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开展土地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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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开展土地革命运动
分类号: E297.2
页数: 4
页码: 61-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以郴县为中心湘南起义的全面爆发的开展土地革命运动的斗争中进行减租减息、参加湘南工农兵代表会议、以乡为单位开展插标分田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土地革命运动 开展

内容

一、在斗争中进行减租减息
  湘南起义前,郴县耕地总面积39万亩,总人口23.6万人,人均耕地1.6亩。但全县富人和穷人土地占有量极为不均衡,土豪劣绅占有80%的耕地,他们以“四六开”(佃四东六)或“三七开”(佃三东七)的高租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农民终年忙碌连温饱也得不到解决,而土豪劣绅不劳而获享尽荣华富贵。农民吃尽了没有土地的苦头,迫切盼望能拥有自己的土地。湘南起义顺应了农民群众的呼声,郴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随即在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运动。
  在土地革命中,中共郴县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领导和发动群众掀起打击土豪劣绅进行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在城区镇压了劣绅谢伟臣、何应烈、雷伯瑜等人,焚烧了县城最大的国药店“杨庆丰号”;在秀良区高雅岭没收大土豪陈治奎的财产;在黄茅乡没收了萧光全等6个土豪的财产分给农民;在丰乐区镇压了大土豪罗天重的2个儿子,烧了雷青电等几个土豪的房屋;在安善区杀掉了大土豪周大湘、张家景;在凤鸣区没收了朱新郴、谢万训、李振干等土豪的财产分给贫苦农民。这次运动,全县共打死土豪劣绅210人,赶走土豪劣绅490人,从而为开展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并将土豪劣绅的田土及他们把持的公堂庙宇的田地一律没收。
  在土地革命中,县、区、乡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建立了没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粮食委员会,实行新的财经政策,帮助和指导农民进行减租、减息和退押斗争,将地租由原来的倒“四六开”、“三七开”(佃四东六、佃三东七),改为顺“三七开”(佃七东三);原借贷加四六利改成加二利;取消佃户的押金,打击土豪劣绅的高利贷盘剥,没收土豪劣绅的金银珠宝及枪支弹药,统一上缴县苏维埃政府,并没收中小富豪的钱款,供苏维埃政府和革命军开支。
  为了统一管理财政,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还在秀良区良田街上一家银铺打造“中华苏维埃金融券”,金融券大的10元、小的2元。苏维埃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工农革命军实行供给制,每人每月津贴1元,伙食费统一由政府开支。
  在打击土豪劣绅,实行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中,县苏维埃政府大力倡导革除封建劣习,提倡革命新风。实行禁烟、禁娼、禁赌,打菩萨、毁偶像,提倡妇女剪发、放足,号召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和工农业生产,提倡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待遇,开办儿童学校和农民夜校,提高工农文化水平。
  二、参加湘南工农兵代表会议
  为了促进土地革命的健康发展,帮助党员、干部掌握土地革命的政策和方法,1928年3月16日至20日,中共湘南特委在永兴太平寺召开了湘南工农兵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湘南特委书记陈佑魁和组织部长杜家俊、宣传部长周鲁,军队代表陈毅,省委特派员杨福涛,共青团湘南特委书记席格思,郴县代表李才佳、王湘和,宜章代表吴泅来,资兴代表胡昭日、刘英廷,耒阳代表彭芷恂,桂阳代表邓震东,汝城代表朱少时(朱良才)、朱赤,永兴代表陈百诚、尹子韶、刘木、李一鼎等二三十人。会议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土地革命。经过讨论,会议确定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的原则,并派人到永兴湘阴渡试点,总结出两条土地分配办法:第一,具体分配以乡为单位进行;第二,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个别搭配不当的地方,由乡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会仲裁。
  会后,根据湘南工农兵代表会议的有关决议,中共郴县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制定了《郴县土地分配法》,其主要内容是:(一)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土地归农民所有;(二)全县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三)此项工作由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具体领导,土地委员会为合法的执行机构。
  三、以乡为单位开展插标分田
  郴县《土地分配法》颁布后,全县的土地革命运动迅速进入高潮。各区都是以乡为单位,由乡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会负责插标分田工作。在一个乡范围内,插标分田,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召开群众大会即分田大会,宣读县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革命的布告,讲解《土地分配法》,使群众明白没收了谁的土地,分配给谁,以及具体分配办法。
  二是以乡为单位,将地主的田契集中起来,当众烧毁。田契是农民身上的枷锁,它浸透了农民的血汗,所以农民很关心这件事。有的人唯恐地主假造田契,把田契看了又看,然后投入火中。田契一烧,农民确确实实感到自己翻身了,解放了,精神面貌大不一样。
  三是由乡土地委员会干部和群众代表一道丈量土地(也有没有丈量的)计算出每人应分田土数。根据“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按丘、块分到户。
  四是插标分田。先用竹牌将各户分得的田地写上“此田x亩x分,分给农户某某名下”,然后由土地委员会干部和群众一道将竹牌插入田中,并造具清册,送交县土地委员会备查。全县除少数土豪劣绅外,平均每人约分得水田2亩。据中央组织部原副部长、当年中共郴县县委秘书曾志回忆:“当时郴县分田的政策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其他人平均分田”。
  五是出榜公布。各乡分田后,再由土地委员会复查核对,出榜公布,并造册登记,以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湘南起义中,郴县插标分田的规模空前,插标分田面积达18万多亩,占当时全县水田总面积32万亩的60%,是湘南各县分田最多的。千百年来,农民梦寐以求的土地,终于从地主豪绅的手中夺回来了。通过插标分田,贫苦农民变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从心里由衷感受到,只有跟着共产党闹革命才能翻身得解放。
  在土地革命运动中,人民革命热情高涨,翻身农民踊跃参军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郴县的插标分田运动先后持续了约2个月的时间,后由于湘南暴动的武装力量向井冈山转移而停止。革命部队撤出湘南地区后,反革命武装卷土重来,农民分得的土地还来不及耕种,又被地主豪绅夺走了。但是,这次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土地革命运动,已经在农民心里打下深刻的烙印,农民从这场暴风骤雨般的革命中看到了革命的伟大力量,看到了革命的光明前景。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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