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学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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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5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文学艺术
分类号: G127.64
页数: 6
页码: 646-651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县汉代到1988年文化发展情况。包括文学、艺术、戏剧。
关键词: 文学艺术 文化 郴县

内容

第一节 文学
  汉代,县内流传苏仙的神话故事,民歌《苏耽歌》被后人收入《古诗源》一书。
  唐代,县人孟琯作《洪钟待撞赋》,韩愈为之作序,称其“于文无所不能”。刘赞作《赠罗隐》诗,被收入《全唐诗》。邓洵美作《答同年李防见赠次韵》,被载入《全唐诗小传》。
  宋代,姚宋佐著有《北湖文集》、《宋诗纪事》等作品。雷应春著《洞庭集》、《玉虹集》、《日边集》、《鸥盟集》和《清江集》,史称其“有诗名”。
  明代,何孟春著《燕泉诗集》、《燕泉杂集》等艺文8种,共57卷(册),其中《燕泉诗集》4卷被载入《四库全书存目》。还有陈缟的《西昌北上稿》、刘尚友的《缶鸣集》、袁子让的《香海棠集》、喻国人的《喻春山文集》、首永清的《庄检堂文集》和《桐阴园文集》流行于世。
  清代,陈昭谋著《剑溪文稿》,陈振玉著《集堂文稿》、《诗稿》等作品。
  民国时期,文学著作情况无考。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鼓励群众开展业余文学创作。县文化馆开办文学创作培训班,每期培训业余作者10~30人。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掀起群众创作热,反映大炼钢铁、兴修水利、生产积肥等劳动情景的新民歌、打油诗、顺口溜之类的作品甚多,县文化馆选出百余首编印成册。“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文学作品反映阶级斗争,创作受到限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渐趋活跃。1982年,县文化馆创办《郴县文艺》,系不定期内部刊物,发表县内作者的文学作品。先后铅印4期,刊登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等近百篇,1984年因经费不济而停刊。1986年,县文化部门组织人力,搜集民间故事689个、歌谣3657首、谚语及歇后语1243条。经过整理,将部分作品汇编成《郴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
  1972~1988年,全县29篇作品先后被《解放军文艺》、《中国冶金报》、《法制宣传》、《萌芽》、《湖南日报》、《湘江文学》、《湖南群众文艺》等国家级和省级报刊杂志采用。其中,短篇小说两篇、故事4篇,余为诗歌作品。
  第二节 艺术
  一、音乐
  山歌、小调、风俗歌、丝弦乐和吹打乐自古流行于县内。这些乐曲均为五声音阶,调式多徵羽,旋律宛转优美,县民长期传唱和演奏。二胡、笛子、唢呐、锣鼓为民间常用乐器。
  50~70年代,革命歌曲盛行城乡。群众歌咏比赛、革命歌曲演唱会等活动历年不断。其中“文化大革命”时期,用毛泽东主席的讲话和著作片断谱成的歌曲广为流行,妇孺皆唱。时称“语录歌”。80年代,流行通俗歌曲。这类歌曲,多反映人生哲理、友谊爱情,城乡青年唱不绝口。举办文艺晚会,亦多演唱这类歌曲。
  1980年,县文化馆搜集民间歌曲200多首,整理后,汇编成册的有104首;1986年,搜集整理民间器乐曲118首。1982~1988年,全县有6首歌曲被《湘江歌声》和《时代歌声》采用,其中岳仲明创作的《山里红》,获1985年湖南省歌曲创作三等奖。1988年,全县有业余音乐作者10余名。
  二、舞蹈
  县内传统舞蹈主要有龙舞、狮舞、傩舞、春牛舞、花棍舞、莲船舞、高跷舞、蚌壳舞、长鼓舞等。节日庆典之际,往往诸舞汇集,结队表演,穿街过巷,热闹非凡。
  龙舞俗称“耍龙灯”,由7人或9人举龙,1人持宝球领舞,有“黄龙出洞”、“九连环”、“倒四门”等多种套路。龙有火龙、彩龙和草龙三种。火龙各节用篾扎纸糊,黄布串连龙身,造型较大,夜间表演,每节内点烛灯而舞。火龙腾空翻滚,气势威武雄壮。舞毕还须表演走马灯,即四童子身系竹扎纸马作跑马状而舞,边舞边唱湘剧或祁剧传统戏片断。彩龙各节篾扎布连,造型小巧,五彩重描,形象生动。白天表演,舞姿灵活。舞毕,围地表演歌舞,俗称“对子调”,即一旦一丑,唱灯调《十打》、《观花》之类。草龙用稻草编成,插香火而舞,青少年尤为喜爱。
  狮舞俗称“耍狮子”,有双人狮舞和单人狮舞两种。舞狮均模仿狮子的各种动作姿态,造型逼真,表演细腻,并有吹打乐伴奏。旧时双人狮舞多用于还愿酬神,俗称“神狮”。单人狮舞与武术同场演出,主要供人娱乐,表演时只有打击乐伴奏。
  郴县的傩舞为“跳土地”,与“神狮”同场演出,流行于鲁塘一带。该舞反映少妇三娘上京寻夫的故事,人物有土地、来宝、三娘、夜叉、关公、二郎神等。表演时各戴面具,各持道具,有说有唱,动作粗犷豪放,并有吹打乐伴奏,是保存较完整的一种傩舞。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省、地的专业舞蹈工作者对其进行过多次挖掘整理,1983年收入《湖南民间舞蹈集成》,并录相保留。
  春牛舞流行于岗脚、栖凤渡、马头岭、荷叶坪一带。牛头牛尾用竹篾扎成,青布连接首尾。二人负“牛”同舞,耕夫扶“犁”于后,边舞边唱祝愿丰收之类的吉祥之词。
  花棍舞流行于鲁塘、月峰、保和、华塘一带。花棍长约米许,上缠彩绸,两头各装铜钱数枚,多人持棍而舞,铜钱哗哗作响,舞蹈节奏鲜明。
  高跷舞流行于岗脚、栖凤渡一带。高跷有的高达2米余,表演者扮成“唐僧取经”、“八仙飘海”等故事中的各种人物形象,站在高跷上扭摆作舞,行动如履平地。
  莲船舞流行于良田、廖王坪、栖凤渡等地。莲船用篾扎成,上系彩绸,制作精美。表演时一女郎立于船中,端船而舞,艄公摇桨配合,宛若水上行舟,舞姿优美动人。
  蚌壳舞流行于华塘、鲁塘、栖凤渡、良田等地。表演时少女立于篾制的蚌中,负壳而舞,渔翁提网尾随,二人相戏,动作诙谐风趣。
  长鼓舞系县内瑶族民间舞蹈,多在盘王节演出。表演者身系长鼓,模仿瑶民祭奠盘王以及平日耕耘收种等动作而舞,舞姿刚柔俱备。新中国建立后,经过整理加工,已成为文艺舞台上经常演出的舞蹈节目之一。
  腰鼓舞、秧歌舞于50年代初传入县内。之后,逢重大节日,群众打腰鼓、扭秧歌,游行庆祝。1958年,县文化馆在县工人俱乐部举办交谊舞会,至1965年,县城部分机关单位常举办周末舞会。“文化大革命”时期,视跳交谊舞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加以禁止。同时,把一些歌颂毛泽东主席的歌曲编成舞蹈,时称“忠字舞”,规定男女老少都要跳,故“忠字舞”风靡一时。80年代,霹雳舞、迪斯科等外国舞蹈传入县内,文艺晚会上多有这类节目演出。老年人为健体强身,亦有跳迪斯科者。机关单位、厂矿工会经常举办交谊舞会,以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城镇设有营业性舞厅,跳交谊舞者日益增多。
  1956~1988年,全县先后选送10多个民族舞蹈节目,参加省、地文艺汇演、调演。其中,鲁塘的“火龙舞”获1956年湖南省首届民间艺术汇演节目奖、表演奖和音乐奖;“调年舞”和“团圆舞”被刊登于1957年《湖南群众文艺》;根据“跳土地”改编的“丰收钹”获1986年湖南省民间舞蹈汇演三等奖。
  三、曲艺
  郴县曲艺主要有丝弦、渔鼓、桌台说唱等曲种。丝弦、渔鼓多在茶余饭后消遣散唱。50年代,良田墟镇民间艺人常用渔鼓形式宣传土地改革及农业合作化。桌台说唱,曲目为湘剧或祁剧的传统剧目,演出多在喜庆酒宴场中进行。届时,艺人围聚一桌,边饮宴边说唱,以娱宾客。今少见。1986年对县内民间曲艺进行全面搜集整理,汇编成册的曲调有118首。
  四、美术书法摄影
  民国时期,王兰国画有名,代表作有《百蝶图》、《红树秋山》、《雪岭归牧》等。民国21年(1932),他在上海创办“香祖书画社”,出版《香祖画册》和《兰君画册》各数集,并在湘、鄂、川、桂、粤、沪等省市举办过画展,民国32年回郴从事教育。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重视群众创作。1956年,举办首期美术培训班,培训业余作者18人。1957年,举办首届郴县书画作品展览,展出作品30多件。70年代,艺术摄影爱好者渐多,县文化馆将艺术摄影创作列入培训计划,至1988年,美术、书法、摄影培训和作品展览等活动常有举行。
  1956~1988年,省、地历届美术展览会展出郴县作者创作的国画、水彩画、油画、木雕、泥塑、刺绣、书法、摄影作品共46件,其中有4件先后被湖南日报社和湖南美术出版社采用。县文化馆曹祥光创作的国画《中国大画师张大千》,获1988年全国屈原杯美术展览三等奖。是年,全县有美术、书法、摄影业余作者百余人。
  第三节 戏剧
  一、剧种剧团
  流行于郴县的剧种主要有花鼓、花灯、祁剧和京剧。
  花鼓戏,旧时以衡阳花鼓为主,长沙花鼓次之。常演剧目有《毛国金打铁》、《王大娘补缸》、《张先生讨学钱》、《卖杂货》、《小姑贤》、《刘海砍樵》等。农闲节庆之际,民间艺人自发组班演出。50年代初,业余剧团兴起,除演传统花鼓戏外,还演出《送夫参军》、《双送粮》、《姑嫂忙》等现代花鼓戏。1956年,全县有业余剧团百余个。1965年,建立郴县文艺轻骑队,花鼓戏、曲艺、歌舞综合并演。“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演传统戏。1968年撤销县文艺轻骑队。1969年组建“郴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成员13人,1971年改名为郴县文艺工作队。至1978年,先后上演过《补锅》、《打铜锣》、《审椅子》、《小保官上任》、《两张图纸》、《三里湾》、《杨立贝》等现代戏,均为长沙花鼓。1979年,将县文艺工作队改为郴县花鼓戏剧团,有演职员37人,主要向长沙、衡阳、湘潭、株州、岳阳等地的花鼓戏剧团学习传统戏和部分现代戏,维持演出。1980年演出210场,观众54300人次,收入27298元。1981年,全团47人,有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一般设备。1984年,建成能容纳500多名观众的排练厅,加原有住房、杂用房,房屋总面积为千余平方米。1985年1~10月,共演出9场,观众5400人次,收入1018元。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该团停办,除留1人保管财产外,其余改行、转业。1988年,全县只有二渡水、新屋、坪田、安源、红花、同和、下鲁塘等村业余剧团有演出活动。1978~1988年,获郴州地区戏剧汇演、调演及剧本征文等奖励的创作剧目有《伏虎记》、《苦酒难喝》、《九泉恨》、《铁拐李负荆》、《真假公子》、《贞节泪》、《相亲误》等。
  花灯戏,流行于县内西部地区。常演剧目有《接表妹》、《补缸》、《蠢子卖纱》、《观花》、《盗花》、《五更劝夫》、《下洛阳》、《秋娘捡柴》等。旧时,民间艺人自发组班,于草台、地台演出,俗称“唱调”。新中国建立后,鲁塘、华塘、同和、保和一带业余剧团常演花灯戏。
  祁剧,旧时县内无职业剧团,但外地戏班常来演出。民间桌台说唱艺人亦有清唱祁剧者。1954年,新中祁剧团(祁阳县的民间职业剧团)到郴演出,郴县专员公署指示县人民政府接纳该团落户。全团67人,有一般服装道具。常演剧目有《闹严府》、《岳飞传》等。1955年,该团在省第二届戏剧观摩汇演中演出《闹严府》一剧,获二等演出奖,筱玉梅获一等演员奖。1956年,新中祁剧团转为公办,改名为郴县祁剧团,1960年移交郴州市管理。之后,外地祁剧团来县演出者渐少,民间桌台说唱不存,至1988年,县内祁剧基本消失。
  京剧,旧时县内无专业团体,仅少数公职人员业余清唱,自娱自乐。1956年,郴县专员公署将在地区内各县流动演出的艺友京剧团(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整顿,转为公办,交郴县管理,定名为郴县京剧团。时有演职员53人,有服装、道具等一般设备。演出《玉堂春》、《霸王别姬》、《贵妃醉酒》、《拾玉镯》等常见剧目。1960年移交给郴州市。“文化大革命”时期,普及“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沙家浜》等京剧成为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和县文艺工作队的常演剧目。“样板戏”中的部分唱段传遍城乡,至1988年,演唱者仍然不少。
  二、演出场所 旧时,城乡建有三面观戏的戏台,俗称“万年台”。清同治年间(1862~1874),城关的戏台建在三公祠、五通庙、娘娘庙、寿佛殿、城隍庙等祠庙内,祭神唱戏合为一体。乡村戏台一般建于圩场及百户以上的大村庄。至民国末年,境内戏台多因年久失修而倒圯。今尚存廖家湾、黄家湾、良田、坳上、下鲁塘等几个戏台。
  民国23年(1934),萧明韶等4名商人合股,将县城犀牛井旁一民房改建成郴阳戏院,楼、厅内置长板凳,可容纳观众600余人,舞台近百平方米,演戏用煤气灯照明,1949年秋停止营业。是为郴县第一家剧院。
  1951年,县城几名商人合股,将郴阳戏院改建成民间戏院,楼、厅内置板凳座位900余个,舞台百余平方米,设施甚简。1954年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县工商联出资1.8万元,在文化路兴建文化大戏院,厅内置长木椅座位986个,舞台260平方米,可供灯光布景,有化装室、演员宿舍、食堂、票房等基本设施。1956年转为国营。1957年,民间戏院改为大众戏院,并转为国营。1960年,均移交给郴州市管理。
  70年代,公社和部分大队建有礼堂,内设舞台,可供演戏。80年代,部分乡(镇)、村建有剧场(或称影剧院)。1988年,全县有农村剧场(含礼堂)88个,其中大者可容纳上千人,小者可容纳五六百人。香山坪、朱江桥、华塘、下鲁塘等地剧场式样规范,设备较好,规模最大。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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