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支两军”和镇革委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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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三支两军”和镇革委会的成立
分类号: D652
页数: 4
页码: 340-3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镇(郴州市)党组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和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三支两军”和镇革委会的成立的实行“三支两军”、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的建立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镇革委会 成立

内容

一、实行“三支两军”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作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
  《决定》下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郴县郴州镇人民武装部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示湖南省军区,对“湘江风雷”、“红旗军”的“反动头目”立即采取专政措施。镇人武部、镇公安分局配合军分区、地区公安处采取大捕押行动。镇境内“湘江风雷”、“红旗军”副支队长以上头目均被关押审查。1967年3月,根据省“支左办”通知,凡党政机构瘫痪的县(市),该县人武部党委代行县委党务工作。镇人武部随即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镇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并主持全镇日常事务。尔后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农村、厂矿宣传毛泽东思想,部署“抓革命、促生产”,稳定局势工作。但由于受“造反派”干扰破坏,形势无大的改变。4月,郴州镇人武部成立“支左”领导小组,开始“支左”工作。“支左”,是当时人武部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核心任务。当时“造反组织”林立,派性严重,各造反组织都声称自己是“最革命的左派”,究竟谁是左派,并无客观标准。支持其中一派,必然引发另一派的强烈不满,因而在实施“支左”过程中,客观上加剧了两大派的矛盾,使局势更恶化。派性斗争和武斗事件持续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巨大损失。在社会形势持续恶化的复杂情况下,9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47军139师某营进驻郴州镇机关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并实行军事管制。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命令》后,支左部队、镇人武部从一些群众组织人员中收缴一批枪支弹药。9月17日,毛泽东在巡视各地期间来到湖南,在听取了湖南文化大革命情况汇报后指出: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没有理由一定要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要团结干部大多数,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他还表示:文化大革命一年发动,二年看成果,三年扫尾;现在已是第二年了,应当是看到成果的时候了;今后要以斗私批修为纲,开展革命大批判,实现大联合和“三结合”,抓革命、促生产。驻镇“三支两军”部队根据毛泽东以上指示精神,迅速成立驻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逐级传达毛泽东在湖南的指示,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斗私批修。是年底至翌年初,全镇各群众组织先后按系统、按单位实行联合,多数干部得到“解放”。原镇党委常委9人,“解放”8人。公社、镇直属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多数获“解放”o1968年2月中旬,在“支左办”主持下,以镇“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名义向省、地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写出《关于请求批准建立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的报告》,2月22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成立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接着,各公社和镇直属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但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多数被排斥在革命委员会之外。1968年2月下旬,驻镇“支左”部队接管镇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成立郴州镇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和镇革命委员会人保组,统一行使公安、检察、审判职能。军管会的成立对克服政法机关的混乱局面起了重要作用。1968年下半年至1970年春,“三支两军”工作主要是围绕继续开展“斗、批、改”运动及战备工作进行。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中,各社、镇直属单位、厂矿成立专案组。对凡属《公安六条》中规定的“21种人”均列为清查对象。同时深挖“黑三线”(指刘少奇和陶铸、彭德怀、黄克诚和贺龙,程潜、陈明仁)人物,致使很多干部和民主人士受到牵连,错误打击、处理了一批人。在“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运动中,全镇查办了一批经济案件,打击了刑事犯罪,同时也造成许多冤假错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69年8月28日“九条命令”,充分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郊区社、场,积极响应“深挖洞、广积粮”的号召,广泛开展挖防空洞、训练民兵,作好战备工作。
  1970年4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四十七军调离湖南。全省“三支两军”工作由湖南省军区接管。郴州镇“三支两军”任务也由镇人武部执行。1971年2月2日至7日,中共郴州镇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杜万福(时任镇武装部部长)任书记的第三届委员会。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询对三支两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附《关于三支两军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在已建立党委的地方和单位,撤销三支两军的机构和人员”。此后,“三支两军”人员陆续撤回军队,历时五年的“三支两军”工作结束。
  “三支两军”工作在当时“文化大革命”打倒一切、全面内乱的情况下,在各级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社会秩序混乱、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作为一种非常的措施是必要的。“三支两军”人员在极其复杂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对于缓和与稳定局势、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当然也应当看到,由于“文化大革命”在总的“左”倾错误方针的支配下,人民解放军参与地方的各项工作,介入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一些消极后果,损害了人民军队在广大群众中的声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对消除“三支两军”造成的消极后果十分重视,军队和地方都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努力,妥善地解决了许多遗留问题,消除了隔阂,增强了团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发扬,加强了军民、军地团结。
  二、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的建立
  1967年9月,郴州镇开始贯彻毛泽东视察湖南期间关于“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利害冲突,没有理由一定要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和“今后要以斗私批修为纲,开展大批判,实现大联合和‘三结合’的指示”。镇“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在支左办的支持与协同下,于1968年1月举办两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毛泽东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指示,开展斗私批修,促进革命的大联合。同时,说服教育各群众组织,正确对待干部,帮助干部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勇敢地“站出来革命”。各群众组织头头通过学习,平掉了山头,先后按系统、按单位实现“革命大联合”,至1968年2月中旬,镇工人代表会(简称工代会),镇农民代表会(简称农代会),红卫兵代表会(简称红代会)及“财联筹”(即财贸战线大联合筹委会)成立,原各造反组织宣布解散。镇委机关内只保留了“永卫东”组织。
  在此基础上,解放军“支左办”根据上级关于革委会成员由“军、干、群三部分代表组成”的规定,适时召集全镇各系统群众组织负责人和“站出来”的领导千部协商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以镇“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名义向省、地革筹领导小组、支左办写出《关于请求批准建立郴县郴州镇(县级镇)革命委员会的报告》。1968年2月22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下文批准这一报告。2月24日,在镇内召开群众大会,正式宣告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成立。
  镇革命委员会由32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委11名。11名常委中,领导干部和军队代表7名,占63.6%;群众组织代表4名,占36.4%。领导干部杨晓光任主任,军队代表林丛、潘桂先任副主任。革委会下设办事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组、斗批改组、政法组、农村文化革命组、生产指挥部。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郴县郴州镇委、镇人委。3月11日,镇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镇革命委员会实现思想革命化的决定》。《决定》提出要“无限忠于毛主席,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深入基层,和群众在一起,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干部下放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制度;发扬民主作风,发扬敢想、敢说、敢干、敢闯的革命精神;革命委员会是临时的无产阶级权力机关,它不是‘联合会’、‘群众代表会’、‘联络站”’;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坚决反对讲排场、讲阔气的铺张浪费作风,反对任何特殊化”。是年6月,地革委任命李玉夫、郭健魁(均为军队代表)为镇革委副主任。10月,任命杜万福(镇武装部部长)为第一副主任。
  镇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全镇农村、工厂、财贸、机关、学校等180多个单位也相继成立了“三结合”(革命干部、民兵、群众代表)的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5月,市郊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9月,成立五岭公社、北湖公社革命委员会。1968年11月,郴州镇革命委员作出重大调整。经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任命:李玉夫(军队代表)任主任,杜万福任第一副主任,林丛,潘桂先、郭建魁为副主任。1969年4月任命梁中维、王景福(均为领导干部)、夏达东(工人代表)为副主任。1976年5月,又补充周志荣(农民代表)为副主任。1980年11月24日一12月1日,郴州市(197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郴州市建置)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始设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镇(市)革命委员组织机构历时12年9个月。它作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特殊政权机构”,既代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还曾代行中共郴县郴州镇地方组织的职权。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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