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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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境卫生
分类号: R126.4
页数: 2
页码: 697-698
摘要: 本节主要描述了郴县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县城有几名清道夫,负责打扫街道。县政府有时组织县城居民开展大扫除,并改造厕所,设置垃圾箱等。
关键词: 郴县 环境 卫生

内容

清代,县无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县城有几名清道夫,负责打扫街道。县政府有时组织县城居民开展大扫除,并改造厕所,设置垃圾箱等。民国31年(1942),成立郴县临时防疫委员会,翌年改称夏令卫生防疫委员会,主管环境卫生治理事宜,然而治理范围仍局限于县城。乡村之中,畜粪乱堆,阴沟堵塞,污水横流,环境卫生极差。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号召群众讲究卫生,预防疾病。1951年2月,成立郴县防疫委员会,县长郭策兼主任。县公安局制订《清洁卫生暂行办法》,发动群众开展春季清洁大扫除,环境卫生初有改观。
  1952年,美军在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全县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消灭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清理污泥浊水,扫除垃圾脏物,使用“滴滴涕”、“六六六”之类的药品,杀灭苍蝇、蚊子、跳蚤、臭虫、虱子等“五害”,设置各种器械,捕杀老鼠,时称“五灭一捕”。为郴县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之始。
  是年,全县灭鼠53万多只;城关镇建设里被评为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模范单位;城乡环境普遍得到治理,卫生面貌为之一新。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区乡设立相应机构,经常清扫与突击治理相结合,坚持不懈,爱国卫生运动成为制度。
  1956年,中共中央颁布《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为“除四害”、“灭四病”,即除掉苍蝇、蚊子、老鼠、麻雀(1960年改为臭虫)和消灭疟疾、丝虫、钩虫、蛔虫病。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鸡鸭猪牛公养,食堂厕所公共,农业生产“放卫星”。县人民政府结合生产积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群众,清理阴阳沟和天井;拆除私有厕所、猪牛栏、鸡埘、烂屋、老灶,挖掉地脚泥、古树蔸、废墙脚;铲除屋前屋后杂草;洗涮门窗、顶棚、楼板、家具;下光肥料,灭光害虫。规定任务,事后检查评比。城乡环境清洁可观。
  1960~1962年,生活物资紧缺,水肿病、小儿干瘦病和妇科病发病率高,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重点由治理环境卫生转为医治“三病”患者。
  “文化大革命”初,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机构瘫痪,工作中断,环境卫生无人管,疟疾、脑膜炎等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又开始流行。1969年7月,周恩来总理发出关于“重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被中断3年之久的爱国卫生运动再度开展,环境卫生状况开始好转。
  1972年起,以“两管五改”(即管水管粪和改良水井、厕所、炉灶、畜圈、环境)为中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城乡环境。至1979年,全县新建改建公共厕所681间、炉灶1885个、单式沼气池294个、畜圈10828间,治理环境9220处。1982年起,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脏、乱、差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单位,至1988年,全县有16个单位(村)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154个单位(村)被评为县文明卫生单位;1426户被评为县文明卫生之家。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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