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技达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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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科技达标
分类号: G322.764
页数: 1
页码: 642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科技达标单位介绍电气设备总厂、水泥厂、碾米机厂、印刷厂、针织厂等厂矿的科技达标工作,获郴州地区科技进步奖。
关键词: 科学技术 郴县 科技达标

内容

1987年3月,县人民政府执行中共郴州地委、行署《关于“七五”期间各县组织乡镇和县属厂矿企业开展科技达标活动的决定》,制定《开展乡镇和县属厂矿企业科技达标活动实施办法》,提出科技体系、经济效益、技术培训三项目标,加强科技工作管理。
  科技体系目标规定:每个乡镇要建立科委,确定一名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配备一名科技专干,各村配一名科技管理员。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科技工作“七·五”规划和五年计划,建立一定数量的科技发展基金,办好一个农科站、一所农民技术学校、一个科技示范村、一个科技示范企业和一批科技示范户,示范户不少于总农户的1.5%。县属厂矿企业除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科技开发机构和制订好“七·五”规划、年度计划外,还要有占职工总数2~8%的科研人员,有从事试验、研究的基本手段和工作场所,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目标规定:依靠科技进步,乡镇年新增产值要达到上年度工农总产值的3%以上,厂矿企业年新增产值要达到上年度总产值的4%以上。技术培训目标规定:乡镇农校专业培训的人次要在占其总人口的0.5%以上,普及培训人次占其总人口的5%以上,农民技术员占其总人口的2%以上。县属厂矿企业的专业性培训人员要占其职工总数的15%以上,普及培训人次占其职工总数的25%。80%以上的职工要达到本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规定全县26个乡镇和13个副局级以上的县属厂矿企业在3年内分批达到上述目标,并向县政府签定《科技达标责任书》,县财政每年拿出0.5万元作专项经费,县政府每年冬进行检查验收,凡达标单位,发给合格证书及奖金3000元。是年10月20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刊载题为“郴县科技达标是个创造”一文,12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软任务有了硬指标科技活动逐步社会化——湖南郴县开展科技达标活动”一文,先后予以报道。
  1988年底,全县实现科技达标的单位共26个。其中,华塘、桥口、坳上、保和、廖家湾等乡镇,电气设备总厂、水泥厂、碾米机厂、印刷厂、针织厂等厂矿的科技达标工作,获郴州地区科技进步奖。是年依靠科技进步新增产值842万元。1987年和1988年,郴县人民政府科技达标工作获地区科技进步特等奖和科技进步一等奖。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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