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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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99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七篇 体育
分类号: G812
页数: 9
页码: 687-695
摘要: 本篇介绍了郴县自新中国建立后针对体育事业进行的改革发展情况。
关键词: 体育事业 概况 郴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郴县体育事业无专门管理机构,无专项经费,群众开展部分传统体育和少量田径、球类活动,多为自发。学校体育尤为不振。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视体育事业。1950年,县文教科配体育专干1人。1956年,设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引导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广泛开展日常锻炼;田径、球类等近代体育项目,开始进入部分乡村;学校体育教学初步规范,设施始有改善。是年,湖南省9个市的篮球赛在县城露天球场举行,是境内历史上第一次规模最大的体育竞赛活动。1968年,撤销体育运动委员会,军事训练取代体育锻炼。1973年,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1978年,县财政始设体育事业专项经费,支出3500元。是年,学校执行《十年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体育教学走上正轨。1984年,体育事业经费增至6800元,开展各种县级竞赛活动12次,群众体育活跃。
  1985年,始行体育教学改革。1987年,全国无线电测向决赛在华塘镇举行,是为首次。1988年,体育事业经费增至10500元,体育设施增加、改善,体育事业不断发展。
  第一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民间传统体育
  一、武术
  明清时期,广东的洪拳、福建的咏春拳、江西的刁家拳、北方和西南诸省的北少林拳、太极拳和硬气功及湖南湘潭的巫家拳等,相继传入,流行境内各地。晚清至民国时期,桥口周颜凯演变八合拳,编成五虎赶羊套路,流传较广。民国25年(1936),成立郴县国术馆,培训学员。北少林拳师赵福州在县城定居,授徒百余人,县人习武者逐渐增多。
  新中国建立初,少数武术爱好者继承晚清、民国时期拳种,经常演练。逢节、假日亦进行武术表演。“文化大革命”时期,被禁止。1979年起逐渐复兴。1980年,郴县组成武术代表队参加郴州地区武术表演赛,有两人分别表演器械(耙)和硬气功(伏地击石),均获第三名。1984年,全县尚有60岁以上的习武老人24名,保留拳械套路60余种。其中,“五虎赶羊”、“反龙卷草”、“九扣连环”等套路,历经县内拳师琢磨演练,有所创新,已形成独特风格。是年,栖凤渡李腾汉(76岁)表演“五虎赶羊”套路,被郴州地区武术协会录相保留。1988年,全县多数乡(镇)有人习武,亦有收徒授艺者,但规模很小,且纯属自发。
  二、龙舟
  清代,每逢端午时节(或前后一二日),县内凡通舟楫之江河沿岸乡村,“龙舟竞渡,相习成风”。民国时期渐衰,几于绝迹。新中国建立后,仍未兴盛。仅于1986年端午节时,桥口镇瓦窑坪村民在当地的东江河段举行一次龙舟竞赛,参赛龙舟两条,运动员50人,沿岸观者约三千之众。
  三、毽子
  新中国建立前,县内广泛流行踢毽子。其种类有用鸡毛插在铜钱周围而做成的“鸡毛毽子”,亦有用纸扎成的“纸球毽子”。踢法甚多,主要有单脚踢、更脚踢、内踢、外踢、单人踢、双人合踢、对踢等等。以踢中次数多少分胜负。活动多在闲暇,节日尤甚。且多系少女少妇而为,男人踢毽子者罕见。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群众体育活动不断丰富,项目不断增多,踢毽子者日渐减少。
  四、棋类
  民间流行象棋、围棋、跳子棋、军棋、裤裆棋、围子棋多种。“围子棋”系民间俗称,正名无考。棋盘为正方形,由5条经线、5条纬线和6条斜线交叉成25个点构成(如图一)。棋法:二人对弈,各持5子,置棋盘对边的5个点上,盘中各线为“路”,各点为“着”。走子,一次一着;方向,前、后、左、右、斜均可;吃子,为夹为挑,“夹”即在一条线上,甲方两子夹住乙方一子(中不隔点),称“夹一个”,表示乙方一子被吃,甲方补上一子。“挑”即在一条线的3个点上,两头有甲方子占领,乙方进入中点(内不隔点),称“挑一担”,表示甲方两子被吃,乙方补上两子。胜局两种:一为“夹光挑光”,即甲方将乙方子全部吃完;二为“牵牛鼻子”,即甲方留下乙方两子不吃,将其赶至棋盘任意一角围住,形成牵牛状(如图二)。下“围子棋”,场地不限,工具简单,棋盘可着地而画,棋子可用柴、草、瓦、石充当,举手可得,席地可弈,且玩法简单,老少皆宜。新中国建立前,农闲或午休时分,村头巷口,下“围子棋”者随处可见。新中国建立后,体育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围子棋”自行匿迹。
  五、气功
  新中国建立前,县内少数人练气功。1979年以后,随着群众体育的发展和武术的兴起,练气功者有所增多。许多老年人为治病健身练习空劲气功,收到良好效果。1987年,成立气功科学研究会,并设空劲气功辅导站,有离退休职工89人参加练习。1988年,因缺教练,空劲气功辅导站停止活动。但自行练习各种气功者逐渐增多。
  第二节 农民体育
  新中国建立前,农民仅在节日闲暇之际,自行开展武术、棋类、龙舟、毽子等项传统体育活动,以求娱乐。
  新中国建立后,农民体育逐渐由娱乐型向锻炼型发展。50年代初,仍以传统体育为主,部分乡(镇)始有少量田径、球类活动。50年代末,篮球运动发展较快,多数公社、部分大队和少数生产队建有篮球场,并组织农民球队开展竞赛活动。“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活动停滞。1979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逐步增多。各乡(镇)本着自觉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经常举办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曾一度被视为异端而禁止的武术,亦得复苏,自1980年起,全县多数乡(镇)有人习武,硬气功、拳套、柔道等项目,相继在省、地级武术比赛中获奖。1984年,中共华塘镇委和镇政府确定5月27日为全镇农民文化体育节。届时,举行篮球、乒乓球、田径、自行车、拔河、越野、武术、舞狮、舞龙等多项竞赛和表演活动。是年参赛运动员达600余人,“华塘镇农民文化体育节”被国家体委列为全国体育界100件新事之一,该镇被评为湖南省农村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986~1988年,全县有16个乡(镇)举办球类、棋类、田径、武术等单项竞赛49次,参赛运动员3544人次。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民国时期,县内部分爱好体育运动的公职人员自发开展一些田径、球类活动,亦有临时组成运动队进行单项比赛者,但为数不多,成绩不佳,影响不大。
  50年代,职工广泛开展早操、晨跑、工间操等活动,坚持日常锻炼。1957年,全县已有48个职工体育协会,会员达4850人。各机关、团体、学校经常举行球类、棋类、田径等项竞赛。1959~1961年,职工体育活动减少。1966~1977年,开展过几次竞赛活动,日常锻炼者较少。80年代,职工体育再度兴旺。全县职工万余名,约半数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以退休职工为主体的老年人体育运动亦骤然兴起。1984年,成立郴县老年人体育协会,会员百余名,气功、太极拳、健身操以及80年代流行的门球、迪斯科等运动尤为老年人所好。1980~1988年,举行职工篮球、越野、自行车、棋类、乒乓球、接力爬山等项竞赛43次(含老年职工体育竞赛12次),每次参赛人数少则百余人,多则四五百人。其中,1987年3月4日县妇联和县体委联合举办的“家庭接力赛跑”形式新颖,参赛者共315人,来自70个县属单位的105户,年龄最大者77岁,最小者2岁。竞赛场上,老小协力,气氛热烈,别开生面。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普通学校体育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郴州官立高等小学堂开设体操课,教习兵操。
  民国初,增加柔道、哑铃操、踢毽子、跳绳、武术等项目。民国12年(1923),始有田径、球类、游泳等项教学内容,体操课逐渐变成体育课,体育教学初见端倪。民国29年增设童子军体育,教以列队、行军、野营、侦察、救护等项目,体育教学成为国民党进行“党化”教育的工具。至民国37年,全县8所公、私立中学,仅有4名专职体育教师,其中,毕业于体育院校的只有1人。多数小学没有体育教师,少数小学亦只有兼职体育教师,并且设施简陋,器械奇缺,体育教学流于形式,名不副实。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强调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体育教学受到重视。1950年,学校每周设两节体育课,课外辅以广播体操和文娱活动。但教师仍多为兼职,且无统一教材,以致各校施教不一,体育教学还欠正规。1953年,参照苏联《十年制学校体育教学大纲》施教,各校教材统一,教学逐渐规范。1955年,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1957年全县有1084名中学生参加“劳卫制”标准锻炼。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有306人、二级91人、少年级151人。1958年,各学校师生卷入“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劳动取代体育课。1963年国家颁发《体育教学大纲》,教学复上正轨。“文化大革命”中,体育课被军事训练活动所代替。1978年,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公布《十年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并制定出中、小学体育教材。县内各级学校均推行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每天坚持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组织开展两次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内容丰富,形式活跃。是年,全县已有53所中学均配备体育教师,其中,专职23人,专职教师中,毕业于体育院校的有8人。1982年,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并推行第六套广播体操,各学校将“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与体育教学相结合,开展“达标”训练。
  1983年,全县中、小学生“达标”人数为2760名。其中,儿童组464人,少年甲组1299人,少年乙组997人。1985年,改革体育教学,采取体质锻炼与体育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试行布置体育课外作业,促使学生加强日常锻炼。1988年,采用循环教学法,将韵律操、舞蹈、游戏、图片讲解等项目列入体育课,利于学生消除疲劳,恢复精力,提高学习效率。是年,全县39所中学共有52名体育教师,其中专职34人,内有23人毕业于体育学院,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生“达标”人数为2974名。
  1978~1988年,向省体工队输送运动员2名。1984~1988年,考入体育院校本科4人、专科12人。
  第二节 业余体育学校
  “郴县业余体校”创办于1972年10月,校址在五里牌公社中学内。设乒乓球班1个,学员28人,年龄9~14岁。校长由五里牌中学校长兼任,兼职教练1人,系该中学体育教师,专职教练1人,系长沙下放知识青年,文化课由该中学教师代教。是年底,学员代表队参加郴州地区乒乓球比赛,获少年女子组团体第二名、个人第二名。1974年,专职教练回长沙,业余体校停办,学员离校就读普通中小学。
  第三章 体育竞赛
  第一节 县级竞赛
  1953年在县城飞机坪举行“郴县首届田径运动会”。项目有短跑、长跑、跳高、跳远、投掷等,另有特别节目“负重百斤赛跑”。参赛男、女运动员百余名。1955年续办第二届,在城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180多名运动员参加。60~70年代,竞赛活动较少,其中,1966~1970年无县级竞赛活动;1971~1976年,共举行学生运动会和职工单项体育竞赛29次。1979年以后,县级体育竞赛活动增加,1983~1988年共举行各种体育竞赛48次。其中,学生运动会11次,职工单项体育竞赛33次(含老年职工体育竞赛12次),农民体育竞赛4次。并不断刷新县田径各项纪录。
  第二节 参加地区竞赛
  民国20年夏,郴县参加在县立中学举行的第一届郴郡六县(郴县、永兴、资兴、宜章、汝城、桂东)联合运动会。民国21年和22年,参加在资兴、永兴举行的郴郡第二、三届联合运动会。民国24年参加在郴县举行的第四届联合运动会。成绩无考。
  1953~1988年,参加郴州地区田径、球类、棋类、武术等项竞赛共17次,获前三名者累计达133人次。其中,第一名37人次(田径各项36人次,象棋1人次);第二名54人次(田径各项51人次,乒乓球女子单打1人次,象棋2人次);第三名42人次(田径各项40人次,武术2人次)。并获田径团体第一名1次(总分为132分),象棋团体第二名1次,围棋团体第二名1次,男组第二名1次,游泳团体第三名1次,乒乓球团体第三名1次,篮球男组第三名1次。历届比赛中,多次打破地区田径各项纪录。
  第三节 参加省级竞赛
  民国30~37年(1941~1948),郴县3次参加湖南省运动会。其中,民国32年10月参加湖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时,徐英获公开女子组短跑项目3个第一名。成绩分别为:50米(8″4)、100米(16″4)、200米(36″9);徐正凡获公开男子组自由式游泳第二名,成绩为:1500米(32′6″8);学生男组获篮球亚军以及团体第四名(总分为8分)。
  1952~1988年,参加省级体育竞赛7次,地点在长沙、衡阳、吉首等地。其中,1984年,参加湖南省职工运动会,刘清早(华塘镇干部)获铁饼第二名,成绩37.78米;参加湖南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曾庆光(东波矿子弟学校学生)获三级跳远第四名、跳远第五名。1987年7月,参加湖南省柔道比赛,周丽芝、刘桂英分别获女子组54、44公斤级第一名;万石明获女子组48公斤级第三名。1988年7月,参加湖南省第三届中学生运动会,获柔道比赛名次的有:周丽芝、周福伟分别获女子组56公斤级、男子组44公斤级第一名;刘桂英获女子组44公斤级第二名。是年8月,参加湖南省无线电测向比赛,李向光获男子组2米波段、80米波段测向、全能、识图等4项第一名;周玉平获女子组全能第二名和2米波段测向、识图两项第三名;周艳获女子组识图第二名。
  第四节 参加全国竞赛
  1988~1989年,郴县先后6次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其中1988年5月,参加在浙江杭州举行的全国无线电测向比赛,李向光获男子组全能第一名、2米波段测向第二名、80米波段测向第三名;6月,参加在山东青岛举行的全国“西湖杯”无线电测向比赛,周玉平获女子组80米波段测向第五名和识图、越野两项第六名;8月,参加在安徽举行的全国柔道比赛,周丽芝获女子56公斤级第二名;10月,参加在四川成都举行的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李向光获男子80米波段测向第五名;1989年1月,参加在浙江常山举行的全国第七届“西湖杯”无线电测向比赛,周玉平获女子组全能、80米波段测向两项第三名和2米波段测向第六名;1989年10月,参加在江西宜春举行的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李向光获男子青年组识图、越野两项第三名。
  第四章 体育设施
  第一节 公共体育设施
  民国8年(1919),在县城东门外建成郴县县立体育场,场地不大,设备简陋,抗日战争时期遭到日本侵略军严重破坏。抗战胜利后虽经修复,终因管理不善而逐步废弃。
  1956年,在县城人民东路建成郴县露天篮球场,有座位2600个,1959年划归郴州市管辖。此后未建县体育场馆。
  第二节 学校体育设施
  民国时期,县内各公、私立中学只有简易球场和少量运动器械。乡村小学一般无运动场地。学生拍皮球、做游戏等活动多在近校空坪隙地进行。
  新中国建立后,学校体育设施不断改善。县体委1988年调查统计,县属6所中学建有10个水泥球场。县第一职业中学建有圈道400米的田径运动场,一、二、三、五、六中,均有圈道200米以上的运动场,并有跑道、沙坑、单杠、双杠等设备。乡、镇中学、完小,均建有简易球场或水泥球场,配有普通的运动器械。但仍有少数乡村小学缺乏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第三节 农村体育设施
  50年代末,随着田径、球类等体育活动在农村兴起,许多公社、大队和少数生产队建有简易球场。60~70年代,原建球场多被废弃。80年代,农村体育设施不断增加。1984年,华塘镇建成灯光球场。1985年,芙蓉和马头岭等乡镇建成水泥球场,到1988年,全县各乡、镇都建有球场,但均为一场多用,即乡、镇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学生、农民等共同使用。村组运动场地极少。
  第四节 厂矿机关体育设施
  民国时期,县属厂矿、机关无运动场地。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厂矿、机关体育设施逐步增加。1987年,县人民政府在院内始建门球场。1988年县体委调查统计,县内厂矿、机关共建有15个灯光球场,21个水泥球场。其中,县属厂矿、机关建灯光球场7个,水泥球场17个。其余8个灯光球场和4个水泥球场,为驻县的中央、省、地属厂矿、机关所建。各厂矿、机关均有球类、棋类、牌类等常用体育器材。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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