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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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9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塾
分类号: G629.299
页数: 2
页码: 597-598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私塾明清时期至1949年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教育 郴县 私塾

内容

明清时期,私塾遍及境内城乡,办学形式三种:一为家馆,即官绅富户聘师设馆于家,教其子女;一为族馆,即一族或几族联合聘师设馆,收本族子弟入学;一为门馆,即塾师利用家宅或公房自行设馆,就近收教学童。学资,由塾师与学童家长协商而定。境内族馆居首,其馆多设于宗祠庵宇,设施极简。私塾学童,年龄大小不一,学制无定。启蒙时,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教材。继而学《增广贤文》、《居家杂字》、《幼学琼林》等。教学以课读、背诵、认字、解字、习字、作对联为主,单个教授。待学有一定基础,则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论说精华》等教材,教学以读经、讲经、作文为主,集中讲授并加以单个指导。塾师多为举贡生员、落第秀才,教学注重死记硬背,讲解沿引旧注,严循教条,墨守陈规。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廷明令废除科举,宣统元年(1909)颁布《私塾改良办法》,然境内私塾情况依旧。
  民国6年(1917),湖南省政务厅召开全省劝学所长会议,决定取消私塾,“五四”运动提倡科学与民主,新文化随之发展,但至民国18年,县内仍有私塾68所,学童786人,塾师68人。国民19年湖南省教育厅颁布《取缔私塾章程》》,并指令郴县照章办理,至民国35年,县内还有私塾18所。县政府决定改良12所,取缔3所,其余3所待后取缔。然而直到1949年郴县解放,私塾才被取消。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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