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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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文化活动
分类号: G127.64
页数: 2
页码: 645-646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民国时期到1988年各类文化活动情况。
关键词: 文化活动 文化事业 郴县

内容

旧时,逢传统节日,民间舞龙、舞狮、唱灯调、演花鼓戏,自娱自乐。民国时期,双十节、儿童节等节日,县城机关、学校亦举办小型文艺晚会,以示庆祝。民国29~33年(1940~1944),县民众教育馆组织县城教师和学生,开展街头演讲、演出活报剧、教唱抗日歌曲等活动,宣传抗日。民教馆有少量丝竹乐器,节日假日,亦有公职人员到馆内演奏、演唱,以求娱乐。
  新中国建立后,群众业余艺术表演历年不断。县文化部门还经常举办文艺汇演、调演、晚会和书画展览,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50年代初,全县百多个业余剧团、业余文工团(队)活跃在基层,结合宣传民主建政、减租减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演出现代戏、传统戏、歌舞、曲艺等各种文艺节目,寓教于乐,颇受欢迎。
  1954年12月,举办首届农村业余文艺汇演,有华塘、鲁塘、良田、板桥、栖凤渡、岗脚、马头岭、坳上、邓家塘、月峰等10个代表队230人参加,其中岗脚代表队演出的“春牛舞”和月峰代表队演出的“长鼓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参加郴州地区文艺汇演。
  1956年10月,举办首届民间艺术汇演,全县有29个代表队360多人参加。鲁塘代表队演出的“火龙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参加是年省民间艺术汇演,获得节目奖、演出奖和音乐奖。
  1958年,各公社群众踊跃参加写诗、赛诗活动,抒发改变“一穷二白”面貌的豪情壮志,赞扬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干劲。公社业余文工团演出活动甚多。多数节目以“大跃进”为题材,脱离实际,助长了浮夸风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求人人要唱“语录歌”,跳“忠字舞”,唱“样板戏”,故这些活动风行一时。县内许多公社、大队建立业余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利用小歌舞、小戏剧和说唱等艺术形式宣传“文化大革命”。公社和县举办文艺汇演、调演,亦多为这类节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文化艺术出现百花齐放的局面,群众文化日趋繁荣,各种文化活动日益增多。1979~1988年,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国庆等节日,县内机关、学校、厂矿、乡镇多举办文艺晚会、歌咏比赛、军民联欢会等活动。县文化部门先后举办大型的戏剧汇演、调演、文艺汇演、节日文艺晚会、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10余次,文艺节目形式从古装戏到迪斯科不拘一格,内容丰富多彩。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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