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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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
分类号: D235.64
页数: 7
页码: 260-2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郴县)党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大办公共食堂、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开展 运动

内容

一、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的实行,全靠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和劳动强度的提高。因此,劳动力供不应求,一开始就成为“大跃进”的一个棘手问题。“大跃进”的浪潮越是升级,这个问题也就越加突出。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等各个部门,都把手伸向农业合作社,要求提供更多的劳力。同时,在农业内部,随着许多水利工程特别是跨社水利工程的兴建,又在劳动力负担单位和受益单位之间引起了不少矛盾。这些矛盾,当时被视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相应的结论便是进一步变革生产关系。这样,规模巨大的人民公社便“应运而生”。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为大社的意见》。7月,《红旗》杂志摘发了毛泽东的一段话说:“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农、商、学、兵(民兵)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单位。”8月,毛泽东在视察河南、山东时进一步强调“人民公社好”。同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一哄而起。
  8月,湖南开始搞建社试点。郴县地委组织干部到河南省七里营卫星人民公社参观学习后,立即在郴县栖风渡乡试办“政社合一”的先锋人民公社。不久,扩大规模将邻近的5个乡并成一个大公社。郴县县委同时在坳上乡组建红旗人民公社。9月上旬,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将全县26个乡、328个高级农业合作社,组建为8个人民公社。9月30日,县委将环城乡、许家洞乡和马头岭乡的庆华社、走马岭乡的槐树下社合并,成立市郊人民公社。同日成立公社的还有东风(华塘)人民公社。10月1日,同时成立上游(鲁塘)、五星(桥口)、邓家塘、钢铁(板桥)4个公社。仅一个多月时间,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99.9%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
  市郊公社与全县各公社一样,在建社初期,公社设党委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它既是郊区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是农村经济单位;既是劳动组织,又是军事组织。一方面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另一方面是民兵团、民兵营、民兵连、民兵排,即所谓“组织军事化”。此外,还推行“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实行集体开餐。各大队、生产队还兴办了许多托儿所、幼儿园,公社兴办了敬老院。
  人民公社的特点叫“一大二公”,实际上就是搞“一平二调”。所谓大,就是将原来几十户、百来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成了四、五千户以上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就是将几十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农业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大刮“共产风”。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实行“供给与工资相结合,以供给为主”的分配制度,对社员包吃饭、包穿衣、包医疗、包上学,以为公社办得越大,包得越多,就越象共产主义。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统统被取消,甚至社员的家畜、果树和一部分生活资料也无偿地充了公,造成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合并后叫大队或生产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这期间,不仅公社内部实行了“一平二调”,而且以钢铁为中心的各项“大办”事业,也无偿地调用人民公社的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导致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特殊化风(简称“五风”)泛滥,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了农民积极性。这些都是脱离当时客观实际的,充满了对共产主义的空想成分,严重地脱离了农业生产灵活多样的实际,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2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人民公社的一系列修正制度和政策。提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还规定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划小,公社以乡为单位,生产大队以自然村为单位,生产小队一般二、三十户为宜。“六十条”赋予了生产小队“八项权力”,大大加强了其自主权。这样就纠正了过去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的问题。“六十条”还规定废除供给制、撤销公共食堂等。它标志着公社发展进入制度化阶段。1983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设”,即公社和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职能单独设立,变成基层政权组织,分别改为“乡”、“村”。到1984年全部完成“社改乡”,人民公社体制也就作为历史过程而完结。
  二、大办公共食堂
  1958年10月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为适应工农业生产齐跃进的形势,各公社都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市郊公社一哄而起共办起公共食堂332个,参加公共食堂的22850人。当时,大多数群众是盲从地进入食堂,只有少数人消极抵制和反对。建食堂时,公社发动全体基层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挨家挨户拆除炉灶,收缴饮具、餐具和其他用具,结合大炼钢铁运动,砸锅献铁,彻底断了一家一户小伙食的后路。此外,市郊公社还办起幼儿园450个,人园儿童3865人;托儿所297个,人托幼儿1833人;敬老院3个,人院老人58人。
  各公共食堂实行伙食供给制,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固定专人管理,配备管理员、记账员、炊事员。创办公共食堂初期,群众对生活集体化感到很不习惯,大部分社员心存忧虑,怕公共食堂吃不好,吃不饱;怕小孩在托儿所、幼儿园受冻,闹架等。根据这一情况,公社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抓好集体福利事业,重点办好公共食堂,引导群众过好集体生活。由于实行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大多数公共食堂初期基本做到吃得饱、吃得好、吃得省。每个公共食堂都按人口划拨菜土,种上蔬菜,饲养生猪、鸡鸭和鱼,不断改善社员生活。公共食堂创办初期,对农村挖掘劳动潜力,特别是解放妇女劳动力,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促进农副业生产全面发展起了一定作用,同时又便于组织开会、学习和记工分,还能节省家庭事务用工和燃料,一度受到社员欢迎。
  但是,由于一个食堂把几十、上百户捆在一起吃大锅饭,不久就暴露出不少弊端。初期,食堂一般实行三餐制,有的劳动工地实行四餐制。由于劳动强度大,劳动力流动性强,有的社员,特别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到一处,吃一处,一天吃上五餐至六餐,有的食堂每天三餐,路上不断人,灶里不断烟,路过的也可以到食堂吃饭,反正是吃饭不要钱,吃社会主义的,结果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口粮按人头定量,没有多少差别,多劳动的和少劳动的一个样,于是大家都是“干不干,三餐饭”,“干活磨洋工,吃饭打冲锋”,“打钟吃饭,门都挤烂”。更大的问题是各公共食堂不坚持计划用粮、节约用粮,能吃的放开肚皮吃,小孩随意抛洒饭食,造成巨大浪费。虽然1958年全市粮食确实取得了丰收,但是各级报的数字水份很大。有些人认为粮食吃不完了,不用再节约用粮了。这样一来,造成好景不长。1959年本来已经出现粮食减产的情况,但仍浮夸上报增产,粮食征购任务反而增加,这样,农民本来就不多的口粮中的大部分被作为增产粮而征购。农民口粮的严重缺乏以及“以粮为纲'’所导致的肉禽蛋及其他副食品奇缺,从1959年下半年起开始遭遇到极为严重的经济困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下降。1960年1月,市委一方面认真部署对1959年粮食产量进行彻底清仓查库,清仓结果,当时核实1959年粮食总产为2720万公斤,比1958年粮食总产仅增0.5%,平均亩产247.7公斤。1960年1月至7月15日新粮出产前,平均每人每月不足17.5公斤(地委补拨75万公斤后,人平每月才达到17.5公斤)。在这种情况下,市委提出“依人定量,指标到户,统一管理,凭票开餐,粮食由大队统一管理,实行一个仓,一把锁,一杆称”的管理制度,并号召“农忙多吃,农闲少吃,有干有稀,粮菜混吃,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另一方面,市委不得不号召群众过“苦日子”,提倡“低标准,瓜菜代”,以渡过灾荒。在各公共食堂推广所谓“双蒸双煮法”和“钵子饭”等。1960年6月20日,市委还发出《关于力争所有食堂在15天内每人每天达到2-3斤蔬菜的意见》,要求所有公共食堂平均每人划拨菜土1.5-2分,并充分利用田边、土边、山边、屋边、塘边、路边等六边大种蔬菜。同时允许社员在不影响出集体工和完成家肥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屋前屋后的空坪隙地种植少量蔬菜,以补助食堂蔬菜的不足和丰富菜源。
  三、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
  1960年3月至4月,为了“进一步在城市里消灭私有制的残余,彻底地拔掉资本主义发展的根子,改善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中共郴州市委遵照省第二次党代会关于“城市也和农村一样,必须走人民公社的道路,必须有人民公社这样一种社会组织和政权的基层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郴州市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在两个月内实现了郴州市城市人民公社化。
  整个城市人民公社化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建社规划。时间从3月20日起至3月31日止,共计12天。据调查,当时全市共有城市人口102000人,其中国家机关干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79708人,占78%;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和家属13474人,大、中学校学生5074人,纯居民3000人,其他(资本家、五类分子)744人,共占22%。通过调查,为便于领导,有利生产,组织协作,全市计划建立2个城市人民公社。以北湖桥为界,城北区以厂矿为主,吸收城市居民和部分农民参加,成立北湖人民公社。其地域范围包括许家洞镇、湖南二矿、309地质勘探队10分队、三合煤矿、火车站居委会、下湄桥一带厂矿企业,共约3万人。城南区以机关、学校、厂社、商店为主,吸收居民和部分农民参加,成立五岭人民公社。其地域范围包括地、市、县三级直属机关、厂社、部队、商店、学校、东街、西街、裕后街、民主街、文化路等五个居委会,共约7万人。公社以下设15个分社,分社以下以生产组织和原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若干社员小组。公社为一级核算单位,各分社在公社统一领导下分别核算,各机关、事业和生产单位都单独核算。公社办的企事业单位,除按规定交纳税收外,其收入归公社所有。
  第二步:建立筹备组织,层层宣传发动。时间从4月1日起至4月15日,共计15天。为加强对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领导,市委成立由书记党连河任组长,常委、财贸部长肖定蓉、副市长胡陶宇任副组长的城市人民公社筹备领导小组,共计14名成员,下设办公室。计划中的两个城市人民公社也成立相应的筹备组织。五岭人民公社筹委会由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禧任主任,市委常委、财贸部长肖定蓉任副主任,共有成员13人。北湖人民公社筹委会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张远翔任主任,湖南二矿党委书记周衡任副主任,共有成员9人。市、社两级筹备组织成立后,随即组织骨干培训,第一批训练47名,第二批训练534名,其中五岭公社375名,北湖公社159名。并以这两批骨干为主,组成两个工作组,深人各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除实行工作组负责包片、党团员包户、骨干包人以外,还实行包调查摸底、包思想教育、包串联发动、包组织生产生活、包培养骨干的“五包”办法。工作组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进行挨家挨户的登门访问,个别谈心,切实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与此同时,办公室与宣传部门共同编写宣传提纲,各厂矿、学校、商店、医院、部队、合作社、组层层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体制、优越性和办社的方针、政策、人社条件等。至4月14日止,全市共作大小报告150次,听众达7万人,占总人口的70%;组织宣传队52个,出动260次,听众5万多人;张贴标语13500张、对联2000幅、横幅126条、宣传画210张、大字报648张。各生产单位都开展劳动竞赛,迎接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
  第三步:申请批准,处理具体问题。时间从4月16日起至4月20日,共计5天。通过大力宣传,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后,在自愿的原则下,填写入社申请书,然后由城市人民公社筹委会审查批准。当时加入城市人民公社的政策是:凡驻市国家机关、学校、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一律人社。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人社后,其性质、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但其行政和党组织关系则由本系统和公社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中心工作和全面协作由公社统一调度。国家机关、学校、部队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家属采用统一申请,分别签名的办法人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厂、组)的职工亦采取上述办法。其他人员则必须一律个别申请方能吸收为社员。摘掉帽子的地富分子和愿人社的资本家也可吸收为社员,但资本家人社后仍不摘帽子,不取消定息。对那些犹豫不决的富裕户可以暂时不动员人社。五类分子不许人社。为便于加强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改造,公社组织他们参加公社的各种生产组织,交社员监督劳动。
  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总的原则是:生产资料按等价交换的原则人社,生活资料不人社。不投资、不交基金、不分红。城市人民公社内的社有制、小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分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标准以不超过全民所有制同工种工资为原则。
  第四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社章,掀起更大生产高潮。时间从4月21日起至4月底。社员组织起来后,各公社即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公社管委会,并相应组建公社党委会。五岭公社由王禧任第一书记、刘炽昌任书记、李善行任副书记,共设委员11人。北湖公社由刘亚洲任书记,肖加俊、张明武、陈运来、周衡(兼职)任副书记,共设委员12人。公社党委和管委会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共青团、秘书、财经、政法、民兵武装等部门,每个公社编制20人左右。
  为了发展生产,对暂时未人社的人,允许他们参加公社生产单位的生产劳动和公社举办的集体福利事业。为了解放所有劳动力和广大妇女,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公社要求吃饭公共食堂化,七岁以下儿童托儿化。建社前,市城区共有公共食堂425个,就餐66799人;办有托儿所、幼儿园31个,人托儿童976人。其中街道办公共食堂41个,就餐6356人;有托幼组织22个,人托儿童480人。全市共有街办工业49个,从业人员1734人。1959年街办工业年产值532569元。建社后,到4月底统计,市城区公共食堂增加到450个,就餐人员达68000人;托儿所、幼儿园增加到67个,人托儿童达1879人。1960年街道工业总产值计划92万元。街道办的各类生产组织和福利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达8472人。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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