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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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学
分类号: G127.64
页数: 2
页码: 646-647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汉代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学创作情况。
关键词: 文学艺术 文化 郴县

内容

汉代,县内流传苏仙的神话故事,民歌《苏耽歌》被后人收入《古诗源》一书。
  唐代,县人孟琯作《洪钟待撞赋》,韩愈为之作序,称其“于文无所不能”。刘赞作《赠罗隐》诗,被收入《全唐诗》。邓洵美作《答同年李防见赠次韵》,被载入《全唐诗小传》。
  宋代,姚宋佐著有《北湖文集》、《宋诗纪事》等作品。雷应春著《洞庭集》、《玉虹集》、《日边集》、《鸥盟集》和《清江集》,史称其“有诗名”。
  明代,何孟春著《燕泉诗集》、《燕泉杂集》等艺文8种,共57卷(册),其中《燕泉诗集》4卷被载入《四库全书存目》。还有陈缟的《西昌北上稿》、刘尚友的《缶鸣集》、袁子让的《香海棠集》、喻国人的《喻春山文集》、首永清的《庄检堂文集》和《桐阴园文集》流行于世。
  清代,陈昭谋著《剑溪文稿》,陈振玉著《集堂文稿》、《诗稿》等作品。
  民国时期,文学著作情况无考。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鼓励群众开展业余文学创作。县文化馆开办文学创作培训班,每期培训业余作者10~30人。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掀起群众创作热,反映大炼钢铁、兴修水利、生产积肥等劳动情景的新民歌、打油诗、顺口溜之类的作品甚多,县文化馆选出百余首编印成册。“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文学作品反映阶级斗争,创作受到限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渐趋活跃。1982年,县文化馆创办《郴县文艺》,系不定期内部刊物,发表县内作者的文学作品。先后铅印4期,刊登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等近百篇,1984年因经费不济而停刊。1986年,县文化部门组织人力,搜集民间故事689个、歌谣3657首、谚语及歇后语1243条。经过整理,将部分作品汇编成《郴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
  1972~1988年,全县29篇作品先后被《解放军文艺》、《中国冶金报》、《法制宣传》、《萌芽》、《湖南日报》、《湘江文学》、《湖南群众文艺》等国家级和省级报刊杂志采用。其中,短篇小说两篇、故事4篇,余为诗歌作品。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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