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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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妇女保健
分类号: R18
页数: 1
页码: 706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县的的妇女保健、劳动保健、围产期保健、妇科病防治等。
关键词: 郴县 医药卫生 妇女保健

内容

一、劳动保健
  50年代起,人民政府推行妇女“五期”保健。即对处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劳动工作中给予相应照顾;对处在分娩期的女职工给予产假56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60年代落实农村妇女“三期”保健,即对处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生产队安排劳动时给予相应照顾。并对处在分娩期的妇女给予产假。80年代初,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90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妇女劳动保健自行管理。
  二、围产期保健
  1981年起,对怀孕28周和产后7天的妇女及胎、婴儿实行围产期保健。县妇幼保健站和医疗单位建立孕妇登记卡,开展产前检查和产后视访。对高危孕妇实行重点保护,提前住院治疗。是年,由县妇幼保健站试点推行,建卡505人,产前检查316人,产后视访411人。1987年建卡2658人,占应建卡孕妇3959人的67.1%;产前检查和产后视访共万余人次;围产儿死亡53例。1988年,全县孕妇建卡率略有提高,围产儿死亡41例。
  三、妇科病防治
  县内常见妇科病有月经失调、子宫颈炎、阴道炎、子宫脱垂、尿瘘等,农村妇女患者尤众。旧时,政府未组织防治。
  1960年,县卫生部门开始查治,查出各种妇科病患者12295人,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治愈5680人,治愈率为46.2%。是年引进子宫环托技术治疗子宫脱垂,有效率达100%。70年代起,重点查治子宫脱垂和尿瘘病。1979年,全县共查出二度以上的子宫脱垂患者454人,治愈256人,治愈率56.4%;查出尿瘘患者12人,治愈10人,好转2人。
  1985年复查出子宫脱垂患者251人,治愈244人,治愈率97.2%。之后坚持查治,治愈率不断提高,各种妇科病患者明显减少,至1988年,县内未发现尿瘘病患者。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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