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学校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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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2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学校卫生
分类号: G478
页数: 1
页码: 700
摘要: 本文描述了郴县的学校卫生主管学校环境卫生监督和小病防治等。
关键词: 郴县 地方 学校卫生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只有少数中学配有校医,主管学校环境卫生监督和小病防治。民国29年(1940),县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34所中小学校的1274名学生作健康检查,查出有各种疾病和缺点者924人,占受检人数的72.53%。事后矫治290人,占应矫洽人数的31.38%。至民国36年,还先后作过两次学生健康检查,其结果与前届检查近似。
  50年代,在治理学校环境的同时,并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健机构。1955年,培训第一批小学保健老师,共77人。之后,陆续培训。60年代,全县各小学均配保健老师,各中学均设医务室,配专职校医。70年代,开始对中小学生进行身高、体重、坐高、胸围等四项指标检查。80年代增检五官、脊椎、皮肤和内部器官等方面的疾患。历届检查结果所显示的大概情况为:全县中小学生患砂眼病者约占27.9%,龋齿约占18.8%,视力低下约占50%。其中,视力低下又以高中学生较为普遍,1984年高考时,全县61.6%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因视力低下,报考受到专业限制。1988年,这种情况仍无明显好转。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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