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文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47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篇 文化
分类号: G127.64
页数: 12
页码: 644-655
摘要: 本篇介绍了郴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包括群众文化、文学艺术、戏剧、电影、图书等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化 文艺 郴县

内容

第二十四篇 文化
  郴县文化历史悠久,民间文学源远流长,民间艺术丰富多彩。自唐至清,县人艺文著作被载入史册的有数百篇之多。著名诗人和文学家沈佺期、宋之问、王昌龄、杜甫、元稹、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秦观等,到过郴州,作诗词文章百余篇,称颂郴县。郴州知军阮阅著诗集《郴江百咏》,赞美境内山水秀色。民国20年(1931)建立郴县图书馆。民国23年始放映无声电影。民国29年,建立郴县民众教育馆,内设艺术组,管理文化工作。但人员甚少,经费紧缺,文化事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1950年,县政府设置文教科,主管全县文化工作,下设县人民文化馆。1951年有声电影伊始。1953年首建良田文化站。1954年12月举办首届业余文艺汇演,全县10个代表队230人参加,评出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地区汇演。1955年始建县电影队。1956年,始办专业剧团并举办首届民间艺术汇演,图书馆(室)、电影放映及图书发行网点相继建立、健全。1958年各公社建立文化站,并 号召“全民搞创作”、“人人登文台”,开展群众写诗、赛诗活动。60年代初,经济困难,群众文化活动很少,图书发行业、电影放映业下落,公社文化站被撤销。“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大破旧文化”的口号下,民间传统文艺被禁止;图书、档案遭破坏;许多影片受到批判,被封禁;业余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遍布城乡,演出小型文艺节目,宣传“造反有理”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各文化事业机构于1968年被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所取代,1972年逐步恢复,1973年设立县文化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贯彻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传统文艺、现代文艺、外国文艺百花齐放。电影放映、图书发行鼎盛空前。但亦有一些黄色淫秽文艺作品流入县内,造成精神污染,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颇大。1984年初,县人民政府组织文化、广播、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整顿文化市场,查禁淫秽录相、录音、书报,打击文化场所的聚赌、淫乱行为,文化事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是年,招收首批文化专干8名,全县29个乡镇设文化站13个。1988年,县文化馆、图书馆、社会文化管理站、电影放映发行公司和21个乡镇文化站共有职工百余人;事业经费10.7万余元,是1950年0.4万元的26.8倍。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市场日趋繁荣。
  第一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县文化馆
  民国29年(1940)1月,建立郴县民众教育馆,内设总务、教导、艺术3个组。艺术组负责组织民众开展业余文化活动,是为政府管理文化工作之始。全馆一般只有4~6人,民国37年仅有3人。1~9月,县政府拨给文化事业费9元(金元券),文化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1950年,郴县人民政府接管民众教育馆,并将其改为郴县人民文化馆,配员4名,拨经费0.4万元,按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节约的原则,组织群众开展文艺创作、表演和书画展览等活动。1952、年,郴县人民文化馆更名为郴县文化馆。1956年,人员增至8名,经费增至1.3万元。1968年,县文化馆被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群众文化组取代,至1972年恢复。1988年,全馆11人,经费5.1万元,馆舍面积1500多平方米,置有照相机、收录机和少量民族乐器、演出服装等设备。
  二、乡镇文化站
  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日趋兴旺。1953年,首建良田镇文化站。1958年,文化站依公社而设,每站1~2人。60年代初,经济困难,公社文化站被撤销,至70年代初逐步恢复。1975年,全县17个公社建文化站9个,1978年增至15个。1981年,全县28个公社建文化站17个。1984年,招收首批文化专干8名,是年底,全县29个乡镇建文化站18个,工作人员18名,其中文化专干8名、文化辅导员10名。1987年,全县27个乡镇建文化站24个。1988年,全县26个乡镇建文化站21个,每站1人。
  各乡镇文化站在农闲节庆之际,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文艺创作、演出、图书阅览、游艺活动,有的还举办书画展览或舞会,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第二节 文化活动
  旧时,逢传统节日,民间舞龙、舞狮、唱灯调、演花鼓戏,自娱自乐。民国时期,双十节、儿童节等节日,县城机关、学校亦举办小型文艺晚会,以示庆祝。民国29~33年(1940~1944),县民众教育馆组织县城教师和学生,开展街头演讲、演出活报剧、教唱抗日歌曲等活动,宣传抗日。民教馆有少量丝竹乐器,节日假日,亦有公职人员到馆内演奏、演唱,以求娱乐。
  新中国建立后,群众业余艺术表演历年不断。县文化部门还经常举办文艺汇演、调演、晚会和书画展览,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50年代初,全县百多个业余剧团、业余文工团(队)活跃在基层,结合宣传民主建政、减租减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演出现代戏、传统戏、歌舞、曲艺等各种文艺节目,寓教于乐,颇受欢迎。
  1954年12月,举办首届农村业余文艺汇演,有华塘、鲁塘、良田、板桥、栖凤渡、岗脚、马头岭、坳上、邓家塘、月峰等10个代表队230人参加,其中岗脚代表队演出的“春牛舞”和月峰代表队演出的“长鼓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参加郴州地区文艺汇演。
  1956年10月,举办首届民间艺术汇演,全县有29个代表队360多人参加。鲁塘代表队演出的“火龙舞”被评为优秀节目,参加是年省民间艺术汇演,获得节目奖、演出奖和音乐奖。
  1958年,各公社群众踊跃参加写诗、赛诗活动,抒发改变“一穷二白”面貌的豪情壮志,赞扬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干劲。公社业余文工团演出活动甚多。多数节目以“大跃进”为题材,脱离实际,助长了浮夸风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求人人要唱“语录歌”,跳“忠字舞”,唱“样板戏”,故这些活动风行一时。县内许多公社、大队建立业余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利用小歌舞、小戏剧和说唱等艺术形式宣传“文化大革命”。公社和县举办文艺汇演、调演,亦多为这类节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文化艺术出现百花齐放的局面,群众文化日趋繁荣,各种文化活动日益增多。1979~1988年,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国庆等节日,县内机关、学校、厂矿、乡镇多举办文艺晚会、歌咏比赛、军民联欢会等活动。县文化部门先后举办大型的戏剧汇演、调演、文艺汇演、节日文艺晚会、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10余次,文艺节目形式从古装戏到迪斯科不拘一格,内容丰富多彩。
  第二章 文学艺术
  第一节 文学
  汉代,县内流传苏仙的神话故事,民歌《苏耽歌》被后人收入《古诗源》一书。
  唐代,县人孟琯作《洪钟待撞赋》,韩愈为之作序,称其“于文无所不能”。刘赞作《赠罗隐》诗,被收入《全唐诗》。邓洵美作《答同年李防见赠次韵》,被载入《全唐诗小传》。
  宋代,姚宋佐著有《北湖文集》、《宋诗纪事》等作品。雷应春著《洞庭集》、《玉虹集》、《日边集》、《鸥盟集》和《清江集》,史称其“有诗名”。
  明代,何孟春著《燕泉诗集》、《燕泉杂集》等艺文8种,共57卷(册),其中《燕泉诗集》4卷被载入《四库全书存目》。还有陈缟的《西昌北上稿》、刘尚友的《缶鸣集》、袁子让的《香海棠集》、喻国人的《喻春山文集》、首永清的《庄检堂文集》和《桐阴园文集》流行于世。
  清代,陈昭谋著《剑溪文稿》,陈振玉著《集堂文稿》、《诗稿》等作品。
  民国时期,文学著作情况无考。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鼓励群众开展业余文学创作。县文化馆开办文学创作培训班,每期培训业余作者10~30人。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掀起群众创作热,反映大炼钢铁、兴修水利、生产积肥等劳动情景的新民歌、打油诗、顺口溜之类的作品甚多,县文化馆选出百余首编印成册。“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文学作品反映阶级斗争,创作受到限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渐趋活跃。1982年,县文化馆创办《郴县文艺》,系不定期内部刊物,发表县内作者的文学作品。先后铅印4期,刊登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等近百篇,1984年因经费不济而停刊。1986年,县文化部门组织人力,搜集民间故事689个、歌谣3657首、谚语及歇后语1243条。经过整理,将部分作品汇编成《郴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
  1972~1988年,全县29篇作品先后被《解放军文艺》、《中国冶金报》、《法制宣传》、《萌芽》、《湖南日报》、《湘江文学》、《湖南群众文艺》等国家级和省级报刊杂志采用。其中,短篇小说两篇、故事4篇,余为诗歌作品。
  第二节 艺术
  一、音乐
  山歌、小调、风俗歌、丝弦乐和吹打乐自古流行于县内。这些乐曲均为五声音阶,调式多徵羽,旋律宛转优美,县民长期传唱和演奏。二胡、笛子、唢呐、锣鼓为民间常用乐器。
  50~70年代,革命歌曲盛行城乡。群众歌咏比赛、革命歌曲演唱会等活动历年不断。其中“文化大革命”时期,用毛泽东主席的讲话和著作片断谱成的歌曲广为流行,妇孺皆唱。时称“语录歌”。80年代,流行通俗歌曲。这类歌曲,多反映人生哲理、友谊爱情,城乡青年唱不绝口。举办文艺晚会,亦多演唱这类歌曲。
  1980年,县文化馆搜集民间歌曲200多首,整理后,汇编成册的有104首;1986年,搜集整理民间器乐曲118首。1982~1988年,全县有6首歌曲被《湘江歌声》和《时代歌声》采用,其中岳仲明创作的《山里红》,获1985年湖南省歌曲创作三等奖。1988年,全县有业余音乐作者10余名。
  二、舞蹈
  县内传统舞蹈主要有龙舞、狮舞、傩舞、春牛舞、花棍舞、莲船舞、高跷舞、蚌壳舞、长鼓舞等。节日庆典之际,往往诸舞汇集,结队表演,穿街过巷,热闹非凡。
  龙舞俗称“耍龙灯”,由7人或9人举龙,1人持宝球领舞,有“黄龙出洞”、“九连环”、“倒四门”等多种套路。龙有火龙、彩龙和草龙三种。火龙各节用篾扎纸糊,黄布串连龙身,造型较大,夜间表演,每节内点烛灯而舞。火龙腾空翻滚,气势威武雄壮。舞毕还须表演走马灯,即四童子身系竹扎纸马作跑马状而舞,边舞边唱湘剧或祁剧传统戏片断。彩龙各节篾扎布连,造型小巧,五彩重描,形象生动。白天表演,舞姿灵活。舞毕,围地表演歌舞,俗称“对子调”,即一旦一丑,唱灯调《十打》、《观花》之类。草龙用稻草编成,插香火而舞,青少年尤为喜爱。
  狮舞俗称“耍狮子”,有双人狮舞和单人狮舞两种。舞狮均模仿狮子的各种动作姿态,造型逼真,表演细腻,并有吹打乐伴奏。旧时双人狮舞多用于还愿酬神,俗称“神狮”。单人狮舞与武术同场演出,主要供人娱乐,表演时只有打击乐伴奏。
  郴县的傩舞为“跳土地”,与“神狮”同场演出,流行于鲁塘一带。该舞反映少妇三娘上京寻夫的故事,人物有土地、来宝、三娘、夜叉、关公、二郎神等。表演时各戴面具,各持道具,有说有唱,动作粗犷豪放,并有吹打乐伴奏,是保存较完整的一种傩舞。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省、地的专业舞蹈工作者对其进行过多次挖掘整理,1983年收入《湖南民间舞蹈集成》,并录相保留。
  春牛舞流行于岗脚、栖凤渡、马头岭、荷叶坪一带。牛头牛尾用竹篾扎成,青布连接首尾。二人负“牛”同舞,耕夫扶“犁”于后,边舞边唱祝愿丰收之类的吉祥之词。
  花棍舞流行于鲁塘、月峰、保和、华塘一带。花棍长约米许,上缠彩绸,两头各装铜钱数枚,多人持棍而舞,铜钱哗哗作响,舞蹈节奏鲜明。
  高跷舞流行于岗脚、栖凤渡一带。高跷有的高达2米余,表演者扮成“唐僧取经”、“八仙飘海”等故事中的各种人物形象,站在高跷上扭摆作舞,行动如履平地。
  莲船舞流行于良田、廖王坪、栖凤渡等地。莲船用篾扎成,上系彩绸,制作精美。表演时一女郎立于船中,端船而舞,艄公摇桨配合,宛若水上行舟,舞姿优美动人。
  蚌壳舞流行于华塘、鲁塘、栖凤渡、良田等地。表演时少女立于篾制的蚌中,负壳而舞,渔翁提网尾随,二人相戏,动作诙谐风趣。
  长鼓舞系县内瑶族民间舞蹈,多在盘王节演出。表演者身系长鼓,模仿瑶民祭奠盘王以及平日耕耘收种等动作而舞,舞姿刚柔俱备。新中国建立后,经过整理加工,已成为文艺舞台上经常演出的舞蹈节目之一。
  腰鼓舞、秧歌舞于50年代初传入县内。之后,逢重大节日,群众打腰鼓、扭秧歌,游行庆祝。1958年,县文化馆在县工人俱乐部举办交谊舞会,至1965年,县城部分机关单位常举办周末舞会。“文化大革命”时期,视跳交谊舞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加以禁止。同时,把一些歌颂毛泽东主席的歌曲编成舞蹈,时称“忠字舞”,规定男女老少都要跳,故“忠字舞”风靡一时。80年代,霹雳舞、迪斯科等外国舞蹈传入县内,文艺晚会上多有这类节目演出。老年人为健体强身,亦有跳迪斯科者。机关单位、厂矿工会经常举办交谊舞会,以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城镇设有营业性舞厅,跳交谊舞者日益增多。
  1956~1988年,全县先后选送10多个民族舞蹈节目,参加省、地文艺汇演、调演。其中,鲁塘的“火龙舞”获1956年湖南省首届民间艺术汇演节目奖、表演奖和音乐奖;“调年舞”和“团圆舞”被刊登于1957年《湖南群众文艺》;根据“跳土地”改编的“丰收钹”获1986年湖南省民间舞蹈汇演三等奖。
  三、曲艺
  郴县曲艺主要有丝弦、渔鼓、桌台说唱等曲种。丝弦、渔鼓多在茶余饭后消遣散唱。50年代,良田墟镇民间艺人常用渔鼓形式宣传土地改革及农业合作化。桌台说唱,曲目为湘剧或祁剧的传统剧目,演出多在喜庆酒宴场中进行。届时,艺人围聚一桌,边饮宴边说唱,以娱宾客。今少见。1986年对县内民间曲艺进行全面搜集整理,汇编成册的曲调有118首。
  四、美术书法摄影
  民国时期,王兰国画有名,代表作有《百蝶图》、《红树秋山》、《雪岭归牧》等。民国21年(1932),他在上海创办“香祖书画社”,出版《香祖画册》和《兰君画册》各数集,并在湘、鄂、川、桂、粤、沪等省市举办过画展,民国32年回郴从事教育。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重视群众创作。1956年,举办首期美术培训班,培训业余作者18人。1957年,举办首届郴县书画作品展览,展出作品30多件。70年代,艺术摄影爱好者渐多,县文化馆将艺术摄影创作列入培训计划,至1988年,美术、书法、摄影培训和作品展览等活动常有举行。
  1956~1988年,省、地历届美术展览会展出郴县作者创作的国画、水彩画、油画、木雕、泥塑、刺绣、书法、摄影作品共46件,其中有4件先后被湖南日报社和湖南美术出版社采用。县文化馆曹祥光创作的国画《中国大画师张大千》,获1988年全国屈原杯美术展览三等奖。是年,全县有美术、书法、摄影业余作者百余人。
  第三节 戏剧
  一、剧种剧团
  流行于郴县的剧种主要有花鼓、花灯、祁剧和京剧。
  花鼓戏,旧时以衡阳花鼓为主,长沙花鼓次之。常演剧目有《毛国金打铁》、《王大娘补缸》、《张先生讨学钱》、《卖杂货》、《小姑贤》、《刘海砍樵》等。农闲节庆之际,民间艺人自发组班演出。50年代初,业余剧团兴起,除演传统花鼓戏外,还演出《送夫参军》、《双送粮》、《姑嫂忙》等现代花鼓戏。1956年,全县有业余剧团百余个。1965年,建立郴县文艺轻骑队,花鼓戏、曲艺、歌舞综合并演。“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演传统戏。1968年撤销县文艺轻骑队。1969年组建“郴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成员13人,1971年改名为郴县文艺工作队。至1978年,先后上演过《补锅》、《打铜锣》、《审椅子》、《小保官上任》、《两张图纸》、《三里湾》、《杨立贝》等现代戏,均为长沙花鼓。1979年,将县文艺工作队改为郴县花鼓戏剧团,有演职员37人,主要向长沙、衡阳、湘潭、株州、岳阳等地的花鼓戏剧团学习传统戏和部分现代戏,维持演出。1980年演出210场,观众54300人次,收入27298元。1981年,全团47人,有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一般设备。1984年,建成能容纳500多名观众的排练厅,加原有住房、杂用房,房屋总面积为千余平方米。1985年1~10月,共演出9场,观众5400人次,收入1018元。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该团停办,除留1人保管财产外,其余改行、转业。1988年,全县只有二渡水、新屋、坪田、安源、红花、同和、下鲁塘等村业余剧团有演出活动。1978~1988年,获郴州地区戏剧汇演、调演及剧本征文等奖励的创作剧目有《伏虎记》、《苦酒难喝》、《九泉恨》、《铁拐李负荆》、《真假公子》、《贞节泪》、《相亲误》等。
  花灯戏,流行于县内西部地区。常演剧目有《接表妹》、《补缸》、《蠢子卖纱》、《观花》、《盗花》、《五更劝夫》、《下洛阳》、《秋娘捡柴》等。旧时,民间艺人自发组班,于草台、地台演出,俗称“唱调”。新中国建立后,鲁塘、华塘、同和、保和一带业余剧团常演花灯戏。
  祁剧,旧时县内无职业剧团,但外地戏班常来演出。民间桌台说唱艺人亦有清唱祁剧者。1954年,新中祁剧团(祁阳县的民间职业剧团)到郴演出,郴县专员公署指示县人民政府接纳该团落户。全团67人,有一般服装道具。常演剧目有《闹严府》、《岳飞传》等。1955年,该团在省第二届戏剧观摩汇演中演出《闹严府》一剧,获二等演出奖,筱玉梅获一等演员奖。1956年,新中祁剧团转为公办,改名为郴县祁剧团,1960年移交郴州市管理。之后,外地祁剧团来县演出者渐少,民间桌台说唱不存,至1988年,县内祁剧基本消失。
  京剧,旧时县内无专业团体,仅少数公职人员业余清唱,自娱自乐。1956年,郴县专员公署将在地区内各县流动演出的艺友京剧团(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整顿,转为公办,交郴县管理,定名为郴县京剧团。时有演职员53人,有服装、道具等一般设备。演出《玉堂春》、《霸王别姬》、《贵妃醉酒》、《拾玉镯》等常见剧目。1960年移交给郴州市。“文化大革命”时期,普及“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沙家浜》等京剧成为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和县文艺工作队的常演剧目。“样板戏”中的部分唱段传遍城乡,至1988年,演唱者仍然不少。
  二、演出场所 旧时,城乡建有三面观戏的戏台,俗称“万年台”。清同治年间(1862~1874),城关的戏台建在三公祠、五通庙、娘娘庙、寿佛殿、城隍庙等祠庙内,祭神唱戏合为一体。乡村戏台一般建于圩场及百户以上的大村庄。至民国末年,境内戏台多因年久失修而倒圯。今尚存廖家湾、黄家湾、良田、坳上、下鲁塘等几个戏台。
  民国23年(1934),萧明韶等4名商人合股,将县城犀牛井旁一民房改建成郴阳戏院,楼、厅内置长板凳,可容纳观众600余人,舞台近百平方米,演戏用煤气灯照明,1949年秋停止营业。是为郴县第一家剧院。
  1951年,县城几名商人合股,将郴阳戏院改建成民间戏院,楼、厅内置板凳座位900余个,舞台百余平方米,设施甚简。1954年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县工商联出资1.8万元,在文化路兴建文化大戏院,厅内置长木椅座位986个,舞台260平方米,可供灯光布景,有化装室、演员宿舍、食堂、票房等基本设施。1956年转为国营。1957年,民间戏院改为大众戏院,并转为国营。1960年,均移交给郴州市管理。
  70年代,公社和部分大队建有礼堂,内设舞台,可供演戏。80年代,部分乡(镇)、村建有剧场(或称影剧院)。1988年,全县有农村剧场(含礼堂)88个,其中大者可容纳上千人,小者可容纳五六百人。香山坪、朱江桥、华塘、下鲁塘等地剧场式样规范,设备较好,规模最大。
  第三章 电影
  第一节 放映
  民国23年(1934),郴阳戏院股东雇请长沙电影商,在县城放映无声电影《火烧红莲寺》、《荒江女侠》、《八宝图》、《乾隆皇帝下江南》等,时人称奇,观者甚众,连映数月。是为县内电影之始。民国25年后,省教育厅电化教育队亦多次来县城放映无声电影。民国37年,郴阳戏院股东合购无声电影设备1套,在县城流动放映。但观众不多,映业不旺。
  1951年,省第二、第四电影教育工作队驻郴县,在城乡巡回放映《翠岗红旗》、《八女投江》等片。有声电影伊始。是年底,县人民政府投资,在县城苏仙路兴建郴县大戏院,内设座位1090个,请苏联专家安装“天极牌”35毫米提包式放映机2台。1952年9月开业,旋即改名为郴县人民电影院。1955年建立郴县电影队,1957年扩大为中队,下设两个队,配放映员10名,使用16毫米放映机,在农村巡回放映。1958年,华塘公社首建社办电影队。1959年,全县有影院1所、厂矿俱乐部2所、农村放映点198个,共放映5662场,观众560万余人次,收入11.2万元。
  1960年,县人民电影院移交给郴州市。时,国民经济困难,至1962年,各年放映场数比1959年减少三分之二。1965年,县办电影队增至7个,厂矿俱乐部3所,农村放映点426个。全年放映2503场,观众350万人次,收入6万多元,放映业逐渐兴旺。
  “文化大革命”时期,多上映毛泽东接见红卫兵、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之类的纪录片和“样板戏”、《地道战》、《地雷战》等影片。1969年,原7个县办电影队被撤销4个。全年放映544场,观众41万人次,收入0.9万元。之后,采取降低票价,发动各单位包场等措施组织观众,提高上座率。1973年,将原县人民委员会礼堂改建成郴县人民电影院,设座位987个。1975年,塘溪公社山河大队创办第一个大队电影队。1977年,依旧址重建郴县电影院,设座位1657个,装35毫米放映机2台,配25千瓦发电机、发动机各1台。全县69个放映单位,共放映8655场,观众617万人次,收入16.9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化大革命”中被封禁的影片陆续上映,新出国产片和国外进口片不断增多,放映业空前繁荣。上映《三打白骨精》、《红楼梦》、《喜盈门》、《少林寺》等片时,全县哄动,观者如潮,各影院、俱乐部日放数场,座无虚席。1982年,全县有电影队52个(县办1个,公社、大队、厂矿电影队各17个)、影院19家、厂矿俱乐部7所、放映员176人,农村放映点601个、各种型号的放映机119台(35毫米的17台、16毫米的68台、8.75毫米的34台)。彩色影片取代黑白影片。立体声音响取代普通音响。各影院、俱乐部均使用大银幕或宽银幕。是年放映24394场,观众1376万人次,收入52万多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华塘公社石山头大队侯石亮,创办第一家个体电影队。全县大队办的电影队增至39个。下鲁塘大队投资41万元,兴建电影院,该院占地3.7亩,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前为4层楼房,作候映、放映、娱乐之用,后为观众厅,内设楼、厅座位1551个,均系新式排椅,电扇、吊灯、隔音等设备齐全,装饰华丽,是县内最好的农村电影院。1984年,录相放映业兴起,拥有电视机的家庭越来越多,电影放映业随之下落。1985年,共放映10441场,观众450万人次,收入25.4万元。1987年国家农业部、林业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科委、科协等6部委联合举办第一届全国科教电影汇映,张圣应、黄晓云、曹小荣获国家六部委先进个人奖。1988年,全县有影院20家、厂矿俱乐部6所、电影队33个、农村放映点496个,全年放映12452场,观众778万人次,收入38.8万元。20家影院中,县电影院、栖凤渡电影院属县办;柿竹园、街洞煤矿、良田镇等3个电影院属县与各院所属单位合办;香山坪、桥口、五里牌、马头岭、荷叶坪、江口、永春、南溪、华塘、同和、保和、月峰、坳上等13个电影院属乡镇办;下鲁塘和街洞村电影院属村办。33个电影队中,县办1个,乡镇办8个,个体办24个。
  第二节 发行
  1959年,建立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代上级电影部门办理发行业务。1980年,将原电影事业管理站改为郴县电影放映发行公司,下设发行、放映管理、宣传、机修4个组及办公室、财会室。境内上映的影片始由公司发行。是年发行收入24.7万元。1982年增至25.8万元,1988年为15.4万元。时有职工40人。
  第三节 宣传
  自1955年起,县电影队配有宣传员,采用幻灯、说唱等形式,在影片放映前宣传时事政策、中心工作、模范人物等;影院、俱乐部除开展幻灯宣传外,还利用宣传画、宣传刊,介绍影片内容,组织观众评论。1965年,县二队创作的幻灯片《茅坪变花坪》获全省电影系统幻灯创作一等奖。1966年,县五队创作的幻灯片《银河飞上五盖山》获全省电影系统幻灯创作二等奖。1987年,县电影院王建勇创作的电影宣传画《雷霆杀机》获中国美协湖南分会二等奖。
  第四章 图书 档案
  第一节 图书
  一、发行
  民国时期,图书私营。民国6~38年(1917~1949),县内先后有华国堂、文魁、进修、文化、大酉山、本禹堂、牗智、二酉、晓白、玉书阁等10余个书店(书社、书局)。其中,牗智书社创办于民国27年春,由中共湘南特委书记王涛主办,有股东10余名,系地方国民党人、知识分子、富商等,社址在今郴州市北街地区建设银行处(旧称南门口)。该社以推销《新华日报》、《新观察》、《文化书刊》和马列主义单行本为主,共发行3.98万册。民国28年8月,书社被国民党郴县当局查封。晓白书店主营医药书籍。其余各书店经营古典小说、经史、诗词之类。如逢货源不足,则自印《三字经》、《女儿经》、《增广贤文》等补充。“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各店增营新诗、白话散文、小说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县内书店,系小本经营,独家开办,少数店雇员亦不过一、二人。民国初年,刘均之、陈广泽在良田圩合股开办文化书店,是县内较早的乡村书店。
  新中国建立后,图书发行事业发展迅速。1949年12月,建立新华书店郴县支店,址在县城北街。店房狭小,工作人员4名,开办资金380元,营业4个月,盈利4000余元,是为县内图书国营之始。1950年5月,该店迁至西街12号,门市部能供三、四十名顾客购阅书籍,设施甚简。是年底,职工增至15名。1955年,全店职工18名,发行图书60.524万册,发行总额13.243万元,盈利0.703万元。1956年完成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原有私营书店多停业改行,晓白书店被改造为公私合营书店,仍主营医药书籍。是年,县支店发行各种图书86.384万册,发行总额17.242万元,盈利1.273万元。1958年,在文化路口建成书店大楼,系3层楼房,面积1650平方米,县支店随即迁入,改为郴县新华书店。时有职工13人,发行图书221.53万册,发行总额23.05万元,盈利万余元。1959年,将书店大楼移交给郴州地区,县新华书店迁往县干部业余学校(今国庆北路)。店房1间,集营业、办公、住宿于一室,工作难以开展。1961年,县新华书店迁往文化路45号巷内,店房140平方米,因处深巷,门市冷落,靠下厂矿、社队流动发行。是年有职工5人,发行各种图书50.74万册,发行总额25.02万元,盈利1.915万元。1963年和1964年,县新华书店被评为湖南省书店系统先进单位。1965年,购买西街53号铺房作门市部,全店职工8人,发行各种图书59.7万册,发行总额12.23万元,盈利0.77万元,资金周转4.52次,1968年,县新华书店由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图书发行组取代,1970年有职工10人,发行图书64.06万册,发行总额为11.51万元,亏损0.432万元。1971年恢复县新华书店,1979年有职工15人,发行144.98万册,总额38.27万元,盈利3.11万元,农村发行组被评为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先进单位。1981年,在西街建成书店大楼,系4层楼房,使用面积1400平方米,其中门市部245平方米,仓库280平方米,余为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是年有职工14名,发行183.33万册,总额59.069万元,盈利5.223万元,资金周转9.13次。至1982年,县新华书店有职工18名,发行227.934万册,总额达77.214万元,盈利6.999万元,被评为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单位。1985年,在华塘镇分设门市部。1988年,全店有职工26名,发行各种图书207.635万册,发行总额135.366万元,盈利9.152万元,资金周转6.85次。
  基层发行始于1953年,时根据国家新华书店总店和国家供销合作总社联合通知精神,在各乡镇供销合作社建立图书发行点。1957年,全县设点47个。1958年,增设华塘、良田、栖凤渡、五里牌、鲁塘等5个公社书店。60年代初,图书发行业下落。1962年,公社书店先后被撤销,保留发行点30个。1982年,基层发行总额为30.634万元。1988年,全县有基层点发行32个,发行总额61.61万元。
  二、馆藏借阅
  民国20年(1931)12月,建立郴县图书馆。翌年,馆藏图书有《万有文库》3套及收到捐赠书籍多种。借阅者月计数百人次。订《湖南通俗日报》百余份,送给附近各校师生阅读,并于县城交通要道设报亭15处,每日张贴,供民众阅览。民国29年,该馆改为县民众教育馆,内设民众图书室。1950年,由县人民政府接管。
  1956年5月,在县城人民东路重建郴县图书馆。1957年,馆藏图书5600册、报刊14种、杂志85种,读者2700余人次,图书流通3.28万次。1960年,将该馆移交给郴州市。县文化馆内设图书室,配员4人。70年代末,藏书0.9万册,一般年发借书证百余个,图书流通万余次。该室房屋面积120平方米,其中书库40平方米、阅览室38平方米,与文化馆展览共用,故不常开放。1981年,设县图书馆,定编3人,实有2人,馆址、设施依旧。1985年,全馆工作人员3名,藏书2.2万册,发出借书证246个,年借阅者1.1万人次。1986年,筹建新馆舍,省拨建馆经费10.02万元,于1987年正式动工,1988年馆舍在建。是年,全馆工作人员4名,藏书3.5万册,发借书证380个,年借阅3.5万人次。
  50年代末,县内大部分公社、厂矿、中学和完小设有图书室,“文化大革命”中遭严重破坏,70年代末逐步恢复。1982年,全县有基层图书室127个,其中公社办15个、大队办56个,共藏书2.4万余册,厂矿、机关图书室24个、学校图书室32个,藏书量不等,一般多者2万余册,少者几百册。1983年,县内始有个体图书室2个,1984年增至10个,1986年减至3个。1988年全县有乡镇图书室16个,共藏书2.83万册;厂矿图书室9个,共藏书4.85万册;中学、中心完小图书室50多个,共藏书26.3万册。
  第二节 档案
  民国时期,县政府秘书室设管卷室,配员1人,负责档案清理和保管。
  1950年,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分别设立档案室,指定干部兼管一般文书档案,敌伪档案由县公安部门管理。1956年,始配档案管理专职干部。是年冬,培训档案管理专业人员。1957年3月,县委发出《关于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的办法的通知》,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档案。9月,设县档案室,文书档案由该室统一收藏、保管。是年冬至1958年9月,共清理积存档案13928卷。1959年3月建立郴县档案馆。4月,将征集的革命厉史档案117件(本)赠送给湖南省博物馆。1960年,全县46个单位档案室完成1958年以前形成的文书、科技、敌伪、旧政权档案的搜集整理任务,县档案馆共接受县委、县人委、共青团、妇联1949~1957年的文件档案8715卷。1961年,郴县、资兴县分置,11月23日移交资兴县档案4479卷。1963~1964年底,接收县直属机关24个单位新中国建立后形成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3607卷,馆藏档案数量达到7843卷,资料达1000余册。1965年,按“少而精,精而全”的原则,整理鉴定档案,剔除重份档案,簿卷并为厚卷,馆藏档案减至4903卷。
  “文化大革命”中,档案工作遭到破坏,一部分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被清除或被“借走”,藏量下降到2169卷。
  1980年起,县委组织各单位档案室开展档案编研工作。5年中,全县先后编写出《农民运动资料汇编(1925~1949) 》、《红军长征资料调查汇编》、《郴县党代会、人代会情况汇编》、《郴县解放以来的党组织沿革》、《郴县工运史》、《郴县农运史》、《郴县妇运史》、《郴县公安史》、《郴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情况简介》、《中共郴县委员会解放以来历次代表大会简介》、《郴县来历考略》、《郴县行政区划沿革表》等历史资料存档。1981年底,全县41个档案室,搜集整理文书档案5085卷,科技档案458卷(册),技术资料1268册,“四清”档案83册,土地证16册,田亩农税资料27本,文件资料439卷,州志、县志23本,文件汇编40本,名人著作160册,杂文963册,报刊书籍1198册,其他资料338册,历史档案262册,敌伪档案1227册。1983年,接收土地改革时期土地房屋登记册120册,林权发证档案47卷,各类资料1396册。1986年建成新馆舍,面积为1444平方米,设藏卷库房9间,共996平方米。库内,窗户防光防尘,置有通风、去湿、除尘、防火、防盗、报警等设备。是年起,开展档案馆上等级活动,改革档案管理,将馆藏档案重新分类、编目、编号、上架。至1988年,全县共有档案室112个,专兼职档案员115名;县档案馆藏档15178卷,资料6546册。1978~1988年,档案利用8914人次、21939卷(件)次。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