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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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队伍
分类号: G451.2
页数: 2
页码: 613-614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教师队伍清代至1988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教育 郴县 教师队伍

内容

清代,境内书院设山长1人,讲席2~3人,均由官府聘请。任教者多为举人、贡生。
  私塾为一塾一师,由学东聘请。
  民国初期,中小学教师部分系清末文人,部分系师范或大、中学毕业生,均由校长视文凭而聘。民国9年(1920),全县有小学教师193人,其中初小141人,高小52人。民国23年,省教育厅颁布《小学教员登记暂行规程》,将小学教员分为合格、代用、暂代用3类进行检验登记。县设专门机构司理其事。民国28年,首届登记387人,其中合格者59人,占15.3%;代用者192人,占49.6%;暂代用者136人,占35.1%。民国35年,末届登记524人,其中合格者185人,占35.3%;代用者171人,占32.6%;暂代用者168人,占32.1%。民国38年,全县有教师577人,其中小学教师418人,中学教师151人,师范教师8人。
  50年代初,按“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接收原有教师和社会知识分子参加教师队伍。1956年,全县有教师1043人。其中,小学教师927人,中学教师116人。小学教师中,大专肄业者1人,中级师范毕业者116人、肄业者20人,初级师范毕业者113人、肄业者83人,高中毕业者89人、肄业者114人,初中毕业者180人、肄业者131人,小学毕业、肄业者80人。1957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师1078人,被错划为右派的有132人,其中61人被开除教师队伍,留用者一般不得任教。1958年,兴办民办中学,小学规模扩大,学生剧增,师资奇缺,于是由公社、大队聘用民办教师194人。1962年,将88名小学公办教师转为民办教师。1964年“四清”运动中,将54名小学教师划为“阶级异己分子”而清除教师队伍,缺额由吸收民办教师补充。1965年,全县有教师1448人,其中民办教师631人,占45%“文化大革命”中,一方面办学流于形式,教育盲目发展;另一方面在职教师被各单位随意调用,改行现象严重,师范院校一度停止招生,师资无源,缺额扩大,矛盾十分突出。于是再次大量吸收民办教师,至1978年,全县教师2967人,其中民办教师达1584人,占53%。
  1980年起,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调整、整顿、培训等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1981年起,对全县教师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类。凡被定为“不胜任”的教师,均不再任课,属公办的,将其调整为学校工人或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属民办的,一律劝退回家,由当地公社、大队作妥善安置。1982年,全县有教师2375人,经考核被定“优秀”的424人,占17.9%;定为“胜任”的1030人,占43.4%;定为“基本胜任”的761人,占32%;定为“不胜任”的100人,占4.2%,暂未定类的60人,占2.5%。是年,重新调整教师编制,压缩超编民办教师404人。34名不胜任教学的公办教师由教育部门作内部调整。1983年,对上届考核中被定为“基本胜任”以下的教师继续考核,继续调整。1985年,全县有教师2215人,其文化结构状况如表。
  1987年起,对教师实行技术职务评聘制度。1988年,全县有教师2603人,获得各级技术职称的2458人,占教师总人数的94.4%。详细状况如表。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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