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展新“三反”和整风整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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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开展新“三反”和整风整社运动
分类号: D235.64
页数: 9
页码: 280-2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郴县)党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新“三反”和整风整社运动的开展新“三反”运动、整风整社纠正“五风”、市委自身整风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整风 整社 运动

内容

一、开展新“三反”运动
  针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基层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196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提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三反”问题的严重性,对于那些不可允许的极端严重情况,务必彻底整顿一次。为了区别于1952年开展的“三反”运动,故称这次“三反”为新“三反”运动。
  3月12日至3月27日,在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出《关于“三反”运动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向全省发出了开展新“三反”运动的号召。4月1日,省委常委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新“三反”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同时,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委立即进行“三反”典型调查,摸底试点。4月9日,省委常委又召开扩大会议,张平化传达天津会议精神,对“三反”问题再次进行讨论。会议决定,全省的“三反”运动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普遍号召和重点试验,即一方面向全体工作人员普遍交待政策,号召自觉交待;另一方面选择重点进行试验,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第二步,选择生产小忙时间,集中大搞群众性的“三反”运动。此后,全省新“三反”运动开始分期分批展开。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郴州市委首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有公社、厂矿党委书记参加),对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官僚主义思想进行分析批判。接着于6月中旬召开了全市五级干部会议,动员和部署新“三反”整风运动。全市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和厂矿、公司、商店、学校、医院股级以上干部及市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地委“三反”整风文件,听取了地委秘书长兼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作的开展新“三反”运动动员报告。会议指出,这次新“三反”整风运动是一场群众性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目的是改善干部作风,提高思想觉悟,促进生产发展,纯洁干部队伍。打击重点是大贪污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严重官僚主义分子,通过整风运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教育。会上,市委领导同志带头联系实际,揭露官僚主义、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在全市的典型事例,检讨市委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应承担的责任。到会同志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基础上,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等形式,揭露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重点揭发对象进行批判斗争。
  会后,又以工交、财贸、文教卫、党群四条战线和市郊、板桥、马头岭、东波、五岭、北湖6个人民公社为单位,分别成立“三反”整风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期分批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采取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式开展“三反”整风。据统计,全市“三反”共反出有各种大小错误的人572人,其中有贪污行为的471人,金额75310元(内有300元以上者78人,1000元以上者10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80人,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21人。9月份,对“三反”运动开展得不好的三类单位进行复查补火,又发现有贪污行为的干部职工51人(内有300元以上者4人,1000元以上者2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13人,犯官僚主义错误I人。运动后期,对上述人员均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戴上贪污分子帽子,开除公职,或绳之以法。在经济上均进行了退赔。
  新“三反”整风运动历时4个月,至9月底结束。开展新“三反”运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于纠正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贪污浪费等问题,改善领导作风,促进生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左”的指导思想支配下,使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等“左”的方法,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一些干部的作风问题上纲上线进行分析批判,扩大了打击面,造成了新的伤害。
  二、整风整社 纠正“五风”
  以“多、快、好、省”为目标的三年“大跃进”运动和以“一大二公”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党内民主制度遭到破坏,又由于“高指标”的巨大压力,致使社会上出现了以“一平二调”为主要内容的“共产风”,以虚报粮食产量和工作成绩为主的浮夸风,以及工作中的强迫命令风、生产管理上的瞎指挥风和生活上的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错误。据当时调查,直至1960年8月,板桥公社窝泥坪大队“五风”错误还严重泛滥。该大队1959年11月至1960年8月,共有被打被罚的群众达212人,占全大队总人数的14.9%,占总劳动力的36.18%。其中被斗、打、跪的49人(8人被打成重伤);被顶石头,踩杠子、刮鼻子、打雷公尖的26人;被罚款的28人,计罚人民币488元(集体罚款在外);被扣粮食的109人,计扣大米138公斤。“五风”严重地影响了干群、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紧急指示信》的核心,是要求全党用最大的努力来纠正“中央和毛主席从一九五八年冬季以来再三再四地指示必须坚决纠正的”共产风,“认为自那时以来,一部分地方和社队基本上没有再犯,大部分地方和社队纠正不彻底,去年冬季以后,又刮了起来,还有一部分地方和社队一直没有纠正,继续刮,严重地破坏农业生产力。《紧急指示信》规定了十二条政策,主要是:重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实行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农村集市;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整风整社等”。11月15日,中央又下达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再次强调下决心彻底纠正“五风”。
  1960年12月2日至16日,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会议揭发和批判了近年来发生的急于过渡、一平二调、“共产风”等错误。张平化代表省委作了检查,表示了彻底解决问题的决心,并号召到会同志帮助省委整风。会议指出省委将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来又进行所谓向公社所有制过渡的试点,助长了“共产风”的发生,以及没有坚决清理一平二调等问题。会议作出《关于处理一平二调若干经济问题的规定(草稿)》,并制定通过了《湖南省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制度(草案)》。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市委迅速行动,成立农村整风整社领导小组,对开展整风整社运动作出安排。一是抓整风整社试点。以板桥公社的板桥、鸦市、窝泥坪3个大队先行试点,由市委书记党连河带队,组织20余人工作队,于11月初人队,开展整风整社工作,为全市农村顺利开展整风整社摸索经验。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学习整风整社有关文件,明确精神,掌握政策。三是训练整社工作队。市委从各部门抽调干部340人,平均每个开展运动的大队近10人,加上公社、大队本身可以参加工作队的干部,平均每个队约20人左右,对抽调的干部采取集中学习、掌握政策、明确任务的方法,组织了专门的培训。
  1961年1月中旬,全市农村3个公社整风整社运动全面铺开。首先以整风整社为纲,抓好生产渡荒和社会治安工作,掀起生产高潮。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展运动。工作队把宣传党的政策和调查摸底结合起来,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干部、社员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这次运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各项政策界线,明确这次运动的步骤和方法。在提高阶级觉悟和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工作队员扎根串连,深入农户,调查摸底,进一步发动群众,揭发“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干部中存在的五风表现,批判其危害。随后,工作队先党内后党外,先三部分人(雇农、贫农、下中农)后一般群众的方法,工作队在大队、中队、小队召开各级整风会议,着重进行思想、组织整顿。
  整风整社中,广大干部社员揭发出“一平二调”、“共产风”的主要表现:一是乱调生产生活资料。大到土地房屋、劳力、现金,小到厨具、碗筷、坛坛罐罐,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郊区板桥、马头岭、市郊3个公社平调物资折价达85.9208万元,相当于1960年社员分配收入的56%。二是破坏按劳分配制度,消费物资统一拉平,积累增多,消费减少。三是搞“一大二公”,生产资料往往收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取消小集体部分的所有制。四是限制社员“小自由”。建立人民公社时,郊区农村搞了一次消灭“小自由”运动,收回社员自留地,禁止社员私养家禽家畜,取缔农贸市场。广大社员还对当时盛行的浮夸风进行了无情揭露。在“大跃进”大放卫星期间,报道马头岭乡5000亩中稻,平均亩产1600斤(1958年10月7日郴州群众报),环城乡蔬菜亩产超2万斤等高产卫星相继发射“上天”。另外,对干部的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特殊化风也进行了深刻的揭发和批判。
  通过社员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检举揭发,按照省委提出的标准,对干部分别六种情况进行排队:第一种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工作做得好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二种是想搞好工作,但不甚明了情况;第三种是思想糊涂,不了解情况,不懂得政策,是好人,但工作不好,或者能力太弱,无力贯彻党的政策;第四种是“死官僚主义”,严重不明情况,违反党的政策,不顾群众死活,干了不少损害人民利益的坏事,一意孤行,犯了错误又不坚决改正的;第五种是蜕化变质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为非作歹的;第六种是钻进革命队伍的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残余分子。
  整风整社期间,对划为四、五、六类的干部,由群众进行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板桥公社板桥、鸦市、窝泥坪三个试点大队,在群众中提出批评的干部80人,占3个大队作业组以上干部551人的14.5%;交群众揭发斗争的19人,占干部总数的3.5%。其中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提出批评的19人,占党员总数的14.6%;交群众斗争的8人,占党员总数的6.2%0整风整社中,市委及郊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省、地委有关规定,并通过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做了以下工作:第一,做好清退工作。按照市委清退委员会的要求,对1958年以来平调社员、生产队的土地、房屋等财物进行了评估,共退赔平调款85.92万元;并从城市机关工厂收回无偿占用土地2万亩,房屋1107间。
  第二,调整社队规模。进一步调整公社体制,缩小大队,生产队规模,每个生产队平均15户左右,使分散的农户便于管理,使“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
  第三,解散公共食堂。1961年7月下旬,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全市农村的公共食堂全部解散。
  第四,调整管理体制。1961年下半年,根据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修正草案精神,对农村生产关系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在继续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基础上,将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建立“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奖励”(称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年底,又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推行“四固定”(固定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和“五定包干”制,全面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划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饲料地和自留山,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同时,逐步恢复农村集贸市场,允许社员进入市场成交贸易。
  第五,改进干部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的思想作风与工作作风,强调关心群众疾苦,注意工作方法,进一步消除干群隔阂,密切干群关系。
  这次农村开展的整风整社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解决了当时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的“五风”问题,以及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其他一些问题和矛盾,在改善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社会局面等方面无疑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运动中,特别是在运动的前期,由于没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错误地把“五风”责任归咎于基层,把不少社队干部当做“敌人”或“坏人”整,严重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市委自身整风
  1960年12月25日至1961年1月8日,市委分两段召开三级扩干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处理一平二调若干经济问题的规定(草稿)》。参加第一阶段会议的成员是大队总支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市委机关党员科局长以上干部共97人,开了7天,会议内容主要是帮助市委整风。参加第二阶段会议的成员为生产队以上市、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和准备参加农村整风整社的工作队员,共计325人,共开7天,会议内容是学习中央和省委上述两个文件,讨论研究农村整风整社和清理一平二调问题。
  地委秘书长兼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主持了这次扩干会,阐明会议的主旨就是帮助市委整风,整风的内容就是反对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错误。要求与会者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放下包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多向市委提意见。市委保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并对几年来市委集体所犯的“五风”错误挑了担子,承担了责任。为打消大家的思想顾虑,他还带头检查了自己所犯的“五风”错误,特别是特殊化风错误。市委书记党连河和赵恒湘先后两次代表市委常委作了回顾检查和动员。市委书记刘济民和其他常委、部长分别在大会上作了个人检查。
  会议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或小字报的方式,揭发和批判3年来急于过渡、一平二调、大刮“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认真帮助市委整风,共计贴出大小字报572张,鸣放出各种意见4238条,其中属于共产风的1027条,领导干部特殊化风1082条,瞎指挥风817条,强迫命令风529条,浮夸风319条,违法乱纪105条,其他359条。
  党连河代表市委常委检查说:近年来,我们常引用毛主席的三句话——“成绩伟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在这三句话中,对前后两句话我们讲得多,对中间这句话“问题不少”讲得少。这次会议就是要发动大家多讲问题。近3年来,特别是建县级市以来,我们存在什么问题呢?最大的问题就是粮食连续两年减产,人民生活困难。粮食为什么会连续两年减产?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天灾就是连续两年的自然灾害,人祸就是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天灾是严重的,是客观原因,但如果我们工作做得好,重灾可以变轻灾,轻灾可以变无灾。如果没有“五风”,我们的成绩完全可以更大一些,群众的生活绝不会现在这么艰苦。
  这次会议就是要发动大家一起来反对“五风”,揭露、批判“五风”,以便达到彻底纠正“五风”错误,把我们今后的工作搞得更好的目的。
  党连河回顾检查说:郴州市的“共产风”从1957年冬大修水利开始刮起,至1960年冬较大的有7次之多。1957年冬季修水利,首次提出要打破县、乡、社界线,搞大协作,不讲等价交换,无偿调集各高级社的劳力,大修水库。1958年春,组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大搞滚珠轴承化,农田自流灌溉化,无偿砍伐各社、队竹木。1958年秋冬大炼钢铁运动,搞献钱献物献铁,简称“三献”,无偿搜刮群众财物、无偿调集大批劳力,支援炼铁炼钢。1959年春毛主席发表党内通讯后,全市共产风有所收敛,但贯彻不力,1959年下半年,搞油茶垦复,大办社、队林场又重犯。1959年冬组织更大的冬修水利建设高潮,“共产风”刮得更大。1959年冬至1960年春,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大办“万、千、百”头集体养猪场,各社队都向下面集体和社员无偿调用了很多劳力、物料和猪苗。最后一次是1960年省党代会后,提出由大队所有制向公社所有制过渡的条件,大家就一股劲地搞社有制。总之,共产风越刮越大,对生产力的破坏也就越来越大。
  从这次会议揭露的情况看,3年“大跃进”期间,全市出现的“五风”错误确实是十分严重的,对生产力的破坏是十分惊人的,其主要表现是:
  (一)共产风 据不完全统计,1958年至1960年3年中,全市及驻市各机关、部队、厂矿、学校采取征用、多征少用、征而未用、无偿占用、非法协作、强迫租用和一平二调的土地达20000多亩。其中,市属单位平调土地1300多亩,房屋490多间;地委农场、军分区牧场等单位占用白鹿洞大队耕地397.8亩,山林2925亩;广州军区驻郴部队和其他一些单位占用市郊公社铜坑湖大队好茶山3000多亩,少数用了,多数荒而未用,导致该大队一年减少茶油产量10多万斤。
  除土地外,近3年还无偿拆掉农民和居民房屋131栋,侵占房屋1107间;无偿平调劳动力8000个;木材14.8万根,计7200立方米;平调小集体和社员物资折价85.92万元,相当于1960年全市社员分配收入的56%。
  (二)干部特殊化风 市委检查,领导干部特殊化风是“五风”中市委最严重的一项,其表现:一是不与群众同甘苦,多吃多占多用。市委食堂设有中灶,副部长以上干部才有权吃。食堂分配各种食品,中灶优先。市委机关设有一个商店,好烟、好酒都给了书记们,职工说机关商店是书记商店。看戏,一般干部职工没有看,书记们的家属、保姆可以看。二是不遵守规章制度,买东西走后门。市委领导向商业部门走后门,买好商品,向基层单位要茶油,这些东西外面的人很难买到,而书记、部长们可以买到。不仅自己买了,还帮人家代买。书记部长下乡,各公共食堂都要加菜。搞生产检查,大吃大喝,群众影响极坏。三是请客、送礼。建市以来,市委请过三次客,送过四次礼。每次请客花钱在190元~250元之间。至于过年过节期间,本市各单位向书记、部长送食品类物资的现象就更多了。
  (三)瞎指挥风 赵恒湘在代表市委作第二次检查时,着重检查了1960年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双季稻面积,造成全市粮食大减产的瞎指挥错误。他说,为了想多搞点粮食,市委提出搞6万亩双季稻的种植计划,由于群众抵制,实际落实3万亩。板桥公社板桥大队是个田多劳少的大队,当年80%的水田都扩种了双季稻。由于双季早稻任务大,就搞专业组连片育早稻秧,实行集中浸种,集中连片育秧。寒潮来了,大队干部就命令群众拿家里的被子、毯子来盖秧,有的群众思想不通,就采取吊、捆、打的办法体罚群众。结果被子、毯子也保不了温,造成大面积烂秧,缺秧。早稻秧不够,就用中稻秧作早稻。晚稻任务大,秧田不够就用旱土育晚稻秧。劳动力忙不过来,晚稻赶不上季节,不仅浪费了大量早、晚稻秧谷种,还使晚稻全部失收,全大队较1959年减产52.5万公斤,全公社减产150万公斤。城前岭大队第二作业组,35亩水田中有14亩种了南瓜,为了完成双季晚稻种植任务,大队总支书记逼着社员扯了南瓜种晚稻。其余21亩水田已经搞了三犁三耙,准备种中稻,他又强迫群众要种西瓜。后来,又扯了西瓜插晚秧。结果,每亩只收了200多斤稻谷。马头岭公社瞎指挥修和平水库(后改为长青水库),两个生产队的社员都迁出去了,后因停工,群众回迁居住。两个生产队1958年产粮27.145万公斤,1959年产粮12.16万公斤,1960年产粮14.5万公斤。两年共减产27.47万公斤,可供560人高标准吃2年。
  (四)浮夸风 1960年市第一次党代会决议,全年工业总产值为2千万元,后来增加到6千万元和8千万元。并提出:8千万指标,1亿元干劲。搞得下面很紧张,人搞累了,空头指标完不成,失去领导威信。1958年工业上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盲目提出赶超衡阳。花掉5万多元,大搞滚珠轴承化、车子化,许多东西做出来,用不上,浪费很大。并提出全市三天实现煤气化、超声波化。分配农机厂做800部插秧机,只上生产任务,不下原材料指标,结果无法完成。农业上的浮夸风也很严重,榨茶籽的出油率每50公斤只有5-7公斤,虚报为17.5公斤。特别是三光积肥,虚报更多,动不动一报数字就是几万担。
  (五)强迫命令风 由于生产上的瞎指挥,助长了下面的浮夸风和强迫命令风。市委布置的任务大,限了一定时间完成,对数字完成好的,大力表扬;对任务完成差的,严肃处理,导致基层干部中强迫命令更为严重。1960年“三反”斗争中统计,全市4385名农村干部中,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错误的247人,占5%,其中严重的100人,占2%。因干部强迫命令造成社员非正常死亡18人。板桥大队副总支书记崔太早,是个钻进我们党内的土匪,3年来违法乱纪,打骂扣罚社员180多人。以他为首组织一个平伙队,搜刮群众很多钱物,贪污也很严重。该社塘溪红星某作业组,90.6%的社员被干部扣过饭,造成群众惶惶不安,死的死,逃的逃。
  1961年7月16日至19日,市委又召开第二次三级扩干会,贯彻省三级扩干会议精神,传达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调查研究、群众路线;彻底退赔、为处分错了的干部平反和压缩城市工矿人口等问题。这次会议在总结近几年的历史经验时认为:几年来有些错误之所以不能及时纠正,与党内外缺乏民主生活有很大关系,不少同志反映不同的意见和实际困难,被认为是“右倾”,每次运动都不适当地处分、撤换了一批干部。据统计,全市1959年反“右倾”,批判斗争35人。1960年“三反”定案545人。农村整风整社批判斗争36人,占农村大队长以上干部202人的17%,其中给予各种处分4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生产队长以下干部在整风整社中被批斗的59人,占同级干部的12%。在1960年冬至1961年春整风整社运动中,被撤换的基层干部205人,占同级干部的15.8%o经过摸底,不应撤换的有65人,占被撤换干部的31.7%。几年来,受处分的国家干部213人,占全市国家干部总数的20%。会后,市委成立专门班子,对几年来历次运动中批判、斗争、处分错了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恢复名誉。
  经过这两次会议,全市的“五风”错误得到了遏制和初步纠正。1962年2月贯彻党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精神,进一步总结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统一全党认识,增强团结,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严重困难而奋斗,全市的经济形势逐步好转。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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