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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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待遇
分类号: G451.2
页数: 2
页码: 615-616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教师待遇晚清至1988年的教师工资、国家补助、集体统筹。
关键词: 教育 郴县 教师待遇

内容

晚清,书院讲席,年薪一般为银元200元左右,由官府发放。塾师薪俸从学童所交学费中提取,年薪一般为银元百元或稻谷五六十石。逢年过节,学生给先生送礼。婚丧喜庆,延师赴宴。教师在民间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民国初年,县内中学教师按课时记酬,每节课银元0.4~0.8元。小学教师待遇近似晚清。民国6年(1917),教育部颁布《小学教员褒奖令》,对办学教学有功的校长、教师授勋颁奖,民国9~10年,全县获奖者7人。民国18年,国民党推行党化教育,翌年,省政府制订《各级学校政治检查办法》,严密监察教师言行,凡有违时政者,必受追究。民国27年,小学教师月薪分九级,级差3元,最低12元,最高36元,计年薪144~432元(法币)。时,县内稻谷每石4.3元,年薪折谷33.5~100.5石。民国30年,小学教师年薪600~1500元(法币),县内稻谷每石45元,年薪折谷13.3~33.3石。随着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翌年教师薪金改发稻谷,小学教师年薪稻谷15~38石。民国34年,抗日战争结束,小学教师年薪稻谷增至18.2~38.4石。教师薪金微薄、生活清苦的状况持续至解放前夕。
  新中国建立后,教师被人民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广受尊重。并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标准不断提高。1950年,以实物作工资。高中教师月薪大米150公斤、初中125公斤、小学70公斤。1951年5月,执行教师暂行工资标准。中学教师月薪大米150~210公斤,小学教师80~150公斤。1954年,给全县生活有困难的教师发补助费9.4万元。
  1956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学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4.19元,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为34.83元。1963年工资普调,至1981年,先后调整4次。1981年,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9.73元。是年起,实行班主任津贴制。中学班主任每月津贴5~7元,小学班主任每月津贴3~5元。1985年工资套改后,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89.6元。是年起,实行教龄津贴。教龄5年以上者月补3元,6~9年者月补5元,10~15年者月补7元,20年以上者月补10元。教龄满30年者,县人民政府授予荣誉证书。1987年起,将教师工资提高10%,并执行职称工资。各级最低档标准为:中学(含中专)高级教师月工资140元,一级教师113元,二级教师82元,三级教师76元;小学高级教师月工资为113元,一级教师82元,二级教师76元,三级教师64元。
  县内启用民办教师始于1954年,至1956年,其工资从学生所交学费中提取。1957~1979年,按农村同等劳力记工分,年终参加大队或生产队分配。其中,从1970年起,除记工分外,国家还给予补助:中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10元,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5元。1978年起,分别增至17.5元和12.5元。1980年起,因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统筹部分由记工分改为支付现金,从公社(乡)、大队(村)集体收入中提取,中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5元,小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0元;国家补助部分每人每月分别为21.67元和16.67元。1984年,中小学民办教师国家月补助为30元,集体统筹增至60~70元。1988年实行职称工资。
  1952~1988年,全县有10多名教师先后受到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其中,五里牌湾门前完小邓梅英,于198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县一中邱丽葭,于是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53~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187人先后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担任政协委员。其中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的41人、乡人大代表的128人,担任县政协委员的17人。县一中姜玉霞,于1982年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954年始在学校建立中共基层组织,时有党员教师38人。至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中共党员583人。
  1979~198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309名教师落实政策。其中,复职的167人;安排退职退休的66人;死亡抚恤的53人;恢复名誉的23人。共补发工资6.08万元。
  1983~1988年,先后解决教师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共218户。优先安排教师子女就业就学共374人。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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