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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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3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医药
分类号: F405
页数: 4
页码: 715-718
摘要: 本章描述了郴县的医药、中药资源中国药材公司湖南省郴县分公司,是为药品国营之始。全县有私营药店71家,从业216人,资金总额213.44万元。其中32家分布在县城,39家分布在乡村圩镇。
关键词: 郴县 医药 卫生

内容

1954年,成立中国药材公司湖南省郴县分公司,是为药品国营之始。全县有私营药店71家,从业216人,资金总额213.44万元。其中32家分布在县城,39家分布在乡村圩镇。
  1955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仁康、永泰长等大型药店,由郴县专员公署接管,其余各药店由县药材分公司接管,组成公私合营药店。基层各圩镇,由县药材分公司设点经营。
  另存12家私营药店,由县工商联管理。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药品均为国营。西药、名贵中药及部分常用中药由上级公司调入;本地所产中药材,除由县药材分公司组织收购外,还委托基层供销社收购。50~70年代,药品年购进总额一般为90~120万元;年销售额一般为80~130万元;年收购本地药材五六十种,收购量达3.6~8.9万公斤,收购总额为15~30万元。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医药卫生事业不断发展,滋补药、名贵中西成药销量剧增,本地药材收购量减少。1988年,药品购进总额为426.51万元,销售总额为485.09万元;本地药材收购量不足一万公斤,收购总额为2.58万元。
  县药材分公司成立后,或称药材批发站、中西药批发部、药材公司、医药管理局等等,名称频改不定;经营领导权,时归供销社,时归商业局,时归卫生局,时归县经委,时归地区,时下放至县,更替无常。1979年起,允许药品私营。1981年12月,县人民政府将县药材公司改为县医药管理局,下设中西药批发部。编制10人,在职职工12人,既经营药品药械,又实施医药行政管理。1988年,全县有国营药店6家,两家设在郴州市,其余4家分布在鲁塘、栖凤渡、五里牌和良田。共有干部职工92人。私营店6家,从业6人。各医院、卫生院和个体诊所亦兼营中、西药品。
  第五节药政管理民国元~26年(1912~1937),县民政科兼管药政。民国27年起,由县卫生院管理。
  民国34年,设药械监察委员会,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质量监督,并按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管理毒、麻药品。但到解放前夕,县内鸦片仍未禁绝。民间滥用毒、麻药品造成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游医药贩卖假药,巫医神汉骗人钱财者屡见不鲜。
  1953年,县卫生科配专职药政管理员4名。1954年起,各医疗单位配兼职药政管理员1名。1979年,成立郴县药品检验所,并结合公安、工商部门,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严格管理药政。
  一、毒药麻醉药品管理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对毒、麻药品实行专门管理。50年代起,执行国家内务部、卫生部联合通知,严禁私营、私用、私制毒、麻药品。县公安、司法、财政等部门联合缉查,严惩违法者,贩毒、吸毒、种植鸦片者绝迹。对医疗部门,规定按限量使用毒、麻药品,门诊不准超过一日剂量,临床连用不准超过三日极量。医用毒、麻药品,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业进销,专册登记,处方专用,处方中如毒、麻药品含量不清或书写不清,专管人员第一节中药资源1987年中药资源普查,查明全县有药用野生植物124科、536种;药用矿物3种;药用野生动物多种。
  药用野生植物黄莲、石耳、石斛、地下明珠、前胡、山楂、百部、仙茅、地米参、草乌荨等,多分布在大奎上、五盖山一带;山兰根、黄花倒水莲、杜衡、南沙参、大伸筋、洋合叶、射干等,多分布在永春、芙蓉一带;石蒜、金银花、枝子、大青叶、夏枯草、松花粉等,多分布在廖家湾、保和一带;双勾、天门冬、土茯等、乌药、何首乌、金樱子、杨梅、天南星、田基黄、贯仲、半边莲、半枝莲、白花舌草、野菊、香薷等,多分布在荷叶坪、栖凤渡一带;黄精、香砂仁、金钱草、瓜蒌、沙参等,多分布在塘溪、桥口一带。
  药用矿物寒水石,分布在保和、良田、邓家塘等地,蕴藏量约10吨;滑石主产于芙蓉;金英石主产于华塘。
  药用野生动物鳖、蝙蝠、蛇类等,县内各地均有所产。穿山甲主产于保和、华塘、同和一带。
  在数百种野生药用植物中,山楂、枝子、香付子、金银花、牛子、青香子、夏枯草、水杨柳、金钱草、黄精、石蒜、杜衡等,是经济效益较好的大宗药材。银杏、黄莲、石斛、地下明珠、党参等名贵药材,多分布在五盖山、狮子口以及永春、芙蓉等高寒山区。
  第二节药材种植旧时,有些农民在园头土角种植草药,以供自用。
  1954年,县药材分公司设生产培植机构,配员3人,指导山区农业合作社开展药材生产。主要移栽野生厚朴、黄柏、杜仲等药材。
  1958年,以山区各公社为药材生产基地,培训药农千余人,划出土地3500亩,兴办亦农亦药的综合性药场30个,并创建桥口、两江口、九子山、塘溪4个县属药场,种植各种药材60多种。其中玉竹、白术、淮山、黄芪、川芎、白芍、尾参等10多个品种及其栽培技术,系从外地引进。由于自然条件不适合、栽培技术没有过关等原因,所引种的药材,质量多不合格。
  1960年,全县药场减至21个。是年起,省、地药材公司以无偿提供药苗药种和分配化肥指标的形式,扶持郴县药材生产。时,扶持物资的价值为三四百元。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药场难以维持,于是均被解散。药材生产由各公社自行安排,上级扶持物资下到从事药材生产的社、队。1976年扶持物资价值为900元,1977年为1500元,1980年增至3000元。1984年8月,郴州地区药材公司投资2500元,扶持保和乡顶上村村民黄声旺创办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场,购买7只穿山甲,进行人工饲养。3个月后,两头母甲各产子一只。由于每只穿山甲每天需食白蚁0.1公斤,食源困难,所养穿山甲相继死亡。 1987年冬,黄改养麝。经省药材公司介绍,到省直安化县药场购回麝7头,耗资1200元。起初3个月,饲养顺利。后,408地质勘探队在该场周围钻井探矿,钻机昼夜轰鸣,麝惊恐不安,至翌年秋相继死亡,养殖场停办。由于县药材部门机构多变,投资效益不佳,省、地区药材公司扶持郴县药材生产的资金于1988年终止。
  第三节药品加工与制造新中国建立前,郴县无药品加工与制造的专业工厂,部分中药饮片均由各药店自行加工。
  1960年,县药材公司下设制药厂,除加工泡制中药饮片外,还生产黄连素,年产值约13万元。1971年,开始配制中成药和西药,产品有当归精、益母丸、田七粉、十滴水、樟脑酊、复方樟脑合剂、盐酸黄连素、抗菌素片、液体葡萄糖等品种。全部产品由郴州地区医药公司包销。1974年改制药厂为中药饮片加工厂,停止药品制造,只加工中药饮片。1987年获全省中药饮片加工比赛第三名。1988年,该厂职工18人,各种机具15台,年加工量为41990公斤,产值41.99万元,利润2.10万元,加工品种达160余种,合格率达97.3%。
  第四节药品经营民国18年(1929),全县有药店88家,从业282人。药店多系江西药商开办,且多集中于县城。是年成立郴县药业同业公会,以维护药品经营的正常秩序。民国38年,共有药店56家。其中县城有中药店26家、西药店17家,从业150人,乡村各圩镇的13家药店,中、西药兼营,从业19人。这些私营药店中,“仁康”和“永泰长”两家资金最雄厚,其经营范围广及数省26县,往来药商800多家,有垄断湘南、粤北药材经营之势。
  民国时期,药商药贩在县内收购的中药材主要有山楂、益母草、土茯苓、黄柏、杜仲、厚朴等三四十种,年收购量一般为百余担;名贵中药和百多种普通中药以及西药,均从外地采购。中药材年采购量一般为七八百担。
  拒绝发药。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进行1~2次检查,至1988年,滥用毒、麻药品的现象极少发生。
  二、药品质量监督新中国建立后,卫生行政及有关部门历年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凡经营药品,必须先进行登记,经审查合格,发给临时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1952年,抽查中药50种,其中伪劣品种有28种,占56%。随即进行整顿,没收并销毁伪劣药品,打击不法药商。1956年,实行药品国营后,进销管理严格,药品质量得到保证。1979年10月,成立郴县药品检验所,配员4名,负责药品质量监督。80年代,县药品检验所设药物化验室、中药检验室和生物测定室,对中、西药进行定量、定性、化学、物理等项检验。县人大、政协与卫生行政部门经常进行联合检查。1983年共检查中药8699种,西药6581种,合格品分别为8071种、6515种,合格率分别为92.8%、98.9%。1988年检查中药16541种,西药13291种,合格品分别为15371种、13199种,合格率分别为93%、99.3%。凡查出伪劣药品,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游医药贩管理50年代初,卫生行政及有关部门对游医药贩进行登记审查,对合格者发给营业许可证,对不法者及巫医神汉均予以取缔。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禁止游医药贩个体经营,有一技之长者,组织起来,集体联合经营。80年代允许个体行医卖药,对游医药贩仍采用登记发证的办法进行管理。对伪造《从业许可证》和《药品营业许可证》,冒充医生,贩卖假药者,依法惩处。1985年7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至1988年,全县统一时间,统一部署,对医药市场进行14次查缉,共取缔非法药贩47个,没收假虎骨、假田三七、假天麻等伪劣药品284种,计82.77公斤,没收伪造锦旗65面、假药宣传单748张。
  医药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得到保障。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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