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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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61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共卫生
分类号: R126.4
页数: 5
页码: 697-700
摘要: 本章描述了郴县公共卫生的环境卫生、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等。
关键词: 郴县 环境 公共卫生

内容

第一节 环境卫生
  清代,县无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县城有几名清道夫,负责打扫街道。县政府有时组织县城居民开展大扫除,并改造厕所,设置垃圾箱等。民国31年(1942),成立郴县临时防疫委员会,翌年改称夏令卫生防疫委员会,主管环境卫生治理事宜,然而治理范围仍局限于县城。乡村之中,畜粪乱堆,阴沟堵塞,污水横流,环境卫生极差。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号召群众讲究卫生,预防疾病。1951年2月,成立郴县防疫委员会,县长郭策兼主任。县公安局制订《清洁卫生暂行办法》,发动群众开展春季清洁大扫除,环境卫生初有改观。
  1952年,美军在侵朝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全县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消灭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清理污泥浊水,扫除垃圾脏物,使用“滴滴涕”、“六六六”之类的药品,杀灭苍蝇、蚊子、跳蚤、臭虫、虱子等“五害”,设置各种器械,捕杀老鼠,时称“五灭一捕”。为郴县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之始。
  是年,全县灭鼠53万多只;城关镇建设里被评为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模范单位;城乡环境普遍得到治理,卫生面貌为之一新。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区乡设立相应机构,经常清扫与突击治理相结合,坚持不懈,爱国卫生运动成为制度。
  1956年,中共中央颁布《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为“除四害”、“灭四病”,即除掉苍蝇、蚊子、老鼠、麻雀(1960年改为臭虫)和消灭疟疾、丝虫、钩虫、蛔虫病。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鸡鸭猪牛公养,食堂厕所公共,农业生产“放卫星”。县人民政府结合生产积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群众,清理阴阳沟和天井;拆除私有厕所、猪牛栏、鸡埘、烂屋、老灶,挖掉地脚泥、古树蔸、废墙脚;铲除屋前屋后杂草;洗涮门窗、顶棚、楼板、家具;下光肥料,灭光害虫。规定任务,事后检查评比。城乡环境清洁可观。
  1960~1962年,生活物资紧缺,水肿病、小儿干瘦病和妇科病发病率高,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重点由治理环境卫生转为医治“三病”患者。
  “文化大革命”初,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机构瘫痪,工作中断,环境卫生无人管,疟疾、脑膜炎等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又开始流行。1969年7月,周恩来总理发出关于“重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被中断3年之久的爱国卫生运动再度开展,环境卫生状况开始好转。
  1972年起,以“两管五改”(即管水管粪和改良水井、厕所、炉灶、畜圈、环境)为中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城乡环境。至1979年,全县新建改建公共厕所681间、炉灶1885个、单式沼气池294个、畜圈10828间,治理环境9220处。1982年起,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脏、乱、差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单位,至1988年,全县有16个单位(村)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154个单位(村)被评为县文明卫生单位;1426户被评为县文明卫生之家。
  第二节 饮水卫生
  民国时期,郴县城乡居民大多数饮用二、三类井水或河水。民国29~35年(19401946),县政府在县城水井投放漂白粉,进行饮水消毒。
  50年代起,县人民政府对县城水井作采样检测,施行漂白粉消毒,并组织农村群众改井打井,逐步改善饮水条件。70年代,将农村改水列为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项目,发动各社队投工投料,全县先后新建改建水井1238口。1981年开展水井普查,查得全县共有水井3671口。其中一类井437口、二类井2148口、三类井1086口。饮用三类井水与河塘沟渠之水的群众约有11万人之多。枯水季节时,有8万余人需到外地取水饮用。1982年,县成立改水领导小组,按照民办公助、多方集资、因地制宜的原则,领导群众继续改水。至1988年,共投入改水经费229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20万元,省、地、县拨款27万元,乡镇投资47万元,部门资助35万元。共兴建大型水井2263口、简易自来水工程90处,受益人口达21.22万人,占是年农村人口的67.81%。郴县被评为湖南省农村改水先进单位。
  第三节 饮食卫生
  民国时期,饮食卫生管理局限于县城,乡村集镇饮食卫生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民国19年(1930),县警察局对县城饮食服务行业进行检查和登记,卫生合格者,发给营业许可证。民国27年起,饮食卫生由县卫生院和县警察局协同管理。传染病流行季节,组织人员上街检查,规定碗筷要进行高温消毒,陈列食品要罩上纱罩,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短期培训。民国36年,检查县城各饭店、饮食店,多数未按规定执行。饮食卫生长期处于不良状态。
  1951年,县卫生院与县公安局对饮食行业进行检查登记。5月,县人民政府颁布《食品卫生管理细则》,饮食行业各单位按章行事。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配专职医生,监督饮食卫生。1960年起,按国家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布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和《湖南省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健康检查上岗制度,合格者方能从业。并经常举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1979年,县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科。1980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冷饮卫生管理意见》,整顿冷饮行业。1982年制定《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暂行规定》,加强饮食市场管理。1983年7月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法》,对食品行业发《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经营卫生许可证》,凭证营业,每年体检、换证。县人民政府、人大、政协和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食品卫生检查。1983~1988年,组织食品行业人员体检11561人次,先后查出传染病患者509人,均及时调离。1988年全县食品卫生合格率由1984年的41.3%提高至83.3%。
  第四节 劳动卫生
  一、厂矿劳动卫生
  民国7年(1918),县内有冶金和采矿企业四五十家,手工业厂(场)313家,无一家设卫生机构。少数厂矿有简陋的通风设备,其他劳动卫生设施无几,环境脏乱不堪。工人受工伤得不到抢救,患职业病者,不但得不到治疗,反而被老板辞退。东波磺矿自清光绪二十八年开办至民国38年(1902~1949),工人患矽肺病、职业性中毒和因劳动事故伤残、死亡者近千人。
  50年代起,开始治理工厂、矿山的环境卫生,并逐步建立医务室、卫生所和职工医院,对患职业病或其他疾病的职工,实行劳保医疗。60年代起,开始培训车间卫生员,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防暑降温等卫生工作。70年代,各厂矿改善通风防尘设施,配通风防尘员,专门管理,并开展矽肺病普查。1981年,县卫生防疫站设劳动卫生科,配专干5名,购置测尘器、风速流量器等设备,开始对厂矿卫生进行监测管理。至1988年,县内4个省属、7个地属和7个县属厂矿,建立劳动卫生技术档案。500人以上的厂矿,建有职工医院,500人以下的厂矿,建有卫生所或医务室。1970~1988年,累计投照X 线检查15326人次,查出矽肺病患者372人,有关部门及时将其送疗养院治疗,治愈后均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二、农村劳动卫生
  50年代,县内始用化学农药杀虫,各级人民政府广泛宣传使用农药知识,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农药操作规程,防止中毒事故发生。发现中毒者及时急救。1958年夏,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预防中暑的通知》,号召各地做好田间防暑降温工作。60年代起,“双抢”季节,县、社医疗卫生部门组织人员下到生产队,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急救中暑社员,治疗稻田皮炎,并为生产队培训劳动卫生员。各社、队一般采取早出工,晚收工,延长午休时间;在田间搭临时凉棚;号召社员戴草帽,扎头巾;生产队卫生员携带清凉油、十滴水及医治小创伤的常用药品上工地,随时为社员服务;组织人员送凉茶和开水等措施,进行田间防暑。1981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卫生由农民自行管理。
  第五节 学校卫生
  民国时期,县内只有少数中学配有校医,主管学校环境卫生监督和小病防治。民国29年(1940),县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34所中小学校的1274名学生作健康检查,查出有各种疾病和缺点者924人,占受检人数的72.53%。事后矫治290人,占应矫洽人数的31.38%。至民国36年,还先后作过两次学生健康检查,其结果与前届检查近似。
  50年代,在治理学校环境的同时,并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健机构。1955年,培训第一批小学保健老师,共77人。之后,陆续培训。60年代,全县各小学均配保健老师,各中学均设医务室,配专职校医。70年代,开始对中小学生进行身高、体重、坐高、胸围等四项指标检查。80年代增检五官、脊椎、皮肤和内部器官等方面的疾患。历届检查结果所显示的大概情况为:全县中小学生患砂眼病者约占27.9%,龋齿约占18.8%,视力低下约占50%。其中,视力低下又以高中学生较为普遍,1984年高考时,全县61.6%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因视力低下,报考受到专业限制。1988年,这种情况仍无明显好转。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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