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岁时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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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岁时习俗
分类号: K892.18
页数: 2
页码: 736-737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岁节习俗。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冬至节。
关键词: 风俗习惯 岁时习俗 郴县

内容

一、传统节日
  春节,县俗将春节和除夕统称之为“过年”,民间“过年”特别隆重。农历十二月中旬,家家开始购买年货,制作各种小食;二十三日扫檐尘,清理环境卫生,晚上祭灶神;二十四日过小年。之后即忙于杀年猪、年鸡,做茶点,贴春联,贴门神,并砍腊叶树枝(即女贞)插于门前,俗称“栽摇钱树”,以示新年财运亨通。除夕俗称“三十晚上”,晚餐菜肴丰盛,合家聚餐,俗谓“团年”。家家炉火旺盛,全家人围坐至深夜,俗称“守岁”。大人封“红包”给小孩,谓之“压岁钱”。尤恐小孩新年说不祥之话,便将盐茶米、腊叶投入炉火中烧爆,俗称“净口”。午夜时分,各家争先开门放爆竹,俗谓“接财神”,亦称“送岁”。正月初一,男户主大早起床,烧腊叶“避讳”,随即放爆竹开门,俗谓“开财门”。早餐后,晚辈向长辈拜年,行叩拜之礼,长辈向拜年者或赠以糍粑印粑,或赠以糖花套环。若平辈相逢,则拱手相贺。拜年持续数日,民间有谣歌曰:“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女拜娘,过了初五和初六,同行朋友拜同行”。亲朋邻里相互请客,俗称“喊年饭”。各地舞龙狮至元宵而散,俗称“出节”。新中国建立后,国家规定春节放假三天。民间过春节之俗多被传承,但栽“摇钱树”、祭灶神、“净口”等俗渐废,拜年不兴叩头作揖。80年代除夕之夜,人们习于在家观看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节目。送礼多赠名烟、名酒、水果、糖食等物。
  元宵,即正月十五日。家家备酒菜用餐,以示贺元宵。良田坳上一带,兴吃猪头肉,意在新年有“头”,须开始各从其事,俗云“吃了猪头肉,耕的耕,读的读”。是夜,各地多有舞龙灯狮子和唱灯调等活动。新中国建立后,吃元宵丸子渐而成习,舞龙灯狮子和唱灯调者渐少。80年代,农村村民一般喜看电视,城镇居民则喜参加灯会、舞会和文艺晚会等活动。
  春社,“立春五戊为社”,民间祭日之一。县俗,人亡后头三年清明不扫墓,均于社日祭扫,俗称“挂社坟”。男女均上坟挂扫。
  三月三,是日各家用荠菜(俗名“地菜”)煮鸡蛋,相传食之能医疾病,尤能明目。
  清明,旧时前数日起,男子聚族扫墓,女子不许上坟。祭扫时兴牲礼鼓乐,自沿途至墓地,逢围观者便散给米粑子。归家后,全族男丁会餐吃喝,俗称“打清明会”。其资金源于族田公产。新中国建立后,聚族扫墓和“打清明会”之俗渐被摒弃。各家扫墓从简。机关团体和学校,兴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扫烈士墓,以缅怀先烈业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月八,是日民俗以羊桐叶捣汁浸糯米煮饭,其色乌黑,俗称“乌饭”。相传吃了乌饭不遭乌蜘(一种咬人的黑色小昆虫)和蚊子叮咬,此俗今已衰。
  端午,五月初五日,家家做粽子,饮雄黄酒,门上挂艾蒿和石菖蒲。小孩脸上涂雄黄,胸前系内装艾粉、雄黄、蒜沫等物的桃形小“香包”。近午时分,采集草药数种,煎汤洗浴。凡此种种,均在于驱邪防病。江河沿岸乡村,龙舟竞渡至过午而散。新中国建立后,龙舟竞渡活动渐少。80年代,饮雄黄酒,小孩吊“香包”和涂雄黄者少见,其余各俗传承。
  六月六,是日习于曝晒衣物,俗传不生虫、霉。
  尝新,六月新谷登场,各地相约,择日尝新。一般喜择辛卯日,取“辛”、“新”同音。是日,家家备酒菜吃新米饭,用餐时须让长者先尝。是日还需割几蔸禾苗喂牛。
  中元,俗称“七月半”,民间祭日之一。旧时七月十二日,家家燃香点烛,设案供馔,以示迎接祖先归家,俗称“接老客”。中元前一日(即十四日)送。届时焚楮衣、烧纸钱,意在供祖先冥中受用。新中国建立后,此俗渐被摒弃。
  中秋,八月十五日。俗为“团圆节”,家家做糍粑,包粽子,备酒菜,合家欢宴。晚上吃月饼赏月。今,中秋之俗传承。城镇群众参加舞会、月光晚会者渐多,农村群众喜看电视中秋文艺晚会节目。
  重阳,九月初九日。县民喜酿酒,俗云“重阳酿酒桂花香”。文人士夫,三五相约,登高览胜,饮酒赋诗,抒情作乐,谓之“泛萸觞”,此俗已衰。今为老人节,各地组织老年人开展娱乐、体育、旅游等活动。或召开座谈会、群众会,表彰敬老模范人物。
  冬至,是日制作腊肉、腊鱼,俗传冬至腊肉分外香,并逾年不腐。喜吃“饺粑”和萝卜炖猪,肉。家长率儿孙至宗祠祭祖先,俗称“祭冬至”。今,“祭冬至”已废,其余各俗相沿。
  腊八,十二月初八。民间喜作霉豆子,俗称“腊八豆”,又习用井水浸泡糯米糟酒,解成“水酒”,俗称“腊八酒”。女人习于是日穿耳。今,穿耳不依旧习。
  二、现代节日
  民国时期,政府曾依公历规定过一些节日。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规定3月12日为植树节,又定4月4日儿童节、8月27日教师节、10月10日“双十节”(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建国纪念日)。凡节日,县政府发动民众庆贺,然和者寡,仅县城公职人员和学生开展一些庆祝活动,多数工农民众若无其事。
  新中国建立后,共同的节日有:1月1日元旦节;3月8日国际妇女节;3月12日植树节;5月1日国际劳动节;5月4日青年节;5月12日护士节;6月1日国际儿童节;7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农历9月9日老人节;9月10日教师节;10月1日国庆节等。其中元旦节、国际劳动节全国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两天。凡节日,到处贴标语,挂横幅,插彩旗,并举行晚会、联欢会、座谈会、报告会和体育竞赛等活动,以示庆贺。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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