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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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2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卫生
分类号: R13
页数: 2
页码: 699-700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县的劳动卫生制度以及厂矿劳动卫生、农村劳动卫生、等。
关键词: 郴县 地方 劳动卫生

内容

一、厂矿劳动卫生
  民国7年(1918),县内有冶金和采矿企业四五十家,手工业厂(场)313家,无一家设卫生机构。少数厂矿有简陋的通风设备,其他劳动卫生设施无几,环境脏乱不堪。工人受工伤得不到抢救,患职业病者,不但得不到治疗,反而被老板辞退。东波磺矿自清光绪二十八年开办至民国38年(1902~1949),工人患矽肺病、职业性中毒和因劳动事故伤残、死亡者近千人。
  50年代起,开始治理工厂、矿山的环境卫生,并逐步建立医务室、卫生所和职工医院,对患职业病或其他疾病的职工,实行劳保医疗。60年代起,开始培训车间卫生员,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防暑降温等卫生工作。70年代,各厂矿改善通风防尘设施,配通风防尘员,专门管理,并开展矽肺病普查。1981年,县卫生防疫站设劳动卫生科,配专干5名,购置测尘器、风速流量器等设备,开始对厂矿卫生进行监测管理。至1988年,县内4个省属、7个地属和7个县属厂矿,建立劳动卫生技术档案。500人以上的厂矿,建有职工医院,500人以下的厂矿,建有卫生所或医务室。1970~1988年,累计投照X 线检查15326人次,查出矽肺病患者372人,有关部门及时将其送疗养院治疗,治愈后均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二、农村劳动卫生
  50年代,县内始用化学农药杀虫,各级人民政府广泛宣传使用农药知识,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农药操作规程,防止中毒事故发生。发现中毒者及时急救。1958年夏,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预防中暑的通知》,号召各地做好田间防暑降温工作。60年代起,“双抢”季节,县、社医疗卫生部门组织人员下到生产队,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急救中暑社员,治疗稻田皮炎,并为生产队培训劳动卫生员。各社、队一般采取早出工,晚收工,延长午休时间;在田间搭临时凉棚;号召社员戴草帽,扎头巾;生产队卫生员携带清凉油、十滴水及医治小创伤的常用药品上工地,随时为社员服务;组织人员送凉茶和开水等措施,进行田间防暑。1981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卫生由农民自行管理。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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