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行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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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实行土地改革
分类号: K271
页数: 8
页码: 191-1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县党组织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改革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实行土地改革的土地改革前郴县农村的土地占有状况、土地改革的准备和试点、土地改革全面铺开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实行 土地改革

内容

一、土地改革前郴县农村的土地占有状况
  中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土地进行大量的兼并与掠夺,使得大部分土地归地主所有。解放前的郴县亦是如此,至土改前,全县有农业人口184475人,不到总人口9%的地主富农,就占有50%的田土,而占总人口40%的贫雇农则只有7.4%的田土。地主阶级利用他们攫取的权力,与官府狼狈为奸。残酷镇压劳苦人民,竭虑殚精地榨取穷苦人民的血汗。如高雅乡大地主陈世泽,全家上下12口人,就拥有3000多亩田土、山林1000多亩,每年收租谷8000多石。家中雇有I个管家、2个长工、4个0女,为了巩固其产业地位,还院墙高垒,训练一个排的兵丁看家护院。两湾洞乡的大地主段位显,也是田多山广,有1000多亩水田,每年收利谷3000多石;还有1000多亩山林,广东坪石都有他的2栋盐铺,家中只有7口人,雇用1个管家,4名长工、3个0女,养有15个家丁、日夜护卫家院。至于地主赌钱打牌,吸食鸦片、奸淫民女等更是常事。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地主、富农凭借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残酷地剥削农民,其主要形式就是地租、雇工、高利贷和典当。农民向地主佃耕土地,必须交足“押金”,明确租额。地租是十分苛刻的,一般为东六佃四,或东佃各半,更有东七佃三的,广大佃农们辛苦耕作一年,所剩无几,真是“镰刀挂上壁,马上就有饭呷”。不少农民被逼得走头无路,或远走他乡,乞讨度生;或优患难排,悬梁自尽;或卖儿卖女,倾家荡产;不少村落是一片荆棘满墙鬼唱歌的悲惨情景。
  1949年10月7日,郴县解放,广大贫苦农民日夜盼望翻身的日子终于来到了,而地主恶霸不甘心失败,总想东山再起,卷土重来,遂勾结土匪,扰乱郴县。1950年底,三区区干部罗冠青一次与另一个干部到金竹村了解减租反霸情况。当晚,一股土匪便包围该村,要捉拿他俩,幸得全村老少齐心合力智退土匪,才使两位干部幸免遇难。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同县委、县人民政府一道,开展进山剿匪清匪,到1951年匪患基本肃清。同时,又开展反霸运动,镇压了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为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扫除了障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是解放前农村广大贪苦农民的贫穷之源。土地是劳动人民亲手所开,劳动人民理应是土地的主人,但千百年来历史是颠倒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地主反而成了土地的主人。历史上无数次的大小农民起义,都想解决土地归属的问题,可惜都未能彻底解决。解放后,共产党要实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推翻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根本性社会改革。广大劳动人民怎能欢歌起舞呢?郴县农民早就盼望有这么一天,能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在减租反霸时,广大农民就已行动起来,准备进行一场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了。
  二、土地改革的准备和试点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随后又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条例》、《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土地改革的总原则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文件还对如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如何划分阶级成份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分别于8月和10月相继召开全省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湖南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着重研究部署土改工作,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湖南省实施细则》07月,地委发出《关于土改期间开展宣传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土改宣传工作的领导,大张旗鼓地宣传土改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南局,省委、地委的指示和布署,县委在进行清匪肃特,减租反霸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土地改革的全面准备工作。
  1950年冬,郴县被列为中南局土改联系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郴县地委和县委联合派出工作组在高雅乡试行土改。1951年元月,联系点改设于坳上乡,并以两湾洞乡和陈家湾乡为副点。同时建立郴县县委土地改革委员会。由县委书记郭毅担任县土改委员会主任,郭策(县长)、葛冠卿(组织部长)、葛一德(民运部长)、林涛(女,县委宣传部长)任委员,下设办公室。为了培训土改工作干部,地委开办土改干部训练班,郴县派何杰、谢漫天等人参加学习,旋即又派他们到长沙县搞土改试点,以便取经,回来指导本县土改工作。1951年上半年,郴县举办了二批土改队员学习班,有400多人参加,这些学员与马济民率队来郴支援土改的320入一起,加上县委干部,从城镇各机关部门中抽调少量骨干,以及区委干部、乡里的个别积极分子,共计2679人,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土改骨干,奔赴全县各区、乡、村组,开展土改运动。为做好土改的宣传发动工作,县土改委员会根据地委的有关指示,制定了土改宣传工作计划,并印发了“地主不老实,坚决斗争他!”、“农会搞不好、翻身不牢靠!”、“最贫苦最受压迫的农民起来当家作主!”、“实行土地改革,提高生产,发展工商业,建设新中国”等49条土改标语口号,比较简单扼要地反映出土改运动的性质特点,成为全县土改运动全面开展的一股动力。
  由于郴县自然经济、地理位置的特点,土地较分散,只有中、小地主,又是革命老区,群众基础较好,干部来源广泛,可谓五湖四海,中南局把郴县定为一个土改联系点,规定每10天由县土改办公室向中南局汇报一次,地委在高雅乡办点,县委组成土改试点工作组,成员有6人。地区刘耀夫专员、周志余书记经常巡视该点。但后来高雅乡土改试点被论定为和平土改,效果不好。于是地委又在坳上乡进行土改试点,到各部门抽调12人组成工作组,规定每人负责一个村,坳上点还带了陈家湾乡与两湾洞乡两个副点,分别派员负责,县委根据在试点中第一手资料,及时制定了较为符合郴县实情的土改计划。
  1951年7月中旬,郴县召开三级扩干会议,讨论并部署了全县土改工作计划。计划全县剩余的53个乡分两批进行土改。第一批从7月14日至秋前结束;第二批秋后至12月底结束。第一批土改的21个乡,包括廖家湾、黄家湾、黄甲山、黄茅、江口、安源、良田、石盖塘、走马岭、大开湾、华塘、安和、保和、月峰、塔水、仁和、焦溪、卧云、栖凤渡、石城江等乡,198个村。第二批土改乡32个,包括大奎上、高坪、许家洞、界牌、塘溪、碑松、雅市、村头、太和、桥口、黑石、马头岭、街洞、铜坑湖、鲤鱼江、洞尾、洪海、碧冲、五里牌、岗脚、高石、塘尾、塘湾、塘昌、同和、城东、城西、坪石、壕头、文昌阁、大禾、草田铺等乡,236个村。每一批土改的单位,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级组织发动群众,10至15天完成;第二阶段划分阶级,10天完成;第三阶段征收没收与分配,10至13天完成;第四阶段巩固胜利,开展生产,10天完成。同时,每一阶段还规定了具体步骤与方法。这样,县委土改委员会从组织上,思想上以及物质上,都为全面开展土改做好了周密的准备。
  三、土地改革全面铺开
  1951年7月14日,各土改工作队奔赴乡村,开始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土改工作。为推进以点带面的方针,4个农村区各都定了一个土改重点乡,由区委书记亲自挂帅。为了搞好全县的土改,县委将土改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和方法,运用到土改工作中。首先是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建立新的群众组织。土改工作组进村后,首先从抓生产、布置抗旱、抗美援朝等项工作人手,调查农业户口、土地分布的大体情况和租佃关系,旧组织、原村干部的好坏,以及减租反霸、镇反情况,直接找最苦最穷的农民作为土改根子,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扎根串连,避开原有的群众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宣传土改政策,造成强大的土改声势。如华塘乡土改工作组,一下乡后,就分开住在各村贫雇农家里,首先召开村干部会、村民会,说明土改政策和做法,检查生产和布置生产,紧接着召开贫雇农会,召集一些最老实最贫苦的人参加,详细讲解土改要依靠贫雇农以及为什么要依靠贫雇农的道理,以提高贫雇农的斗争情绪。但仍有部分贫雇农由于受宗族和宿命论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上地主阶级的煽动和恐吓,有思想顾虑,土坎下村有个最苦的贫雇农谢家昌,他大哥在1927年加入农会被反动派杀害,因此,他深恐悲剧重演,不敢出头;又怕贫雇农不齐心,搞不起来,自己会倒霉。工作队的同志摸清他的思想后,与他建立感情,以苦引苦,逐步打消他的种种顾虑,使他仇恨地主的思想日益增强,最后自动要求参加斗争,并积极带头串连,三天中就联络了11个贫雇农作为该村的土改根子。工作组在每个村都扎了一至数个根子,根子就是该村的土改主要骨干。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贫雇农小组,据统计,全县贫雇农小组成员共有28104个,另外,还培养不少积极分子,仅第一批土改21个乡就有2245名。
  发动贫雇农,形成一股力量,掀起斗争高潮,打落了地主阶级抵抗土改的气焰,初战告捷,接着通过总结,打破关门思想,进入团结中农的工作,发动贫雇农主动团结中农打消中农的顾虑。如廖家湾乡10村中农黄福信,家有自耕田10担,佃田60担,因而总以为土改政策对自己不利,干脆连田都不管,让它荒废。经过工作组宣传教育后,纠正自己的错误认识,积极生产,投入土改运动中。通过团结中农,从而壮大革命队伍。经过成立村农会,召开乡代会,开展三查(查力量、查敌人、查齐心)工作,最后成立乡农会。全县农会员达81941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43%,至此,农村土改的可靠力量基本调动起来了。
  其次,深入开展说理斗争,划为阶级成份。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后,立即转人划阶级成份阶段。阶级的划分是土改工作中一个重要步骤,涉及到每个人的根本利益,斗争十分激烈,而中心环节又是划好地主成份。按照部署,划分阶级的步骤与方法为讲阶级、评阶级、定阶级、批阶级。即先宣传划分阶级的有关政策,然后,评议阶级成分,再落实定案,最后集中力量批斗地主阶级,把运动引向高潮。工作组首先组织干部、农会代表和贫雇农、中农学习中央文件、掌握政策划阶级,宣传中农利益不侵犯,保存富农部分经济,地主富农不能漏划,也不能错划。使大家明确:划阶级成分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办事。然而各乡、村执行划分阶级成份中,尤其是在划分地主阶级方面,全县出现了四种方法:一是以华塘乡为代表,都以村为单位,工作组同志提出地主名单。经工作组大组长批准、村民大会通过,便开展斗争;二是以廖家湾为代表,以乡为单位,经工作组、乡村干部提出各村地主名单,研究后,再在代表会上通过,转入斗争;三是以同祥乡为代表,先普遍试划后,未经工作组研究通过,各村即进行斗争;四是以保和乡第三村、第四村为代表,划一个、扣一个,接着将其财产封起来(实属干部包办代替),划完、扣完、封完后,开始斗争。但总的来看,在划分阶级成份中,都还贯彻了反复斗争,形成了群众运动,做到三榜定案(农会代表统一审议,为一榜;再交群众复议,允许本人申诉后,为第二榜;最后报政府批准,为第三榜)。做到了有分别,有策略地对地主进行普遍斗争。人民法庭紧密配合,以乡为单位,斗争和镇压了一些较顽抗且有血债的不法地主,如镇压两湾洞乡大地主段位显等。但打垮地主威风,主要还是采用说理说法斗争方式,如石城江乡初期斗争地主谢竞深时,只有5人诉苦,而后扩大到30余人,还争取包庇地主的何双贤等5人在斗争会上诉了苦,谢竞深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华塘乡有个地主不服气,向人民法庭申诉说自己有劳动力,不承认是地主,农会知道后,展开允诉地主狡辩的斗争会,当场要他犁田做试验,地主才承认不会劳动是地主。还有的地主较顽固,就得结合法庭进行斗争,如三才洞村地主龙始华,经过几次说理斗争,仍趾高气扬,最后经法庭审理,判3年有期徒刑,人心大快。据统计,全县农村54013户共划出地主阶级348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4%,富农占2.3%,贫雇农占36.6%,中农和其它劳动阶层占54.7%执行政策,没收征收财产是土改运动中对地主阶段斗争的第三回合,也是在政治上打落地主的威风,经济上彻底消灭地主阶级封建剥削阶级最艰巨、最激烈的歼灭战。没收征收后,立即要转入分配胜利果实,二者是紧密相连的。为此,郴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于1951年8月24日,发出了《对没收征收分配的几点意见》,对其步骤方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组织干部、农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没收的对象是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多余的房屋这五大财产;征收的对象是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公地以及工商业家在农村的土地和富农的部分出租土地;没收的原则先没收后分配,对大地主,顽抗的中地主、小地主有所区别。县土改委员会特别指出:对军工、烈属之地主的没收,要有所照顾。各乡召开农代会,进行宣传动员后,即开始没收征收,具体做法是先开展三查三反(即查分散反分散、查隐瞒反隐瞒、查地主斗地主追契约),发动群众,召开农会扩大会,贫雇小组会、农会小组会、反复讨论“三查三反”。根据不同情况又召开地主会,向地主讲清政策,限交五大财产清单,作为三查三反的实际根据,对顽抗的地主开展合情而不留情的斗争。斗争步骤分三步:第一步是说理斗争,追契约、追果实、追余粮、斗分散,之后根据情况宣布正式没收。第二步是在没收后发现地主尚有分散隐瞒的财产时,再找出人证、物证,予以斗争。第三步在分配果实前,还有顽固地主隐瞒不交,便结合人民法庭,进行斗争,最后完成没收征收工作,据统计,全县共没收征收农田193600.284亩;旱土27098.5亩;山林367180.8亩;房屋18871.5间;耕牛1661头;农具8353.5件;家具134144.5件;各项浮财折谷82243.83担(其中包括实谷24270.8担;金银首饰、人民币折谷18753.4担;实物折谷39219.63担)。
  没收征收财产运动完毕,各区、乡马上召开较大的贫下中农代表会,讨论和布置分配工作。分配是以乡为单位进行调剂分配,有的乡特别成立了分配委员会,领导分配工作。有的乡就以农会为领导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有五条:一、填坑补缺,填空补满于贫雇农要求,适当照顾原耕基础,先抽后补,好坏搭配,依靠贫雇农公平合理民主分配;二、房屋分配主要解决贫苦房少或无房户;三、耕牛农具分给贪困户,但有劳动力、无耕牛的贫雇农,一般随田去。在分配耕牛时注意了按牛负担能力和照顾原喂养户;四、家俱浮财、用填空坑,自报公议,缺什么补什么,并适当照顾军工、烈属和贫苦老弱孤寡等;五、分配土地是根据劳动力,搭配田土远近、瘦肥土地(土、山、林)等分配办法,一般谁种分给谁;秧田在有利于生产的原则下适当分配。茶山分给有经验户管理;大小山林根据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经群众讨论搭配或组织村公营管理委员会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以贫雇农为领导骨干,由下而上自报公议,经农会审查后再交群众讨议,通过才定案。这样土地分配政策交由群众,充分发扬了民主,广大贫雇农对分配表示满意,农民内部也加强了团结。全县分得土地的农民共11327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61.4%;分得果实的共有115261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数的62.39%。此外,全县还留有公用田1340.23亩;机动田7665.18亩;工程留用田142.09亩。据第二批土改32个乡统计,土改前贫雇农平均每人只有耕地0.426亩,土改后达到1.676亩。土改果实分配完毕,为了巩固胜利,各乡都召开了隆重的土改胜利庆祝大会。激发出全体农民的劳动热情与受国热情,把全县的生产推向新高潮。
  四、开展土地改革复查工作
  土地改革是一场空前的广泛的群众运动。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尽管一再强调政策,在一些地方仍然免不了出现“左”或右的偏差,又由于土改时间较短,任务大,情况复杂及群众觉悟的局限和工作经验的不足,某些问题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和处理,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土改复查。1952年初,中南局派到郴县的工作组,在许家洞乡试点。县委工作组在廖家湾试点,下半年全县分两批进行土改复查。
  土改复查中,开展“三查三看”活动。一查地主是否被彻底打倒,看其是否有反攻倒算行为。并组织干部群众对隐瞒财产负隅顽抗的地主分子作坚决斗争。二查农会组织和贪下中农队伍是否纯洁,看是否有包庇地主破坏活动和侵占集体利益行为。对少数阶级斗争观念不强或有损公肥私错误干部和积极分子,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觉悟。三查阶级成分的划分,看是否有漏划或错划的地主、富农或其他成份,经群众评议,组织讨论批准,坚决予以纠正。
  由于全县土改工作扎实,复查工作相当顺利。主要是复查了阶级划分情况,据首批15个复查乡资料统计,地主土改时定为999户,复查定为941户,由原总户数的6.4%降到6.2%,富农土改时371户、定为304户,减少五分之一。接着又对地主进行分类站队。土改后,地主被打倒,但其中也不乏顽固份子,坚持反动立场,暗中进行破坏活动。于是,根据群众反映与评定将地主分类站队,便于实行管制,据统计,941户地主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地主90户、中地主290户、小地主561户,其中恶霸地主83户,一般地主752户,当权地主106户。其他成份也据实进行了调整。经过复查,全县基本情况有所变动,农业户48829户,农业人口是132255人,土地是341632.95亩(其中田320875.9亩、土20755.05亩)。此外,对干部进行了整风,清理了一些干部的不良行为,对干部在土改中贪污现象作出了处理。如首批15个复查乡有244人贪污胜利果实,各项折谷共计691.75担,查实后都令其退回,使干部队伍更加纯洁。
  郴县的土地改革,从1950年7月起,至1953年底,历时两年半,全面结束。经过这场土地改革的暴风骤雨,全县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处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新气象。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得以消灭,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1953年,全县人口从1950年362538入增至383177人。是年,全县遇到特大旱灾,受灾户19769人,占全县总户数的37.68%,受灾面积达19546亩,加上部分因旱灾而减产的43815亩,共63361亩,占全县总亩数的15.8%。但全县完成土改后,在复查的同时,将工作中心迅速转向生产,开展抗灾自救,大兴水利,使旱灾得到相应的控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结果1953年比1952年粮食总产量还增加了9.87%,购粮任务也超额完成6.74%。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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