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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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2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7
页数: 3
页码: 706-708
摘要: 本章描述了郴州市的妇幼保健以及、劳动保健、围产期保健、妇科病防治、儿童健康检查、幼儿常见病防治等。
关键词: 郴县 医药卫生 妇幼保健

内容

第一节 妇女保健
  一、劳动保健
  50年代起,人民政府推行妇女“五期”保健。即对处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劳动工作中给予相应照顾;对处在分娩期的女职工给予产假56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60年代落实农村妇女“三期”保健,即对处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生产队安排劳动时给予相应照顾。并对处在分娩期的妇女给予产假。80年代初,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90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妇女劳动保健自行管理。
  二、围产期保健
  1981年起,对怀孕28周和产后7天的妇女及胎、婴儿实行围产期保健。县妇幼保健站和医疗单位建立孕妇登记卡,开展产前检查和产后视访。对高危孕妇实行重点保护,提前住院治疗。是年,由县妇幼保健站试点推行,建卡505人,产前检查316人,产后视访411人。1987年建卡2658人,占应建卡孕妇3959人的67.1%;产前检查和产后视访共万余人次;围产儿死亡53例。1988年,全县孕妇建卡率略有提高,围产儿死亡41例。
  三、妇科病防治
  县内常见妇科病有月经失调、子宫颈炎、阴道炎、子宫脱垂、尿瘘等,农村妇女患者尤众。旧时,政府未组织防治。
  1960年,县卫生部门开始查治,查出各种妇科病患者12295人,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治愈5680人,治愈率为46.2%。是年引进子宫环托技术治疗子宫脱垂,有效率达100%。70年代起,重点查治子宫脱垂和尿瘘病。1979年,全县共查出二度以上的子宫脱垂患者454人,治愈256人,治愈率56.4%;查出尿瘘患者12人,治愈10人,好转2人。
  1985年复查出子宫脱垂患者251人,治愈244人,治愈率97.2%。之后坚持查治,治愈率不断提高,各种妇科病患者明显减少,至1988年,县内未发现尿瘘病患者。
  第二节 儿童保健
  一、儿童健康检查
  民国时期,县卫生院开展过几次儿童健康检查和儿童健康比赛,对被选为优等的个别健康儿童发给奖品,对不健康儿童的缺点或疾患却未进行矫治。
  1951~1952年,郴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对县城577名7岁以下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520人有各种缺点和疾患计1104项,人均近两项,非健康儿童占受检者的90%,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免费矫治。从1953年起,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进行一次儿童健康检查和免费矫治。初,以城镇为重点,1962年起普及到农村。是年,检查县直机关150名儿童,有102人属非健康儿童,占受检者的68%。1979年,全县儿童受检率为63.6%。1981年提高至94.5%。1983年,全县检查6026名儿童,有各种缺点和疾患的计705人,占受检者的11.7%。是年,举行首次儿童健美比赛,在受检者中评出健美儿童91名。1988年检查5736人,儿童健康水平比1983年略有提高。
  二、幼儿常见病防治
  50~70年代,幼儿常见病防治主要推行计划免疫,以预防幼儿易患的各种传染病。80年代,在继续进行计划免疫的同时,重点查治幼儿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1985~1988年,共查出7岁以下佝偻病患者3638人,治疗2837人,治疗率为78%;查出缺铁性贫血患者2863人,治疗2837人,治疗率为99.1%,治愈率为50%左右。
  第三节 新法接生
  清末,惠爱医院设有产室,仅城关有极少数孕妇住院生产。民国29年(1940),湖南省卫生处在县城护国街设立湖南省第三妇婴卫生人员训练所,先后举办训练班三期,每期学制一年,共培训115人。随即县卫生院推行新法接生,并开展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业务,但其面不广。民国32年,全县产前检查340人,新法接生168例,产后视访621人次。民国37年,县卫生院只有助产士1人,年接生百余例。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推行新法接生。1950~1952年,先后培训新法接生员195人,改造旧助产婆113人。并在县城和集镇建立接生站,实行低费或免费接生。1953年起,逐步建立乡接生站和村接生小组,并继续培训接生员。1955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25%,1962年升至73.78%。是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16.78‰,妊产妇死亡率11.18/万。
  1988年,全县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妇产科(室),并有农村接生员312名。新法接生率提高至98.3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下降至0.21‰,妊产妇死亡率降至4.19/万。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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