些对革委会的权力分配不满的造反派头头便借机制造各种事端,走向社会,重拉山头、重树旗帜,使刚刚实行大联合的单位又重新分裂。他们以“反复旧、反右倾”为名,提出种种极“左”主张和无理要求,尽力扩充自已的权势。在他们的蛊惑下,收缴上来的武器又被抢夺,各派组织又展开激烈武斗,有些地方和单位武斗规模和破坏性甚至超过1967年。由于动乱,全省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省革委会6月7日至23日召开的第二次全会上,虽然一再强调要“抓革命、促生产”,但各项措施根本贯彻不下去,致使6,7,8三个月的工业生产降到最低点。在这种形势下,9月初,省军区在南岳召开了全省各军分区、县市武装部长会议,部署“刮台风”行动,冲击造反派,收缴武器、弹药,制止武斗。9月7日晚,郴州镇许家洞公社、郴县坳上公社农民数千人在公社党委书记的带领下,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和拟定的造反组织人员名单及划定的区域进人郴州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冲击造反派,逼迫造反派交出武器、弹药。在农民高压手段的逼迫下,造反派交出了一大部分枪支弹药,部分造反组织被冲散。但在“冲击”的过程中,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农民对造反派采取了捆绑、吊、打、用铁丝穿手心、假枪毙等极端手段逼迫交出枪支,并造成了个别死亡案件。
  经过“农民进城”“刮台风”,社会秩序有所好转,全镇政局逐步走向平静。但“冲击”的手段是“极端”的,严重地践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二、清理阶级队伍
  “清理阶级队伍”,是“斗、批、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又称为开展对敌斗争。1968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提出要彻底清查混在革命队伍内部的一小撮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查,坚决处理。3月20日,江青接见湖南赴京人员,要求他们“查档案,揪坏人”。说:“我就不相信你们的公、检、法那么好”,“文艺黑线在湖南有黑窝”。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毛泽东5月19日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批示,要求“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此后,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全国各地开始了清理阶级队伍工作。
  1968年下半年起,郴州镇革委根据省、地革委的部署,以镇革委政治部组织组牵头,组织专人进行清查旧档案工作。清查敌伪档案,深挖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8月,省革委和省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在南岳召开县团以上干部会议,部署对敌斗争问题。确定从9月到11月,分3个阶段,对“阶级敌人”进行彻底清理。1969年初,毛泽东就“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作出指示:“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根据省革委的部署和毛泽东的指示,镇革委抓紧了“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放手发动群众,大打人民战争,大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运动中,办党员、团员、骨干、民兵、妇女、知情人、“可以教育好子女”(即出身地富反坏右家庭的子女)等毛泽东思想学习班738期,培训积极分子6754人。举办阶级教育展览,全镇范围内参观者达6万多人次。设立举报箱和接待站。从3月8日到4月12日,接待来访者896人次,检举揭发了947人、1192个问题。全镇各公社、农场、工厂均成立专案组,凡属《公安六条》规定的“21种人”均定为清查对象,同时深挖“黑三线”人物。贯彻中央关于“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具体指导、深入实施”的指示,领导亲自动手、亲自蹲点。期间,镇革委总结推广裕后街的《培训骨干,发动群众四个怎么办》,《白鹿洞大队如何做好知情人的工作》、《财贸学习班的如何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教育大多数,共同对敌》的经验。动员各单位、群众广泛开展一摆(大摆阶级斗争新动向)、二忆(忆苦思甜、忆苦思权)、三查(查思想、查立场、查斗志)的活动,并进行革命大批判。至年底,全镇共有15834人口头和书面检举揭发5040人12143个问题。镇革委贯彻中央和毛泽东关于缩小打击面的指示精神,组织专案人员查证核实,对照政策,排除了一些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人员。到年末,属于新挖出的“阶级敌人”数目大为减少。但由于极左思想的影响,“清队”运动存在严重扩大化的倾向,全镇在“清队”中错误处理600余人,伤害了不少干部群众。至1970年2月,随着“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不断深入,其内容也发生了变化,接着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
  三、清查“五一六”分子
  1967年6月,北京的极左派组织——“首都‘五一六’红卫兵团”,以贯彻“五一六”通知为名,反对周恩来和中央军委领导,反对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曾在姚文元《评陶铸的两本书》一文中加了一段话,认为该组织是一个搞阴谋的反革命集团,应予彻底揭露。林彪、江青借机将反对过中央文革和他们的人进行迫害。中共湖南省委开始只作了一般性工作安排,在中央多次督促下,才于1971年4月成立清查领导小组。
  1971年5月下旬,中共郴州镇委遵照毛泽东对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指示及省、地委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大规模的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群众运动。
  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镇委常委讨论决定:成立以镇委书记、人武部部长杜万福为组长,镇委副书记陈岭桂为副组长,镇委常委、委员5人为成员的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领导小组,并抽调干部15名,组成清查“五一六”办公室。随即,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大宣传、大发动。至7月12日止,全镇共召开200多次清查“五一六”的宣传动员大会,参与的群众有4万多人次。印发宣传提纲发至各单位,在大街上悬挂大标语,并将排查出的10件大事列入宣传提纲,作为清查重点。同时确定郴州烟厂、郴州镇运输公司、郴州力新瓷厂、郴州棉织厂、郴州一中等单位为镇内清查重点单位。并抽调四名干部在郴州地区“三号办”统一领导下进驻郴州烟厂蹲点,镇委委员、镇人保部副主任、镇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成员陈正莲在运输公司蹲点。8月21日,镇委清查“五一六”领导小组写出《关于清查杨晓光等反军篡权重大事件的请示报告》,并确定重点清查对象为4人。9月12日,中共郴州地委批准了彻底清查杨晓光等阴谋反军篡权10件大事的请示报告。为了进一步发动群众,彻底清查杨晓光、刘裕新、周兴广、李子杨阴谋反军篡权的活动,9月21日在灯光球场召开了3800多人的群众大会,并对杨晓光进行了关押。镇委书记在会上动员全镇各级党组织、革委会要更高的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的领导,掀起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大批判高潮,把“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全部、彻底、干净的挖出来。群众大会后,全镇清查“五一六”分子运动进入新的高潮。各单位都采用召开群众大会,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方式进行检举揭发。据对113个单位统计,召开群众大会422次,受到教育的群众达63000余人。全镇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307期,参加学习班的干部和积极分子6453人。召开批判大会342次,参加批判大会的群众27000余人。排查出“知情人”64人,于10月11日至12日举办了“知情人”学习班,进行检举、揭发。对4名重点清查对象进行隔离审查,强制写出交待材料。全镇清查“五一六”分子运动延续到1972年9月。清查结束,全镇并无“五一六”分子。至1973年,镇委常委决定:根据上级指示和党的政策,将清查“五一六”中本人所写的交待材料退还本人,调查材料由组织处理,不人档案,并向本人宣布。在镇党委对清查“五一六”作出回顾检查后,决定为镇委直接清查的对象平反。
  四、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打击的重点是现行反革命分子”。2月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2月12日至17日,省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了有各地市州县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党政领导400多人参加的会议,对开展“一打三反”运动作了研究部署。2月22日,镇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开会,传达省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一打三反”运动,并成立以镇革委党的核心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一打三反”运动领导小组,还抽调15名干部到“三号办公室”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镇“一打三反”运动。2月23日,镇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召开全镇农村公社大队党支部书记、党员民兵营长、城市公社党员革委会主任、镇革委各服务站革委会主任、宣传队指导员和党员队长及军宣队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一打三反”运动。要求全镇各大单位都成立“三号办公室”,其他单位确定专职干部抓好“一打三反”工作。至3月10日前,全镇各单位有505名专职干部主抓“一打三反”工作。以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形式,培训骨干。全镇至3月15日止,举办骨干学习班366期,训练骨干5049人投入到“一打三反”运动中。派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到所谓阶级斗争比较复杂的街道、农村大队、工矿企业、财贸单位,进行发动“一打三反”运动。3月7日,郴县与郴州镇联合召开宣判大会,处决了5名“现行反革命分子”。宣判大会后,全镇范围内掀起了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的高潮。“一打三反”运动从2月份开展后,镇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把“一打三反”运动作为突出中心工作狠抓,至3月6日,镇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召开了6次会议和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一打三反”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以财贸战线为重点开展“三反”运动。财贸战线从1970年3月15日至5月12日,举办四期学习班,进行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揭发、交待“历史反革命分子”8人,“现行反革命”15人,经济贪污集团2起,个人贪污1000元以上11人。至6月底,全镇共挖出所谓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各种隐藏的阶级敌人264名,破获各种案件404起,其中政治案件197起,刑事案件207起。揭发各种问题3570个,其中政治问题2183个,经济问题1387个。查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犯128名。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判处各种罪犯73名,判处死刑5名,无期徒刑1名,有期徒刑13名,管制7名,戴帽子9名,从宽处理和免予刑事处分26名,教育释放4名,划而不戴8名。退赔赃款31667元,粮食1105斤,布票120尺。8月26日,镇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写出《关于贯彻中央三个文件的主要情况和今后的意见》,对前段“一打三反”运动进行小结和评估,认为全镇范围内还有百分之十四的单位还未充分发动起来,阶级斗争盖子没有揭开,属后进单位。随即,镇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5个宣传队分别进驻房屋修建社、钟表社、银行、纺织器材厂、环卫处等5个单位帮助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深入动员单位群众大揭阶级斗争盖子,改变落后状况。1970年11月21日至23日,镇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又召开全镇“一打三反”运动会议,部署继续大揭、深挖“阶级敌人”,运动持续到1971年。
  “一打三反”运动,打击了反革命的破坏活动,清除了一些在动乱时期混水摸鱼的贪污盗窃分子和胡作非为的人。但由于极左的指导思想和派性干扰,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斗争面和打击面都严重扩大化,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全镇关押300多人,大部分是属于错抓错关的人员。以后逐步平反,落实了政策。
  五、组织农村“斗批改”
  1968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对农村社队领导班子加以调查整顿的指示。1969年I月,郴州镇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镇“斗、批、改”工作。1月15日,镇革委制定出《关于认真搞好斗、批、改的初步方案(草案)》。20日,镇革委会办事组将《方案》印发镇属各单位。《方案》对搞好农村斗、批、改进行了部署。《方案》确定“今春,镇和农村各级革委会应在人民解放军的大力配合下,加强领导,确定一名镇革委常委,着重抓好农村斗、批、改,掀起大批判新高潮,认真清理阶级队伍,搞好整党建党,把少数单位被坏人篡夺了的领导权夺回到贫下中农手中,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和发展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继续开展”农业大学赛“的群众运动,以大寨为榜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抓好水利建设,扩大早涝保收面积。水利工程以小型为主,大干山塘水坝,冬季要修复5处较大的水毁工程,要求全镇今年有18000亩水田(占70%)保持70天抗早能力。扩大复种面积,发展双季稻,提高亩产产量,力争1969年产粮15852000斤,比1968年增长19.1%;产油料412000斤,存栏猪14800头。许家洞公社跨“纲要”,市郊公社三分之一以上生产队跨“纲要”。1969年3月初,湖南省召开全省农村“斗、批、改”座谈会,研究部署湖南农村“斗、批、改”工作。郴州镇革委为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斗、批、改,8月,镇革委组织125人的宣传队,先后分三批铺开了2个公社、24个大队、8个社属企事业单位的斗、批、改,突出抓了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等工作。1970年冬,根据中央6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解决“五种人”掌权的社、队为中心的斗、批、改运动。组织87人的宣传队进驻经过摸底排队属于“五种人”掌权的8个大队。对症下药,一个一个队地整顿领导班子。1971年解决“五种人”掌权的大队3个。1972年5月前解决“五种人”掌权的大队5个。经过3年多的农村斗、批、改运动,至1972年5月,全镇8个大队级领导权掌握在“五种人”手中的问题得到解决。农村党支部24个,整顿24个,发展新党员59名。农村团支部24个,整顿24个,发展新团员363名。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评工记分、定额记分的生产队155个,定额加活评的生产队19个。男女同工同酬,妇女调整底分的生产队81个。加强财务管理,结好旧帐、建立新帐的生产队162个;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的生产队79个。1971年年终分配应找补社员现金113万元,已找补111万元。对“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方针贯彻得好的有111个生产队。
  1973年后,镇委每年组织力量抓三分之一的点,开展批林整风和农业学大寨,组织学大寨工作队进驻大队、生产队,促进农业学大寨活动开展。
  历经数年的农村斗、批、改,在“左”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搞大批大斗促大干,伤害了不少干部群众。但在大部分大队、生产队注意落实党的政策,做好团结工作,抓好当年生产和长远建设,农业生产有一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斗批改”
  1968年9月中旬,省革委和支左办作出《关于组织以工人为主体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入“老大难”单位宣传落实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的决定》。郴州地革委派出地区单位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10多人进驻镇委、镇人委机关开展“斗、批、改”。地革委还派出地区工矿企业的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市立医院、中医院、下湄桥医院和郴州一中。工宣队进驻机关后,配合机关部分干部和群众组织批斗当时称之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镇委第一书记张东海、第二书记王春元及几个副书记,将其集中关押批斗,强制写交待材料。发动“造反派”写大字报揭发这些人的“罪行”,批判所谓“旧镇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进入1968年,各级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建立。如何处置“文化大革命”以来大批靠边站的干部、知识分子,让这些人继续有组织,有系统地受到触及灵魂的“斗、批、改”被提上重要日程。特别是毛泽东关于“斗、批、改”的具体意见中提到的精简机构,下放科室人员的内容,被作为处置“靠边站”的干部、知识分子的政策依据,精简机构成为“斗、批、改”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江青一秋则借此作为打击迫害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手段。江青提出“要彻底砸烂旧机关、砸烂公检法”。郴州地区干部大会上,把精简机构,下放科室人员的工作,作为彻底否认原有的党政机构,惩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会上,明目张胆地提出:“拆店面搬神,扫地出门,劳动改造重新做人”。1968年11月1日,镇革委决定,旧镇委镇人委直属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进干校参加学习班学习,改造思想。根据这一决定,原中共郴州镇委,镇人委机关200多名干部被集中到许家洞农业中学办学习班,接受改造,其中有部分干部受到批斗。1969年I月,镇革委决定成立郴州镇综合服务站,取代了原计委、物委、科委、统计局、劳动科,物质科等6个部门的职能。1969年2月,将原镇委、镇人委各机关撤销,设立镇革委以下的办事组、组织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组、大批判组、人民保卫组、生产指挥组、教卫组。各系统原有的二、三级管理机构,包括各科局采取“撤、并、减’'的办法,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财政金融管理站、生产生活服务站、城市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站、粮油购销服务站、人民卫生服务站、工矿企业服务站、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站、手工业服务站、综合服务站。一批机关干部被下放到农村劳动。
  工矿企业“斗、批、改”,主要是在全镇14个国营企业中进行。发动职工群众批判“刘少奇及其代理人”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反对技术革命,大搞“一长制”,大搞“物质刺激”、“利润挂帅”、“生产第一”,“大搞繁琐规章制度,以及推行爬行主义”等。在单位内部,学习人民解放军建立一整套政治工作制度,实行军事编制,车间编班、排、连,党支部建在连上,排有党小组,班有党员。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大搞群众运动,大力开展技术革命。
  1969年10月至1970年8月,财贸战线举办了5期斗、批、改学习班,学习班开展“三清三查”,揭发交待有经济问题的100多人,清出金额40000多元,粮食(票)1000多公斤,布票120多公尺。1970年9月至12月,镇革委按照毛泽东关于“商业队伍要清洗一批、训练一批、补充一批”的指示,和中央1970年5号文件精神,由贫下中农主持评议选举干部职工,进行“吐故纳新”。经镇革委批准,3人被开除出财贸队伍。
  机关、企事业单位“斗、批、改”运动,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错批错整了一大批干部、职工,造成了很多新的冤假错案。把“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具体化,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更加深化、更加严重。
  七、创办“五七”干校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的通讯报道。编者按语引述毛泽东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个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者外,都应这样做”。此后,全国各地都学习“柳河经验”,相继办起了“五七”干校,掀起干部下放劳动的高潮。
  1968年10月中旬,镇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人民日报》文章和《湖南日报》《向“五七”干校学习,走“五七”指示道路》的社论,一致认为创办“五七”干校意义重大。随即,镇革委常委研究决定,以许家洞公社农业中学原校址创办郴州镇“五七”干校。十一月一日,将所谓旧镇委、镇人委机关绝大部分干部送进干校参加学习班学习和劳动,改造思想,并同时参加“斗、批、改”。人校初,干校学员主要是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改造思想,一些所谓走资派接受批判斗争。“五七”干校配有副政委、副校长各一名。学员都按班、排军事组织编队。确定了重点对象进行监督劳动。经过近两年的劳动、学习、批判、改造,至1971年9月,随着干校承担的相关斗、批、改任务逐步完成,近300名下放干部陆续恢复了工作。1971年冬,按照毛泽东“要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指示,干校转入轮训在职干部,对千部进行理论教育。举办干部读书班、“十大”文件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至1974年I月,干校共举办读书班19期,轮训干部1472人。全镇科、局、厂矿、公司一级主要领导干部都进行了轮训学习。1975年起,对全镇工、农、财贸、文教卫、共青团、妇女、民兵、街道等各行业的一般干部进行轮训。1975年“五七”干校举办学习班9期,轮训干部787人。1976年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9期,培训党员干部640人。为使干部能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举办为期三个月的长训班二期,培训338人。1979年2月14日,中共郴州市委根据省、地委指示精神,市委常委研究决定,撤销郴州市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成立中共郴州市委党校。至此,“五七”干校名称消失。
  “五七”干校是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而得名,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斗、批、改”运动中的产物。郴州镇革委“五七”干校在办校初期,其活动内容主要是以参加劳动和“斗、批”为主,长时间受审查、劳动改造和激烈的斗争、无情的打击给下放干部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身心摧残,同时被长期挂起来,得不到解放和工作安排,使一些干部和知识分子荒废了业务和科学文化,耽误了学习深造的时间,给现代化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后阶段“五七”干校举办的各类理论学习班,为干部掌握一般理论知识也起了一定作用。
  八、开展“教育革命”
  “教育革命”是“斗、批、改”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1966年《五一六通知》就提出“‘教育要革命”,其基本任务就是“革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学校的统治”。同年8月,中共中央《十六条》中又指出:“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法,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必须彻底改变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1967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毛主席论教育革命>的通知》。《通知》转发了毛泽东1966年5月7日“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和1966年8月10日《十六条》中关于教育革命的指示和论述。《通知》要求:“立即在学校中掀起一个学习和执行这一文件的群众运动,按照毛主席指出的方向,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大大推进一步”。
  1968年4月,郴州镇中小学校按照毛泽东“大中小学校都要复课闹革命”的指示,陆续“复课闹革命”09月,镇革委会派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全镇各学校,开展学校斗、批、改和“教育革命”。随后,镇革委组织“工农兵讲师团”,工人、贫下中农、“支左”部队解放军战士走上讲台,采用大“课堂”,批判所谓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要求揭开教育系统阶级斗争盖子,开始“政治办校”和“开门办学”。郴州镇革委会成立专管“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办公室,由镇教育组协助工作。中学一般派驻10-20人,小学一般派驻3-5人。“工宣队”进驻学校后,贯彻执行一套“左”的教育方针,对原来的学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大加“改革”,实行所谓的政治挂帅,强调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片面强调工、农、兵实践经验在学校中的作用,把理论与实践简单化,打击、排斥知识分子,违背教育规律,使一代青少年失去了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给国家发展带来严重损失。根据中央指示,1973年军代表从学校撤出。到1977年12月,各学校的工宣队几经轮换,最后全部撤离学校。
  改变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196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高等学校下放问题的通知》,要求实行以“块块为主”的管理体制。1971年2月,郴州镇将郴州二中下放到许家洞公社管理,将红旗中学下放到五岭公社管理。初高中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实行军事化,撤销班级改为连队建制,连长、指导员由教员担任。贯彻省革委会《关于实行乡村公办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的几点意见》,把农村公办小学全部交由生产大队管理,教师回本大队工作。农村公社设立教育革命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社范围内的学校。有部分公办小学教师工资曾一度改由大队记工分,生产队分口粮。这严重影响了教师生活,降低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学校下放大队后,经费难以落实和贫下中农对学校管理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等原因,是年5月,将小学下放到大队办改革方案取消,恢复原状,但贫下中农代表仍担任校革委会主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提法也未作改变。
  贯彻毛泽东“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镇内全部中、小学一律改为九年制学校(小学五年、中学二、二分段)。贯彻毛泽东《教育必须为无产阶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指示,所有学校都设立毛泽东思想课、阶级教育课、劳动课。郴州一中、二中、三中都建立了学校农场和学农基地,学生都定期到农场劳动一段时间,体验生活、锻炼思想。
  实行“教育革命”,让师生参加劳动,接触社会实践,虽是有益之举,但在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环境下,突出“政治建校”与“开门办学”,错误清理教师队伍、盲目下放学校的办法,违反了教育的基本规律,给学校、教师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打击,使学生产生了“读书无用”的思想,全镇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