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法接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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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新法接生
分类号: R717
页数: 2
页码: 707-708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县的新法接生的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推行新法接生。1950~1952年,先后培训新法接生员195人,改造旧助产婆113人。并在县城和集镇建立接生站,实行低费或免费接生。1953年起,逐步建立乡接生站和村接生小组,并继续培训接生员。1955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25%,1962年升至73.78%。是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16.78‰,妊产妇死亡率11.18/万。
关键词: 郴县 地方 新法接生

内容

清末,惠爱医院设有产室,仅城关有极少数孕妇住院生产。民国29年(1940),湖南省卫生处在县城护国街设立湖南省第三妇婴卫生人员训练所,先后举办训练班三期,每期学制一年,共培训115人。随即县卫生院推行新法接生,并开展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业务,但其面不广。民国32年,全县产前检查340人,新法接生168例,产后视访621人次。民国37年,县卫生院只有助产士1人,年接生百余例。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推行新法接生。1950~1952年,先后培训新法接生员195人,改造旧助产婆113人。并在县城和集镇建立接生站,实行低费或免费接生。1953年起,逐步建立乡接生站和村接生小组,并继续培训接生员。1955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25%,1962年升至73.78%。是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16.78‰,妊产妇死亡率11.18/万。
  1988年,全县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妇产科(室),并有农村接生员312名。新法接生率提高至9 8.3 8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下降至0.2 1‰,妊产妇死亡率降至4.1 9/万。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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