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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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51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2
页数: 4
页码: 613-616
摘要: 本章郴县教师记述教师队伍、培训、待遇。
关键词: 教师 郴县 教育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清代,境内书院设山长1人,讲席2~3人,均由官府聘请。任教者多为举人、贡生。
  私塾为一塾一师,由学东聘请。
  民国初期,中小学教师部分系清末文人,部分系师范或大、中学毕业生,均由校长视文凭而聘。民国9年(1920),全县有小学教师193人,其中初小141人,高小52人。民国23年,省教育厅颁布《小学教员登记暂行规程》,将小学教员分为合格、代用、暂代用3类进行检验登记。县设专门机构司理其事。民国28年,首届登记387人,其中合格者59人,占15.3%;代用者192人,占49.6%;暂代用者136人,占35.1%。民国35年,末届登记524人,其中合格者185人,占35.3%;代用者171人,占32.6%;暂代用者168人,占32.1%。民国38年,全县有教师577人,其中小学教师418人,中学教师151人,师范教师8人。
  50年代初,按“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接收原有教师和社会知识分子参加教师队伍。1956年,全县有教师1043人。其中,小学教师927人,中学教师116人。小学教师中,大专肄业者1人,中级师范毕业者116人、肄业者20人,初级师范毕业者113人、肄业者83人,高中毕业者89人、肄业者114人,初中毕业者180人、肄业者131人,小学毕业、肄业者80人。1957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师1078人,被错划为右派的有132人,其中61人被开除教师队伍,留用者一般不得任教。1958年,兴办民办中学,小学规模扩大,学生剧增,师资奇缺,于是由公社、大队聘用民办教师194人。1962年,将88名小学公办教师转为民办教师。1964年“四清”运动中,将54名小学教师划为“阶级异己分子”而清除教师队伍,缺额由吸收民办教师补充。1965年,全县有教师1448人,其中民办教师631人,占45%“文化大革命”中,一方面办学流于形式,教育盲目发展;另一方面在职教师被各单位随意调用,改行现象严重,师范院校一度停止招生,师资无源,缺额扩大,矛盾十分突出。于是再次大量吸收民办教师,至1978年,全县教师2967人,其中民办教师达1584人,占53%。
  1980年起,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调整、整顿、培训等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1981年起,对全县教师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类。凡被定为“不胜任”的教师,均不再任课,属公办的,将其调整为学校工人或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属民办的,一律劝退回家,由当地公社、大队作妥善安置。1982年,全县有教师2375人,经考核被定“优秀”的424人,占17.9%;定为“胜任”的1030人,占43.4%;定为“基本胜任”的761人,占32%;定为“不胜任”的100人,占4.2%,暂未定类的60人,占2.5%。是年,重新调整教师编制,压缩超编民办教师404人。34名不胜任教学的公办教师由教育部门作内部调整。1983年,对上届考核中被定为“基本胜任”以下的教师继续考核,继续调整。1985年,全县有教师2215人,其文化结构状况如表。
  1987年起,对教师实行技术职务评聘制度。1988年,全县有教师2603人,获得各级技术职称的2458人,占教师总人数的94.4%。详细状况如表。
  第二节 培训
  民国23年(1934)起,每年暑假期间,省政府从各县抽调小学教师至长沙集中培训。
  郴县每届参训者为二三十人。民国28年暑假,县举办首届小学教师讲习会,聘请12名教师讲课3个星期,全县参训者203人,还选送150名教师赴省立三师学习。民国29年,全县培训教师362人,其中县讲习会培训101人,送省立三师培训261人。民国31年创办国民师资训练班,县教育科长兼任班主任,聘专职教师23人,设讲习班2个,是年起,每年暑假培训教师百余人。民国34年1月,日军陷郴,国民师资训练班停办。郴县光复后,国民师资训练班复办,但培训数量不及当初。
  新中国建立后,采用假期学习、常年轮训、函授进修等方式培训师资。1950年起,每年寒暑假集中教师,设班讲课。逢星期天,由各学区组织学习,还开展观摩教学,推广先进教法。1953年,郴县师范设小学教师轮训班,学制1年。是年起,全县每年有三四十名小学教师入学。1954年,县教师进修学校设中师、初师班各1个,早晚开课,主要培训县城教师。至1957年,在郴县师范小学教师常年轮训班毕业者累计537人。1960~1974年,常年轮训中断。1975年,郴州师范在县“五七大学”设分校,开展短期培训,至1979年,共办39期,培训教师2015人次。1980年起,依托各级师范院校,开展离职培训和函授学习。
  小学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初中教师,委托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高中教师,送省教育学院培训。至1988年,共毕业590人。其中,中师、中函毕业450人;大学专科毕业119人;本科毕业21人。1985~1988年,全县教师参加寒暑假短期培训的共4110人次。
  第三节 待遇
  晚清,书院讲席,年薪一般为银元200元左右,由官府发放。塾师薪俸从学童所交学费中提取,年薪一般为银元百元或稻谷五六十石。逢年过节,学生给先生送礼。婚丧喜庆,延师赴宴。教师在民间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民国初年,县内中学教师按课时记酬,每节课银元0.4~0.8元。小学教师待遇近似晚清。民国6年(1917),教育部颁布《小学教员褒奖令》,对办学教学有功的校长、教师授勋颁奖,民国9~10年,全县获奖者7人。民国18年,国民党推行党化教育,翌年,省政府制订《各级学校政治检查办法》,严密监察教师言行,凡有违时政者,必受追究。民国27年,小学教师月薪分九级,级差3元,最低12元,最高36元,计年薪144~432元(法币)。时,县内稻谷每石4.3元,年薪折谷33.5~100.5石。民国30年,小学教师年薪600~1500元(法币),县内稻谷每石45元,年薪折谷13.3~33.3石。随着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翌年教师薪金改发稻谷,小学教师年薪稻谷15~38石。民国34年,抗日战争结束,小学教师年薪稻谷增至18.2~38.4石。教师薪金微薄、生活清苦的状况持续至解放前夕。
  新中国建立后,教师被人民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广受尊重。并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标准不断提高。1950年,以实物作工资。高中教师月薪大米150公斤、初中125公斤、小学70公斤。1951年5月,执行教师暂行工资标准。中学教师月薪大米150~210公斤,小学教师80~150公斤。1954年,给全县生活有困难的教师发补助费9.4万元。
  1956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学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4.19元,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为34.83元。1963年工资普调,至1981年,先后调整4次。1981年,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9.73元。是年起,实行班主任津贴制。中学班主任每月津贴5~7元,小学班主任每月津贴3~5元。1985年工资套改后,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89.6元。是年起,实行教龄津贴。教龄5年以上者月补3元,6~9年者月补5元,10~15年者月补7元,20年以上者月补10元。教龄满30年者,县人民政府授予荣誉证书。1987年起,将教师工资提高10%,并执行职称工资。各级最低档标准为:中学(含中专)高级教师月工资140元,一级教师113元,二级教师82元,三级教师76元;小学高级教师月工资为113元,一级教师82元,二级教师76元,三级教师64元。
  县内启用民办教师始于1954年,至1956年,其工资从学生所交学费中提取。1957~1979年,按农村同等劳力记工分,年终参加大队或生产队分配。其中,从1970年起,除记工分外,国家还给予补助:中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10元,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5元。1978年起,分别增至17.5元和12.5元。1980年起,因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统筹部分由记工分改为支付现金,从公社(乡)、大队(村)集体收入中提取,中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5元,小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0元;国家补助部分每人每月分别为21.67元和16.67元。1984年,中小学民办教师国家月补助为30元,集体统筹增至60~70元。1988年实行职称工资。
  1952~1988年,全县有10多名教师先后受到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其中,五里牌湾门前完小邓梅英,于198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县一中邱丽葭,于是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53~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187人先后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担任政协委员。其中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的41人、乡人大代表的128人,担任县政协委员的17人。县一中姜玉霞,于1982年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954年始在学校建立中共基层组织,时有党员教师38人。至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中共党员583人。
  1979~198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309名教师落实政策。其中,复职的167人;安排退职退休的66人;死亡抚恤的53人;恢复名誉的23人。共补发工资6.08万元。
  1983~1988年,先后解决教师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共218户。优先安排教师子女就业就学共374人。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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