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恢复和发展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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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恢复和发展社会事业
分类号: K271
页数: 10
页码: 207-2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县党组织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改革与经济社会建设的恢复和发展社会事业的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文化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发展报刊和广播事业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恢复发展 社会事业

内容

一、发展教育事业
  郴县教育在解放以前虽受战乱和经济衰败的影响,但由于县内有识之志的努力,其发展并不十分落后,1949年,全县有中学8所、小学321所,在校学生共11285人,教师577人。先后创办师范、农业、针纺业等专业职业学校,虽然规模甚小,且时办时停,为期很短,收获不大,但在全省属中等水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部分学校经费困难,条件较简陋。1948年新建改建校舍3320平方米,虽是历年来校舍建设最多的年份,但县内校舍,危房还是居多。教职员工待遇微薄,学生中劳动人民子弟所占比例不高,全县青壮年人口中,文盲、半文盲超过半数。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各时期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管理;各行各业,热心于集资兴教;人民群众积极捐资办学,使教育事业日趋兴旺。
  1949年10月郴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下设教育科或文教科、设教研、扫盲、教学辅导等股室。废除旧的管理体制,实行教育统筹,学校公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从1950年起,按照中共中央“维持现状,逐步改进”的方针,县人民政府陆续接管旧学校,建立教学新秩序,并广泛开展扫盲和文化补习。统一配备教职工,选派有文化的中共党员或民主人士担任中学、高小、完小校长,实行校长负责制,民主管理校务。县文教科管理全县教育,区文教助理员管理本区教育行政,区中心完小代管本区教学业务。1952年起,建立人民助学金制度,使工农入学者剧增。1953年,全县学校接管工作基本完成,1954年起,学校(一校或几校联合)开始建立中共支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中学校长,须报省教育厅批任,一般中学校长,报地区批任,中学教导主任及高小、完小校长由县任命。1956年起,全县教育由县乡两级管理,乡设学委会,主管本乡教育。
  50年代起,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校舍建设作为发展教育的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以国家拨款为主,群众集资为辅,到50年代末,累计投入建校经费63.38万元,其中国家拨款56.6万元,群众集资6.78万元,分别占89%和11%。共新改建校舍2.16万平方米。全县学校的课桌椅、黑板、床铺等用具基本换新。教师队伍,在50年代初,按“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接收原有教师和社会知识分子参加教师队伍,到1956年,全县共有教师1043人,其中小学教师927人,中学教师116人。教师的培训是采用假期学习,常年轮训,函授进修等方式。每年寒暑假集中教师,设班讲课,每逢星期天,由各学区组织学习,开展观摩教学,推广先进教学法。1953年,郴县师范设小学教师轮训班,学制1年,每年有三四十名小学教师入学,1954起,县教师进修学校设中师、初师班各1个,早晚开课,主要培训县城教师,至1957年,在郴县师范小学教师常年培训班毕业者累计537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教师的工资待遇也不断提高,由1950年,以实物作工资(高中教师月薪大米150公斤、初中125公斤、小学70公斤),提高到1956年全县中学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4.19元,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额为34.83元。
  1951年至1956年,贯彻中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教育事业向创新发展。1951年起,在全县推行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按“自觉、直观、系统、巩固、可接受性”五个原则和“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五个环节教学,并实行五级记分(3分及格)法。各中学、中心完小相继成立教研组,建立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学有制度。1956年,县文教科设教育科学研究室,主要加强小学教学研究和指导。使教学逐步秩序渐进、学风好转、各个阶段的教育状况普遍都有提高。
  全县各学校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加强政治工作,1950年至1952年,各学校相继建立健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大力宣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开展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师生捐献钱物、支援前线;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活动;中学生踊跃参军参干。1953年起,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暂行规定(草案),“对学生施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各学校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学习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等英雄人物,争做“学习好、身体好、工作好”的“三好”学生蔚然成风。1954年起,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作领导。
  小学教育1949年10月,郴县解放,全县有小学321所,在校学生6218人,沿用四二分段学制,取消童子军、公民、训育学课,增设政治课。1950年,按照中共中央“教育为工农子弟开门”的指示精神,全县设小学307所,在校学生达10431人。1952年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广大贫苦农民经济翻身,纷纷送子女人学,小学教育迅速发展,是年,全县有小学458所,在校学生24242人,其中16至20周岁的小学生2152人,占在校学生的8.9%。初小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高小增设历史、地理、自然。学制6年,四二分段。1953年进行调整,1954年,全县小学达395所,在校学生20865人,学龄儿童27700人,入学率为75.3%01956年,经调整撤并后,设小学350所,在校学生25851人,教职工98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上升到85%左右。
  中学教育1949年底,郴县专员公署将郴郡联立中学与县立初级中学合并为郴县区立中学。取消公民,童子军、军训等课程,增设政治课。1952年,香祖中学停办,其学生转入浚明中学,11月,浚明中学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是年,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解决了工农子弟入学的困难。1953年,人民政府接管适存和天凤中学,将原区立中学更名为郴县第一完全中学,将浚明、天凤、适存中学,依次更名为郴县第二、三、四初级中学,在校学生2130人,初高中均设政治、语文、英语、数学、化学、物理、图画、音乐、体育等课,此外,初中均设中国历史、中国地理、植物、动物、劳作等课,高中设世界地理、世界历史、生物等课。1956年,县三中加设高中班,栖凤渡和良田完小各附设1个初中班,时称“戴帽初中。”是年,全县有中学6所,在校学生3026人,学生人数比1950年增加35%,教职2194人,比1950年增加38%o扫盲和工农业余教育按照政务院的指示精神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冬学工作的指示》,郴县开始推行在农村办冬学,城市办夜校的教育运动。1950年8月,郴县成立扫盲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干深入农村开展扫盲。冬学和夜校采用“以民教民、就地取材、能者为师,水涨船高'’和农闲集中学,小忙分散学,大忙自学的办学方法,多以教育部门编写的《识字课本》、《农民课本》、《注音识字课本为教材》,深受学员欢迎。1951年2月,郴县专署发出《关于开展在职干部业余文化学习的指示》,郴县机关干部业余学校首先开班,第一期招高小一个班。9月,全县办速成识字班4个,其中,县城有职工班1个,学员41人;乡村有农民识字班3个,学员134人,是年底,在县城办职工识字学校,学员151人;在乡村办农民识字班23个,学员727人,全县有扫盲教师267人。1952年,郴县工农业余教育委员成立,在县城设职工业余学校4所,分中级班(中学)和普通班(小学)。普通班负责扫盲,学制2年,设政治、语文、算术、珠算等课。在农村各区、乡开夜校,时称冬学。是年底,全县有14775人参加扫盲学习。1953年增至19763人,脱盲1307人,脱盲率为6.6%,各厂矿相继开办了职工业余学校。1955年,郴县专暑发出《关于迅速开展干部职工业余文化扫盲的指示》,要求未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县、乡和厂、矿企业职工全部组织入学,分期分批学习。大大加速全县扫盲和文化补课的工作进程。
  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郴县解放后,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运合”的方针,领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环境;建立医疗队伍进行大规模的防病治病;推行新法接生;逐步建立医疗制度;加强医药管理。使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1949年12月,郴县专员公署接管省立郴县医院,更名为郴州专区人民医院。1951年7月,建立郴县人民政府卫生院,下设医疗、防疫、保健办公等股(室),既开展医疗业务,又兼管全县医疗卫生行政事宜。9月,郴县专员公署接管了惠爱医院,更名为郴州专区区立医院。1952年,郴县先后建立精神病医院、良田中心卫生院、鲁塘中心卫生院;将栖凤渡卫生所组建为郴县第二人民医院;陆续建立桥口、雅市、坳上、良田、两湾洞、鲁塘、华塘、马头岭、栖凤渡9个卫生所。1953年,建立县卫生科。1956年建立县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50年代初,全县有旧时遗留下来的个体诊所10多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个体诊所分别并人全民或集体医疗单位。与此同时,中医不断恢复和发展。1950年9月,成立县中医师公会。1955年,全县建立集体所有的中医联合诊所27个,加上个体医户,共有中医药人员308人。1956年,实行区为单位的联合,全县设区联合诊所10个,人、财、药由区统一管理。
  1950年,县委贯彻全国第一次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号召群众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对县城井水作采样检测,施行漂白清毒,并组织农村群众改并打水,逐步改善饮水条件。1951年2月,成立了郴县防疫委员会,县长郭策兼任主任。县公安局制定《清洁卫生暂行办法》,发动群众开展春季清洁大扫除、环境卫生初见成效。县卫生院与县公安局对饮食行业进行检查登记。5月,县人民政府颁发《食品卫生管理细则》,饮食行业各单位按章行事。1952年,美军在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全县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消灭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清理污泥浊水,扫除垃圾脏物,用药品杀灭苍蝇、蚊子、跳蚤、臭虫、虱子等“五害”,设置各种器械,捕杀老鼠,时称“五灭一捕”。是年,全县灭鼠533万只;城关镇建设里被评为湖南省爱国卫生模范单位;城乡环境普遍得到治理,卫生面貌为之一新。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区、乡设立相应机构,经常性清扫与突出治理相结合,坚持不懈,爱国卫生运动已成为制度。1956年,中共中央颁布《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为“除四害”、“灭四病”。即除掉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和消灭疟疾、丝虫、钩虫、蛔虫病。
  劳动卫生方面,50年代起,开始治理工厂、矿山的环境卫生,并逐步建立医务室、卫生所和职工医院,对患职业病或其他疾病的职工,实行劳保医疗。农村劳动卫生开始用化学农药杀虫,各级人民政府广泛宣传使用农药知识和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农药操作规程,防止中毒事故发生,发现中毒者及时急救。在治理学校环境的同时,并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机构。1955年,培训第一批小学保健老师,共77人。之后,陆续培训。
  为加强疫病的防治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各卫生机构及基层组织,积极投入到预防接种,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下乡等群众性防治疫病活动中。疟疾,俗称“打摆子”,流行甚久,民间广泛流传“船到郴州止,马到郴州死,入到郴州打摆子”之谣。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开展疟疾调查和防治工作,1950年7月,湘雅医学院的专家到郴县开展调查活动,认为疟疾感染者甚高。12月,省地方病防治委员会在许家洞建立郴县实验所,进行疟病研究和开展防治工作。县卫生部门成立疟病防治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抗疟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至1954年,全县发病率从1951年的1881.57/万人下降到749.38/万人。天花也列为防疫的重点,连年免费普种牛痘,至1952年,3年累计接种239338人次,是年,郴县基本消灭天花。严密预防a乱病的发生,1950年起,开始进行预防注射,至1954年,共注射霍乱菌苗与霍乱伤寒混合菌苗23.2649万人次,之后,每年4至5月,对交通沿线、圩场、厂矿等地人群注射菌苗二、三万人次,使霍乱、副霍乱得到有效控制。旧时伤寒发病较多,仍防而不止,新中国成立后,采取注射伤寒霍乱混合菌苗进行预防,1950年至1954年,共注射菌苗13万余人次,使伤寒病也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丝虫病、痢疾、麻诊、地方性甲状腺肿等疾病,从50年代起,县委、县人民政府都纳入防治计划,进行普查和防治,都得到明显下降和控制。
  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工作。50年代起,推行妇女“五期”保健,即对处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给予相应照顾;对处在分娩期的女职工给予产假56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推行新法接生,到1952年先后培训新法接生员195人,改造旧助产婆113人,并在县城集镇建立接生站,实行低费或免费接生。1953年起,逐步建立乡接生站和村接生小组,并继续培训接生员,到1955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25%,1951年至1952年,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对县城577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非健康儿童占受检者的90%,对其进行免费矫治。从1953年起,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进行一次儿童健康检查和免费矫治。
  对于医药的经营和管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不断加强管理。50年代起,执行国家内务部、卫生部联合通知,严禁私营、私用、私制毒、麻药品。县公安、司法、财政等联合缉查,严惩违法者,贩毒、吸毒、种植鸦片者绝迹。对医疗部门,规定限量使用毒、麻药品。县卫生部门每年进行1-2次检查,使滥用毒、麻药品的现象极少发生。对游医药贩进行登记审查,对合格者发给营业许可证,对不法者及巫医神汉均予以取缔。1953年,县卫生科配专职药政管理员4名。1954年起,各医疗单位配兼职药政管理员1名。1954年,成立中国药材公司湖南省郴县分公司,是为药品国营之始。全县有私营药店71家,其中县城32家,乡村圩镇39家。1955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仁康、永泰长等大型药店,由郴县专员公署接管,其余药店由县药材分公司接管,组合公私合营药店。基层各圩镇,由县药材分公司设点经营,另外12家私营药店,由县工商联管理。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药品均为国营。西药、名贵中药及部分常用中药由上级公司调人;本地所产中药材,除由县药材分公司组织收购外,还委托基层供销社收购。
  三、发展文化事业
  郴县文化历史悠久,民间文学源远流长,民间艺术丰富多彩,文物胜迹不胜校举,革命老区的光辉斗争,铭记于史册。
  解放后,工农劳动者成为文化的主人,党领导的文化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置文教科,主管全县文化工作。接管民众教育馆,并将其改为郴县人民文化馆,按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节约的原则,组织群众开展文艺创作,表演和书画展览等活动。1952年郴县人民文化馆更名为郴县文化馆。1953年首建良田文化站。1955年始建县电影队。1956年,始办专业剧团并举办首届民间艺术汇演,图书馆(室)、电影放映及图书发行网点相继建立、健全。
  解放初期,郴县的群众文化很活跃,民间舞龙、舞狮、高跷舞、莲花舞、春牛舞、花棍舞、腰鼓舞、秧歌舞、唱灯调、打渔鼓、演花鼓戏、桌台说唱等形式的群众业余艺术表演历年不断,全县百多个业余剧团、业余文工团(队)活跃在基层,结合宣传民主建政、减租减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演出现代戏、传统戏、歌舞、曲艺等各种文艺节目,寓教于乐、颇受欢迎。1954年12月,举办首届农村业余文艺汇演,有华塘、岗脚、月峰、鲁塘、良田、板桥、栖凤渡、马头岭、坳上、邓家塘等10个代表队230人参加,其中岗脚代表队演出的“春牛舞”和月峰代表队演出的“长鼓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并参加地区文艺汇演。1956年10月,举办首届民间艺术汇演,全县有29个代表队360人参加。鲁塘代表队演出的“火龙舞”被评为优秀节目,是年参加省民间艺术汇演,获得节目奖、演出奖和音乐奖。
  流行于郴县的剧种主要有花鼓、花灯、祁剧和京剧。祁剧,旧时县内无职业剧团,1954年,新中祁剧团(祁阳县的民间职业剧团)到郴演出,郴县专员公署指示县人民政府接纳该团落户。1955年,该团在省第二届戏剧观摩汇演中演出《闹严府》一剧,获二等演出奖,1956年,新中祁剧团转为公办,改名为郴县祁剧团。京剧,旧时县内无专业团体,仅少数公职人员业余清唱,自娱自乐。1956年,郴县专员公署将在地区各县流动的艺友京剧团(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整顿,转为公办,交郴县管理,定名为郴县京剧团。演出的场所,是1951年县城几名商人合股,将郴阳戏院改建成民间戏院,内置设施甚简。1954年,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县工商联出资1.8万元,在文化路兴建了文化大戏院。厅内置长木椅座位986个,舞台260平方米,可供灯光布景,有化装室、演员宿舍、食堂、票房等基本设施。1956年转为国营。
  解放前,郴县都是放映无声电影,民国37年(1948年),郴阳戏院股东合购无声电影设备1套,在县城流动放映,但观众不多,映业不旺。1951年,省第二、第四电影教育工作队驻郴县,在城乡巡回放映《翠岗红旗》、《八女投江》等片,有声电影伊始。是年底,县人民政府投资,在县城苏仙路兴建郴县大戏院,内设座位1090个,请苏联专家安装“天极牌”35毫米提包放映机2台。1952年9月开业,旋即改名为郴县电影院。1955年,建立郴县电影队,在农村巡回放映,县电影队配有宣传员,采用幻灯、说唱等形式,在影片放映前宣传时事政治、中心工作、模范人物等。
  民国时期,郴县图书发行都是私营,县内先后有华国堂、文魁、进修、文化、大酉山、本禹堂、牖智、二酉、晓白、玉书阁等10等个书店(书社、书局)。其中,{智书社创办于民国27年春,由中共湘南特委书记王涛主办,有股东10余名,系地方国民党人、知识分子、富商等。该社以推销《新华日报》、《新观察》、《文化书刊》和马列主义单行本为主,共发行3.98万册。民国28年8月,书社被国民党郴县当局查封。晓白书店主营医药书籍,其余各书店经营古典小说、经史、诗歌之类。如逢货源不足,则自印《三字经》、《女儿经》、《增广贤文》等补充。“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各店增营新诗、白话散文、小说及中小学教材等。县内书店,系小本经营,独家开办,少数店雇员亦不过一、二人。民国初年,刘均元、陈广泽在良田圩合股开办文化书店,是县内较早的乡村书店。新中国建立后,郴县图书发行事业发展迅速。1949年12月,建立新华书店郴县支店,是为县内图书国营之始。1950年5月,该店迁址,门市部能供三、四名顾客购阅书籍,设施甚简,1955年,全店职工由4名增加到18名,发行图书60.524万册,发行总额13.243万元,盈利0.703万元。1956年完成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原私营书店多数停业改造,晓白书店被改造为公私合营书店,仍主营医药书籍,是年,县支店发行各种图书86.384万册,发行总额17.247万元,盈利1.273万元。
  民国20年(1931年)12月,建立郴县图书馆。民国29年,该馆改为县民众教育馆,内设民众图书室。1950年,由县人民政府接管。1956年5月,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人民东路重建郴县图书馆。到1957年,馆藏图书5600册,报刊14种,杂志85种,读者2700余人次,图书流通3.28万次。
  档案工作,在民国时期,县政府的秘书室设管卷室,配1名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清理和保管。解放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分别设立档案室,指定干部兼管一般文书档案,敌伪档案由县公安局部门管理。1956年,始配档案管理专职干部。是年冬,培训档案管理专业人员。
  郴县置于秦,素有“林邑”之称,历史悠久,山川秀丽。置县两千多年,历代郡、府、州、军、路、区治均设于县城,是郴州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文物名胜很多,旧志载有的亭塔楼阁、寺庵坊表、墓葬、墓志、碑刻崖刻、古桥古渡、山川名胜等,多达数百处(件),然而在解放前,战争频繁,社会动荡,文物名胜屡遭破坏,加之政府缺乏管理,损失更为严重,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各时期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配备文物专干,主管全县文物工作,加强对文物名胜的保护和管理。如被列为省级文物名胜的有义帝陵、三绝碑、苏仙岭、万华岩等。还上交部分重要文物藏品给省、地文博部门管理。
  四、发展体育事业
  新中国建立前,郴县体育事业无专门管理机构,无专项经费,群众开展部分传统体育和少量田径、球类活动,多为自发。学校体育尤为不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体育事业。1950年,县文教科配体育专干1名,分管体育。县总工会专管职工体育。1956年,设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在机关、厂矿、学校成立各种体育协会。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体育竞赛和群众体育活动都得到全面发展,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兴起。
  1952年,响应毛泽东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贯彻“从实际出发并与实际相结合,使体育运动普及化和经常化,为加强生产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的方针,郴县体育事业有组织有计划的发展。农民体育由自行开展武术、棋类、龙舟、毽子等传统体育逐步向娱乐型、锻炼型发展,田径、球类等近代体育开始进入部分乡村,尤其是篮球运动,到50年代末,多数公社,大队和少数生产队都逐步建有篮球场,并组织农民开展竞赛活动。职工体育有球类、棋类、田径、游泳等项目。在城镇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普遍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职工广泛开展早操、晨跑、工间操等活动,坚持日常锻炼。1956年,在县城人民东路建成郴县露天篮球场,有座位2600个。到1957年,全县已有48个职工体育协会,会员达4850人。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强调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体育教学受到重视。1950年,学校每周设两节体育课、课外辅以广播体操和文娱活动,但教师仍多为兼职,且无统一教材,以致各校施教不一,体育教学欠正规。1953年,参照苏联《十年制学校体育教学大纲》施教,各校教材统一,使教学逐渐规范。1955年,按照国家体委公布的《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学校普遍推行《劳卫制》,课内教、课外练、课内外结合定期测试,学生以《劳卫制》达标为荣。1957年,全县有1084名中学生参加《劳卫制》标准锻炼,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有306人,二级91人,少年级151人。县体委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章,全县体育教学走向正轨。学校体育设施不断改善,县属中学都建有水泥球场、田径运动场,并有跑道、沙坑、单杠、双杠等设备。乡、镇中学、完小均有简易球场或水泥球场,配有普通的运动器械。
  县体委经常组织体育竞赛活动,1953年,在县城飞机坪举行“郴县首届田径运动会”项目有短跑、长跑、跳高、跳远、投掷等,另有特别项目“负重百斤赛跑”,参赛男、女运动员一百多名。1955年又续办第二届,在城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180多名运动员参加。50年代初,县体委组织运动员参加郴州地区和省级体育竞赛,均获得名次。
  五、发展报刊和广播事业
  1949年9月1日,湘南支队政治部在县城创办《锻炼》周刊。32开,毛边纸,油印。其发刊记载,主要任务是“加强干部教育”,宣传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各项方针政策。1952年,中共郴县县委宣传部建立通讯员,报告员的制度,由各区、乡和各企、事业单位主管情况综合的工作人员担任通讯员或报告员,至1954年,全县通讯员、报告员136人,年均向各级报刊投稿二三百篇。1955年7月1日,中共郴县县委创办《郴县报》。初为7日刊,8开2版。翌年3月起改为五日刊,不久,改为三日刊,仍为8开2版。后又改为双日刊,4开4版。《郴县报》文字通俗短小,内容丰富多彩,版面形式活泼,8开2版时,以一半多版面报道县内中心工作和农业生产,其余版面报道工商、文教、党群和国内外大事;4开4版时,一版为要闻、二版为农业、三版为党群、文化、教育、卫生,四版为时事。创刊之初,有编辑人员8名,后增至14名,报社内设印刷厂(即郴县印刷厂前身)主印该报。(1961年5月19日《郴县报》停刊,前后共出版719期,初,每期发行3000份左右,后增至6000份左右。)郴县广播事业较快发展。1950年12月,县文化馆下设收音站,配收音员1人,用省人民广播电台配给的I台交、直流电用收音机,收听中央和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并将收听记录编成简讯,油印发至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为其提供时事学习和宣传材料。1954年,始在县城闹市区架设高音喇叭,收音站每天播音1次,为时120分钟,主要转播中央和省广播电台节目,亦自办不定期的县内新闻、革命歌曲教唱等节目。1956年3月,成立郴县人民广播站。工作人员4名,有机房、播音室、扩大机、收音机、电唱机、话筒等基本设备,全天播音2次、共300分钟,其中自办县内新闻播出I次,10分钟,其稿件多由郴县报社提供。是年,全县建立区广播站8个,架设广播专线65.5公里,在40个乡和24个农业社共安装73只喇叭,是为农村广播网建设之始。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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