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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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93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二篇 教育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35
页码: 596-630
摘要: 本篇郴县教育记述私塾、书院、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师、校舍建设与勤工俭学、教育管理、园校选介。
关键词: 教育 郴县 地方教育

内容

东汉初,桂阳郡太守卫飒“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后汉书·列传》),为史载郴县最早的乡学。隋唐开科取士后,郴县登科摺第步入仕途者众。五代时创建郴州学宫。北宋庆历六年(1046),理学家周敦颐任郴县令,劝学兴农,业绩颇著,被传为佳话。南宋淳祐十一年(1251),县令刘梦应建郴县学宫于城关东山。至清代,境内私塾甚多;书院8所,兴废不一。光绪二十一年(1895)倡习新学,至宣统三年(1911),先后创办学堂32所。其中,普通中学堂、经济学堂、师范学堂、国医学堂各1所,余为普通小学堂。各学堂不动产年收租谷共2万多石。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几度改革学制,先后实施短期义务教育、国民教育。县内开办民众夜校、短期义务教学班,进行扫盲和文化补习。乡镇设国民中心学校,保设国民小学或联保分校,以普及初等教育。民国元年至32年(1912~1943),中学校数一直维持清末状态。小学由28所增至293所,但大多数小学只有1名教师,10~20名学生,规模很小。全县学龄儿童失学率一般在50~60%,其中民国18年学龄儿童失学率高达84.5%。至解放前夕,全县有中学8所、小学321所,在校学生共11285人,教师577人。先后创办师范、农业、针纺业等专业职业学校,然规模甚小,且时办时停,为期很短,收效不大。全县青壮年人口中,文盲、半文盲超过半数。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各时期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管理;各行各业,热心于集资兴教;人民群众积极捐资办学,教育事业日趋兴旺。1950年起,按中共中央“维持现状,逐步改进”的方针接管旧学校,建立教学新秩序,并广泛开展扫盲和文化补习。1952年建立人民助学金制度,工农子弟入学者剧增。1953年,接管工作基本完成。至1956年,全县中小学由1950年的312所增至356所;在校学生由12681人增至28877人;教职员工由635人增至1175人。“大跃进”时期,教育事业一度盲目发展,师资力量不足,校舍、设备紧缺,教育质量受到影响。“文化大革命”中,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教育事业重新沿着健康轨道稳步发展。
  1979年起,重点扫除青少年、壮年文盲,至1981年,该年龄组人口无盲率为97%,郴县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基本扫除文盲县”。
  1980年起,调整中小学布局,并广泛发动群众集资,改善办学条件,普及初等教育。
  至1985年,县办高中和重点初中,乡镇办初中和中心完小,村办小学及联合完小的格局全面形成,学校危房得到改造,并建成一批新校舍。经省、地教育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基本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标准。1986年7月,郴县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普及初等教育合格证”。
  1983年起,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专业职业教育,翌年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的“三二二”教育管理体制,将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落实到基层。至1986年,县农民中专、第一职业中学、卫生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更加正规化,26个乡镇均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常年向广大农民传授文化和生产科学知识。
  1985年起,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翌年开展创建规范化学校竞赛,至1988年,小学的学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毕业学生合格率、初等教育普及率分别为99.3%、98.4%、95.2%、99.1%,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分别为80.4%、95%、82.5%,全县建成一批高标准的规范化校舍,并添置大量教学设备,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教育质量显显著提高。郴县被国家教委列为全国100个“燎原计划”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之一。翌年4月,郴县被评为全省整体教育先进县,获奖金5万元。8月,全省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在郴县召开,省教委、省财政厅给郴县颁发奖金50万元。郴县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获国家教委奖金5000元。10月,全国燎原计划与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县工作会议在长沙开幕后,以郴县为主会场在郴县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致开幕词,国家教委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何东昌、副主任王明达、专职委员郭福昌出席会议并视察了郴县教育。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省长陈邦柱、副省长王向天出席会议。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对郴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评价甚高。
  第一章 私塾 书院
  第一节 私塾
  明清时期,私塾遍及境内城乡,办学形式三种:一为家馆,即官绅富户聘师设馆于家,教其子女;一为族馆,即一族或几族联合聘师设馆,收本族子弟入学;一为门馆,即塾师利用家宅或公房自行设馆,就近收教学童。学资,由塾师与学童家长协商而定。境内族馆居首,其馆多设于宗祠庵宇,设施极简。私塾学童,年龄大小不一,学制无定。启蒙时,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教材。继而学《增广贤文》、《居家杂字》、《幼学琼林》等。教学以课读、背诵、认字、解字、习字、作对联为主,单个教授。待学有一定基础,则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论说精华》等教材,教学以读经、讲经、作文为主,集中讲授并加以单个指导。塾师多为举贡生员、落第秀才,教学注重死记硬背,讲解沿引旧注,严循教条,墨守陈规。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廷明令废除科举,宣统元年(1909)颁布《私塾改良办法》,然境内私塾情况依旧。
  民国6年(1917),湖南省政务厅召开全省劝学所长会议,决定取消私塾,“五四”运动提倡科学与民主,新文化随之发展,但至民国18年,县内仍有私塾68所,学童786人,塾师68人。国民19年湖南省教育厅颁布《取缔私塾章程》》,并指令郴县照章办理,至民国35年,县内还有私塾18所。县政府决定改良12所,取缔3所,其余3所待后取缔。然而直到1949年郴县解放,私塾才被取消。
  第二节 书院
  自南宋至清末,境内先后设书院8所,其中有官立也有民立。官立者由官府置学田,收田租作学资;民立者以民众捐款或族众公产作学资。聘名儒学者授课。教学以儒家经籍、艺文词章为主,特别重习八股文,以训练生员科举应试之功。学规甚严,除遵守朱子白鹿洞学规、清顺治九年(1652)钦颁学规外,地方官员还另拟规条,以正学风。
  濂溪书院
  建于南宋末期,院址在县城西隅,后多次迁徙,明弘治时(1488~1505)迁至南门外,明末圯。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署州事谢允文依明址重建,并置学田,年收租谷70石4斗。书院正厅、廊房共8间,外凿“爱莲池”,池中建“君子亭”,共占地千余平方米。乾隆四十年(1775)左右,改为义学,以训蒙童。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为郴州初等小学堂。
  景贤书院
  原为景贤祠,因祀韩愈而建,祠址屡徙。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知州范廷谋将祀祠、书院合一建于城关南门外,定名景贤书院,实为蒙童学馆。院房1厅4室,院后设花园。占地近400平方米。置有学田,年收租谷33石6斗。乾隆四十年(1775)左右改为义学。
  白莲书院
  原为白莲庵,在城关北15公里白莲峰白莲池畔。清乾隆十八年(1753),僧故阉空。知州刘伯兴以原同仁书院倾圮废驰,无资重建,遂将庵宇判作书院,庵田断为学田,定名白莲书院。嘉庆时(1796~1820)废。学田(年收租谷89石5斗)被移作东山书院学资。
  东山书院
  在城关东山。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署知州都世喜依唐相刘瞻读书堂址肇建,乾隆四十一年(1776)完工。院房4栋42间,占地3000多平方米。置有学田,年收租谷235石6斗。是境内明经讲学、生员修业的主要场所。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随即停办。民国22年(1933),建郴郡联立初级中学而拆毁。
  桂林书院
  在今太平乡打鼓塘。建于清咸丰年间,具体创办和停办时间及办学情况无考。
  令德书院在今太平乡白云仙山麓。清同治五年(1866),由碧冲张氏宗族兴建,以其始祖令德定名。院房1栋9间,学资源于该族部分公产。清末废书院后改为私塾,民国元年,改为碧冲张氏高初两等小学校,时有办学基金银元800元。
  北湖书院
  在城关北湖南岸。清末,地方耆老募捐兴建。光绪二十一年(1895)改为郴州官立北湖高等小学堂。
  龙泉书院
  在今廖王坪乡草田铺村塘下组。清末,由当地民众捐资兴建,院房3栋23室,占地2000多平方米,前有清泉涌出,四时不涸,如龙翻腾,人称“龙泉”,书院因泉得名。附近曹、李、张、陈、邓等姓氏族合置学田,年收租200余石,以作常用学资。废科举后停办。民国11年改为私立龙泉小学。1952年废。
  第二章 学前教育
  第一节 幼儿园
  民国6年(1917),基督教长老会湘南区会在其所属的新华学校首办新华幼稚园。只收3~6岁的教徒子女,是年入园34人,民国24年增至55人,尔后各年多保持在五六十人。
  分大小两班,设唱歌、讲故事、认字、算术、手工等课,聘教师2人,每人月薪银元4~6元。园内设施甚简。民国26年,县城江西会馆在其所属的豫章小学开办豫章幼稚园,只收会馆成员子女。入园幼儿一般为一二十人,教师1人。教学情况和教师待遇与新华幼稚园近似。民国36年,凌联猷等7名女教师各捐稻谷3石,在西街城隍庙创办健慧幼稚园,收在城教师子女,入园幼儿一般为二三十人。因经费拮据,只聘教师1人,余由创办人等义务兼教。园内杂务,由邻近学校女工兼顾,亦无报酬。上述3所幼儿园均至解放前夕停办。
  1951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托儿所、幼儿园等事业统一由文教部门管理的指示》精神,将幼儿教育纳入文教工作计划。1952年8月,县文教科在苏仙桥建立郴州干部托儿所,招收幼儿35人,配教职员工21人,有房屋29间,教具和生活用具基本齐备。1954年,将该所移交给郴县专员公署。195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幼儿园以“自办为主”的方针,县内办厂矿、机关建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28人。1958年人民公社化,劳力高度集中,统一调用,在“家务社会化”口号下,农村幼儿园伴随公共食堂一哄而起,年底全县各社队兴办幼儿园746所,入园幼儿达27002人,教职员工2356人。农村幼儿园舍多为宗祠、民宅;桌椅板凳等生活用具,则向各家各户平调;幼师、保育员,由各生产队临时抽调青年农妇充任;教具、玩具无几,幼儿园仅仅是看管小孩的场所。
  1959年3月,资兴县并入郴县,原资兴县直属机关幼儿园迁入郴县城关东门口,改名为郴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在园幼儿36人,教职员工6人。1961年,撤销农村公共食堂,社队幼儿园随之一哄而散,全县仅存县直机关幼儿园,在园幼儿53人,教职员工4人。1963年起,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大面积推广双季稻,农村季节性的幼儿园逐渐兴起。1965年,全县有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233人。
  “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视幼儿教育事业为“福利主义”、“修正主义温床”,全县幼儿园受到冲击,1966~1969年均被迫停办。1971年,“农业学大寨”进入高潮,劳力再度集中,农村幼儿园渐有恢复。全县有幼儿园14所,在园幼儿304人,教职员工14人。1973年,恢复县直机关幼儿园。1974~1977年,农村幼儿园均停办。
  1980年,建立县、乡两级幼儿教育领导小组和幼教工作研究会,配专干、兼干司理其事。县、乡两级妇联参与管理,并着手改善幼教设施和分期培训幼师。是年全县有幼儿园129所,在园幼儿4559人,教职员工168人。1982年,国家颁布《幼儿教育纲要》,全省农村幼儿教育研讨会在郴县召开。1983年进行调整,裁撤部分幼儿园。
  1988年,全县有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1676人。教职员工56人,其中幼师毕业的约占半数。各乡镇将教育经费的15%用于幼儿教育,各幼儿园设施基本配套,其中多数幼儿园达到一人一巾、一杯、一围衣的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置有放像机和彩色电视机,其余多置有风琴或电子琴。是年,华塘镇龙瑛菊、龙绿菊姐妹自出房屋3间,自筹资金3000元,镇政府资助3000元,购置幼教基本设备,创办县内第一所个体幼儿园。首批招收幼儿55人,每人每学期交费50元。
  1980~1988年,县乡两级共举办幼师培训班89期,每期培训半月或半年不等,参训者累计2100多人次。
  第二节 学前班
  1971年,在“农业学大寨”高潮中,农村妇女均须参加集体生产,小学生带弟妹入学者众。学校将这些学前儿童编成班,教以识字算数,组织开展娱乐活动,成为农村幼儿园的补充形式,称之为“红孩班”。是年全县523所小学设班440个,在班儿童6624人,是为郴县学前班之始。至1978年,在班人数和教学情况变化不大。
  1979年,学习桃江县“普教、业教、幼教”并举的办学经验,“红孩班”这种幼教形式,被作为小学生入学前打基础的教育而固定下来,称之为“学前班”。1980年,全县459所小学设学前班407个,共有学生5317人。1982年,县教育局根据郴州地区《一年制学前班教育纲要》,制定督导评估办法,从此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评估。1985年,贯彻省教委《关于试行一年制学前班计划(草案)》,县教育局对学前班进行调整,全县291所小学设学前班186个,在班学生4702人。规定招5~6岁儿童入学,学制1年,采用全日制施教。设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体育、游戏、故事、劳动等课。学前教育走上正轨。1988年,全县382所小学设学前班238个,学生5724人。实施学前教育,能为提高小学教学质量打下良好基础,故广受群众欢迎。
  第三章 初等教育
  第一节 普通小学教育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知州曾庆溥、学政谢宝圭创办郴州官立北湖高等小学堂,为境内普通小学之始。光绪二十七年,秀才乡外里(今廖家湾乡黄家湾村)黄姓村民创办黄氏凤仙高等小学堂,是境内最早的民立小学。光绪三十年(1904),基督教长老会湘南区会为便于传教,在城关郴江马头石建立新华学堂,是中小学并设的教会学校。光绪三十二年,署知州查庆绥提取宾兴公费和庵租,在保和墟庆和寺创办禁、保、安三团初等小学堂,是境内乡村中最早的官办小学。是年,州署在城关天官坊创立半日学堂,是境内第一所半工半读小学。光绪三十三年,廪生陈九韶在其陈家大屋创办第一所女子小学堂,翌年由州署接办。光绪二十一年至宣统三年(1893~1911),境内先后创办小学堂28所。按办学形式分:官立9所,民立18所,教会立1所。按教育程度分:初等小学堂19所,高等小学堂9所。学堂创办之初,学制、课程无定,光绪二十九年(1903)起,执行《癸卯学制》,初小修业5年,设修身、读经、讲经、国文、算术、地理、历史、格致、体操、手工、图画等课;高小修业4年,增设农业、商业等课。教会小学增设圣经,女子小学增设女红(即缝纫)。
  民国元年(1912),按部颁《小学校令》,将学堂改称为学校,初小修业4年,高小修业3年。取消读经、讲经,增设中国文学,其余课程沿旧制,学校无增。“五四”运动后,提倡新文化,办学之风渐盛,至民国11年,县内小学发展到144所,在校学生4473人,其中高小10所,在校学生529人。是年起,执行《壬戌学制》,初小修业4年,高小修业2年。设国语、算术、社会(含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工作(含园艺、工艺、形象艺术)、唱歌等课。民国16年,全县小学增至161所,其中高小12所,初小149所。是年“马日事变”后,城乡白色恐怖,一些革命教师遭缉捕,部分学校被破坏。至民国18年,全县小学减至128所,其中高小13所,初小115所,在校学生共计4084人。时,县内学龄儿童26321人,失学率为84.5%。
  民国20年,国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学制1~2年。翌年底,县教育部门制订短期义务教育计划,开办简易小学和义务教育班,招9~12岁的失学儿童入学,教师巡回施教。
  至民国25年,全县设简易小学20所、义务教育班15个,在校儿童千余人。民国28年,全县有小学200所、短期义务教育班53个,在校(班)学生13166人,学龄儿童33300人,失学率为60.5%。民国29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国民教育实施纲领》,规定乡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至民国32年,全县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17所、保国民学校204所,加上72所私立小学,共293所。在校学生18613人。时学龄儿童35914人,失学率为48%。民国34年1月,郴县沦陷,全县小学停办,是年8月光复,陆续复课。民国37年,全县有小学328所,其中乡镇中心国民学校16所、保国民学校241所、私立小学71所。在校学生14411人。
  1949年10月,郴县解放。全县有小学321所,在校学生6218人,沿用四二分段学制。
  取消童子军、公民、训育等课,增设政治课。1950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维持现状,逐步改进”、“教育为工农子弟开门”的指示精神,全县设小学307所,在校学生10431人。1952年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广大贫苦农民经济翻身,纷纷送子女入学,小学教育迅速发展。是年,全县有小学458所,在校学生24242人,其中16~20周岁的小学生2152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8.9%。时,初小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高小增设历史、地理、自然。
  学制6年,四二分段。1953年进行调整,1954年全县设小学395所,在校学生20865人,学龄儿童27700人,入学率为75.3%。。1958年,受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影响,撤并小学,按地域集中,办大型小学校。全县设小学95所,在校学生31729人。因学校过于集中,部分学生上学往返10余里,并且骤增劳动课时,支援大炼钢铁,以致教学秩序被打乱,教育质量下降。
  1962年执行国家《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草案)》,进行整顿,强调课堂教学,合理安排劳动,教学秩序恢复正常状态。1963年贯彻全日制、半日制两种教育制度并举的办学方针,县内试办一批耕读、工读小学。1964年,全县有全日制小学591所,在校学生32085人,学龄儿童约42000人,入学率为76.4%,与1954年比,学校增加196所,增长49.6%,入学人数增加11120人,增长53.8%,入学率仅上升1.1个百分点,小学教育发展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是年,初小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课,其中四年级增设应用文和簿记常识。高小增设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等课。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两种制度并举”的办学方针受到批判,工读、耕读小学停办。1969年,按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小学修业5年,三二分段。简化课程,取消自然、历史、地理等课。教材无定,上语文课,学毛主席语录或最新指示;上数学课,学日常生产生活应用计算;上音乐课,学唱“样板戏”;上体育课,学跳“忠字”舞。
  农村小学,下放给大队管理,在“读小学不出生产队”的口号下,全县办小学576所,在校学生33468人,教职员工1357人。1977年,全县有小学471所,在校学生51303人。下期,从教学质量较高的17所小学中,抽调三、四、五年级学生参加全省语文、数学统考,人平成绩50.3分。
  1978年起,开始恢复6年制、考试制度和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的各门课程,小学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84年,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规定乡镇办中心完小,村办初级小学,人口集中而相邻的村,联合办完小。全县设小学386所,在校学生44322人,教职员工2013人。一、二年级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6科,三年级起增设作文、自然常识,四年级起增设劳动,五年级增设地理,六年级增设历史。1985年,全县有小学291所,在校学生43728人。11月,经省人民政府和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按普及初等教育标准验收,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03%,在校学生巩固率为98.18%,毕业学生合格率为98.03%,13~15岁少年儿童初等教育普及率为98.6%。1986年7月,省人民政府为郴县颁发“普及初等教育合格证”。
  1988年,全县有小学362所,在校学生42502人,教职员工1976人。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普及率分别是99.3%、98.4%、95.2%、99.1%。是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月峰和大塘两个瑶族乡的学龄儿童,在小学阶段实行免费教育。
  第二节 初等职业教育 清宣统元年(1909),郴州基督教会美籍传教士胡福道在城关基督教堂开办淑仪女子学堂。民国2年(1913),接管郴州官立女子高初两等小学校,并易名为郴县濂溪女子学校。
  民国16年,首章铃创办私立勤业女子学校。民国19年创办县立女子职业学校。以上各校均设针织、纺织、刺绣、制鞋、织袜等专业课,学制3年。各校依次分别于民国17、12、34、33年停办。
  1954年,开办私立工力瓷业技术学习班,习瓷器制作及其工艺装饰,9月烧成第一窑产品,因原料缺乏,于年底停办。
  1965年,县人民政府在雅市坪创办郴县农机技术员培训班,1983年扩充为农机职业学校,1988年该校迁至郴州市下湄桥,建校舍2100平方米。教职员工8人,其中专任教师5人。有各种农机具13台(套),与各教学仪器合计,总价值29.3万多元。开展不定期培训。1983~1988年,该校累计办班38期,培训各类农机手、机修员3910人,并为驻县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98人。
  80年代,以“求实、致富”为宗旨,兴办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对农民进行生产技术培训。1984年,桥口镇首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该校以县园艺场为依托,配专职教师3人、兼职教师8人。学习时间三五天至一年不等,教学以种植、养殖技术知识为主。办学形式灵活,又能学以致用,深受农民欢迎。入学者达300人次。8月,华塘镇以技术开发公司为依托,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入学者达400多人次。1986年,桥口、华塘创办乡镇农校的经验在全县推广,至1988年,全县26个乡镇农校,共有校舍面积4775平方米、图书和教学仪器总价值14.7万多元、生产实习基地617亩。举办各种培训班450期,培训农民5874人次。经乡镇农校培训的农民,绝大多数能掌握1~2门生产实用技术。
  第三节 扫盲
  民国14年(1925)夏,李翼云等人在县城和栖凤渡创办平民夜校和农民夜校,吸收工农大众入学。以《平民读本》、《农民读本》为教材,结合文化学习,传播革命思想,培训工农运动骨干。至民国16年,全县有平民夜校、农民夜校13所,入学者达3000多人次。民国17年,国民党调集湘粤军阀“会剿”湘南革命力量,夜校均被查封。民国20年,县政府通令各级学校设民众夜校,教成人识字,以扫除文盲。至民国27年,全县办民众夜校60所,民国31年减至13所,学员170人。民众夜校设国语、算术、职业常识等课。民国35年,县政府规定按乡、保设立民众夜校,但大多数乡、保未行。民国37年,全县总人口195991人,文盲、半文盲超过半数。
  50年代起,全面开展扫盲。1951年9月,办速成识字试点班4个,其中县城有职工班1个,学员41人;乡村有农民识字班3个,学员134人。是年底,在县城创办职工速成识字学校,学员151人;在乡村办农民识字班23个,学员727人。扫盲教师共267人。1952年,成立郴县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在县城设职工业余学校4所,分中级班(中学)和普通班(小学)。普通班负责扫盲,学制2年,设政治、语文、算术、珠算等课。农村各区、乡,陆续开办夜校,时称冬学。是年底,全县有14775人参加扫盲学习,1953年增至19763人,脱盲1307人,脱盲率为6.6%。之后,由于“大跃进”、国民经济困难、“文化大革命”等原因,至60年代末,扫盲工作时断时续。70年代初,强调学习“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理论,城乡遍设政治夜校,结合政治时事学习,开展扫盲。1974年,全县有政治夜校1368所,内设扫盲班(组)786个,学员万余人,教学形式主要是教师向学员讲读“最新指示”和有关报刊杂志登载的理论文章,扫盲成效不大。1978年,全县有教师3237人,参加各种业余学校扫盲学习者共12484人。但全县青少年和壮年人口中,仍有文盲14134人,其中青少年文盲6259人,壮年文盲7875人。
  1979年起,以扫除青少年和壮年文盲为重点,全县设扫盲学校253所,至1981年,累计扫除文盲12722人,其中青少年脱盲5494人,壮年脱盲7228人。经此次扫盲后,全县青少年和壮年人口的无盲率分别为99.4%和97%。是年经省人民政府验收,郴县被评定为基本扫除文盲县。1981~1988年,将扫盲与学习农业技术相结合,各乡镇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持续开展扫盲工作。
  第四章 中等教育
  第一节 普通中学教育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署州牧金镜蓉就东山书院旧址创办郴州官立中学堂,是为境内中学教育之始。是年,新华学堂从马头石迁至东门口,增设中学部。清末,中学不按初高年级分段,修业5年,一贯到底。设修身、读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格致、法制、理财、图画、体操等课。
  民国元年(1912),学校无增,学制4年,取消读经、讲经,增设手工、乐歌,其余课程沿旧。民国2年,郴州官立中学堂更名为郴州六城联合中学,由郴县、宜章、资兴、永兴、汝城、桂东6县联办。其学资按各县人口数和入学名额摊派。民国3年,该校改名为湖南省第七联合中学。民国11年,执行《壬戌学制》,修业6年,按初高级分段,各为3年。初高中均设党义、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植物、动物、卫生等课。民国18年,初中增设童子军课,高中增设军训课。民国20年,湖南省第七联合中学改名为郴郡联立中学。民国32年,县政府创办县立初级中学,李达九创办私立适存中学,何清华创办私立浚明初级中学。南京私立行健中学、广州私立知用中学、衡阳私立广德中学、长沙私立南江中学相继迁入县内。加上郴郡联立中学和新华学校中学部,是年全县有中学9所。
  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外地迁入的私立中学,除行健、南江继续在郴县办学外,其余均迁回原籍。民国35年,黄楚藩创办私立天凤中学。民国36年,王兰筹办私立香祖中学,城郊三里田办十力中学。民国38年上期,南江中学迁回长沙,香祖中学开学。全县有中学8所,在校学生1376人,教职员工151人。
  1949年底、郴县专员公署将郴郡联立中学与县立初级中学合并为郴县区立中学。取消公民、童子军、军训等课,增设政治。1952年,香祖中学停办,其学生转入浚明中学。11月,浚明中学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是年,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解决工农子弟入学困难。
  1953年,接管适存和天凤中学,并将原区立中学更名为郴县第一完全中学,将浚明、天凤、适存中学,依次更名为郴县第二、三、四初级中学,在校学生2130人。初高中均设政治、语文、英语、数学、化学、物理、图画、音乐、体育等课。此外,初中还设中国历史、中国地理、植物、动物、劳作等课,高中设世界历史、世界地理、生物等课。1956年,县三中加设高中班,栖凤渡和良田完小各附设1个初中班,时称“戴帽初中”。全县在校中学生3026人。语文,分为汉语和文学两科;数学,分为算术、代数、几何、三角4科。
  1958年,桥口、华塘、鲁塘3所完小,各附设初中班2个。全县中学9所,其中“戴帽初中”5所。县一中附设体育学院。公社还兴办一批民办中学。课程,改政治为社会主义思想课,改劳作为劳动,汉语、文学合并为语文。10月,县城各中学与在城的郴州师专、郴州师范、郴州大学等9所学校,联合组织“学校人民公社”,停课炼钢铁,直至年终。1959年,资兴县并入郴县。原郴县一、二、三、四中4所县属中学划归郴州市;原资兴4所县属中学改为郴县一、二、三、四中;栖凤渡、良田两所“戴帽初中”,分别改为五中和六中。加上桥口、华塘、鲁塘3所“戴帽初中”,全县有中学9所,在校学生1546人。1961年,郴县、资兴县分置。在资兴境内的一、二、三、四中划归资兴县;在郴县境内的五、六中改为郴县一中、二中;桥口、华塘、鲁塘3所“戴帽初中”依次改为县三、四、五中。1962年,将郴州市四中(原适存中学)划归郴县,全县中学6所,在校学生1733人,教职员工138人。县一、二、三、四、五、六中,依次分布在苏仙岭下、良田、桥口、华塘、鲁塘、栖凤渡。
  1966年下期,中学停课“闹革命”,学校领导班子瘫痪,学生外出串连,教师受到冲击。1968年,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开展“斗、批、改”,部分教师挨批斗,校规校纪荡然无存。1969年,缩短学制,修业4年,二二分段;简化课程,只设语文、数学、军事体育、革命文艺、工农业生产常识等课,且教材无定;取消考试制度,采用推荐方式升学。造成教无适从,学不安心的混乱局面。1971年,在“读初中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的口号下,全县设中学46所,在校学生11463人。其中初中38所,在校学生8613人;高中8所,在校学生2850人。教职员工合计735人。是年起,逐步恢复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课。1975年,将县一中改为“五七”大学,其余5所县属中学下放给所在公社管理,并在大奎上、新市、永春、板桥、马头岭等公社初中各增设高中班1~3个。是年,全县有中学68所,在校学生14562人。其中初中49所,在校学生11030人;高中19所,在校学生3532人。教职员工合计753人。
  1977年秋,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中学学制5年,三二分段。全县中学增至101所,在校学生20595人。其中初中76所,在校学生15588人;高中25所,在校学生5007人。教职员工合计1094人。翌年,县一中被列为省重点中学。
  1980年,按县办高中,公社办初中的原则,调整中学布局。将原下放的5所县属中学收归县办。县一中为完全中学,二、三、四、五、六中为高级中学,其余高中均予撤销。
  1982年,恢复6年制,统一使用部编教材。是年,全县有中学51所,在校学生13881人。
  其中,高中11所(内含厂矿子弟学校高中5所),在校学生2500人。教职员工合计1144人。1983年,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将县三中改为县重点初中,将县四、五中分别改为县第一、二职业高中,并落实一乡(镇)办好一所初中。1986年,复将县第二职业高中改为县第五高级中学。
  1988年,全县有中学39所。其中县办中学5所,即完全中学1所、高中3所、初中1所;乡(镇)办初中26所;厂矿子弟学校设初中的5所,初中高中并设的3所。在校学生合计13433人,其中初中10916人,高中2517人,教职员工894人。初、高中除同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劳动等课外,初中另设动物、植物、农业基础知识、生理卫生、音乐、美术等课,高中另设生物课。是年,全县初中毕业2741人,考入高中、中专的988人,升学率为36.0%;高中毕业865人,考入大专的148人,考入本科的86人,合计234人,升学率为27.1%。
  第二节 中等师范教育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北湖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班,是为境内师范教育之始。翌年,州署将师范班与经济学堂合并,由郴州和永兴、宜章、资兴、汝城、桂东等县联合兴办“六城师范学堂”,并设附小。校址设在城关东门外桔井观。师范修业5年,设修身、教育、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历史、地理、算学、理化、博物、习字、图画、体操等课。于宣统二年(1910)停办。
  民国2年(1913),就“六城师范”旧址创办郴县县立师范学校,学制5年,取消读经、讲经课,其余课程沿旧。民国3年秋,创办县立女子师范学校,学制3年。因经费短缺,于民国5年停办,其学生转入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简师班。民国7年,县立师范学校更名为郴县甲种师范讲习所,学制10个月至3年不等,至民国15年停办,前后共招生6期,每期招40余人。民国18年8月,恢复县立师范,随即改为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制4年。民国22年,执行《师范学校规程》,设公民、国文、数学、历史、地理、博物、化学、物理、体育等课。民国24年,省教育厅饬令“郴州所属各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从本届寒假起停止招生”,“筹备郴郡联立简易师范”。至是,县立简师先后有4个班、110名学生毕业。民国25年,郴郡联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建立,县立简师停办。民国27年,因抗日备战,郴郡联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从县城迁至栖凤渡神龙殿,至郴县沦陷时停办,再未恢复。
  民国30年,衡阳女中师范部由资兴蓼江市迁入郴县,定名为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该校设三年制中师和二年制简师,必修课有公民、国文、数学、历史、地理、博物、化学、物理、农艺、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小学教材教法、小学行政、教学视导、音乐、美术、体育、军训、实习等;选修课有工艺、家事(女生)、英文、教育史、民众教育、乡村教育、农村经济、地方教育行政等。民国32年,县立初级中学附设简师班2个。至民国38年上期,省立三师先后有26个班、961名学生毕业,其中中师毕业25个班、925人,简师毕业1个班、36人。
  1949年底,县立初级中学并入郴县专区区立中学,其附设简师班停办。1950年,郴县专署接管省立三师,并将其更名为郴县师范。该校设二年制中师、三年制初师和一年制小学教师轮训班及函授班。1953年,该校有中师班10个,学生448人;初师班7个(含轮训、函授班各1个),学生353人。是年执行《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设政治、语文、算术、代数、几何、三角、物理、化学、达尔文理论基础、自然、地理、历史、教育学、心理学、学校卫生、体育、音乐、美术、教学法、实习等课。1954年,创办郴县教师进修学校,副县长曹希正兼任校长,郴县师范、县一中教师兼管授课。设初师、中师,早晚上课,学制无定,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为毕业。主要培训县城小学教师。1959年,郴县师范改名为郴州师范。
  1960年,郴县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县内师范教育以函授为主,每年亦保送少量人员入师范院校学习。
  1966~1970年,函授教育停止,县内师范教育成为一片空白。1971年,县内每年保送一些“社来社去”的工农兵学员入郴州师范学习。1975年,郴州师范设郴县分校于郴县“五七”大学,为郴县培训师资,学习时间3个月至2年不等,并开展函授和假期培训。
  1977~1980年,分校共办3个月至2年的培训班20期,参训中小学教师共890人次;办假期培训班39期,参训中小学教师2000多人次;参加该校函授的中小学教师共千余人次。
  1981年,将郴州师范郴县分校改为郴县教师进修学校,以培训在职小学教师为主,至1988年,开办3个月短期培训班和1~2年的中期培训班共70余个,参训教师三四千人次。
  第三节 中等农业技术教育
  民国6年(1917),创办县立乙种农业学校,址在县城西街城隍庙。学制4年,设农业、林业、土壤、气象等课。首期招生60余名。民国9年停办。民国38年元月,黄士衡等30多位郴县籍知名人士捐献资金,在良田创办湖南私立益湘农业学校。学制3年,设土壤、肥料、气象、病虫害、农作、园艺、森林、蚕桑、畜牧、农业土木、测量等课。面向全国招生,男女兼收。对成绩优良的贫困子弟,或减收学费,或作工读生录取,免收学费。首期招生120名,其中初级农业班60名,高级农业班60名。1950年上期,该校迁至槐树下新江黄家,下期迁往三里田。1951年下期,由郴县专员公署接管,1952年并入长沙农业学校。在郴期间,先后招生600余人。1958年春,县政府在七里洞创办郴县农校,设3个班,学员150人,开设政治、作物栽培、植物保护、畜牧等课,学习时间半年。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训骨干。是年,开始兴办农业中学。1959年,全县有农业中学13所,其中6所分布在县城市郊、华塘、鲁塘、桥口、马头岭、栖凤渡公社,其余分布在资兴境内。共有33个班,在校学生1396人,教职工67人,其中专职教师39人。学制3年,课程以农业专业课为主,亦设政治、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课。1962年元月,全省农业中学座谈会在郴县召开。
  1963年,全县农业中学增至19所,分布在县内10个公社。其中坳上、鲁塘、市郊、栖凤渡、良田等公社各1所,桥口和马头岭公社各2所,板桥和五里牌公社各3所,华塘公社4所。1970年秋,在“读初中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的口号下,均改为普通中学。
  1975年,为适应“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形势,将县一中改为“五七大学”,以学农为主。后定名为郴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
  1981年,成立中央农业广播学校郴县分校,县人民政府设专门机构,配专干2人、兼干1人,实施管理。学制3年,设农学、畜牧兽医、淡水养鱼、农业经济4个专业,教学以广播讲课为主,面授为辅。每学完一科,由省电视大学组织考试,成绩及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学完全部学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中等学历。1988年,在籍学员44人。1981~1988年,累计招生613人,毕业187人。其中,李邦易于198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学员。
  1983年,将县四、五中改为郴县第一、第二职业高中,学制3年,以学农为主,每年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政府统筹,部门联办。1986年,复将第二职业高中改为普通中学。
  1987年,县人民政府采取“政府统筹,农委主办,教委主管,多方配合”的办法,加强农业职业学校建设和管理。1988年,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园占地340亩,其中校舍面积9250平方米。有农场、林场、茶叶场、禽畜养殖场、鱼塘等教学实验场地,各种教学仪器价值11万余元,图书1.3万册。学制分3年制和1年制两种,设养殖、农作、畜牧、水产、建筑、财会、缝纫、家用电器维修、农村家庭综合经营等专业课。在校学生639人,专任教师52人。
  1983~1988年,累计毕业524人,其中有38人被郴州地区各县市农业、外贸、饲料公司等单位录用,有3人被招聘为乡干部,24人担任村干部,81人成为农村专业户主或科技重点户主,8人考入对口高校。1988年12月,该校被国家教委列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第四节 中等卫生技术教育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创办公立国医学堂,培养中医人才。境内有名的一代中医陈静斋、李庚堂、陈壬盛、李云松等,均毕业于该校。不久,停办。
  1965年,湖南省医学院派遣医疗队驻县,帮助郴县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12月,创办、郴县卫生学校,县长谷彤云兼任校长,省医学院副院长罗年丰、副县长王朋义等兼任副校长。因无校舍,便在华塘、鲁塘、雅市、良田、五里牌等5所农村医院设立分校,开展教学,省医疗队的教授、讲师负责授课。首届学员250名,均由各社队选送入学,至1968年毕业,回各社队担任保健员。时,因“文化大革命”干扰,学校机构瘫痪,办学中断。1975年恢复,址在雅市医院,按学制2年和半年设班各一,至1979年夏,共有37名学员毕业。
  是年底,该校迁至华塘医院,并将该院改为县卫生学校附属医院。1983年改为郴县卫生进修学校,主要培训各公社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1985年,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投资122.5万元,扩建该校。1986年,经省教委、省卫生厅批准,改为郴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面向郴州地区招生,学制3年,设生物、化学、生理、病理、解剖、诊断、药理、公共卫生、基础护理等10多门专业课,学成毕业者,国家承认中等学历,但不包分配。1988年,该校设6个医学班,在校学生368名。专任教师27人,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的20人,占74%。学校和附属医院占地26亩,房屋屋建筑面积8511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4908平方米,各种教学仪器总价值10多万元。是年,受广东省韶关地区委托,设培训班1个,招收广东籍学员45名。
  1965~1988年,累计毕业1120人,其中短训进修者180人。
  第五节 其他中等教育
  一、经济学堂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维新变法的推动下,地方绅士罗辉山、何广林等30多人在城关文昌宫创办郴州舆算学会,学习和研究测绘、制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次年5月,禀呈湖南省学宪批准,将该会扩充为经济学堂。设课6门,分明肄习。课程内容大致分为内政、外交、理财、经武、考工、格物等项,学制4年。办学经费源于募捐。按《经济学堂集资章程》规定,郴州直隶州直属的6乡48团(即今郴县境)以银洋1百元为1名额,每团多或10名、10余名,少或1~2名,按名额捐妥后入学。公捐之外,有愿私捐者亦照此例,捐妥后送子弟或亲属入学均可。州署出示布告,晓喻章程,以示支持。光绪三十二年1906),州署将该学堂与北湖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班合并,定名为郴郡六城师范学堂。
  二、中学文化补习
  1952年,县城4所职工业余学校设中级班,为职工补习中学文化。学制2年,学员383人,1953年增至571人。1958年春,将县职工业余学校改为郴县直属机关干部业余学校。
  秋,又改为郴县红专大学,而实质仍系中等文化补习场所。因大炼钢铁、国民经济暂时困难等原因,教学始终未走上正规,于1963年停办。
  70年代初,城乡各政治夜校亦补习中等文化,但只学有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文章,中等文化补习名不副实。1978年,全县有业余初中5所,学员近千人。
  1980~1988年,对1968~1980年初、高中毕业生未达到实际毕业水平的职工,进行文化补习。县设职工教育办公室,专理其事,各单位设教学班,自聘教师,集体补课。1982年,全县设职工文化补习班621个,至1986年,入学者累计7481人,及格者6549人,占87.5%。之后,职工文化补习与劳动技术培训结合进行,至1988年,入学者累计6955人,其中参加文化补习的2978人,参加技术培训班的3977人。
  三、中专自学考试
  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1987年10月,至1988年10月共开考3次,考护士、物资经济管理、农村金融等3个专业,参加考试者共160人次,报考325科次,及格27科次。
  第五章 高等教育
  第一节 电视大学教育
  1984年,湖南电视大学郴州分校委托郴县招收党政干部专修班学员10人。学制2年,1986年学成毕业,国家承认大专学历。1987年,成立电视大学郴县工作站。秋,招收教育行政管理学员57人,均来自县教育系统各行政管理部门。学制2年,实学3年。设学校管理、行政管理、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政治经济学、领导科学、法学概论、教育统计、教育行政、人事管理等22门学科。对学员实行学分制,总学分170分合格。1988年,全县有电大专科毕业生10人,学员57人。
  第二节 高教自学考试
  郴县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1984年。开考数学、英语、中文、法律、党群等17个专业,学制不限。每年4月和10月开考,单科考试,单科结业。学完规定课程,经各科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至1988年10月,累计开考9次,参加考试者共3829人次,报考8971科次,及格3203科次。1986~1988年获大专毕业生证书者60人。其中,郑集成、曹建平、刘中寿分别于1986、1987、1988年获《工业企业管理》、《高等数学》、《法律逻辑》全省单科考试第一名。
  第六章 教师
  第一节 队伍
  清代,境内书院设山长1人,讲席2~3人,均由官府聘请。任教者多为举人、贡生。
  私塾为一塾一师,由学东聘请。
  民国初期,中小学教师部分系清末文人,部分系师范或大、中学毕业生,均由校长视文凭而聘。民国9年(1920),全县有小学教师193人,其中初小141人,高小52人。民国23年,省教育厅颁布《小学教员登记暂行规程》,将小学教员分为合格、代用、暂代用3类进行检验登记。县设专门机构司理其事。民国28年,首届登记387人,其中合格者59人,占15.3%;代用者192人,占49.6%;暂代用者136人,占35.1%。民国35年,末届登记524人,其中合格者185人,占35.3%;代用者171人,占32.6%;暂代用者168人,占32.1%。民国38年,全县有教师577人,其中小学教师418人,中学教师151人,师范教师8人。
  50年代初,按“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接收原有教师和社会知识分子参加教师队伍。1956年,全县有教师1043人。其中,小学教师927人,中学教师116人。小学教师中,大专肄业者1人,中级师范毕业者116人、肄业者20人,初级师范毕业者113人、肄业者83人,高中毕业者89人、肄业者114人,初中毕业者180人、肄业者131人,小学毕业、肄业者80人。1957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师1078人,被错划为右派的有132人,其中61人被开除教师队伍,留用者一般不得任教。1958年,兴办民办中学,小学规模扩大,学生剧增,师资奇缺,于是由公社、大队聘用民办教师194人。1962年,将88名小学公办教师转为民办教师。1964年“四清”运动中,将54名小学教师划为“阶级异己分子”而清除教师队伍,缺额由吸收民办教师补充。1965年,全县有教师1448人,其中民办教师631人,占45%“文化大革命”中,一方面办学流于形式,教育盲目发展;另一方面在职教师被各单位随意调用,改行现象严重,师范院校一度停止招生,师资无源,缺额扩大,矛盾十分突出。于是再次大量吸收民办教师,至1978年,全县教师2967人,其中民办教师达1584人,占53%。
  1980年起,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调整、整顿、培训等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1981年起,对全县教师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类。凡被定为“不胜任”的教师,均不再任课,属公办的,将其调整为学校工人或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属民办的,一律劝退回家,由当地公社、大队作妥善安置。1982年,全县有教师2375人,经考核被定“优秀”的424人,占17.9%;定为“胜任”的1030人,占43.4%;定为“基本胜任”的761人,占32%;定为“不胜任”的100人,占4.2%,暂未定类的60人,占2.5%。是年,重新调整教师编制,压缩超编民办教师404人。34名不胜任教学的公办教师由教育部门作内部调整。1983年,对上届考核中被定为“基本胜任”以下的教师继续考核,继续调整。1985年,全县有教师2215人,其文化结构状况如表。
  1987年起,对教师实行技术职务评聘制度。1988年,全县有教师2603人,获得各级技术职称的2458人,占教师总人数的94.4%。详细状况如表。
  第二节 培训
  民国23年(1934)起,每年暑假期间,省政府从各县抽调小学教师至长沙集中培训。
  郴县每届参训者为二三十人。民国28年暑假,县举办首届小学教师讲习会,聘请12名教师讲课3个星期,全县参训者203人,还选送150名教师赴省立三师学习。民国29年,全县培训教师362人,其中县讲习会培训101人,送省立三师培训261人。民国31年创办国民师资训练班,县教育科长兼任班主任,聘专职教师23人,设讲习班2个,是年起,每年暑假培训教师百余人。民国34年1月,日军陷郴,国民师资训练班停办。郴县光复后,国民师资训练班复办,但培训数量不及当初。
  新中国建立后,采用假期学习、常年轮训、函授进修等方式培训师资。1950年起,每年寒暑假集中教师,设班讲课。逢星期天,由各学区组织学习,还开展观摩教学,推广先进教法。1953年,郴县师范设小学教师轮训班,学制1年。是年起,全县每年有三四十名小学教师入学。1954年,县教师进修学校设中师、初师班各1个,早晚开课,主要培训县城教师。至1957年,在郴县师范小学教师常年轮训班毕业者累计537人。1960~1974年,常年轮训中断。1975年,郴州师范在县“五七大学”设分校,开展短期培训,至1979年,共办39期,培训教师2015人次。1980年起,依托各级师范院校,开展离职培训和函授学习。
  小学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初中教师,委托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培训;高中教师,送省教育学院培训。至1988年,共毕业590人。其中,中师、中函毕业450人;大学专科毕业119人;本科毕业21人。1985~1988年,全县教师参加寒暑假短期培训的共4110人次。
  第三节 待遇
  晚清,书院讲席,年薪一般为银元200元左右,由官府发放。塾师薪俸从学童所交学费中提取,年薪一般为银元百元或稻谷五六十石。逢年过节,学生给先生送礼。婚丧喜庆,延师赴宴。教师在民间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民国初年,县内中学教师按课时记酬,每节课银元0.4~0.8元。小学教师待遇近似晚清。民国6年(1917),教育部颁布《小学教员褒奖令》,对办学教学有功的校长、教师授勋颁奖,民国9~10年,全县获奖者7人。民国18年,国民党推行党化教育,翌年,省政府制订《各级学校政治检查办法》,严密监察教师言行,凡有违时政者,必受追究。民国27年,小学教师月薪分九级,级差3元,最低12元,最高36元,计年薪144~432元(法币)。时,县内稻谷每石4.3元,年薪折谷33.5~100.5石。民国30年,小学教师年薪600~1500元(法币),县内稻谷每石45元,年薪折谷13.3~33.3石。随着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翌年教师薪金改发稻谷,小学教师年薪稻谷15~38石。民国34年,抗日战争结束,小学教师年薪稻谷增至18.2~38.4石。教师薪金微薄、生活清苦的状况持续至解放前夕。
  新中国建立后,教师被人民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广受尊重。并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标准不断提高。1950年,以实物作工资。高中教师月薪大米150公斤、初中125公斤、小学70公斤。1951年5月,执行教师暂行工资标准。中学教师月薪大米150~210公斤,小学教师80~150公斤。1954年,给全县生活有困难的教师发补助费9.4万元。
  1956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学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4.19元,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为34.83元。1963年工资普调,至1981年,先后调整4次。1981年,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59.73元。是年起,实行班主任津贴制。中学班主任每月津贴5~7元,小学班主任每月津贴3~5元。1985年工资套改后,全县教师人平月工资额为89.6元。是年起,实行教龄津贴。教龄5年以上者月补3元,6~9年者月补5元,10~15年者月补7元,20年以上者月补10元。教龄满30年者,县人民政府授予荣誉证书。1987年起,将教师工资提高10%,并执行职称工资。各级最低档标准为:中学(含中专)高级教师月工资140元,一级教师113元,二级教师82元,三级教师76元;小学高级教师月工资为113元,一级教师82元,二级教师76元,三级教师64元。
  县内启用民办教师始于1954年,至1956年,其工资从学生所交学费中提取。1957~1979年,按农村同等劳力记工分,年终参加大队或生产队分配。其中,从1970年起,除记工分外,国家还给予补助:中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10元,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5元。1978年起,分别增至17.5元和12.5元。1980年起,因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统筹部分由记工分改为支付现金,从公社(乡)、大队(村)集体收入中提取,中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5元,小学民办教师一般月补助为50元;国家补助部分每人每月分别为21.67元和16.67元。1984年,中小学民办教师国家月补助为30元,集体统筹增至60~70元。1988年实行职称工资。
  1952~1988年,全县有10多名教师先后受到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其中,五里牌湾门前完小邓梅英,于198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县一中邱丽葭,于是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53~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187人先后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担任政协委员。其中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的41人、乡人大代表的128人,担任县政协委员的17人。县一中姜玉霞,于1982年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954年始在学校建立中共基层组织,时有党员教师38人。至1988年,全县教师中有中共党员583人。
  1979~198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309名教师落实政策。其中,复职的167人;安排退职退休的66人;死亡抚恤的53人;恢复名誉的23人。共补发工资6.08万元。
  1983~1988年,先后解决教师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共218户。优先安排教师子女就业就学共374人。
  第七章 校舍建设与勤工俭学
  第一节 校舍建设
  清代,境内大多数学校设于庵堂寺庙、宗祠民宅。这些校舍年代久远,房屋破旧,且办学经费不足,无资修缮。光绪三十三年(1907),共支出学务费6411元(银元),其中校舍修缮费204元,占3.2%。民国时期,连年战乱,经济萧条,新建校舍无几。其中民国37年(1948),全县新建改建校舍3320平方米,是校舍建设最多的年份。至1949年,县内校舍,危房居多。
  50年代起,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校舍建设作为发展教育的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1950~1959年,以国家拨款为主,群众集资为辅,累计投入建校经费63.38万元。其中国家拨款56.6万元,占89%;群众集资6.78万元,占11%。共新建改建校舍2.16万平方米。60~70年代,以国家拨款、群众投工投料的方式建设校舍。其中1966~1972年间,教育虽受到“文化大革命”激烈冲击,但县内校舍建设仍然不断。其间共投入建校经费204.6万元,新建改建校舍2.55万平方米。然而其材料多来自旧房拆除,质量不高。施工人员建筑技术水平低。故至70年代末,这些校舍又成危房。郴县干部群众再度面临艰难的建校任务。
  1979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桃江县委《关于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情况报告》下达后,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全县人民学习桃江县办学经验,依靠群众集资,大力开展校舍建设。1980年春,塘溪公社投资32万元,首建标准中学校舍。其所属和平、麻田、朱堆、塘溪4个大队,相继建成标准小学校舍。旋即全县掀起建校高潮。1982年9月,湖南省学校危房改造现场会在郴县召开。1984年,全县投入建校经费617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34万元,乡镇投资517.8万元,群众集资65.2万元。新建改建校舍7.2万平方米。
  1985年秋发生水灾,全县遭灾学校有276所,倒塌校舍174间,造成危房面积2.71万平方米。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拨款16.3万元,并借款10万元,贷款76万元,安排计划钢材65吨、水泥120吨、木材60立方米;乡镇投资54.7万元;村集体投资31.1万元;群众集资30.8万元。总计投入建校经费218.9万元,新建改建校舍7.3万立方米。是年冬,遭灾学校全部恢复正常教学,全县学校基本无危房。1986年,开展创建乡(镇)、村规范化学校评比竞赛活动。1987年,全县投入建校经费721.8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61.8万元,乡(镇)、村投资和群众集资660万元,新建改建校舍8万多平方米。是年,桥口、白露塘两镇分别建成规范化中心完小;仅有1500口人的华塘镇三合村,群众集资17万元,集体投资13万元,建成规范化小学;华塘镇个体户龙要平为建镇中学捐款1万元;鲁塘乡五保户夏连保夫妇,为建校捐出自己多年积蓄的200元钱,还义务投工40天;中共保和乡新华村支部书记谢家炎及其儿子,用自家的手扶拖拉机为建校义务运材料40天;良田、华塘镇政府,均将盖干部宿舍的资金、钢材、木材全部用于建镇中学,而镇干部们则七八人同住一室。至1988年,全县有4所县属中学、2所乡镇初中、16所乡镇中心完小、57所村办小学的校舍达到规范化标准。1984~1988年,全县累计投入建校资金1890.3万元,其中县乡两级财政投资1117.3万元,村集体投资249.2万元,群众集资431.8万元,各单位资助92万元(含物资)。新建校舍11.83万平方米,改建校舍15.4万平方米,合计27.23万平方米。1988年,全县小学生人均占有校舍6.58平方米,中学生人均占有校舍8.14平方米,高于全省中小学生人均占有校舍的水平。
  第二节 勤工俭学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半日学堂“半日攻读半日庸作”;民国时期,女子职业学校、益湘农校开展与职业教育有关的劳动。这些学校的学生多系贫家子弟,其劳动收入,或作学费,或作生活费用。
  50年代初,提倡勤工俭学、勤俭读书、勤俭生产,高小以上各类学校有建校劳动、开荒种菜等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贯彻中共中央“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办工厂、开垦荒地办农林场。全县辟勤工俭学基地6290亩,其中水田1827亩、旱田2721亩、山林1742亩。学校除开设劳动课外,还与工厂定点,与社队挂钩。每学期,师生定期参加工农业生产达45天左右。课堂教学受到冲击。1961年,清理“一平二调”,大部分勤工俭学基地被退还社队。1962年,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并适当安排生产劳动的教学原则,勤工俭学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毛泽东主席“五七”指示。开展学工学农,复建校办工厂、农场。生产劳动有种植、养殖、冶炼、化工、加工等门类,劳动时间不断增多,勤工俭学再度偏离正轨。1980年起,把勤工俭学作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的一项措施,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并按教学计划合理设置劳动课,使之健康发展。1981年初,县人民政府发布《对维护勤工俭学有关问题的通告》,给学校勤工俭学基地定权发证。是年,全县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定权发证的学农基地有7800亩,校办工厂3个,固定资金35万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8万元,创纯利20万元。1982年8月,副县长陈腾芳代表郴县参加全国勤工俭学表彰大会。会议期间,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成果展览以《校校有基地、茶园满山头》为题,展出郴县勤工俭学成果。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经委、计委授予郴县“开展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奖状,并发给奖金10万元。9月,湖南省在郴县召开勤工俭学工作现场会。1985年,全县各校均有勤工俭学基地。其中学农基地10366亩,校办工厂12个,年创纯收入50.2万元。1987年,中共郴州地委颁布勤工俭学十大政策,对基地建设、工厂登记发证、贷款、税收、原材料供应、技术引进及咨询等方面给予优惠。全县学校向银行贷款共40多万元,办工厂、商店47家。
  1988年,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县教委组织人员编写劳动技术课教材3套,共发行4.2万册。并为各中心完小、中学、职业学校配劳动技术课专任教师1~2名,小学配兼任教师1名,结合劳动技术教育开展勤工俭学,使学生成为爱劳动,懂技术,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是年,全县有校办工厂和商店62家、禽畜养殖场176个,总产值210万元,利润101万多元。郴县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县。
  第八章 教育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郴县为郴州直隶州直辖,学务行政事宜由州儒学署管理。
  民国2年(1913),复置郴县,县知事公署设第三科,主管全县教育工作。民国5年,设郴县劝学所,履行第三科职责,并实施劝学制,至民国15年,县劝学所有所长1人、劝学员3~5人,以劝导学龄儿童入学率高低,界定其工作优劣。民国16年,改县劝学所为县教育局,配副局长1人、办事员5人。实施督学制,督促基层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教育行政事宜,并巡视和指导区乡教学工作。民国21年,县教育局配局长、副局长、课长、督学、保员、产款经理各1人,雇员2人。这种机构编制,沿用至解放前夕。
  1949年冬~1965年,县人民政府下设教育科或文教科,配员5~9人,设教研、扫盲、教学辅导等股室。1966年夏,机构瘫痪。1968年9月,县教育科被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教育组所取代。1971年12月,撤销该组,成立郴县教育局,下设办公、政工、扫盲、教学辅导等股室,全局9人。1978年,增设电教仪器站和勤工俭学管理站,全局33人。1983年,按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配备干部,调整机构,设办公、人事、计财、普教、教研、电教、仪器、勤工俭学、工农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成人招生办、自学考试办、工会、纪律检查组等14个股(站、室),人员44名。1986年9月,改县教育局为县教育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兼主任,配副主任5名,委员会由县计委、财政、税务、工商、供销、物资、科技、卫生、农业、粮食、公安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增设职教、督导两个股室;1988年,教委机关共72人。县教育科(局、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时期教育方针、政策和各种法规;制订和实施全县教育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管理教职工配备、有关人事任免、师资培训、职称评聘、教研教改、自学考试、监督指导、经费使用等具体事宜。
  区、乡镇(公社)教育管理机构,1949年冬~1955年,区政府配文教助理员,主管本区教育行政,区中心完小代管本区小学教学计划、总结、鉴定、教师学习等业务工作。
  1956~1965年,乡镇(公社)设学委会,主管本乡镇(公社)教育行政和业务。1966年夏~1971年,各公社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1972~1988年,公社(乡镇)设学区,管本公社(乡镇)教育。1956~1988年,乡镇(公社)党委宣传委员兼管当地教育领导工作,以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
  第二节 管理体制
  清代教育,官促民办。境内民众,自行聘师,兴办私塾。8所书院,民立5所,官立3所。境内地方岁考由州儒学署主持,从各私塾中选拔生徒,入州学深造。书院无论官立民立,均须报省提学道批准,不得自行聘师设院。清末废书院改学堂,官立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由省学务处管理,初等小学堂由州学务部门管理。
  民国时期,办学承清制。民国18年(1929),全县128所小学,私立82所,占64%,居全省第17位。民国29年起,实施国民教育,公立学校逐渐增多,但私立学校仍为数不少。民国35年,全县330所小学,私立113所;5所中学,私立4所;职业学校绝大多数为私立。学校立案、学生学籍、毕业证验发等事项,小学由县政府管理,中等学校由省教育厅管理。乡镇国民中心学校校长,由县政府派任;保国民学校校长,由保长或推荐地方人士担任;中等学校校长,由县政府推荐,报省教育厅批任;驻县省立三师,直接由省管理。实行视学制,县教育局设督学员,配合省督学开展视察,督促各校执行教育政策法规,评定办学优劣。
  新中国建立后,废除旧的管理体制,实行教育统筹,学校公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起用部分民办教师,充实师资力量。
  1950年起,县人民政府陆续接管旧学校,统一配备教职工,选派有文化的共产党员或民主人士担任中学、高小、完小校长,实行校长负责制,民主管理校务。县文教科管理全县教育,区文教助理员管本区教育行政,区中心完小代管本区教学业务。1954年起,学校(一校或几校联合)始建中共支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中学校长,须报省教育厅批准,一般中学校长,报地区批任,中学教导主任及高小、完小校长由县任命。
  1956年起,全县教育由县乡两级管理,乡设学委会,主管本乡教育。1958年起,分县、公社两级管理。公社党委宣传委员兼管本社教育领导工作,学委会经办各项具体事宜。中学校长由县任命,高小、完小校长由公社任命。1968~1971年,县城学校由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管理,各公社学校由贫下中农管理,局面混乱不堪。1972年起,县教育局主管全县教育,公社学区主管本社教育,公社党委加强对教育的领导,其工作由宣传委员分管。这种形式沿用至80年代初。
  1984年起,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简称“三·二”体制。即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县教育局(委)主管全县教育,乡(镇)学区主管本乡(镇)及所属村的教育,乡(镇)党委加强对当地教育的领导,宣传委员兼管其具体工作。并允许私人办学。推行“三·二”体制,使教育管理走向规范化,形成县办高中、完全中学、职业中专、农民中专;乡(镇)办初中、中心完小;村办初小或几村联合办完小的格局。教育经费得到补充,教育事业迅速发展。1985年,全县基本消灭危房校舍,并实现初等教育普及。
  1986年起,各乡(镇)、村开始创建规范化、标准化学校。至1988年,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生合格率、小学普及率分别为99.3%、98.4%、95.2%、99.1;全县投入了大量建校资金,新建改建大批校舍,办学条件越来越好。
  第三节 教研教改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罗辉山、何广林等人创办舆算学会,研究天地测绘、制器革物、算学等学科,“力求变革学风”,“略去虚文,专求实际,平居请学,互相切磋”。是境内最早的教学科研活动。
  民国2年(1913),郴县始建教育学会,有会员60人,提倡循循善诱,不用体罚。民国10年,始在师范和小学推行字母注音识字法,各学校逐步使用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方法,开展启发式、自动主义教学实验。民国21年,推行会考制,中学毕业生参加全省会考,小学毕业生参加全县会考。至民国32年,共举办15届。
  1951年,在全县推行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按“自觉、直观、系统、巩固、可接受性”五个原则和“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五个环节教学,并实行五级记分(3分及格)法。各中学、中心完小相继成立教研组,建立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1956年,县文教科设教育科学研究室,主要加强小学教学研究和指导。1958年,开展教育革命,贯彻上级“要从根本上改革教育旧秩序,彻底改革旧的教材和教学内容”的指示,增加劳动时间,参加工农业生产。下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停课1个月,大炼钢铁。教学秩序和教研工作受到冲击。1960年,按“适当缩短学制,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原则实施教改,推行“双高课”(高速度、高质量)教学,对原教材加以砍、换、补、合,10~30节课并为1节课讲授,小学改为五年一贯制,中学5年,三、二分段。基础知识教育被削弱。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方针,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以课堂教学为主,并加强课外辅导。1962年8月,县文教科教研室创办《郴县教学研究》季刊,推广先进教法。1966年夏~1967年夏,停课闹革命,教研活动中断。1967年秋,复课闹革命,按毛主席“五·七”指示精神,缩短学制,简化课程,以“阶级斗争为纲”选编教材;实行开门办学,要求师生在劳动中受教育,请工农兵进学校讲课;批判师道尊严,“反潮流”、“交白卷”等思想泛滥,以致取消统考招生制度,实行开卷考试,推荐升学。政治压倒一切,文化科学知识教育被严重忽视,这种局面延续至1976年。
  1977年起,逐渐恢复教学秩序和教研活动。是年,在塘溪、栖凤渡、板桥、新市等公社举力、电化教学培训班,自制幻灯片2120套,用于课堂教学,增强直观性。1978年,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拨乱反正,把教育工作重点转到教学上来,执行教育部《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按照“以教材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原则教学,各学校陆续恢复教研组。1980年,县教育局、各公社学区均设教学辅导站,组织全县教师在良田、板桥等地开展集体教研活动,交流经验,提高水平。1981年,在华塘、栖凤渡等中心完小开展“三算(笔算、口算、珠算)结合”、“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教改实验,学生计算和识字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已有66所中小学开展电化教学,有幻灯机、电唱机、录音机、电影机等电教设备181台(套),上电教课2197节,在初中语文、物理、地理、生物及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常识七科教学中收到良好效果。1982年,黄克易、周仁令编出《初中毕业辅导资料》,在全区推广应用。1984年,县人民政府为全县中学、中心完小配备彩色电视机、放相机,全面推广电化教学。1985年,使用教改实验教材。县一中黄楚杰撰写的《关于初中植物学实验教学的认识和体会》一文,获中国生物教学研究会第二届年会论文奖。1986年,成立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7个教学研究会。
  县一中李会湘采用预习——课堂提问——课堂解答三步教法,进行初中数学教改实验,全班61名学生参加地区会考,人平95.2分;邓加华参加全国初中数学竞赛,获二等奖;吴扬茂采用快速作文教法,进行教改实验,全班63名学生,能在20分钟内完成千余字的记叙文。1987年,中南六省农村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现场会在郴县召开。1988年,郴县被列为全国“燎原计划”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
  第四节 政治工作
  清代,郴州学宫内置卧碑,上刻顺治九年(1652)钦颁学规文,其内容为:忠君、修身、齐家、敬师、不词讼、不营私、不议论朝廷、不结盟结社八条,训诫生员“上报国恩,下立人品”,维护帝王政权和封建礼教。境内各私塾书院,亦以此为施教宗旨。晚清废科举,学堂思想教育仍不离其宗。
  民国2年(1913),郴县各学校按南京临时政府“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以美感教育完成道德”的方针,开展思想教育。民国6年执行教育部训令,禁止学生参加政党、议论政治、干涉校务。民国8年后,在“五·四”爱国运动的影响下,县内进步教师常结合有关教材,向学生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教育。民国15年,中央教育行政扩大会议制订《厉行党化教育计划》,推行党化教育,民国17年改称“三民主义教育”。为使计划得以实施,陆续颁布一些条例、章程,规定以“礼、义、廉、耻”为校训;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学生守则;开设党义课(后称公民课),以鼓吹“一个主义(三民主义),一个政党(国民党),一个领袖(蒋介石)”为授课内容,向学生灌输“忠于三民主义”,“忠于党国”的思想。并实行政治检查制度,钳制师生言行,违者严惩不殆。民国30年起,县党部、三青团分部在各学校大肆发展组织。中学配有导师,劝导师生加入国民党、三青团。并设军训课,配备军事教官,将初中学生组成童子军,进行严格训练,对高中学生直接开展军训,鼓吹“勘乱救国”之道,以维护其反动统治。进步师生仍冲破种种禁锢,加入共产党、共青团,宣传共产主义和革命思想。20~40年代,县城师生先后开展声援“五卅运动”,抵制英日商货,宣传抗日、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等一系列革命斗争。
  1950~1952年,全县各学校相继建立健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大力宣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开展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广大师生捐献钱物,支援前线;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活动;中学生踊跃参军参干。1953年起,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暂行规定(草案),“对学生施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各学校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学习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等英雄人物,争做“学习好、身体好、工作好”的“三好”学生蔚然成风。1954年起,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领导。1957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开展理想前途教育,启发高小、中学毕业生正确对待升学,“一颗红心,两种打算”。鼓励全心全意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58年,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开展以“红”与“专”关系为中心的政治思想教育,强调政治挂帅,提倡知识分子劳动化,盲目增加劳动时间,严重影响课堂教学。1960~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全县各学校开展访“三老”(即访问老红军、老贫农、老党员)、写“三史”(即写村史、家史、校史)、忆苦思甜等活动,提高师生政治思想觉悟,战胜困难。1963~1965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教育。全县各校开展学解放军、学雷锋、学焦裕禄活动,弘扬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的共产主义精神,建立学雷锋小组千余个,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层出不穷,出现一派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新风气。
  “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展坚持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鼓吹“造反有理”、“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大批判代替政治课。提出“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口号,鼓励学生交白卷、反潮流,校风校纪遭破坏,学业被荒废,师生受害非浅。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各学校党、团、队组织建设,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做好事”活动,进行纪律教育,校风校纪明显好转。1979年,执行教育部修订的学生守则,开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全县各学校把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尊师重教、尊师爱生、重视文化科学知识学习的良好风尚逐渐形成。1981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即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学习雷锋、创三好”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下鲁塘完小师生经常为当地敬老院挑水洗衣,义务照顾孤寡老人,被传为佳话。春节、“八·一”期间,许多学生向前线部队和当地驻军写慰问信,助人为乐之事不胜枚举。1985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全县各学校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作为政治思想工作重点,举办“读书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创文明学校”、“创文明班级”等活动,开展理想、情操和法制教育,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思想,继承革命传统,政治思想工作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广大师生从中受到深刻教育。至1988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正规,秩序井然,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是年,全县师生向遭受洪灾的岳阳县捐献救灾款1.87万元、粮票1.6万公斤,县一中师生向南县一中捐款1142元、粮票2170公斤、衣服52件,支援灾区师生恢复正常教学。
  第五节 经费设备
  一、教育经费
  晚清,官立学堂由官府置田土、山林、铺宇等不动产,每年从中收租,以作教育经费;民立、私立学堂,由办学者置不动产。此外,各学堂还从学生所交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转入不动产,使其产业不断扩大,以补充教育经费不足。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取额为:初等小学,学生每月银元0.3元;高等小学0.6元;中学1~2元。还有民众和社会团体捐资,亦转为不动产。是年,境内各学堂共有不动产租谷25947石,折银元6.58万元。
  民国时期,县政府接管晚清遗留校产租谷5000多石(年收租量);晚清办的各私立、民立学校校产相承;新办的私立、民立学校,其常备教育经费的筹积方式与晚清同。并且县内捐资兴教者众。民国10~35年(1921~1946),县内众多捐资兴教者中,受到教育部奖励的有2人,其中捐稻谷百石者1人,捐法币万元者1人;受到省政府奖励者10人,其中捐银元千元者2人,捐银元1100元者1人,捐田者7人,所捐田亩折年租谷合计406.5石,其中最多的78石,最少的31石;由地方树碑立传的1人,捐田折年租谷百石。民国25年,省政府颁布《补助私立学校暂行规程》,对办学成绩突出的各级私立学校给予补助。民国29年底,全县各私立学校共获省政府补助费34.5万元。民国36年,全县8乡1镇的所属学校,校产合计有:水田折年租谷27298石、铺宇24间以及年产600斤茶油的油茶林。
  凡校产均由所属学校支配。县财政历年有教育经费支出,其情况详见《财政篇》。其经费由县教育科统一支配。民国时期教育经费来源虽广,但多数年份入不敷出。
  新中国建立后,教育经费有县财政拨款、上级追加补助、农村集体和企事业单位投资、群众集资、勤工俭学收入提成等项。1953~1988年,县财政历年支出教育经费一般占总支出(不含上解)的25~30%。其中,1953年为76.52万元,占是年财政总支出的55.3%,1988年为599.9万元,占是年财政总支出的27.7%,其金额是1953年的7.8倍。群众集资,1954~1958年,5年累计为6.76万元,1984~1988年,5年累计为431.8万元,是前个5年群众集资的63.9倍。勤工俭学收入提成,1980~1988年,累计为610.7万元。1984年起,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的办学体制,乡(镇)、村所属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由乡(镇)财政和村集体收入中支出。部队、厂矿学校经费自筹,未办学校者,就近投资,其子弟就近入学。1984~1988年。全县乡镇财政支出教育经费1117.3万元,占同时期乡镇财政总收入的75%;村集体投资249.2万元;驻县部队与厂矿单位向驻地乡、村投资共200多万元。80年代,有港、澳、台胞和华侨捐资兴教。1987年,成立郴县侨联教育奖励基金会,至1988年,捐资者共35人,捐献人民币5.388万元。
  二、教学设备
  晚清,私塾学生需自备桌椅,中小学堂图书、仪器及运动器材极少,教学设备十分简陋。民国时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设备最好的当数第七联合中学。民国19年(1930),该校添置图书价值为260元,添置仪器价值为290元,民国35年,有理化教学仪器93件、实验药品49种、图书943册。小学教学设备状况近似晚清,改善不大。
  50年代末,全县学校的课桌椅、黑板、床铺等用具基本换新。1962年,全县各类学校有理化、生物等教学仪器共4816件,价值2.6万元;实验药品107种,价值4000多元;图书1.26万册,价值1.4万元。1966~1967年停课“闹革命”,绝大部分教学设备被毁。
  1968年复课,课桌奇缺,图书一空,实验演示不能开课。1972年发动师生自制教具。1973年举办首届自制教具展览,展出各类自制教具3663件,价值1.05万元,至1982年添置各类仪器总价值12.7万元。其资金源于国家资助、乡(镇)村集资、勤工俭学提成和学生交纳等方面。1984年扩大电化教学,县财政拨款24万元,为各中学、中心完小购置彩色电视机、录音机、电唱机等电教设备。1988年,全县各类学校中有实验楼1栋(面积1700平方米)、仪器室70间、实验室50间(总面积5500多平方米)、地面卫星接受站1座、各种仪器柜640个、录相机33台、监视器34台、电影机1台、微电脑10套、投影仪3台、录音机252台、幻灯机150台、幻灯教材1092套、教学录相带621盒、教学录音带817盒。电教仪器总价值121.6万元。其他教具、仪器、运动场地、普通体育器材基本齐备。
  第九章 园校选介
  第一节 幼儿园
  1959年3月,郴县与资兴合并,原资兴县机关幼儿园随迁至县城东门口(原基督教会礼拜堂),改名为郴县机关幼儿园,是一所半托、全托混合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6人,教职员工6人。1961年7月,郴县、资兴县分设,该园迁至今郴州地区气象站处,1964年再徙至高山背。是年,在园幼儿60人,教职员9人,设施不齐。1966~1972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园舍被占用,设施遭破坏,被迫停办。1973年恢复,1977年在园幼儿68人,教职员工7人。设施依旧,教学无计划,课程无固定。80年代步入正轨,发展迅速。1985年,在园幼儿增至176人,按年龄分设大班1个,计36人;中班3个,计90人;小班2个,计53人;教职员工12人,设施初有改善。1988年,县财政拨款4万元,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集资67万元,兴建教学楼和游乐场。园舍占地面积3500余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600余平方米,大小房屋61间。有电教仪器5台,其他教具、玩具、生活用具较全。各种器材设备总价值约达45万元。是年,在园幼儿202人,设2个小班64人,2个中班64人,2个大班74人。教职员工34人,其中幼师毕业和具有中专文化的14人,具有高中文化的9人,具有初中文化的7人,临时工4人。
  1958~1988年,该园获县级奖9次,获地区级奖4次。1986年获湖南省卫生文明单位奖。1987年获湖南省幼儿知识竞赛二等奖,许元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师。1988年,该园被定为郴县示范性幼儿园。
  第二节 初等学校
  一、华塘镇中心完小
  一华塘镇中心完小,前身系吉阳乡高级小学,创办于民国28年(1939)。时有学生10余名、教师2名,租借茅坪龙家东侧书坊作校舍,两块黑板,一个文具柜,自备课桌,设施极为简陋。民国29年改为吉阳乡中心国民学校。乡民集资,在华塘铺墟场东头建成新校舍,砖木结构,“山”字形布局,两边为二层楼房,设教室、寝室16间,中间为大礼堂,校前为运动场,置有篮球、排球及一些田径运动设备。是当时县内最好的小学校舍。民国32年,该校迁至华塘铺龙氏宗祠,腾出校舍供省立三师办学。民国34年郴县沦陷,省立三师迁往蓝山县。是年秋,日军投降,中心国民学校迁回原址复课。
  1949年12月,校舍成为中共吉宁区委和区政府机关驻所,高小学生分别就读于塘昌和保和完小。1956年撤区并乡,1957年就原址复办华塘完小。1960年附设初中班,1961年完小、初中分设,70年代设学前班。1984年改为华塘镇中心完小,时有学生485人、教职工23人,设教学班12个。1985年,在原址建成新校舍,添置图书2600册、文体器材65件、电教仪器207件,成为全县电化教学示范学校。1988年,全校学生近千人,教职工32人,其中专任教师25人。后又通过群众集资建成标准教学楼、宿舍、礼堂,面积共2100多平方米,设施不断完善。
  该校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先后进行“三算(笔算、口算、珠算)结合”、“语文提注”、“语音”等教研教改,提高教学质量,其教法推广至全县各小学;开展数学、作文、朗读、歌咏、演讲、书画、小制作等多种竞赛活动,促进德育、智育发展;开辟勤工俭学基地150亩,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加强劳动教育;制订《政治学习制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班级各项评比管理制度》、《小学生学习常规细则》、《学校纪律十不准制度》、《卫生纪律公约》、《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实施方案》、《班主任工作细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工岗位责任制》、《后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学校整体工作规划》等10多项制度,进行严格而科学地管理;订立校训:“明理、笃学、求实、创新”,校风:“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教风:“钟爱、严谨、开拓、奉献”,学风:“尊师、勤奋、立志、攀登”,从而形成教师乐于奉献,学生勤奋上进的良好风气。学校和师生多次获国家、省、地、县级奖励。
  其中,少先队获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奖;学生龙霞获全国“学赖宁”奖章;曹柏龙获全国中小学生“绿化知识竞赛”三等奖;龙斌获全国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智力竞赛”二等奖;谢军、何钟斌、侯水平获全国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智力竞赛”三等奖;学前班获“湖南省幼儿教育先进单位”称号。80年代,在校学生的巩固率、合格率及升学率保持在98~100%之间。1986~1988年,共有76名毕业生考入县一中和县三中,升重点中学人数居全县各完小之首。
  二、栖凤渡镇中心完小
  栖凤渡镇中心完小,原系丰乐区高级小学,民国14年(1925),创办于栖凤渡神农殿,民国17年正式立案,时有学生90名。民国26年,为避日军侵扰,该校迁至西竺庵,民国34年8月,日军投降,复迁入神农殿办学,并改名为栖凤乡中心国民学校,时有学生200余名。
  1950年,该校改名为栖凤渡完小。1957年附设初中班。1959年,将附设初中班改为郴县五中,完小迁至西竺庵。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该校为郴州地区重点完小,郴县文教科派员常年驻校指导教研教改工作,总结各年级教学改革经验,并推广至全县。1973年与庄门小学合并,改名为庄门完小。1982年,复分设栖凤渡完小,与栖凤渡公社中学共用校舍。1983年,公社和群众筹资近30万元,在打锣坪征地30亩,新建校舍2000多平方米,完小随即迁入。1985年秋改名为栖凤渡镇中心完小,有学生500余名,教职工20多名。定为镇中心完小后,予以重点建设,教学设备不断完善,师资力量得到充实,成为全镇小学教师学习、培训、教研教改的中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至1988年,全校有学生近千人,教职工30多名。学校和师生多次获省、地、县级奖励。
  三、桥口镇中心完小
  该校在桥口圩场西南附近。原系桥口公社完小,1985年改为桥口镇中心完小。1986年,镇政府拨款46.5万元,群众集资19.5万元,贷款5万元,兴建校舍4726平方米。校园占地102亩。教学楼、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幼儿乐园、卫生室、体育场、校门、围墙等设施齐备而规范;教学区、生活区、文体活动区、生产实习区布局合理;添置图书4000余册和多种教学设备,其中电教设备价值1.625万元,13个教学班均有幻灯机和小银幕。
  该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注重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师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形成教师忘我工作,学生刻苦学习的良好风气。从三年级起,开设劳动课,配备专任教师,结合勤工俭学,开展劳动教育。现有生产基地55亩,其中桔园20亩、药材5亩,杉木林30亩。建养猪场1个,年饲养肉猪90头。勤工俭学年纯收入万余元。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逐步树立劳动观念,并掌握一些农业生产技术知识。80年代,该校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好人好事不断出现,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同时,努力探索教学改革路子,并按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郴州地区教委关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行为监督岗”,加强学校管理,从而实现“校园整洁经常化,室内布置标准化,师生行为规范化”,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1988年,该校在普及初等教育过程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毕业学生合格率,均超过省、地验收标准。
  四、三合小学
  三合小学,原系吉阳乡土坡洞王氏初级小学,由王兰创办于民国26年(1937)秋。有学生40名,教师3名。民国27年秋,由当地群众集资建成新校舍400平方米,并辟花园60平方米、操场千余平方米,置有篮球架、单杠、双杠、跷跷板、秋千、滑梯等体育和娱乐设施,是当时县内较好的农村小学。民国28年,王氏宗族规定,凡6~14岁的少年儿童都要入学,学生增至120名,聘请教师6名,其中体育教师1名,雇用杂工1名。王兰自任校长,制订教学、教师、学生、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学校办得很正规,是年下期改为吉阳乡第四保国民小学。
  1950年,该校改名为塔水乡第七村初级小学。1953年,因行政村变动,更名为三合小学。1965年增设高小班,名三合完小。1975年附初中班,1978年复名三合小学。1987年,群众集资10万余元,村企业出资14万余元,兴建标准教学楼。楼高三层,面积1050平方米,并建厨房、厕所、澡堂、儿童乐园等配套设施,整个校园占地5亩。该校订立《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升降国旗制度》、《学生学习、生活、纪律细则》、《小学生德育评价方案》、《小学教学常规》等整套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校长、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齐抓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学雷锋、学赖宁、祭扫烈士墓等活动,并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和访问老干部、老党员、劳动模范等形式,从各方面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情操;举办学习方法座谈和朗读、数学、书法、美术比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知识水平;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专题讲座、上公开课、教学比赛等活动,加强教研教改;采用“读、写、问、答、议、练”六字教学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80~1988年,在校学生的巩固率及合格率达95~100%,优秀率在40%以上。学生在全地区历届会考中,成绩多次名列华塘学区榜首。学校及师生多次获省、地、县级奖励。
  五、下鲁塘村小学
  下鲁塘村小学创办于50年代初,当时办学条件较差。1984年春,村民集资80多万元建成两栋新式教学大楼,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围墙600余米。
  18间教室宽敞明亮,每间教室置有玻璃黑板。学校有仪器室、资料室、教师办公室、少先队活动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及容纳千余人的大礼堂。校门、食堂、澡堂、厕所、抽水房等附属工程配套,水泥篮球场、羽毛球场、百米跑道、跳高、跳远沙坑等体育设施齐全。
  1988年,该校有12个教学班,学生480人。还有两个学前班,共81人。教师18人,其中公办6人,民办12人,教师中有小学高级教师6人,一级教师4人,二级教师8人。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狠抓教学质量,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开辟第二课堂,少先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全国“创造杯”少先队活动大竞赛中,学校四(2)中队写的稿件获奖,由湖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南省委授予“创造型中队”称号。教育质量在鲁塘学区名列前茅,毕业班的升学率达90%以上。是年,该校在全县小学生作文竞赛活动中,何碧湘荣获二等奖。1989年12月,下鲁塘村小学被郴县人民政府授予“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三节 中等学校
  一、郴县一中
  郴县一中,前身系私立适存中学。民国32年(1943)2月,由安善乡(今五里牌乡)洞尾村李达九创办,址在该村李氏宗祠。民国34年元月,郴县沦陷,该校迁至嘉禾县。是年8月郴县光复,该校旋即迁回原址。民国35年2月迁至县城文庙(今郴州地区计量局处),校舍面积13398.65平方米,是年增设高中,定名为湖南私立适存中学。
  1953年10月,该校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郴县第四初级中学,1959年划归郴州市,1960年元月迁至苏仙岭下,1962年8月划归郴县,增设高中,更名为郴县第一完全中学,在校学生384人,教职员工42人。1963年撤销高中。1964年复设高中,在校学生512人,教职员工58人,校舍面积2500平方米,教学仪器价值2万余元。“文化大革命”中,校舍和教学设备遭到严重破坏。1967年10月,该校迁至高山背,1972年复迁苏仙岭下,1975年改为“五七大学”,1977年复改为郴县一中。1978年2月被列为省重点中学。1983年3月,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唐天际为该校题书“团结、俭朴、笃学、求实”的校训。1988年,校园占地面积84.46亩,教学楼、实验楼、宿舍、礼堂、校办工厂等建筑面积共19376平方米,各种教学仪器、体育运动器材、家电维修器具、英文打字机、电脑、缝纫机等总价值约30万元。设高中班15个,初中班7个,在校学生1223人,教职员工139人,其中专任教师107人。专任教师中,按学历分,有大学本科66人,专科39人;按专业技术职务分,有高级教师21人,一级教师24人。
  1977~1988年,该校初、高中毕业生考入中专、大学的共1687人。其中考入中专的585人;考入大专的627人;考入本科的475人。师生中获地区级以上奖励的累计340人次。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37人次;获省级奖励的116人次;获地区级奖励的187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县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省招收飞行员先进单位、省体育达标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艺术教学”先进单位、省先进基层团委等称号。
  二、郴县三中
  郴县三中,前身系桥口公社完小附设初中班,创办于1958年9月,校址在桥口墟场。
  1960年10月,因资兴县并入郴县,析出初中班,成立郴县第七初级中学。1961年10月,原资兴县域析出,该校改名为郴县第三初级中学。1969年2月,在亚家山牛头岭建成新校舍。该校迁入新址,并停办初中,改办高中,名郴县第三中学。1975年该校下放归桥口公社管理,名郴县桥口中学。1979年收归县办,复名郴县第三中学。1983年停办高中,改办初中。1984年被列为县重点中学,加强建设,至1988年共新建校舍4000多平方米,有教学楼、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运动场、植物园等设施,其他用房完备配套,整个校园占地160亩,园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图书、仪器、文体器材及其他教学设备齐全,是郴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初级中学。是年在校学生700余名,教职员工近百名,设教学班12个。
  该校创办后,全面贯彻中共中央的教育方针,以教书育人为宗旨,“德、智、体、美、劳”五项教育并举。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学赖宁等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多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和郴州地区教育先进单位。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其经验在全地区推广;开辟勤工俭学基地百余亩,通过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优良品质,并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学校多次获“郴县勤工俭学先进集体”称号。坚持开展教研教改,电化教学成绩显著,其经验在中南六省推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85~1988年,各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统考,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7科人平成绩为75.5~85.1分,居全县第一或第二名,其中有些单科成绩蝉联全县第一名。1980~1988年,学校及师生先后获国家、省、地、县级奖分别为25次和60余人次。
  三、郴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
  郴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前身系“五七大学”。1975年创办,址在县一中。1977年县一中恢复,该校迁往板桥公社梯子岭。1980年下期,更名为郴县农民专科学校。1982年下期改为郴县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学制2年,采用湖南省统一教材,主要招收农民知识青年入学,亦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1984年6月,联合国官员考夫曼女士赴校考察后,该校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确定为世界人口理论教育定点联系学校。旋即,国家教委、湖南省教育厅将该校定为联合国在湖南省重点扶植的五校之一。6月,更名为郴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学制3年,全省统一招生,国家承认中专学历,但不包分配。实行“政府统筹,部门主办,教委统管,各方配合”的管理体制,采用多种形式办学。1988年,在校学生605人,教职员工56人。专任教师34人,其中大专、本科毕业的21人,占62%。设农学、园艺、水电、选矿、采矿、建筑、家庭综合经营、家用电器维修等11门专业课,有专业教学班17个。校园占地670亩,其中校舍占地50亩,建筑面积9200多平方米。有实验室4个,各种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2.3万余册)总价值22万余元。建有林场、果园、禽畜养殖场、庭院经济试验场、蘑菇场、教学仪器厂、饮料厂等生产实习基地,年产值可达60多万元。是年,在宜章县设立分校。省人民政府授予郴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为“全省农业战线先进单位”称号。
  1975~1988年,累计毕业6084人。其中1893人成为农村科技示范户或各种专业户,1488人成为乡村基层干部或各种技术骨干。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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