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解放初期党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15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解放初期党组织建设
分类号: K271
页数: 14
页码: 157-170
摘要: 本章记述了郴县党组织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解放初期党组织建设的各级党组织的恢复和建立、党组织队伍建设、整顿和发展党的组织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解放初期 党组织建设

内容

从1925年9月中国共产党郴县早期组织成立,至1949年10月郴县解放,整整24年间,在极其残酷险恶的环境中,中共郴县地方组织领导郴县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前仆后继,不屈不挠,谱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革命史册。其间,由于斗争的残酷、反复,郴县地方党组织多次遭受挫折、破坏,党员人数由1928年的692人,至1945年仅剩85人。为争取郴县的解放,郴县地方组织又在带领全县人民开展广泛的武装斗争中迅速恢复和发展,至1949年9月,发展党员至160人,党的基层组织网络又逐步形成,并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湘南支队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郴县解放后,针对执政党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地方党组织抓紧建立各级党组织和机构,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大力吸收和培养地方干部,开展整风整党、“三反“运动,恢复和建立群团组织,带领全县人民迅速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开始了新郴县的建设。
  第一节 各级党组织的恢复和建立
  一、郴县解放初期的政治经济形势与党的组织状况
  1949年10月,湘南工委所领导的粤赣湘边区人民解放军湘南司令部和五岭地委所领导的湘南支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南进军的大好形势下,指挥所属部队向驻扎在湘南的国民党军队反动武装力量发起了总攻。10月6日,湘南游击司令部南区指挥所与湘南支队所属的郴县游击队、直属武工队一举攻下郴县,彻底推翻了国民党郴县党部、县政府。从此,郴县人民获得解放。城乡工人、农民、学生、居民欢天喜地、敲锣打鼓、载歌载舞欢庆胜利。数以万计的集会群众,手举标语,鞭炮声、口号声震天动地,游行场面十分壮观,全县人民群众沉浸在欢庆胜利之中。尤其使人振奋的是,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军队、干部生活艰苦,纪律严明,在战斗中表现出来的昂扬斗志和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人作风,激发了广大工农群众、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的巨大革命热情,许多人响应党的号召,纷纷投身革命改变旧思想,接收新事物,踊跃参军参干。全县迅速组织300多名干部组成征粮队奔赴各地开辟工作,发动群众收税、征粮,满足南下大军的需求。开展护厂、护矿、护路、护校、护店活动,保卫县城,保卫生产,维护社会秩序,有效打击残余反动势力,郴县大地呈现出百业待举,万象更新的局面。
  民主革命时期夺取政权十分艰难,然而夺取政权后要建设、巩固好新生政权,摆在郴县党组织和人民政权面前的问题和困难同样十分严峻。郴县历来就是湘南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国民党统治者在这里苦心经营了27年,政治实力十分雄厚,国民党常驻的军队众多。在临近全国解放的时候,国民党郴县党部在1949年7月就采取了反革命应变策略,训练乡、保甲长,对其死党要求以“一变迎合之万变”的主张,提出:“暂时退却,隐蔽潜伏,待机反攻,保存实力,等待召唤,准备反共”的口号。一批敌特人员从城镇转到农村开展秘密活动,与地方恶霸势力勾结一起坚持顽抗,妄想变天。活动猖狂,有的杀害乡干部,有的破坏金融市场,阻粮抢粮,哄抬粮价,有的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造谣惑众等。频频制造流血惨案,大肆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威胁、危害着郴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和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造成社会继续动荡不安,地方党组织的工作任重道远。
  由于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战乱不休,社会动荡,大肆征兵派款,横征暴敛,地主阶级加剧土地兼并,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县内农业生产萎缩、工厂倒闭、市场萧条、商品奇缺、物价暴涨、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仅2456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7万元;粮食总产量5194万公斤;工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80%以上。广大人民群众在饥饿线上挣扎,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当时,全国的人民解放战争还在继续,郴县的人民政权既要支援解放军进军两广的军需粮草,又要保障全县行政事业经费的开支,同时农村贫苦农民和灾民要救济,工矿企业要恢复生产,开展这些工作所面临的人力、财力、物力困难无疑是巨大的,是摆在党组织和人民政权面临的又一大难题。
  郴县刚解放时,需要大批干部。县区领导干部主要是来源于新、老解放区南下工作团,军队转业留地方工作的干部和原县内地下党组织、游击队骨干。党的各级干部,尤其是南下干部,环境不熟悉、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工作忙、任务重、深感力不从心,面临许多方面的考验。作为刚进入城市执掌政权、从事和平建设的历史条件下郴县党组织领导干部,既要具备克服困难和解决困难的全新本领,又要经受住能否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而不被权力、地位和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所腐蚀的考验,这是解放初期干部队伍面临的重大考验。
  总之,解放初期郴县的政治经济形势及组织状况的问题不少,困难重重。中共郴县县委面临严峻的形势,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收拾百孔千疮的“烂摊子”,开辟新天地,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并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而努力,保证全县各项事业井然有序地发展。
  二、郴县县委及其部委的建立
  1949年10月21日,中共湖南省委派何大群(中共湘南地委委员)任郴县县委书记兼县长,筹建县委机构。1950年3月,县委机关筹建工作基本完善,中共郴县委员会正式成立。郭毅任县委书记,县委设秘书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运部。4月增设财政经济委员会,7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冬,农运部撤消。1952年9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0月,中共郴县地委撤销,郴县县委隶属中共湘南区党委。1954年7月,湘南区党委撤销,郴县县委仍隶属中共郴县地委。县委秘书室并人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财政经济部,1955年3月,增设农村工作部。1956年4月起,先后增设文化教育工作部、工业交通部,将财政经济部改为财政贸易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1956年5月设立县委常委会。
  三、基层党组织的恢复与建立
  解放前夕,中共郴县县委机关中断,基层组织由湘南工委直接领导,中共郴县栖凤渡区按照湘南工委“整顿和发展党组织”指示,调整了栖凤渡区委,充实了干部力量,栖凤渡区下设栖凤渡、草田铺、廖王坪、南香等4个支部,1949年3月,湘南工委在郴州城成立了城区工作委员会,城区工委除在城内设有谷安昌支部外,还在良田、华塘、桥口设有支部,共有40多名党员,在岔路口、陈家楼、山河、五里牌、鲤鱼江、桥口、石盖塘、小溪等地设有联系站,栖凤渡区委和城区工委组织游击武装,为解放郴县作出了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在县委的领导下,郴县基层党组织机构,随着区、乡镇的更名和所辖范围的变动,进行了多次的调整。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统一领导全县的民主政权建设和剿匪斗争,1950年3月,中共郴县县委成立后,决定实行民主建政、废除保甲制,建立村、组,撤销各人民办事处。7月,缩小乡级规模,全县设5个区公所、区下建57个乡公所。县委下设城关、桥口、良田、华塘、栖凤渡5个区委会,下设总支11个,支部10个。到1952年,增设为城关镇、桥口、良田、栖凤渡、华塘、板桥、马头岭、鲁塘、邓家塘、坳上10个区委会。
  1953年8月,报经湘南区委同意,县委决定将工商业者较多、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关区委改为城关镇委。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工作完成后,县委下设26个乡总支委员会和I个镇委员会,支部发展到209个。1957年10月,乡总支委员会改为乡党委会。到年底,全县共建乡镇党委27个,直属机关总支1个、基层党支部268个。其中:农业系统(含农村)197个、工业系统13个、商业系统6个、文教系统6个、机关系统46个。全县各项工作统一在党的各级组织领导下顺利开展。
  第二节 党组织队伍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中共郴县地方组织从1925年建立至郴县解放前夕,党员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几经反复和挫折,逐渐成熟,其中有过两次较大的发展,一是从郴县党组织诞生至1927年3月,为郴县党组织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全县发展党员至547人。由于国民党发动“四·一二”反动政变,5月21日,许克祥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郴县的反动派也举起屠刀,绞杀革命,郴县党组织遭受严重挫折,六、七、八三个月,全县就有312名共产党员惨遭国民党右派杀害。二是1928年湘南起义时期,为郴县党组织恢复和发展的又一高峰时期,全县党员发展至692人。其后,由于湘南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转移,国民党反动势力的残酷“围剿”,党员人数逐年减少,到1945年8月,仅剩党员85人。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党组织在带领全县人民开展广泛的武装斗争中得到恢复,到1949年9月,党员发展至160名。郴县解放前,党组织一直处于“地下”活动,发展党员系单线联系,个别吸收,秘密进行,发展的对象主要是出身贫苦,历史清白,立场坚定,革命斗争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
  郴县解放后,中共郴县地方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党工作由秘密转为公开。1950年,县委设立组织部,专门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积极慎重”的方针,既大胆积极地发展党员又慎重稳妥地加强考察审查工作。从机关知识分子、干部和完成土地改革的农村贫雇农中吸收优秀分子人党。1953年发展党员至650人。其中农村342人,占52%,继后,全县各区分期分批举办党建积极分子学习班,对那些在各项运动中立场坚定、斗争性强,工作热情积极的工农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教育,让他们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进行“共产党员八项条件”和“怎样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经培训学习后,组织部门又在生产和斗争中对他们进行实际考察审查,再吸收他们为中共候补党员。1954年,全县党员增至1397人(包括候补党员)。其中农村1020人,占73%,1956年,县委要求做好党组织薄弱部门的建党工作,农业系统党员由1955年1539人增加到2049人,工交系统由65人增加到183人,商业系统由66入增加到231人,文教系统由27人增加到97人,全县党员总数达到2780人。其后,县委根据中央组织部提出“发展一个、巩固一个”的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提出“巩固为主、个别发展”的方针,逐步做好候补党员的转正工作,到1957年底,全县有正式党员3129人。
  二、干部队伍建设
  郴县解放后,“百业待兴”,需要大批干部,民主建政时期的干部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民主革命时期保存下来的老党员,游击队的分队长以上的干部;二是随南下大军留在郴县的一批指战员和南下工作队队员;三是从学校选取了一批出身贫苦、思想进步、热爱共产党,在学生中有威望的高、初中生。1950年3月,县委设立组织部,不但负责全县党员发展,还负责干部管理、调配和干部教育等工作。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开设干部培训班,县委领导亲自授课,开设马列主义、中国共产党、民主建政的方针政策、惩治反革命条例、土地改革细则等十几种专课。开展干部整风学习、对干部思想、政治、作风、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到1951年3月,先后培训1200多名干部,绝大多数分配到县、区、乡担任领导职务,担当建立新政权的重任,从而也解决了干部奇缺的困难。1953年,根据上级“大胆大量提拔新干部,积极培养提高老干部”的精神,报经湘南区党委批准提拔86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3人,股级1人;老干部31人,本地工农干部25人,知识分子干部28人。之后每年逐步有大中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县,这些毕业生也被作为国家正式干部分配到各级机关单位任职,至此,全县干部队伍逐步有了稳定的来源。加之每年又有部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回县,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也把他们纳入了国家工作人员计划之列进行妥善安排,分配到基层、机关工作。1955年开展审干工作,对干部政治历史、思想作风、政策水平、工作能力进行考察。先后输送118名领导干部到省、地委党校和专业学校学习。是年底,全县有正式干部1399人,其中县级9人,区级198人,一般干部1192人。
  按照省委“稳定、加强、提高”的干部工作方针。地委批转郴县县委《关于培养提高干部工作的计划》,要求各县必须有计划有意识地组织干部投入到合作化运动中去锻炼,并在运动中考察了解干部,发现人才,有计划地、逐步地培养提拔一批干部以充实各级领导力量。为适应农业合化作化形势的需要,全县从合作化骨干、高初中毕业生和乡村干部中考核录取了一批国家干部,同时,对一部分不符合退休条件,但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作退职处理。1956年5月,全县撤区并乡后,由于没有及时地将原有区级干部绝大部分下放到乡,而是调到了县级机关,出现了县乡领导脱节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县委从原乡干部、村干部、复员军人、工人等中吸收一批为国家干部,地委也从县以上机关抽调一批干部下放到乡。1957年7月,地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大乡干部应具有区级领导能力的需求,经过摸底排队和根据乡的实际需要,又下放了一批干部,进一步加强了乡的力量,从而改变了县、乡领导头重脚轻的现象。根据中央关于“要把干部队伍建成一支又红又专的队伍”的指示,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培养教育措施,加强培训在职和后备力量,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把机关干部分期分批送往党校学习或下放到农村基层锻炼,促进工农干部知识化,知识分子工农化,大胆破格地选拔一些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有的还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到年底,全县共有国家干部1473人,其中:女干部211名,少数民族4名,高等院校毕业者39名,高中以上文化289名,初中以下1145名,中共党员428名,共青团员389名,民主党派1名,无党派655名。
  第三节 整顿和发展党的组织
  一、整风整党
  中国共产党执政初期,地位的变化和职能的转变对党的建设带来了严峻的考验。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全军展开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6月,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又对这次整风运动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同月,省委、地委作出开展整风的决定。
  根据省委、地委的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郴县的整风运动逐步铺开,6月至7月,为整风动员阶段,传达落实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地委整风的布置,并通过会议和其他宣传形式,公开揭露和批评党员干部中的不良作风及其他错误倾向。8月至9月,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整风阶段,县委把整风的重点放在县、区乡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上。县委在摸底的基础上,带头查工作,检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9月,举办整风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县、区机关干部,共258人。主要是整顿思想作风,同时,结合土改工作讨论阶级立场与群众路线问题。步骤上先由领导大会动员,明确整风的目的和要求,而后分组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揭发批评当时在县、区领导机关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错误思想和作风。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土地改革法、减租法令、合理负担政策及税收、贸易、金融政策。10月至11月,主要是办短训班,轮训乡以下干部阶段,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帮助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严肃地批判处理了少数严重违反党纪法规的干部和蜕变的腐败分子。通过整风运动,加强了新老干部,本地与外地干部,地方与军队干部的团结,既清理了思想作风、又纠正了工作中的错误,使全县党员干部通过整风,增强为人民的服务的意识,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爱护群众的作风。
  1951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从下半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3月,在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共产党员的八项标准。并通过了《关于整顿基层组织的决议》,对这次整党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于7月召开全省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决议精神,部署全省整党工作。其基本目标是:一方面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在党员中开展共产主义和共产党员标准教育,对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清除混入党内的阶段异已分子,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另一方面在组织整顿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的战斗力。县委根据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分阶段开展了整党运动。首先,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配备干部和训练党骨干,整顿地下党进行试点。1952年2月,整党在全县普遍展开,结合“三反”运动,揭露党员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等现象,对党员进行审查登记和处理,对犯有贪污错误的10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是年秋,经过复查有3名党员减轻处分。1953年下半年开始对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进行共产主义、共产党员标准教育,加强组织建设,发展新党员。
  整顿地下党组织,是这次整党的一个主要内容。郴县地下党成员的大多数是纯洁的,是经受了革命斗争严峻考验的,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卓越的贡献。但由于过去客观条件的限制,地下党成员难以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缺少党的基本知识训练,入党手续也不够完备和规范。根据地委1951年7月13日发出的《关于整顿地下党的工作指示》,全县在1950年进行初步登记的基础上,对地下党组织又分批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对大部予以登记,因各种问题给予处理或开除出党的有38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地下党政策,其中恢复党籍13人,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双补”的有6人。
  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反复学习共产党员八条标准,普遍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和怎样做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贯穿了这次整党的全过程,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新党,健全基层组织。到1955年,全县党员人数达到1992人,分布在农村、工交和商业、文教、机关等行业。建立了138个基层党支部,从而加强了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
  二、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但革命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起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不仅沾染了官僚主义恶习,而且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走上贪污浪费和腐化堕落的犯罪道路。这些问题,引起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警惕和重视。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的决定。8月,又发出指示,进一步要求:应将“三反”运动为作如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重要,一样大张旗鼓的进行。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中城市中,依靠工人阶段,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根据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和省委、地委的部署,郴县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县委立即召开县直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大会,会上县委书记郭毅传达中央和省、地有关“三反”运动指示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揭露一些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动员开展“三反”运动。强调运动的重点县、区领导干部,布置整个运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一般在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作检查,并发动干部职工向领导提意见,面对面揭发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转入一般干部的对照检查,民主鉴定。要求“层层下水,个个洗澡”。在此期间,县委组织专案班子,根据群众的检举揭发和内查外调,掌握重点对象的材料;第三阶段是转入重点对象的批斗,在反贪污斗争中,将贪污1000元上者被称为“老虎”,组织“打虎队”专门攻坚,发动群众“打虎”。
  1952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县委书记、县长以上负责干部一律作自我检讨并作出鉴定的指示》,县委对照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书记和县长带头作检查,并书面作出鉴定,分别报省委和地委备查。城关区委,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贪污浪费现象。为开展“打虎”斗争,组织了400多人的“打虎队”,到各单位攻坚并介绍“经验”。
  “三反”运动至1952年9月结束,全县共查出有贪污行为的138人,贪污1000元以上者51人。按照中央发出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的若干规定》,坚持“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对犯错误者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开除公职、判刑等处理。在运动中追查贪污犯“打虎”阶段,发生过一些过火偏差,当时作了纠正,对贪污数字的出人,亦在定案中作出甄别处理。
  历时近10个月的“三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党掌握全国政权后,在内部进行的一场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我革命,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深刻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挽救了少数犯错误的人,对以后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精神,中共湖南省委的意见鉴于郴州城市不大,属于“三反”追赃,附带开展“五反”运动的地区。1952年3月,省委又决定,郴县城区是全省开展“五反”斗争的九个城市之一。根据省委的决定,郴县成立了“五反”斗争指挥部,在城关区召开以工人和城市劳动人民为主,有工商界人士参加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300余人,会上县委和城关区委的负责人作了讲话,动员检查揭发不法资本家的“五毒”(即“五反”内容)行为。接着,县委抽调45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先在国药和汽车运输两行业搞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城关区工商联也成立了工商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召集各委员和同业工会主任组织学习有关文件。2月中旬,发动全体会员分行业集中一个星期学习,通过学习,深受教育,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引导对有“五毒”行为的作初步的坦白交待。运动中揭发出来的问题是严重的,有的隐瞒和侵吞敌伪物资;有的隐瞒和抽走资金;有的与港澳外商勾结,倒卖金银、外钞和古玩;有的还梦想变天,暗中汇款接济逃往海外的反革命分子等。根据中共中央“五反”定性宽严五项原则和分类六条标准,在两个试点行业中进行了初步排队:完全违法户和严重违法户占24%,半守法户、半违法户占47%,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占29%a4月,全县正当“五反”斗争将全面铺开之际,接到省委的紧急电话指示,缩小“五反”面,郴县改为正面教育不评类,不公开。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批判从严,处理从宽”的精神,对非法收入在二千万元(旧币)以下的,只需认识好,交待清楚,不作退赔;属重大经济案件,立案查处;属政治问题的由司法部门另案侦破处理;抽走资金的,由本人自愿,能收回的尽量收回;已解雇工人的,尽可能动员招回继续录用;受冲击的上层人士,尽快给予平反。对党的实事求是精神,工商界广大人士深表感激,合法经营成为时尚,6月底“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这场“五反”运动,打击了少数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方向,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为了恢复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稳定经济形势。1952年6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活跃农村初级市场的六项措施》,重申“四面八方”政策,9月,县工商联召开代表会议,县委书记葛冠卿、代县长赵星南参加会议,针对工商界的思想状况作了重要讲话,重申党对资产阶段“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会后决定:动员工商界积极参加县内以至省外物资交流会;国营企业在批发环节上“踏步”,零售上后退;私营企业资金不足的,由银发放贷款;税务部门扩大建帐面,不收“过头税”。12月,县财委举办4省18县市参加的物资交流会,其中,私营代表占32.66%,成交额达44.32亿元(旧币),这对消除私商疑虑,促进工商业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1952年,私营工商业的营业额比1950年上升了15.2%。
  第四节 群团组织的恢复和建立
  一、工会的恢复和建立
  1949年10月,县委派杨西林接管旧工会,11月,杨调省总工会后,熊焕明接任并负责筹备新的县总工会。1950年4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郴县总工会委员会,选举熊焕明为主席。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工会法》,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的职责,就是代表工人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工人拥护人民政府政策法令,积极搞好生产、提高政治觉悟,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1950年冬,省委发出《关于组织检查“工会法”执行情况的指示》,县委认真贯彻省委指示精神,立即组织执行《工会法》的情况检查,不断地推进全县工会工作,工会的职能逐步得到发挥。至1952年,先后组建15个基层工会组织,发展会员992人。各级工会千方百计协助人民政府救济和安置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工人,使失业工人得到各种救济,缓解了失业工人的困难,也减轻了人民政府的压力。围绕着县委的各项中心工作,县总工会组织工人参加生产自救、民主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及恢复国民经济等运动,还协助人民政府在国营企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工资改革,职工的劳保待遇普遍得到提高。
  1953年4月,郴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宋炳福为主席。1953年至1954年2月,工会开展整顿工作,整顿撤销基层工会14个,清退会员122人,整顿结束,全县有基层工会66个,会员达3224人。1954年1月9日,郴县总工会改称郴县工会联合会。1955年6月,召开郴县第二次工人代表大会,选举工会主席李玉岐(县委副书记兼),副主席4名。大会号召职工会员积极投入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各级工会结合开展民主改革,加强劳动保护,抓好安全生产,从而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使企业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开办职工夜校,组织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开展以提高质量,保证数量,降低成本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等活动。1956年,又一次进行工资改革,使职工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更加调动广大职工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全县提前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作出了贡献。
  二、农民协会的恢复和建立
  郴县农民历来有反抗剥削和压迫的革命性。大革命时期,中共湖南区执委派遣一批共产党员为农运特派员到郴县发动农民运动,使郴县的农民运动如火如茶,曾一度影响全省和周边省市的农民运动。全县成立各级农民协会组织,人会农民达6-7万人。当时,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称赞郴县等县“差不多全体农民都集合在农会的组织中,都立在农会领导之下”。“马日事变”后,农民运动因国民党反动势力的疯狂镇压而几经遭受严重挫折,至解放前夕,农民协会工作基本停止。
  1950年1月,中共湘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当年全省的三大任务,其中第二项就是反对恶霸地主,实行减租退押,建立农会组织,以确定农民在农村中的优势。省委认为,在干部少地区广的情况下,农代会是发动农民,组织农民,领导农民斗争的最好形式与方法,是党在广大新解放区迅速联系群众最好的钮带,是放手发动与领导相结合的最好方式。根据省委的指示,地委的布暑,县委组成多支工作队,广泛深入农村,逐步恢复成立了县农会和各级农会组织。
  1950年下半年,郴州地委结合农村土地改革的准备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农会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从三个方面搞好各级农会的整顿和发展:一是农会代表的广泛性,农会组织不搞包办代替,强调必须经过代表酝酿串连农民加入农会,并按照团结中农的政策,坚持以贫雇农为核心,逐步吸收中农人会;二是保证农会成份的纯洁性,强调吸收会员必须经过代表自己反复审查,扎正根子,防止地主收买;三是坚持农会工作的政策性,强调深入进行教育,规定斗争纪律,掌握工作政策和工作方法,不搞强迫命令,避免斗争混乱。县委按照地委的布暑,搞好农会的整顿和发展,至1951年,全县5个区、57个乡都建立了农会组织,会员总人数达81941人,占农村总人数的40%,1952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县农民协会撤销。
  郴县的农民协会组织从组建到撤销,历时2年多,虽然时间不长,但在解放初期的减租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各个运动时期,为完成党和政府的各项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废除保甲制度后,乡村农会组织还担负了基层政权的一定职能,为解放初期建政开辟工作作出了特殊贡献。全县一大批农会骨干和积极分子在各项运动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提高了觉悟,增长了才干,为建立基层人民政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共青团的恢复和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省委高度重视青年工作,于1949年10月发出《关于目前青年工作的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在生产、支前和接管建政、安定秩序等各项运动中,积极开展青年工作,公开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以便更好地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培养青年一代成为革命干部的后备力量。根据省委的指示,地委的布署,县委于1950年初进行团员登记和开始筹备公开建团的工作。
  1950年3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义青年团郴县工作委员会,书记由县委组织部长葛冠卿兼任,负责全县团员的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各区设团工委、学校设团总支、乡及厂矿企业,机关设团支部。1951年3月,张慎恒任团县工委书记。年底,全县发展到有团工委5个,团总支3个,团支部66个,团员1259人。团县工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入党领导的各项活动中,80%以上团员青年参加民兵组织,959人参军参干。
  1953年3月29日,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郴县第一届代表大会,改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湖南省郴县委员会,书记李峰,副书记张远翔、曹中琨。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学校工作部、办公室。1955年11月,召开全县青年迎接农业合作化运动新高潮积极分子代表大会,80%的代表为农业社的青年团员。
  1956年3月26至29日,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郴县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张远翔、副书记李都谦。5月,团委班子作了调整,书记曹榜萱。6月,26个乡团支部改为团总支。1957年,乡设团委会,是年2月,团县委组织百人青年志愿垦荒队,到雅市坪垦荒近千亩。7月10日,根据团省委指示精神,团县委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郴县委员会。
  四、妇联的恢复和建立
  妇女的翻身解放,是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翻身解放的突出标志。妇女工作进一步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使妇女地位显著提高。1949年12月,省委发出《关于目前妇女工作的指示》,提出城乡妇女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并着重强调务必加强领导力量和干部配备,为做为妇女工作创造条件。根据省委的指示,县委多次研究布置妇女工作。1950年冬,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配副主任1人,全县5区1镇都派有妇女干部担任妇联主任。1951年组建了57个乡妇女代表会。全县各条战线逐渐恢复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在各级妇联组织发动和带领下,围绕着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解放初期,全县妇女积极投入清匪肃特和反霸斗争,分化瓦解了一批武装匪特,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工作出了贡献。在城镇失业救济中,各级妇联配合工会引导女工复工就业。在农村土地改革中引导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广大妇女普遍分得一份土地,使千百年来男女经济不平等的状态得到改变,妇女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广大妇女积极送子、送夫参军,保家卫国,赴朝参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各级妇联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宣传、贯彻《婚姻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向封建婚礼教宣战,勇敢地摆脱旧的婚姻礼教枷锁,自由恋爱,重建幸福美满家庭。1953年,全县自愿结婚者824对。1954年,成立152个乡妇代会,妇女工作在农村全面开展。1955年,发动妇女参加以农业互助合作为中心农业增产运动,全县评选女劳动模范13人,其中特等劳动模范3人。
  1955年7月11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79人,选举产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郝锦如任主任,熊满珍、黄槐英任副主任。会后,县妇联带领全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各项运动中。为摆脱愚昧落后状况,组织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争当革命和生产建设的先进模范,起到“半边天”的作用,涌现许多先进的典型,1956年4月,县染织厂工人王翠娥、县两湾洞完小校长欧阳盛惠初评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到1957年7月,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郴县妇女联合会。
  五、商会的恢复和建立
  1949年11月,城关区公所接管旧商会。1950年7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城区工商业代表大会,成立郴县城关区工商业联合委员会筹备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9人,执委16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下设接管、组织、业务指导、调查、总务5个股室。为稳定物价,繁荣市场,筹委会组织工商户努力生产经营,完成国家税收,开展各项商务活动,是年,认购公债10.23万元,支援南下解放军粮食2100公斤,捐赠寒衣1300余件,支援皖、苏、豫、冀灾区,为抗美援朝捐款2万多元。1952年,开展“五反”运动,城关区商联成立工商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中旬,分行业集中学习,自我交代、检举揭发、立案退赃。使私商人员受到奉公守纪,合法经营教育。9月,县委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工商联积极协助县委统战部,做好工商业界的各项具体工作。1953年5月,工商联成立税务协进会,协助政府做好税收入库。
  1953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郴县开始对全县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7月30日,召开全县工商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出席代表118人,选举常委15人,执委14人,监委9人,副县长李荣镜兼任主任委员。下设华塘、良田、五里牌、许家洞、桥口、栖凤渡6个分会;设雅市圩、郴桂if、和平、同祥、高码if6个办事处,共有会员1393人,1955年3月13日召开全县工商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1956年I月,开展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至3月,私营工商业1956户,2288人,实现公私合营,占私营工商业总户数的86%,年底,全县建立手工业合作社(组)78个,社(组)员2887人,占从业人员的90%。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